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界,邊界
(Boundary)
希伯來語gevulʹ(格布)指「疆界」,也可指疆界内的土地或領域。約書亞記13:23就這樣説:「呂便人的地界[希伯來語『格布』]直到約旦河。這片土地[u·ghevulʹ烏格布]……都是呂便人各家族承受的産業。」
耶和華所定的疆界 在全球的大洪水降下以前,上帝把第一對男女逐出伊甸園,吩咐他們在園外居住。(創3:23,24)該隱殺害了亞伯,亞伯的血從地裏呼喊,耶和華就把該隱從那塊「地」驅逐出去。(創4:10,11)後來,耶和華以「一百二十年」為期限(創6:3),讓人繼續在地上生活,直到降下大洪水,把絶大多數的人毁滅(創6:13)。上帝吩咐渡過大洪水的人要繁衍增多,「遍滿地面」。可是,人類試圖聚居起來,不肯分散到全地上。上帝粉碎了他們的計謀,迫使他們照他的吩咐而行。(創9:1,19;11:1-9)
許多個世紀之後,上帝應許把一塊土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苗裔,並説明了這塊土地的疆界。(創15:18-21;出23:31)上帝容許當地的迦南人繼續在應許之地居住,預告期限是「四百年」,待「亞摩利人的罪過」滿盈,他就會執行驅逐令,把他們趕出去。(創15:13-16)另一方面,耶和華上帝吩咐以色列人不可侵佔以東、摩押、亞捫的疆土,因為這些民族都跟以色列人有親屬關係。(申2:4,5,18,19)這些事讓人明白到申命記32:8所載的摩西的歌的含意,這節經文説:「至高者把産業賜給列國的人,把亞當的子孫彼此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劃定各民各族的地界。」
耶和華是至高者,有權劃分土地給以色列人。士師耶弗他根據這個理由,力爭以色列人有權在上帝所賜的土地上居住。(士11:12-15,23-27)然而,以色列人沒有全心全意遵從上帝的誡命,耶和華就容許一些國族留在以色列境内,跟以色列人為敵。(民33:55;士2:20-23)直到大衛作王,也就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大約四百年後,以色列人才終於征服境内各族,把領土伸展到上帝應許的疆界。(撒下8:1-15)
後來,以色列人背棄耶和華,耶和華就懲罰他們,讓信奉異教的國家進犯應許之地,把以色列人擄到異地去,正如他早先所警告的。(申28:36,37,49-53;耶25:8-11)上帝通過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但以理這幾位先知,預告好幾個世界霸權的興衰,從巴比倫開始,一個接一個地登上世界的舞台。(賽13:1-14:4;44:28-45:5;耶25:12-29;結21:18-27;但2,7,8章和11:1-12:4)雖然耶和華容許列國存在,讓列國在「指定的時候」統治地球,但他也預告彌賽亞王國最終會消滅列國,把列國的疆界除去。(但2:44;另見啟11:17,18;19:11-16)
人類居住的「疆界」 保羅告訴雅典的聽衆,上帝「定下[萬國萬族]的時期和居住的疆界[希臘語ho·ro·the·siʹas霍羅泰西阿斯,字面意思是『劃定界限』]」。(徒17:26)論到創造主,詩篇74:17也説了類似的話:「地上的疆界都是你劃定的,冬夏是你所設立的。」不錯,至高者制定大自然的疆界,例如河流、湖泊、海洋、山嶺,決定了人類居住在甚麽地方。(參看耶5:22)
以色列各部族的疆界(見上册744頁地圖) 以色列人攻取應許之地時,呂便部族、迦得部族、瑪拿西半個部族已經獲准在「約旦河東日出這邊」承受土地做産業。(民32:1-5,19,33-42;34:14,15;書13:8-13,15-32)跟迦南人交戰六年後,以色列人要決定另外九個部族和瑪拿西另外半個部族在約旦河西的疆界。耶和華委派約書亞、祭司以利亞撒以及每個部族的一個首領,合力監督土地分配的工作。(民34:13-29;書14:1)土地分配的方式依據上帝原先給摩西的吩咐:「人數多的,要多給産業;人數少的,要少給産業。要照登記的人數,把産業分給各人。不過,也要抽籤分配土地。」(民26:52-56;33:53,54)
