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教會主張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嗎?
第3部分——護教士有提倡三位一體的教義嗎?
《守望台》雜誌於1991年12月1日刊及1992年2月1日刊已清楚表明三位一體並非耶穌和他的門徒的主張,而且第一世紀末至第二世紀初的使徒後期教父也沒有提倡這個道理。可是,後來第二世紀的基督教作家又如何?他們有倡導三位一體嗎?
從公元第二世紀中期到該世紀的末了,有些今日稱為護教士的基督教作家出現。他們的寫作是要維護他們所知的基督教,反駁當時在羅馬世界大為流行的敵對哲學。他們的作品在使徒後期教父寫作的末期及其後的日子面世。
在這批護教士當中,以希臘文寫作的有殉道者查斯丁、塔提安、阿特那哥拉斯、狄奧菲魯斯及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德爾圖良則是個以拉丁文寫作的護教士。這些護教士有沒有提倡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的道理,主張神格中有三位彼此同等的個體,每位都是真神,然而並非有三位真神,而是只有一位真神呢?
“子是次於上帝的”
H.R.博爾博士在他所著的《早期教會簡史》一書中論及護教士的主張的重點,説:
“[殉道者]查斯丁主張在世界未受造以前,上帝獨自存在,那時子並不存在。……後來上帝要創造世界,……於是産生了另一個神聖的個體跟他一起創造世界。這位神聖的個體稱為……子,因他是上帝所生的。他也稱為羅格斯,因為他是出自上帝的構思……。
因此,查斯丁和其他護教士均主張子是被造的。他是個高超的受造物,具有足以創造世界的能力,然而他仍是個受造物。在神學上,這項父子關係稱為從屬説。子是在父以下,次於父而從屬於父的,並且由父而生。護教士都是從屬主義者。”1
馬丁·維爾納博士在《基督教教義的形成》一書中談及人們在最早期對父子關係的理解:
“不言而喻,兩者的關係分明是一項‘從屬關係’,即基督是次於上帝的。在新約裏,每逢論及耶穌與父上帝的關係時,……都無可置疑地表示這是從屬關係。據新約前三部福音書的執筆者透露,新約中最堅守從屬説的乃是耶穌本人。……這項原本的主張不但堅定、明確,而且維持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尼西亞會議前的所有神學家均認為羅格斯是次於上帝的。’”2
R.P.C.漢森同意這個説法。他在《尋求上帝的基督教會教義》一書中説:
“在阿里烏斯的爭論發生之前,東方和西方教會的神學家均認為子在某種意義上是低於父的。”3
關於尼西亞會議(公元325年)前教會的官方主張,阿爾萬·拉姆森博士在《最初三世紀的教會》一書中進一步作證説:
“尼西亞會議前的教會元老,即使並非完全一致,以一般而言都公認子是低於父的。……既然他們直言子的等級是低於父的,他們顯然認為子與父有顯著分别。……他們將子視為與父有别,而且是從屬於父的。”4
類似地,羅伯特·M.格蘭特在《諸神與獨一的上帝》一書中論及護教士説:
“護教士對基督的辯解跟新約的説法並無二致,他們在實質上都主張從屬説。子一向低於父——舊約中獨一的上帝。……我們從這些早期作家的寫作發現,他們主張的並非三位一體的教義。……在尼西亞會議之前,基督教的神學家幾乎全都主張從屬説。”5
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教義主張子在永恆性、能力、地位和智慧方面均與父同等。然而,護教士則説子並非與父同等。他們認為子是次於父的。這絶不是三位一體的道理。
反映第一世紀的基督教主張
