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們——要以温厚待上帝的羊群
“[我們]在你們中間存心温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帖撒羅尼迦前書2:7。
1.為甚麽耶和華手下每個忠貞的見證人都可以感覺安全?
耶和華是偉大的牧者。他使手下與綿羊相若的僕人一無所缺,並為自己聖名的緣故帶領他們行走“義路”。因此,凡是遵行他旨意的人都無需懼怕“遭害”;他們可以仰望充滿憐憫的上帝予以安慰。的確,耶和華手下每個忠貞的見證人均有充分理由在耶和華的仁愛照顧之下感覺安全。——詩篇23:1-4。
2.耶穌既是上帝的榮耀的反映,他表現甚麽品德?
2 耶穌基督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質的真像”。(希伯來書1:1-4,《新譯》)因此好牧人耶穌也表現莫大的愛心和憐憫。(約翰福音10:14,15)例如,有一次他“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口教訓他們許多道理。”——馬可福音6:34。
3.(甲)像耶和華上帝及耶穌基督一樣,作副牧人的基督徒應當表現甚麽品德?(乙)使徒保羅對監督們提出甚麽勸勉和警告?
3 所有基督徒都應當‘效法上帝,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他們’。(以弗所書5:1,2)他們應當充滿愛心和憐憫。照料上帝羊群的副牧人特别應當如此。使徒保羅説:“聖靈既已任命你們在羊群中間作監督,你們就當留意自己和所有的羊,牧養上帝的會衆,就是他以自己兒子的血買來的。我知道在我離開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當中,不以温厚對待羊群;你們自己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説些歪曲的話,引誘門徒去跟從他們。”——使徒行傳20:28-30,《新世》。
4.(甲)後來,正如保羅在使徒行傳20:29,30所警告一般,有甚麽事發生?(乙)現在有些甚麽問題值得我們考慮?
4 後來,背教的‘兇暴豺狼’果然出現,“不以温厚對待羊群”。但我們多麽高興耶和華見證人當中的長老絶非這樣暴虐專橫!可是,信徒同工可以期望從這些蒙聖靈任命的監督受到怎樣的待遇呢?這些受任命的人可以怎樣對耶和華的羊表現温厚的體貼?
並非轄制羊群
5.(甲)世俗的領袖們時常怎樣對待治下的臣民?(乙)耶穌怎樣表明暴虐專橫的作風在他的跟從者當中是絶無立足之地的?
5 我們有權期望基督徒長老以富於憐憫的方式對待我們。雖然世俗的統治者們時常作威作福轄制手下的人民,基督徒長老卻與他們大異其趣。例如,據報法蘭克王查理曼(公元768-814年在位)“強迫撒克遜人接受洗禮,違命者一律處死,違反封齋期的人也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他在各處均以武力代替説服。”(《基督教會歷史》,威廉·瓊斯著)在耶穌的跟從者當中,欺壓和暴虐是毫無立足之地的,因為他説:“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轄制]他們,有大臣操權[欺壓]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5-28。
6.(甲)關於長老,我們留意到一些甚麽基本因素?(乙)會衆有理由對長老懷有甚麽期望?這些人對自己應當懷有甚麽看法?
6 基督徒男子若“悉力追求監督的職任,就是嚮慕善工”。(提摩太前書3:1,《新世》)我們從這節經文和以上所引耶穌的勸告可以看出以下幾項基本因素:(1)基督徒長老絶不可作威作福欺壓别人;(2)在耶穌的門徒當中,身負重任的人必須作别人的奴隸而非主人;(3)悉力追求監督職任的人應當將其視為“善工”而非高人一等的地位。(箴言25:27;哥林多前書1:31)“長老”一詞並沒有將任何人抬舉到高於耶和華的其他崇拜者之上。相反,會衆有理由期望所有長老都是靈性成熟、經驗豐富、但卻虛懷若谷的人,這些人會在神聖服務方面帶頭。的確,長老應當自視為耶和華上帝、耶穌基督和基督徒同工的謙卑奴隸。——羅馬書12:11;歌羅西書3:24;加拉太書5:13。
7.(甲)長老在對待别人方面應當怎樣應用哥林多後書1:24的原則?(乙)長老應當怎樣處理從治理機構所接獲的訓示?
7 長老若謙卑地辛勤為别人服務,就自然不會作威作福地“轄制”别人。監督們表現與保羅相若的態度是多麽好的事!保羅向哥林多的基督徒指出:“我們並不是主人要轄制你們的信仰,只是同工要使你們喜樂。”(哥林多後書1:24,《新世》)因此,施行仁愛督導的人並不會以非屬必要的人為規則去加重信徒同工的負擔。相反,耶和華見證人當中的監督們受聖經原則所支配,向人提出仁慈、有益的服務。他們也對上帝的羊群表現深切的關注,迅速將他們從耶和華見證人治理機構所接獲的訓示付諸實行。——使徒行傳第15章。
8.保羅對信徒同工懷有甚麽態度?這應當對20世紀的長老們有甚麽影響?
