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選擇的娛樂有益嗎?
你們要不斷驗明什麼才是主所悅納的。——以弗所書5:10
1,2.(甲)從上帝的話語怎麼看出,耶和華希望我們活得快樂?(乙)既知道閒暇也是上帝恩賜的一種福分,我們就該怎樣選擇消閒活動?
聖經自始至終都表明,耶和華不僅希望我們活著,還希望我們活得快樂。例如詩篇104:14,15說:「上帝使大地出產糧食,有酒叫人心裡歡喜,有油使人容光煥發,有糧可以滋養人心。」耶和華使作物生長,好出產酒、油和穀物去維持人的生命。酒雖然不是維持生命的必需品,卻能讓人更加喜樂,「叫人心裡歡喜」。(傳道書9:7;10:19)由此可見,耶和華希望我們「滿心歡欣」。(使徒行傳14:16,17)
2 因此,我們不時抽點時間「細心觀察天上的飛鳥」和「野地裡的百合花」,或做些事去消除身心的疲勞,讓生活暢快一點,是不必內疚的。(馬太福音6:26,28;詩篇8:3,4)歡樂而健康的生活是「上帝的恩賜」。(傳道書3:12,13)既知道閒暇也是上帝恩賜的一種福分,我們選擇的消閒活動就該令上帝喜悅才對。a
多種多樣,適可而止
3.為什麼娛樂形式多種多樣是很自然的事?
3 對娛樂有合理看法的人,一方面知道娛樂的形式多種多樣,一方面明白娛樂必須適可而止。其實,娛樂好比食物。世界各地對美食的看法不盡相同。一個地方的美味佳肴,在別的地方也許無人問津。同理,某個地方的基督徒認為挺好的娛樂,另一個地方的基督徒也許毫無興趣。就算是住在同一地區的基督徒,所喜歡的消閒活動也可能很不一樣。比如,有的人喜歡窩在沙發上看本好書,覺得能放鬆心情,別的人卻認為這樣做很沒趣;有的人喜歡騎單車看風景,覺得能舒展身心,別的人卻認為騎單車累壞人。我們都明白,在食物和娛樂方面,選擇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喜好。(羅馬書14:2-4)
4.為什麼要為自己選擇的娛樂定下界限?請用比方說明。
4 可是我們也明白,容許多樣化的娛樂不等於可以縱情作樂。再拿食物打個比方:我們儘管願意吃不同種類的食物,卻不會故意吃變壞了的東西。吃這樣的東西既違反常理,也危害健康。同理,我們可能喜歡多種有益的娛樂,卻不會參與任何暴力、危害生命或道德敗壞的消遣。選擇這些娛樂既違反聖經原則,也危害我們的生命和屬靈健康。為了不越過合理的界限,我們最好預先想想自己喜歡的娛樂到底有益還是有害。(以弗所書5:10)怎樣才能分辨某種娛樂是否有益呢?
5.我們怎樣衡量自己喜歡的娛樂是否符合上帝的標準?
5 如果要娛樂既有益又令耶和華喜悅,就得符合聖經所定的具體標準。(詩篇86:11)接著會講三個問題,跟娛樂涉及的性質、時間、友伴 有關。不妨根據這三個問題,衡量自己喜歡的某種娛樂是否符合上帝的標準。
性質如何?
6.我們需要棄絕什麼娛樂?為什麼?
6 選擇某種娛樂之前,要先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喜歡的消閒活動屬於什麼性質?」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最好記住,娛樂基本上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我們堅決不參與;第二類,看情況而定。哪些娛樂屬於第一類呢?就是那些罔顧聖經原則,甚至公然違犯上帝律法的娛樂。在目前的邪惡世界裡,很多娛樂都標榜這一類的事。(約翰一書5:19)例如,不少娛樂都渲染暴力、施虐狂、同性戀、邪靈崇拜、色情資訊或歌頌其他卑下、淫穢的行為。(哥林多前書6:9,10;請讀啟示錄21:8)不管是獨處還是跟別人在一起,真基督徒都決不選擇這類娛樂,這樣就可以向耶和華表明自己痛恨惡事。(羅馬書12:9;約翰一書1:5,6)
7,8.我們可以怎樣衡量某種娛樂是否合宜?請舉例說明。
7 第二類娛樂,主要是聖經沒有明確譴責的活動。選擇這類娛樂之前,我們應該仔細對比聖經的原則,看看某種娛樂在耶和華眼中是否有益。(箴言4:10,11)然後,我們要本著良心作決定,好叫自己良心無愧。(加拉太書6:5;提摩太前書1:19)怎樣才能做到這點呢?想想看,吃一道新菜式之前,我們應該先弄清楚這道菜的材料是什麼。同理,選擇某種娛樂之前,我們也要弄清楚成分是什麼。(以弗所書5:17)
8 舉個例,你也許喜歡體育活動,很多人都很喜歡。有些體育活動很好玩,很刺激。可是,如果你喜歡的運動過度危險,常常令人受傷,涉及激烈的競爭、騷動似的慶祝活動、狂熱的愛國情緒或類似的「成分」,那你該怎樣選擇呢?考慮過一切因素之後,你很可能發現這類體育活動跟耶和華的思想大相徑庭,跟我們宣揚的和平仁愛的信息也格格不入。(以賽亞書61:1;加拉太書5:19-21)不過,要是某些消閒活動的「成分」在耶和華眼中是有益的,那麼這種娛樂也可能對你有益,令你舒暢。(加拉太書5:22,23;請讀腓立比書4:8)
時間多少?
9.第二個問題的答案顯示什麼?
