拾取遺下的莊稼
(Gleaning)
撿拾收割的人有意無意地留下的作物。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明確地吩咐他們不可把田邊的作物全都割去,不可打了橄欖樹以後再找樹枝上剩下的,也不可摘了葡萄以後再摘剩下的。即使遺忘了一捆穀物在田裏,也不可回去拾取。上帝讓以色列地的窮人、困苦的人、僑居的人和孤兒寡婦有權拾取遺下的莊稼。(利19:9,10;申24:19-21)
路得記叙述了一個典型的例子,説明上帝的律法這個仁愛的安排。雖然路得有權拾取遺下的麥穗,她卻先取得監督收割的人的批准。這可能是當日拾取遺穗的人的慣常做法。路得受到仁慈的對待,波阿斯甚至吩咐收割的人從麥捆中抽出一些麥穗來,留在後面讓她撿拾。這樣路得的工作就輕省了,雖然她仍舊要付出勞力。路得從早到晚都在波阿斯的收割工人後面辛勤地拾遺穗,其間只到房子裏坐一會兒和花少許時間用膳。(得2:5-7,14-17)
顯然,這個造福窮人的安排鼓勵人慷慨施與、關心别人和信賴耶和華賜福,同時也沒有助長懶惰。這個仁愛的安排有助於人明白大衛以下的話:「我……從未見過義人完全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子孫討飯。」(詩37:25)就算一個人貧窮,只要他善用摩西律法為援助窮人而作的安排,並且勤懇地工作,就必不會捱餓,他和他的子孫也不必討飯。
用做比喻 以法蓮人指責基甸沒有一開始就召集他們去攻打米甸人,基甸回答説:「在以法蓮所拾的,不是比在亞比以謝[基甸所隸屬的家族]所收的葡萄還好嗎?」基甸説明這個比喻,指以法蓮人(儘管是在戰事的後期)拿住了米甸人的兩個首領俄立和西伊伯,這比基甸自己所做的一切强得多。(士8:1-3;6:11)聖經也描述在主要的戰鬥過去以後,再擊殺剩餘的敵軍就如「拾取遺穗」一樣。(士20:44,45,和合)耶和華處決惡人後還有人存留下來,這給比作「收割葡萄後還有葡萄剩餘一樣」。彌迦也談到上帝産業剩餘的人在道德敗壞的人當中,就「像摘剩的葡萄」。(賽24:13;彌7:1-8,18;另見耶6:9;4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