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斐
(Ophir)
1.閃的兒子亞法撒的後代;曾祖父是示拉,祖父是希伯,父親是約坍;在約坍十三個兒子中排十一。(創10:22-29;代上1:17-23)俄斐很可能生於亞伯拉罕前大約兩百年,亞伯拉罕是俄斐的叔伯法勒的後代。(創10:25;11:18-26)聖經列出挪亞的子孫時,説他們都「各有自己的家族、語言、土地、國家」;看來俄斐跟其他兄弟一樣,是閃族人中的族長。(創10:31,32)至於俄斐的族人可能在甚麽地區定居,見本條2。
2.以盛産優質金子聞名的地方。早於約伯的日子(約公元前1600),「黃金」或「純金」幾乎是「俄斐的金塊」的等義詞。(伯22:24;28:15,16)詩篇45:9形容,王族貴婦佩戴的都是俄斐的貴重金飾。以賽亞書13:11,12預告,巴比倫覆亡後再難看見暴君,説他們比俄斐的金子更罕見。
大衛為建殿工程捐出100噸(3000他連得)俄斐金子,現值約為11億5605萬美元。(代上29:1,2,4)後來,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建造的船隊定時出海,從俄斐那裏帶回來1萬4000公斤(即420他連得)金子。(王上9:26-28)歷代志下8:18叙述同一件事時,説金子共1萬5000公斤(即450他連得)。一些學者認為金子數量有出入,是因為古代抄寫員用字母來代表數字,結果誤把代表50的希伯來字母nun農(נ)寫成代表20的希伯來字母kaph卡弗(כ),又或者倒過來把kaph(כ)誤寫為nun(נ)。但證據顯示,《希伯來語經卷》中的數字是按讀音寫出來,並不是用字母代表。因此更合理的解釋是:兩個數字都沒有錯,帶回來的金子是1萬5000公斤,而實得金子是1萬4000公斤。
1946年,從特拉維夫-雅法東北地區出土的一塊陶器碎片證實了聖經的記載,表明俄斐確實是出口黃金的。碎片上刻有這個字樣:「給貝特霍羅的俄斐金子,30舍客勒。」(《近東研究雜誌》,1951,第10卷,265-266頁)
除了盛産黃金,所羅門運來的許多檀香木和寶石也來自俄斐。(王上10:11;代下9:10)一百年後,約沙法王的他施船隊本打算到俄斐運金子回來,卻因為船隻在亞喀巴灣的以旬迦别毁壞,結果計劃被逼告吹。(王上22:48;見他施4)
位置 然而,俄斐到底在甚麽地方,至今仍難有定論。最有可能的三個地點據説是印度、阿拉伯和非洲東北部。船隊如果從紅海東灣上端的以旬迦别出發,都不難到達這三個地方。先談談印度,所羅門和希蘭的船隊帶回來的貨品都可以在印度找到。約瑟夫斯、哲羅姆和《七十子譯本》大概也能提供一些證據去支持這個説法。另一方面,認為俄斐是在非洲東北部索馬里附近(即紅海下端)的人則説,既然上述貨品全都可以在近得多的非洲找到,根本無須跑到印度去。
然而,看來絶大多數人都認為,俄斐是在阿拉伯半島西南面的也門一帶。他們提出的證據主要基於一個假設,就是約坍的兒子俄斐的後人跟其他兄弟部族(即示巴和哈腓拉的後人)一起在阿拉伯半島定居下來。(創10:28,29)在關於示巴女王(可能來自阿拉伯南部)來訪的記載前後,聖經報導的剛好就是所羅門與俄斐之間的兩次商貿往來。(王上9:2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