8 因為使徒保羅對上帝的羊群懷有温厚的關注,他能够告訴帖撒羅尼迦的基督徒説:“[我們]在你們中間存心温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撒羅尼迦前書2:7,8)保羅行事好像乳養孩子的母親一般;母親如此疼愛兒女,以致將兒女的利益置於自己的利益之先而對兒女懷有温厚的關注。這無疑應當感動20世紀的長老們以温厚對待上帝的羊群!
舒解和安息的來源
9.以賽亞書32:1,2預言到耶和華現代的百姓的甚麽情況?
9 論到耶穌基督施行王國統治的日子,以賽亞先知預告會有一位君王“憑公義行政”,“首領”則“藉公平掌權”。因此,在現今的神治組織裏,長老們正負責照料業已建立的屬天王國的事務——的確是十分光榮的服務!以賽亞進一步所説的預言也對這些身負重責的男子適用:“[每個人必]像避風所和避暴雨的隱密處,又像河流在乾旱之地,像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以賽亞書32:1,2。
10.耶和華見證人當中的每個長老均應當是甚麽的來源?
10 耶和華見證人當中的長老們與基督教國暴虐的宗教領袖大異其趣。他們是舒解和安息的來源。他們以長老團的身分在耶和華的子民當中努力促進和睦、寧謐和安全。以個别而言,每個長老均以温厚對待上帝的羊群而合力促進這種優良的情況。
憑着公平正義
11.(甲)第一世紀基督徒當中甚麽一般的情況也可見於今日耶和華見證人的大部分會衆中?(乙)監督對會衆負有甚麽責任?為甚麽?
11 雖然曾有難題在第一世紀某些基督徒會衆裏産生,以一般而言他們卻享有和平、團結和喜樂。(哥林多前書1:10-12;3:5-9;以弗所書1:2;雅各書2:1-9;3:2-12;4:11,12;約翰一書1:3,4)今日,由於上帝的祝福、基督的領導和受任命的監督們的忠信服務,在耶和華見證人大部分的會衆裏均有一種良好的屬靈情況存在。為了確保會衆的和平、團結和喜樂,長老們尋求上帝的幫助,並且孜孜不倦地努力使上帝的組織在道德和靈性上均保持潔淨。(以賽亞書52:11)一個不潔的組織永不可能享有和平、喜樂,也無疑不會贏得上帝的嘉許和祝福。耶和華“眼目清潔,不看邪僻,”因此他無法寬容過犯而置諸不理。(哈巴谷書1:13)因此,除了其他事之外,長老們應當以合乎聖經的正直方式照料司法事務。但是當他們處理這些案件時,有些甚麽因素是他們應當記住的呢?
12.雖然長老無需窺探會衆成員中與聖經律法或原則沒有抵觸的個人事務,鑑於加拉太書6:1所説,他們應當怎樣行?
12 要留意的事之一是,在牽涉到個人不和的案件中,也許當事人能够私下解決事端。(馬太福音18:15-17)既然長老並不是‘轄制我們信仰的獨裁者’,他們無需審訊一些純粹屬於個人性質而當事人並沒有嚴重違反聖經律法或原則的案件。當然,若有證據表明一個人“還沒有察覺就行差踏錯”,具備屬靈資格的人應當“設法以温和的精神重新調整這樣的人”。——加拉太書6:1,《新世》。
13.聖經怎樣表明長老處理過犯時行事必須基於證據而非道聽途説?
13 長老必須“藉公平”行事,為人大公無私,守正不阿。因此他們採取行動時應當根據犯過的證據 而非僅憑道聽途説。保羅勸告説:“控訴長老的事,除非有兩三個證人,否則不要受理。”(提摩太前書5:19,《新譯》)按照耶和華的標準,在古代以色列國中,人若被控犯了死罪,就要‘憑兩三個人的口而非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再者,看來被告有機會面對指控他的人;證據若充分,‘見證人就要先下手將他治死。’——申命記17:6,7。
14.(甲)丢特腓妄圖怎樣行?(乙)上帝期望長老們怎樣處理司法事件?
14 司法行動必須有充分的聖經根據。我們多麽高興會衆的監督們不像第一世紀狂妄倨傲的丢特腓一樣!他妄圖將一些願意慷慨接待周遊弟兄的人‘趕出會衆’。使徒約翰並沒有將他的這項行動和其他惡行一笑置之,反之約翰提出警告説:“我來的時候,必要提起他所作的事。”(約翰三書9,10,《新譯》)因此,現今的司法委員會必須肯定他們所採取的任何開除行動均的確有聖經根據。a當然,上帝期望基督徒長老以公平對待别人。的確,管理耶和華的屬地組織事務的人必須是‘有才德、敬畏上帝、可信可靠的人’。——出埃及記18:21,《呂譯》。
15.在司法聆訊中,禱告應當擔任甚麽角色?
