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Freedom)
耶和華是全能的上帝、宇宙的至高主宰、萬物的創造主,因此惟獨他享有絶對而無限的自由。(創17:1;耶10:7,10;但4:34,35;啟4:11)其他生物都能力有限,無法任意行動,而且都受制於宇宙的法則。(賽45:9;羅9:20,21)例如,請想想萬有引力;支配化學反應、光合作用、萬物生長的法則;道德的律則;某人的自由怎樣受到别人的權益和行動影響。因此,上帝所造的衆生只會有相對的自由。
有限度的自由跟束縛不同。聽從上帝而不越軌的自由使人快樂;受人束縛,受罪性、弱點或錯誤的道理羈絆,使人受壓和痛苦。自由跟自行其是也有所不同,自行其是指人漠視上帝的律法,自行決定是非善惡。這樣做會侵犯别人的權益,造成難題。例如亞當和夏娃由於聽信古蛇撒但的讒言,自行其是,結果為害深遠。(創3:4,6,11-19)真正的自由受上帝的律法約束,既讓人以正當、積極、有益的方式充分表現自我,同時也尊重别人的權益,使大家都快樂。(詩144:15;路11:28;雅1:25)
上帝使人得自由 耶和華使人得自由。他解救以色列人脱離埃及的奴役,重獲自由。他對以色列人説,只要他們服從他的誡命,就會享有免於匱乏的自由。(申15:4,5)大衛談到耶路撒冷的城樓裏有平安自由,「毫無憂慮」。(詩122:6,7)不過,律法也容許希伯來人一旦貧困,可以賣身為奴,好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律法規定,這個人做奴隸六年後,第七年就可自由離去。(出21:2)到了禧年(每五十年一次),就要向境内所有居民宣告自由,所有希伯來裔的奴隸都重獲自由,各人可回自己的産業去。(利25:10-19)
從基督而來的自由 使徒保羅説,人類需要獲得釋放,「不再受腐敗所奴役」。(羅8:21)耶穌基督對相信他的猶太人説:「你們時刻遵守我的話語,就真是我的門徒了。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叫你們自由。」有些猶太人卻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自然享有自由,但是耶穌説他們其實是罪的奴隸,又説:「要是兒子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自由了。」(約8:31-36;另見羅6:18,22)
《希臘語經卷》説,基督的門徒都是自由的。保羅説:「弟兄們,我們不是女僕的兒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兒女」(加4:31),這個婦人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加4:26)。接着他勸勉弟兄,説:「基督釋放了我們,正是要我們得着這樣的自由[『靠着她所享有的自由』,Rbi8 腳注]。所以你們要站穩,不要再被奴隸的軛約束了。」(加5:1)當時,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混進了加拉太會衆。他們力圖説服加拉太的基督徒放棄從基督而來的自由,説人稱義是靠遵守律法而不是相信基督。保羅警告説,靠律法稱義就離開了基督的分外恩典。(加5:2-6;6:12,13)
早期基督徒從罪和死的束縛獲得釋放,不再恐懼(「因為上帝賜給我們的靈,不會使我們膽怯,反而使我們有力量,有愛心,思想健全」),得享自由,從而能够直言不諱,放膽宣揚好消息。(提後1:7;徒4:13;腓1:18-20)他們承認,放膽講論基督是他們擁有的寶貴産業,他們必須繼續維持、守護和拓展這份産業,才能蒙上帝悦納。為此禱告也是恰當的。(提前3:13;來3:6;弗6:18-20)
善用基督徒的自由 受聖靈啟示的基督教執筆者,深知上帝通過基督所施的分外恩典的目的(「弟兄們,你們蒙召固然是要得自由」),一再勸導基督徒要珍惜他們的自由,不要用這種自由作為放縱肉體的藉口(加5:13)或掩飾惡事(彼前2:16)。雅各説,「人如果仔細察看那自由的完美律法」,並且恆心遵守,不是隨聽隨忘,就會得福。(雅1:25)
使徒保羅珍視自己因基督而有的自由,但他不會濫用自由去滿足自己或傷害别人。他在寫給哥林多會衆的信中表示,即使他有符合聖經的自由去做某件事,但如果有知識不多的人感到良心不安,質疑他的做法,他就寧願不做這事,免得損害别人的良心。他舉例説,一些祭過偶像的肉給送到市場出售,他有自由選擇吃這些肉,但良心軟弱的人可能批評他的做法,但他們這樣妄斷保羅是不對的,因此保羅説:「我的自由何必受别人的良心妄斷呢?我既然感恩而吃,又何必為自己感恩而吃的食物招惹批評呢?」然而,保羅還是決定不濫用自由,寧願强化人,也不令人絆倒。(林前10:23-33)
基督徒的奮鬥和人類的希望 保羅説,「聖靈叫人享有跟基督耶穌聯合的生命,這聖靈的律法釋放了你,讓你擺脱罪和死的律法」(羅8:1,2),可是基督徒所享的這種自由受到威脅,因為罪和死的律法仍然存在於基督徒的身體裏,試圖再次束縛他們。因此,要贏得這場搏鬥,基督徒就必須把思想集中在屬靈的事上。(羅7:21-25;8:5-8)
保羅説完基督徒要經歷内心掙扎後,接着指出跟基督一同承受産業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子」。然後他把其他人稱為「受造的衆生」,説上帝偉大的旨意「就是受造的衆生都獲得釋放,不再受腐敗所奴役,反而得享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羅8:12-21)
用做比喻 約伯飽受痛苦時,巴不得自己死去,以求解脱。那時他把死亡比作受苦的人得到的自由。他顯然想到奴隸所過的非人生活,説:「奴隸[死後]脱離主人而得享自由。」(伯3:19;另見21和2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