關於父與子的關係,護教士和其他早期教會元老的見解,至頗大程度反映出第一世紀基督教的主張。請留意《基督教教義的形成》這本書如何表明這點:
“在基督教紀元的早期,關乎三位一體的問題和爭論——諸如後來在教會中所産生的嚴重衝突——並不存在。原因無疑是由於在早期的基督教信仰中,基督是個……天上靈界的個體,上帝創造了他,並揀選他在末後的日子帶來上帝的王國。”6
關於早期教會元老的主張,《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承認説:
“每當談及父上帝時,教會最早的概念總是先想到他是衆生之源而非耶穌基督的父。因此父上帝是至高無上的。諸如沒有開始的、不朽的、不變的、不可言喻的、看不見的、自有的等等,都是用來形容他的字眼。萬有——包括創造物的本質——都是他從無有……創造出來的。
這看來暗示惟獨父才是上帝,子和聖靈皆次於他。不少早期的陳述看來均支持這個説法。”7
雖然這部百科全書接着試圖掩飾這些真理,聲稱三位一體的見解在早期已為人所接納,可是,事實卻證明這項聲稱是不對的。請考慮著名的天主教神學家紅衣主教約翰·亨利·紐曼的這段話:
“我們承認,所有以我們的主為題的教義在早期教會中都是一貫和一致的。……但天主教的三位一體教義卻屬例外。我看不出在甚麽意義上我們可以説,早期[教會的權威]在這項教義上曾達成共識 ……
早期的教條完全沒有提及[三位一體]。它們的確提及三位,但卻從沒有明言或表示這個教義是個奧秘,三位是合為一體的,他們是同等、同屬永恆、同樣並非被造、同是全能、同樣莫測高深的。”8
殉道者查斯丁的主張
最早的護教士之一是生於約公元110-165年的查斯丁。可是在他一切現存的寫作中,他均沒有提及上帝是由三位彼此同等的個體所組成的。
舉個例,據天主教《耶路撒冷聖經》的譯法,箴言8:22-30論及未為人之前的耶穌説:“雅威顯明自己旨意的起頭,在他一切作為之先,他創造了我。……深淵還沒有存在,我便出生。……山岳未曾奠下,我已誕生。……我已在他[上帝]身旁,充當技師。”論及這幾節經文,查斯丁在《與特里風談話錄》一書中説:
“聖經宣告,萬物仍未被造,父便産生了這個兒子。任何人都會承認,所生的與生他的是彼此有别的。”9
鑑於子是上帝所生的,查斯丁確曾用“神”一字去論及子。他在自己的《第一篇護教文》中説:“宇宙的主宰有一個兒子,由於他是首生的上帝之道,他也是神。”10 聖經也用“神”這個頭銜去稱呼上帝的兒子。以賽亞書9:6(《新世》)將他稱為“大能的神”。可是在聖經裏,天使、凡人、假神和撒但均曾被稱為“神”。(天使:詩篇8:5,《呂譯》;請參看希伯來書2:6,7。凡人:詩篇82:6。假神:出埃及記12:12;哥林多前書8:5。撒但:哥林多後書4:4。)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譯作“神”的希伯來字詞是埃爾(ʼEl ),意思是“大能者”、“強者”。在希臘文聖經中,與此相當的希臘字詞是提奧斯 (the·osʹ )。
再者,以賽亞書9:6所用的希伯來文字詞清楚顯示,子與上帝之間有明顯的分别。在這裏子被稱為“大能的神”(埃爾吉博,ʼEl Gib·bohrʹ)而非“全能的神”(希伯來文是埃爾沙戴,ʼEl Shad·daiʹ)。在聖經裏,埃爾沙戴 惟獨用來指耶和華上帝。
可是請留意,雖然查斯丁稱子為“神”,他卻從沒有説子是三位同等的個體中的一位,也沒有説三者中每一位都是神,但他們卻僅構成一位神。相反,他在《與特里風談話錄》一書中説:
“有……另一位神和主[降世為人之前的耶穌]是在萬物的創造者[全能的神]之下的。他[子]也被稱為天使,因他[子]將萬物的創造者——在他之上再沒有别神——要公布的事,向人宣布出來。……
[子]與創造萬物的一位有顯著的分别——我所指的是他們大小不同而非旨意[各異]。”11