9 第二個問題是:「我花多少時間娛樂?」上一個問題跟娛樂的性質 有關,答案顯示我們到底喜歡什麼——什麼是我們接受的,什麼是我們不接受的。這個問題涉及娛樂所花的時間,答案顯示我們到底重視什麼——什麼要緊,什麼不要緊。那麼,我們怎麼衡量自己用來娛樂的時間是否適中呢?
10,11.關於用多少時間娛樂,馬太福音6:33的話怎樣有助於我們做正確的決定?
10 耶穌基督說:「你要全心、全意、全智、全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馬可福音12:30)因此,愛耶和華是我們一生的首務。我們聽從耶穌以下的勸告,就表明自己最愛的是耶和華了:「你們要不斷先追求王國和他的正義,這一切別的東西也必賜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根據耶穌的話,我們該花多少時間娛樂,該多重視消遣呢?
11 請注意,耶穌勸我們「要不斷先 追求王國」,他沒有說「要不斷只 追求王國」。顯然,耶穌知道生活上除了追求王國,還要顧及許多事:衣食住行、基本教育、上班、娛樂等等,等等。可是,在我們所追求的一切事當中,只有一樣是要先追求的,那就是跟上帝王國有關的事。(哥林多前書7:29-31)我們既然知道這個基本真理,就該把娛樂等事放在次要的位置,好以上帝的王國為先。娛樂有節制,我們才會受益。
12.路加福音14:28的原則可以怎樣用在娛樂上?
12 因此,每逢我們想花時間娛樂,都應該先計算一下代價。(路加福音14:28)我們要衡量某種消閒活動會用掉 我們多少時間,也要衡量這種活動值得 我們花多少時間。要是參與某種娛樂,就得犧牲研讀聖經、家庭崇拜、參加聚會、傳講王國等重要活動,那就不值得了。(馬可福音8:36)不過,要是偶爾參加消閒活動能讓我們恢復體力,好繼續追求上帝的王國,那麼這時間就用得其所了。
友伴是誰?
13.為什麼我們應該仔細考慮跟誰一起娛樂?
13 第三個問題是:「我喜歡跟誰一起消遣?」想想這個問題十分重要。為什麼?因為娛樂有益還是有害很在乎跟什麼人在一起。比方說,跟密友一起吃飯通常比較開心,跟益友一起消遣通常也比較舒暢。因此我們許多人,特別是年輕人,都喜歡跟別人一起娛樂,那是可以理解的。我們應該預先決定跟誰作伴,不跟誰作伴,這樣就能確保我們的消閒活動是有益的。(歷代志下19:2;請讀箴言13:20;雅各書4:4)
14,15.(甲)關於擇友,耶穌樹立了什麼榜樣?(乙)關於擇友,我們應該問自己什麼問題?
14 關於擇友,耶穌的榜樣很值得借鑑。從創世的時候起,耶穌就很愛人類。(箴言8:31)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充滿愛心地關懷各種各樣的人。(馬太福音15:29-37)可是耶穌深知,對人友善和成為密友是有區別的。雖然他對一般人都很友善,卻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做他的密友。耶穌對十一個忠心使徒所說的話,顯示他對結交密友有什麼要求:「你們要是 照我的吩咐去做,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14;另見約翰福音13:27,30)只有跟隨耶穌並事奉耶和華的人,才能成為耶穌的朋友。
15 假如你正在考慮該不該選某人做密友,就最好謹記耶穌的話。不妨問問自己:「這個人的言行表明他聽從耶和華和耶穌的吩咐嗎?他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跟我一樣,都是以聖經為依歸嗎?跟他來往的話,我會更努力以上帝的王國為先,更努力做耶和華的忠僕嗎?」如果答案都是「對」,那你就找到可以共度閒暇的良朋益友了。(請讀詩篇119:63;哥林多後書6:14;提摩太後書2:22)
我們的娛樂符合聖經的標準嗎?
16.關於娛樂,有什麼問題要弄清楚?
16 上文扼要地談過娛樂的質、量和友伴。這三方面都符合聖經的標準,才算是有益的娛樂。參與消閒活動之前,應該先考慮一下上述幾方面。第一是質,我們需要知道:「這種娛樂的性質是什麼?有益還是有害?」(箴言4:20-27)第二是量,我們該問問:「這種娛樂會用掉我多少時間?這樣的量恰當不恰當?」(提摩太前書4:8)第三是友伴,我們要決定:「我跟誰一起消遣呢?他們是益友還是損友?」(傳道書9:18;哥林多前書15:33)
17,18.(甲)我們怎麼知道自己的娛樂符不符合聖經的標準?(乙)你選擇娛樂的時候,決心怎樣做?
17 要是某種娛樂在任何一方面不符合上述聖經標準,就不適合基督徒了。反過來說,只要我們的消閒活動在以上三方面都符合聖經的標準,就既能為耶和華增光,又能讓我們受益了。(詩篇119:33-35)
18 因此,我們應該在適當的時間,跟適當的友伴進行適當的娛樂活動。但願我們人人都衷心聽從聖經的勸勉:「你們無論或吃或喝,還是做別的事,一切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哥林多前書10:31)
[腳注]
a 在本文中,「娛樂」「消遣」和「消閒」的意思基本一樣,指的都是用自己感覺愉快的事來度過空閒時間。
你會怎樣回答?
關於選擇娛樂,你可以怎樣應用以下經文的原則?
● 腓立比書4:8
● 馬太福音6:33
● 箴言13:20
[第9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 性質
[第10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 時間
[第12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 友伴
[第10頁的圖片]
關於選擇朋友和娛樂,我們可以怎樣效法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