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四分五裂的世界裏表現基督徒的好客精神
“所以,我們有義務要以好客之道接待這樣的人,好叫我們成為真理中的同工。”——約翰三書8。
1.造物主賜給人類甚麽極為寶貴的禮物?
“人在日光之下,莫強如吃喝快樂;因為他在日光之下,上帝賜他一生的年日,要從勞碌中,時常享受所得的。”(傳道書8:15)古代希伯來的招聚者的這段話告訴我們,耶和華上帝不但要他所造的人歡喜快樂,同時也賜給人獲致快樂所需的東西。自古至今,普世各地的人看來都懷有一個共同的願望,要生活得幸福愉快。
2.(甲)人類怎樣濫用了耶和華原本定意讓他們享有的東西?(乙)這導致甚麽結果?
2 今日我們生活在一個享樂主義的社會裏,一般人都沉迷於追求享樂。正如聖經預告,大部分人都“專愛自己,……愛享樂不愛上帝”。(提摩太後書3:1-4)當然,這種情形跟耶和華上帝原定的旨意大相逕庭。如果追求享樂變成了人生的主要目標,自我滿足成了一生的首務,就絶不會帶來真正的滿足;剛相反,‘所做的一切事都會變成虛空,仿如捕風’。(傳道書1:14;2:11)由於這緣故,世上充滿了寂寞、苦惱的人,結果在社會上造成了許多難題。(箴言18:1)人們彼此猜疑,由於種族、社會地位、經濟情況不同而四分五裂。
3.我們可以怎樣尋得真正的喜樂和滿足?
3 如果世人效法耶和華待人的方式,仁慈寬大、慷慨好客,情形會多麽不同!上帝清楚表明,真正快樂的要訣不在於盡力滿足自己的慾望。剛相反,快樂的要訣是:“施予比接受更快樂。”(使徒行傳20:35)如果我們想尋得真正的快樂和滿足,就必須克服一些可能囿限我們的障礙和藩籬。我們必須跟其他事奉耶和華的人同心同德、休戚相關。聽從以下的勸告無疑十分重要:“所以,我們有義務要以好客之道接待這樣的人,好叫我們成為真理中的同工。”(約翰三書8)我們應該在環境許可的範圍内對配得的人表現慷慨好客的精神;這樣做可以一舉兩得,對施予的人和接受的人都有造益。既然我們應當以“好客之道”接待配得的人,誰可以算是這樣的人呢?
‘看顧孤兒寡婦’
4.甚至在有些敬拜耶和華的人當中,我們見到家庭結構經歷甚麽改變?
4 穩定的家庭和幸福的婚姻在今日相當罕見。在環球各地,由於離婚率日益高漲,未婚媽媽越來越多,傳統的家庭發生了巨大改變。結果,近年來有許多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人是來自破裂家庭的。他們要不是離了婚就是跟配偶分居,或者生活在單親家庭裏。除此之外,正如耶穌預言,他所傳講的真理在許多家庭裏造成了分裂。——馬太福音10:34-37;路加福音12:51-53。
5.耶穌所説的甚麽話可以對生活在分裂家庭裏的人有很大鼓勵?
5 我們很高興見到新人採取堅定立場擁護真理;我們時常用耶穌這個予人鼓勵的應許去安慰他們:“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又為了好消息,撇下家宅、弟兄、姊妹、母親、父親、孩子或田地,沒有不在現今這段時期得着百倍的,就是家宅、弟兄、姊妹、母親、孩子、田地,同時要受迫害,在將來的事物制度還必定得着永遠的生命。”——馬可福音10:29,30。
6.對我們當中的“孤兒寡婦”來説,我們可以怎樣成為這些人的“弟兄、姊妹、母親、孩子”?
6 可是,這裏所説的“弟兄、姊妹、母親、孩子”是指誰呢?人在王國聚會所裏見到一大群人,時常達一百人以上,彼此以弟兄姊妹相稱,這件事本身並不會自動令人感覺這些人是他的 弟兄、姊妹、母親、孩子。請想想這一點:門徒雅各提醒我們,如果我們希望自己所做的崇拜蒙耶和華悦納,我們就必須“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不讓自己沾上世界的污點”。(雅各書1:27)這意味到,雖然世人時常因為有錢有勢就自命不凡,我們卻絶不能容許這種錯誤的態度影響我們,對“孤兒寡婦”關上憐恤之門;剛相反,我們應當主動向這些人伸出友誼之手,以好客之道待他們。
7.(甲)對“孤兒寡婦”表現好客精神的真正目的是甚麽?(乙)誰也能够有分對人表現基督徒的好客精神?
7 以好客之道待“孤兒寡婦”不一定牽涉到給他們物質上的幫助。單親家庭或在宗教上分裂的家庭並非總是在經濟上有困難。可是,有益的交往、温暖的家庭氣氛、跟不同年齡的人傾談、共享屬靈的美物——這些都是人生可貴的事物。值得高興的是,由於深知重要的不是場合有多隆重,而是團結友愛的精神,有時甚至“孤兒寡婦”也能够表現好客的精神,慷慨款待基督徒同工。——可參閲列王紀上17:8-16。
我們當中有外國人嗎?