查斯丁所寫的《第一篇護教文》的第6章有一段饒有趣味的話。他在這裏就異教徒指控基督徒是無神論者一事提出抗辯。他寫道:
“兩者,他[上帝]與子(那從他而生並將這些事指教我們的,以及大群其他跟從他、仿效他的良善天使)、以及説預言的靈,我們均崇拜敬仰。”12
翻譯這篇文章的貝恩哈德·洛澤評論説:“在這項列舉中,查斯丁彷彿光説天使是基督徒尊敬和崇拜的個體還不够,更在道出聖靈之前便先提及天使。”13——請也參看《基督教教義發展隨筆》一書。14
這樣,雖然在基督徒應當崇拜誰一事上,殉道者查斯丁看來偏離了聖經的純正道理,他卻顯然沒有將子視作與父平等,正如沒有人會認為天使與父同等一般。關於查斯丁,我們可以再引述拉姆森在《最初三世紀的教會》一書中所説的話:
“查斯丁認為子與父不同,是次於父的。不同的地方,並非如現代人所説,他是三位中的一位。……他與父有别是在於本質上和天性上。他具有真正、實在的本體,是與上帝分開的。他的一切能力和稱號均來自上帝。他被置於上帝之下,並在一切事上均順服上帝的旨意。父是至尊的,子是次於父的;父是能力的源頭,子則是接受者;父是創始者,子是父的僕人,執行父的吩咐。他們是兩位,但他們思想一致,意見合一。父的旨意一向均勝過子的主意。”15
不但如此,查斯丁從沒有説聖靈是一位跟父和子同等的個體。因此,我們絶不能説查斯丁曾提倡現代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道理。
克雷芒的見解如何
亞歷山大的克雷芒(約公元150-215年)也稱子為“神”。他甚至稱子為“創造者”,雖然聖經論及耶穌時從沒有用過這個名稱。這樣,克雷芒是否認為,子與全能的創造者在各方面都是同等的呢?不然。看來克雷芒所指的是約翰福音1:3。這節經文論及子説:“萬物是藉着他造的”。16 上帝曾任用子作為工具去從事創造工作。——歌羅西書1:15-17。
克雷芒將至尊的上帝稱為“我們主耶穌的上帝和父,”17 並且説:“主乃是創造者的兒子。”18 他又説:“創造萬有的上帝是獨一良善、公正的造物主,子是在父之中。”19 因此,他的寫作表示在子之上有一位上帝。
克雷芒説上帝是“首先的,是永生的惟一賜予者。子從他[上帝]獲得永遠的生命,然後賜給我們。”20 無可置疑的是,永遠生命的原本賦予者當然比那將其傳授給人的一位優越得多。因此,克雷芒説上帝“是首先的,是至高的”。21 再者,他説子“跟那獨有的全能者最為接近”,而且子“按照父的旨意指揮萬有”。22 克雷芒再三表明,全能的上帝是至高而超越子的。
關於亞歷山大的克雷芒,我們在《最初三世紀的教會》一書中讀到:
“我們可以引錄克雷芒的許多篇作品,這些文章明確地主張子是低於父的。……
若有人讀了克雷芒的寫作而竟能認為,他把子視為在等次上是與父——一體——同等的,就實在令我們驚訝了。在我們看來,子的從屬地位,以及次於父的本質,是處處均可以看出的。克雷芒認為上帝與子在等次上有顯著的分别,換句話説,他們是兩位個體——一位是至尊的,另一位則是從的。”23
再者,我們可以再次指出:即使克雷芒對耶穌的見解有時看來越過了聖經所説的,他卻從沒有談及一個三合一的神——由三個同等的個體組成為一位上帝。生於查斯丁與克雷芒之間的護教士,諸如塔提安、狄奧菲魯斯、阿特那哥拉斯,都懷有類似的觀點。拉姆森説他們“並不比查斯丁更相信三位一體;意即他們並不相信一個由三位同等的個體所合成的神;相反,他們的主張是跟這個信仰完全背道而馳的。”24
德爾圖良的神學觀
德爾圖良(約公元160-230年)是最先使用特里塔斯 (trinitas)這個拉丁字的人。正如亨利·查德威克指出,德爾圖良主張上帝‘在本質上由三位個體所合成’。25 可是,這並不意味到他相信有三位同屬永恆 、同樣平等 的個體。然而,他的見解卻被後來主張三位一體的作家大事渲染。
