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有象徵意義」的事使我們得益
如果聖經沒有加以說明,我們就很難領略某些聖經段落的全部意義。從表面看,某些聖經記載只是歷史而已,其實卻隱含著深一層的意義。一個例子就是關於族長亞伯拉罕家中兩個婦人的一樁往事。使徒保羅稱之為「有象徵意義」的事。(加拉太書4:24)
這樁往事的寓意對渴望蒙耶和華上帝賜福的人至為重要,是值得留意的。我們查考這個記載之前,先來看看什麼情況推使保羅揭示這件事的含意。
公元1世紀,加拉太的基督徒有一個難題。他們當中有些人「墨守日子、月份、時節、年份」,謹守摩西律法的有關誡命。他們聲稱只有遵守摩西律法,才能蒙上帝悅納。(加拉太書4:10;5:2,3)然而,保羅明白其實基督徒無須遵守這些規定。為了證明這點,他講述了一些歷史。凡是有猶太背景的人都會熟悉這段往事。
保羅對加拉太人說,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生了以實瑪利和以撒。以實瑪利是女僕夏甲所生,是先出生的。以撒是自由的婦人撒拉所生,是後於以實瑪利出生的。撒拉由於起初不育,就把女僕夏甲給了亞伯拉罕替她生子。加拉太人當中那些鼓吹墨守摩西律法的人無疑很熟悉這段往事。他們應該知道夏甲懷了以實瑪利之後,就輕看主母撒拉。然而,正如上帝應許的一樣,撒拉雖然年紀老邁,卻生下以撒。後來,以實瑪利虐待以撒,亞伯拉罕就打發夏甲和以實瑪利離去。(創世記16:1-4;17:15-17;21:1-14;加拉太書4:22,23)
兩個婦人,兩個約
保羅指出這樁往事的「象徵意義」,說:「這兩個婦人象徵兩個約,一個出於西奈山,所生的兒女都是奴隸,這個約由夏甲所象徵。夏甲……相當於今天的耶路撒冷,因為她和她的兒女都是奴隸。」(加拉太書4:24,25)夏甲代表以色列國,國都就是耶路撒冷。這個猶太國族曾跟耶和華在西奈山立下律法之約,對耶和華負有義務。律法之約的種種安排不斷提醒國民,他們受罪奴役而需要救贖。(耶利米書31:31,32;羅馬書7:14-24)
那麼,「自由的婦人」撒拉和她的兒子以撒又代表誰呢?保羅指出撒拉這個「不育婦人」象徵耶和華的妻子,也就是耶和華在天上的組織。這位天上婦人不育,是指她在地上一直沒有受聖靈所膏的「孩子」,直至耶穌降世為人。(加拉太書4:27;以賽亞書54:1-6)公元33年的五旬節,聖靈傾注在一群男女身上。他們得以重生,成為天上婦人的孩子。這個組織所產生的孩子都蒙收納為上帝的兒子,憑著新約跟耶穌基督一起做繼承人。(羅馬書8:15-17)使徒保羅是其中的一個受聖靈所膏的「孩子」,他說:「在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加拉太書4:26)
兩個婦人的孩子
聖經記載,以實瑪利迫害以撒。類似地,公元1世紀「受奴役的耶路撒冷」所生的兒女,也嘲諷和迫害「在上的耶路撒冷」的孩子。保羅解釋說:「當時,那靠著肉體生下來的兒子[以實瑪利],迫害那靠著聖靈生下來的兒子[以撒]。現在也是這樣。」(加拉太書4:29)耶穌基督來到地上,宣揚上帝王國的時候,猶太宗教領袖對他所做的,與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對亞伯拉罕的真正繼承人以撒所做的無異。他們自命是亞伯拉罕的合法繼承人,視耶穌為心腹之患,對他肆意嘲諷和迫害。
後來,以色列人的領袖更把耶穌置諸死地。此前不久,耶穌曾說:「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常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奉差到這裡來的人。我多少次想把你的兒女聚集起來,就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到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殿被撇棄,留給你們自己了。」(馬太福音23:37,38)
夏甲所生的孩子,即血統上的以色列人不是自然就能與耶穌一起做繼承人。公元1世紀所發生的事,正好表明這點。猶太人自高自大,以為生來就理當承受耶和華所應許的產業,到頭來卻被耶和華撇棄。雖然個別的猶太人能夠和基督一起承受產業,但他們之所以有這個殊榮,是因為他們對耶穌有信心,而不是由於他們是猶太人。
公元33年五旬節,這些跟基督一起承受產業的人出現了。隨著時間過去,耶和華也膏立了其他人成為在上的耶路撒冷的兒子。
保羅提出這樁「有象徵意義的」往事,是要說明新約比摩西做居間人的律法之約更為優越。一個人不能靠墨守摩西律法,就贏得上帝的悅納,因為人人都是不完美的,律法正好顯明他們受罪所奴役。保羅說,耶穌來是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加拉太書4:4,5)一個人只要對基督所獻的贖價懷有信心,就能得著自由,不再被律法定罪了。(加拉太書5:1-6)
怎樣使我們得益?
保羅在聖靈啟示下指出了這樁往事。為什麼我們應當對他的話感興趣呢?一個原因是他的話讓我們洞悉這樁往事的寓意。如果保羅沒有解釋,這事的象徵意義就不明顯了。保羅的話使我們更加確信聖經是前後呼應、首尾一貫的。(帖撒羅尼迦前書2:13)
再說,這事的象徵意義關係到我們未來的幸福。如果在上的耶路撒冷的這些兒子沒有產生,人就只會繼續受罪和死奴役。然而,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地上的萬國都必……贏得福分」。(創世記22:18)基督和所有承受產業的繼承人將會施行賢明的統治,使上帝這個應許完全實現。終有一天,罪的影響會永遠除去,人間不再有悲傷、缺陷和死亡。(以賽亞書25:8,9)那是多麼輝煌的前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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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奈山立下律法之約
[鳴謝]
Pictorial Archive (Near Eastern History)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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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所提及「有象徵意義」的事有什麼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