8.在耶和華見證人的許多會衆裏,我們見到甚麽改變?
8 我們正生活在人口大量遷移的時代。《世界新聞評論》説,“環球各地有超過一億人生活在他們不是公民的國家裏,有2300萬人在自己本國失去家園。”這種情形的一個直接後果是,在許多地區,特别是在較大的城市裏,耶和華見證人會衆的成員以前大部分是同一個種族或同一個國家的人,現在卻包括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也許你的會衆就有這種情形。這些人的語言、風俗和生活方式可能都跟我們的不同,在世人眼中他們是“僑居的人”和“外國人”,可是,我們應該對他們有甚麽看法呢?
9.對於來到基督徒會衆裏的‘僑居者’和“外國人”,我們所懷的看法可以有甚麽嚴重偏差?
9 總的來説,我們絶不應該受任何仇外傾向所影響,覺得自己比這些來自外國或所謂異教國家的人更有資格認識真理;我們也不應該覺得這些新來的人佔用了我們的王國聚會所或其他物業。第一世紀有些猶太裔的基督徒就懷有這種看法,以致使徒保羅不得不提醒他們,其實沒有人是配得的;人能够得救完全由於上帝對人表現分外恩慈的緣故。(羅馬書3:9-12,23,24)許多人以前沒有機會聽見好消息,現在卻已得嘗上帝的分外恩慈,我們其實應當為此歡欣鼓舞才對。(提摩太前書2:4)我們可以怎樣表明自己真的喜愛這些人呢?
10.我們可以怎樣表明自己對會衆裏的“外國人”懷有真正的好客精神?
10 我們可以聽從保羅的勸勉:“你們應當彼此接納,就像基督接納了你們一樣,使榮耀歸於上帝。”(羅馬書15:7,《新譯》)我們意識到,來自其他國家或背景的人時常處於不利地位,所以我們應當盡可能對他們表現仁慈和關注。我們應當歡迎他們,待他們“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利未記19:34)這樣做也許並不容易,但是只要我們把以下的訓示緊記在心,我們就能够做得到了:“不要再受影響,仿照這個事物制度的樣式處世,倒要更新思想而改變自己。這樣,你們就可以察驗上帝那良善、蒙他悦納而又完美的旨意。”——羅馬書12:2。
與聖徒分享
11,12.在(甲)古代以色列國,(乙)第一世紀,耶和華的某些僕人受到甚麽特别照顧?
11 真正配受我們尊重賞識的人包括那些為我們的靈性福利辛勤勞苦的成熟基督徒。在古代的以色列國,耶和華定下特别的安排去維持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民數記18:25-29)在第一世紀,基督徒也受到囑咐要照顧那些持有特别職位、辛勤為他們服務的人。我們從約翰三書5-8的記載可以看出,早期的基督徒在彼此之間存有一種多麽親密的友愛關係。
12 當某些周遊弟兄奉派前來探訪會衆時,該猶慷慨接待他們;年紀老邁的使徒約翰十分賞識他的仁慈好客。這些弟兄,包括看來把約翰的信帶給會衆的底米特在内,都是外來人,以前是該猶不認識的。但是他們都受到慷慨接待,因為他們是“為了[上帝]的名字出外”的。約翰指出:“所以,我們有義務要以好客之道接待這樣的人,好叫我們成為真理中的同工。”——約翰三書1,7,8。
13.今日在我們當中,誰特别配受‘慷慨接待’?
13 今天在耶和華的組織裏,有許多人正孜孜不倦地為整個弟兄團體效勞。這些人包括:周遊監督,他們週復一週、費時費力探訪各群會衆,予以鼓勵和造就;海外傳道員,這些人離鄉背井,前往外地傳道;在伯特利(分社辦事處)服務的人,他們獻出自己去支持普世的傳道工作進行;以及從事先驅工作的人,這些人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用在外勤服務之上。基本説來,所有這些人辛勤工作並不為了謀求個人的光采或利益,而是為了愛整個基督徒弟兄團體以及愛耶和華的緣故。鑑於他們專心致志、盡忠職守,他們值得我們效法,同時也配受‘慷慨接待’。
14.(甲)我們慷慨接待忠信的基督徒,怎會因此成為較好的基督徒?(乙)為甚麽耶穌説馬利亞揀選了“美善的一份”?
14 使徒約翰指出,我們“以好客之道接待這樣的人”,我們就“成為真理中的同工”了。在一種意義上,我們得以成為更優良的基督徒,因為基督徒的工作包括對信徒同工行善在内。(箴言3:27,28;約翰一書3:18)我們還在另一方面獲得酬報。有一次馬利亞和馬大在家裏款待耶穌;馬大要盡地主之誼,於是準備了“許多”菜肴。馬利亞卻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好客的精神。她“坐在主的腳前,一直聽他説話”;耶穌稱讚她,説她揀選了“美善的一份”。(路加福音10:38-42)每逢我們有機會跟事奉上帝多年的基督徒共叙一個晚上,彼此的交談和討論往往是最令人難忘的事。——羅馬書1:11,12。
特别場合
15.甚麽特别場合可以為耶和華的子民帶來很大快樂?