因此,給各部族分配土地時會考慮到兩個因素:抽籤的結果,部族的大小。抽籤只可以決定每個部族大約在應許之地的哪個位置承受産業,例如是北部還是南部,是東部還是西部,是沿海平原還是山區。耶和華用抽籤決定各部族的疆界,免得他們産生嫉妒或爭執。(箴16:33)此外,上帝通過抽籤指引土地的分配,使各部族的情況跟族長雅各臨終前所説的預言吻合。這個受啟示的預言記載在創世記49:1-33。
抽籤決定了各部族的位置之後,就得決定各部族土地的大小,這須要考慮第二個因素:人口比例。「你們要抽籤分配土地,讓各家族承受産業。人多的,就多給産業;人少的,就少給産業。抽籤抽出土地給誰,就歸誰。」(民33:54)由抽籤決定的地點是不會改變的,但土地的大小卻可以調整。例如,猶大部族的土地太大,就把一部分土地撥給西緬部族。(書19:9)
各部族的土地增加還是減少,看來不僅是根據土地的面積去決定。例如,但部族雖然是第二人口多的部族,但實際上卻分得較少土地。其他因素,例如城鎮的數目、土地的類别、泥土的素質等等,都在考慮之列。(參看書17:14-18)
各部族的疆界大致劃定下來後,各家各户就跟着獲分配一塊土地。這方面的分配看來不再由抽籤決定,而是由受委任去分配土地的以利亞撒、約書亞和衆首領一起商議決定。(書17:3,4)分地既要經過這些程序,難怪申命記19:14説,「先人 在你承受的産業上所劃定的地界」是不可挪移的。(見地界)
有關約旦河西分地的情況,聖經的記載説首先由猶大部族(書15:1-63)、約瑟的子孫(以法蓮部族)(書16:1-10),以及定居於約旦河西的瑪拿西半個部族(書17:1-13)抽籤,劃定疆界和所得的城鎮。此後,以色列人看來暫停了分地,因為經文顯示他們的營地從吉甲遷到示羅去。(書14:6;18:1)聖經沒有説分地停了多久,不過,後來約書亞譴責另外七個部族,説他們不該遲遲不去佔領餘下的土地。(書18:2,3)七個部族一味拖延,有些評注家提出了幾個原因。他們解釋以色列人既從征戰中奪得大量戰利品,看來又不會馬上受到迦南人攻擊,這七個部族於是覺得無須急於佔領餘下的土地。又或者他們不大願意跟强敵作殊死戰,所以遲遲沒有行動。(書13:1-7)也可能是他們對應許之地還沒分配的土地認識不多,所以不敢輕舉妄動。
為了加快分地,約書亞吩咐七個部族各選三個人來,然後差遣這二十一個人走遍全境,「把土地分做七份,繪成地圖」。他們「把各城鎮分做七份,繪成地圖」後,約書亞就為他們抽籤,看耶和華怎樣安排。(書18:4-10)約書亞記18:11-19:49記載了各部族所分得的産業。
利未這個祭司部族沒有分得任何土地做産業,但他們從其他部族産業中獲得48座城和四周的牧場。(書13:14,33;21:1-42)
其他分界 通過摩西律法之約,上帝把以色列人跟萬民分開,成為他所揀選的子民達1545年之久。(利20:26)然而,上帝的愛子犧牲生命以後,上帝就廢除了摩西律法,把這道隔斷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拆毁。保羅在以弗所書2:12-16的話,暗示聖殿内院的圍牆。外邦人不可越過這道牆,否則就會被處死。使徒保羅很適切地用這道牆做比喻,表明律法之約分隔了猶太人和外邦人。
新約以基督耶穌為居間人,把基督徒會衆組成的屬靈國族跟世人分開,作用遠比任何地理上的邊界為大。(約17:6,14-19;彼前2:9-11)耶和華很早就預告他會用寶石建造錫安,又用「各種美石」做城的所有邊界。耶穌引述這個預言,用接着的經文來論述他的門徒。(賽54:12,13;約6:45;另見啟21:9-11,18-21)這些屬靈的邊界是不可逾越的,因為上帝警告,誰侵犯這些邊界,誰就會被毁滅。(比較賽54:14,15;60:18和林前3:16,17)
另一方面,這個屬靈國族的成員必須留在指定的範圍内,遵守上帝頒布的道德準則(林前5:9-13;6:9,10;帖前4:3-6),並且意識到這些屬靈的疆界把他們跟錯誤宗教和世俗制度分開(林後6:14-18;雅4:4;啟18:4);他們也要遵循聖經有關處世待人的準則,這些準則涉及基督徒與「在上當權的」政府的關係(羅13:1,5;彼前2:13-16;徒4:19,20;5:29),也涉及夫妻之間的關係(林前7:39;彼前3:1,7),以及生活其他許多方面。
保羅也表示,傳道地區是有疆界的,即有既定的範圍。(林後1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