15 每個基督徒司法委員會均應對耶和華作衷心的禱告以尋求他的幫助。若有弟兄或姊妹被控犯了嚴重過錯,委員會與這人會商時應當以禱告開始和結束他們的討論。事實上,討論期間若在任何時候有懇求上帝幫助的需要,他們都可以隨時禱告。——雅各書5:13-18。
16.長老應當怎樣處理司法聆訊?為甚麽?
16 長老知道被控犯了過錯的信徒同工是上帝羊群的一員,因此應當受到温厚的對待。(可參閲以西結書34:7-14。)實際的羊需要受到温厚的照顧,因為他們是懦怯的動物,完全倚賴牧人予以保護。既然如此,當地會衆裏比喻的綿羊又如何呢?他們無疑由於受到偉大牧者耶和華上帝和好牧人耶穌基督的照顧而感到安全。但是羊群的副牧人的行事方式必須有助於促進耶和華手下與羊相若的僕人所享的内心安寧與安全感。你若是個基督徒副牧人,你的弟兄姊妹在你的照顧下感到安全寧謐嗎?誠然,長老必須堅決維護聖經的律法和原則。但聖經要求他們以仁愛的方式對待羊群,並且以鎮定、有條理、仁慈、體貼的方式主持司法聆訊。
17.特别在舉行司法聆訊時,長老應當將聖經的甚麽要點謹記在心?
17 既是不完美的人,我們都在語言上‘有許多過失’。(雅各書3:2)我們人人都需要上帝的慈悲和基督的“挽回祭”。(約翰一書1:8-2:2;詩篇130:3)因此,作副牧人的基督徒應當對自己懷有謙卑的看法,並且應當將耶穌的話謹記在心:“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在舉行司法聆訊時,這項勸告特别適用。具備屬靈資格的人應當設法“用温柔的心”重新調整犯過的基督徒,“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6:1;哥林多前書10:12。
18.(甲)長老舉行司法聆訊時若以苛刻對待别人,便可能造成甚麽結果?(乙)鑑於馬可福音9:42所説,長老和其他基督徒應當留意避免怎樣行?
18 長老在舉行司法聆訊期間若以苛刻的方式對待别人,就可能對這樣的人有損了。但即使沒有造成感情或身體上的傷害,也可以在靈性上造成嚴重的損害,於是監督們的資格便有問題了。(可參閲雅各書2:13。)因此,在舉行司法聆訊期間以及在其他所有時候,長老均應當仁慈寬厚,務要提防使别人跌倒。當然,所有基督徒都需要在這方面小心留意,因為耶穌説:“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馬可福音9:42)磨石可以大到通常要一隻牲畜才能拖得動,人若在頸上拴着這樣的一塊磨石,被扔進海裏,就必然生還無望了。因此,長老務要小心避免使人跌倒,以致為自己和跌倒的人均帶來長遠的靈性損害。——腓立比書1:9-11。
繼續表現温厚的關注
19.彼得向與他同作長老的人提出甚麽勸告?長老們留意聽從這項勸告與他們的前途希望有甚麽關係?
19 使徒彼得向與他同作監督的人説明他們應當怎樣牧養羊群,他寫道:“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的羊群,按着上帝的旨意照顧他們。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不是因為貪財,而是出於熱誠;也不是要轄制託付你們的羊群,而是作他們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定得着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5:2-4,《新譯》)受膏的監督們必須切實遵行這樣的勸告,對上帝的羊群表現温厚的關注,然後才能獲得屬天的獎賞成為不朽的靈體,懷有屬地希望的長老才能在將臨的普世樂園裏贏得永生。
20.(甲)作副牧人的基督徒應當怎樣對待信徒同工?(乙)你對於仁愛的長老所作的模範服務和温厚照顧有甚麽感覺?
20 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是富於憐憫的仁愛牧者。因此,雖然基督徒副牧人堅決維護上帝的標準,他們在對待與綿羊相若的信徒同工方面必須表現愛心和憐憫。無疑,耶和華手下所有忠貞的見證人都深深體會這些富於自我犧牲精神的長老所作的模範服務;他們的確努力維護所受的信託,以温厚對待上帝的羊群。藉着服從在我們當中帶頭的人,弟兄們可以對這些副牧人表現體會和適當的尊重。
[腳注]
a 人若相信委員會在判斷方面犯了嚴重錯誤,便可以就委員會開除他的決定提出上訴。
你的想法如何?
□ 耶穌基督怎樣表明暴虐專橫的作風在他的跟從者當中是絶無立足之地的?
□ 長老從治理機構接獲訓示時應當怎樣行?
□ 據以賽亞書32:1,2説,長老應當是甚麽的來源?
□ 聖經怎樣表明長老不應當僅憑道聽途説行事?
□ 基督徒副牧人應當怎樣對待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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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委員會與信徒同工會商時,衷心的禱告是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