15 雖然真基督徒並不跟從流行的習俗,也不慶祝各種世俗節日,他們卻有時聚集起來同享交往之樂。例如耶穌曾出席迦拿的一個婚宴,並且在席上行了他的第一個奇迹,從而對這個場合的喜樂有所貢獻。(約翰福音2:1-11)同樣,今日耶和華的子民在類似的特别場合歡聚一堂,適當的慶祝活動令這些事件生色不少。可是,甚麽活動才算是適當呢?
16.甚至在特别場合,我們有甚麽關於正當行為的指導方針?
16 我們研讀聖經,獲知基督徒的適當行為標準;這樣的標準是我們時刻緊守的。(羅馬書13:12-14;加拉太書5:19-21;以弗所書5:3-5)我們參加婚宴,或出席為了其他理由而舉行的社交集會,都不可以捨棄基督徒的行為標準,做出一些我們平時不會做的事來。我們也沒有義務要跟從本地的所有習俗。這些習俗有許多都是基於偽宗教或迷信的,另外一些則牽涉到基督徒顯然無法接受的行為。——彼得前書4:3,4。
17.(甲)甚麽因素表明,在迦拿舉行的婚宴是有條不紊、井然有序的?(乙)甚麽顯示當時的場合是耶穌所嘉許的?
17 我們讀讀約翰福音2:1-11的記載,不難看出當時舉行的婚宴是個隆重的場合,出席的賓客很多。可是,耶穌和門徒是“受邀請”的賓客;即使他們當中很可能有些跟主人有親戚關係,他們也沒有不請自來。我們也留意到,席上有“服事的人”和“主管”,後者負責飲食和其他方面的安排。由此可見,當時的場合是有條不紊、井然有序的。記載最後指出,耶穌在婚宴席上所行的事“叫他的榮耀顯現出來”。如果婚宴是個狂野放蕩的場合,耶穌會揀選這樣的場合使自己的榮耀顯現出來嗎?無疑不會。
18.不論任何社交集會,甚麽問題是我們必須嚴肅考慮一下的?
18 那麽,我們自己所主辦的特别場合又怎樣?我們要記住,款待别人的目的是要“叫我們成為真理中的同工”。所以,一個宴會僅是以“見證人”的集會為名是不够的。我們可以問問,集會真的作一個見證,表明我們是怎樣的人,有怎樣的信仰嗎?我們絶不應當把這些場合視為縱情作樂的機會,看看我們能够放浪形骸到甚麽程度,像世人一樣耽於“肉體的慾望、眼睛的慾望、炫耀生活資財的事”。(約翰一書2:15,16)剛相反,這些場合應該把我們身為耶和華見證人的良好品行顯明出來,而且我們應當留意,自己的行為的確能够為耶和華增光才好。——馬太福音5:16;哥林多前書10:31-33。
‘你們要好客,不發牢騷’
19.為甚麽我們需要“好客,彼此款待,不發牢騷”?
19 隨着世界情形日益惡化,世人變得越來越四分五裂,我們必須盡力強化真基督徒彼此之間的緊密連繫。(歌羅西書3:14)為了這樣做,我們必須聽從彼得的勸勉,“總要極力彼此相愛”。他接着提出一個實用的建議:“你們要好客,彼此款待,不發牢騷。”(彼得前書4:7-9)我們願意主動向弟兄表現仁慈好客的精神,不怕麻煩給予所需的幫助嗎?還是每逢有這樣的機會來到,我們就大發牢騷?如果我們發牢騷,就把我們本可以嘗到的喜樂完全打消,也無法領略行善所帶來的快樂獎賞了。——箴言3:27;使徒行傳20:35。
20.在今日這個四分五裂的世界裏,我們習以為常地表現好客精神會帶來甚麽獎賞?
20 跟我們的基督徒同工緊密合作,以仁慈好客的精神彼此相待,無疑會帶來莫大的福分。(馬太福音10:40-42)耶和華應許他會獎賞這樣做的人,“展開帳幕覆蓋他們。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既然在耶和華的帳幕裏,他們會蒙他庇護,受他恩待照顧。(啟示錄7:15,16;以賽亞書25:6)不錯,我們不久就能够永遠從耶和華的慷慨好客得益,不再有任何匱乏了。——詩篇27:4;61:3,4。
你能够解釋嗎?
◻ 我們要尋得喜樂和滿足,就絶不可忽視甚麽?
◻ “孤兒寡婦”是誰?我們應當怎樣‘照顧’這些人?
◻ 對於我們當中的‘僑居者’和“外國人”,我們應當有甚麽看法?
◻ 今日誰配受特别的照顧?
◻ 特别的場合應當怎樣反映出真正的好客精神?
[第16,17頁的圖片]
在喜慶的場合,我們可以對外國人、孤兒、從事全時服務的人和其他賓客表現好客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