由於德爾圖良主張從屬説,他對子和聖靈的觀念其實跟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道理有天壤之别。他將子視為是次於父的。他在《駁赫莫金尼斯》一書中寫道:
“我們不應假設,除了上帝之外還有其他個體是自有和非被造的。……父是較年長的,由於這緣故,他確實比上帝的兒子——那獨生和首生的道——更尊貴。這豈不是惟一的結論嗎?……[上帝]並不需要有一位造物主去創造他,因此他的地位比那要造物主去加以創造的[子]崇高得多。”26
同時,他在《駁普拉克西厄斯》一書中表明,子有别於父,且是次於父的。他説:
“父是本質的整體,子則僅是衍生物,是整體的一部分。正如他自己承認説:‘我父是比我大的。’……因此,父與子有别,父大過子;猶之乎生子女的是一位,被生的則是另一位;差遣人的是一位,受差遣的卻是另一位。同樣,創造的是一位,被用來創造萬物的則是另一位。”27
德爾圖良在《駁赫莫金尼斯》一書中進一步説明,有一段時間子並不存在。由此他表示他沒有將子視為與父一樣在同一的意義上是個永恆的個體。28 紅衣主教紐曼説:“在有關主的永恆性的教義上,我們必須將德爾圖良視作異端。”29 關於德爾圖良,拉姆森宣告説:
“德爾圖良認為,希臘人稱之為羅格斯的個體,後來成為道,亦即子,是個實在的個體,自亙古以來僅以父的屬性而存在。然而,德爾圖良卻認為他的地位是次於父的……
我們若憑現今一般人所接納的三位一體解釋來下判語,就無法挽救德爾圖良,使他不致被判為異端了。他根本無法通過這個考驗。”30
沒有三位一體這回事
你若讀讀護教士的所有著作,你便會發覺,儘管他們在某些方面偏離了聖經的教訓,他們當中卻沒有一個人主張父、子、聖靈在永恆性、能力、地位、和智慧方面均是同等的。
第二和第三世紀的其他作家也如是。這些作家包括伊里奈烏斯、希波里圖斯、奧利金、西普里安及諾瓦替安。縱使他們有些認為父與子在某方面相等,然而在其他方面,他們卻把子視為次於父上帝。他們當中甚至沒有一個人曾猜想,聖靈是跟父與子同等的。舉個例,奧利金(約公元185-254年)説上帝的兒子是“萬物中的首生者”,聖經“表示他是存在了最久的受造物”。31
我們只要客觀地讀讀這些早期教會權威的著作,便會看出在他們的日子,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道理並不存在。正如《最初三世紀的教會》一書説:
“現代流行的三位一體道理……並不受查斯丁的寫作所支持:這個看法可將尼西亞會議前的教會元老,即基督出生後三個世紀的所有教會作家,均包括在内。誠然,他們有談及父、子和説預言的靈或聖靈,但他們的説法跟現今相信三位一體的人的聲稱不一樣。他們認為三位彼此並非同等,不同屬一個本體,也非三位合而為一。事實的真相跟相信三位一體的人所説的剛相反。這些教會元老就三位一體教義所提出的解釋,在本質上跟現代的説法迥然不同。我們提出的這點乃是可以證明的事實,並不亞於人類思想史上的任何事實。”32
事實上,在德爾圖良之前,甚至沒有人提及過三位一體這個名詞。德爾圖良那屬於“異端”的三位一體見解其實與今日人們所相信的有很大的差别。那末今日一般人所信的三位一體教義是怎樣演變出來的呢?是來自公元325年舉行的尼西亞會議嗎?我們會在以後《守望台》雜誌所發表的這系列文章的第4部分查考一下這些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
1. A Short History of the Early Church, by Harry R. Boer, 1976,page 110.
2. The Formation of Christian Dogma, by Martin Werner, 1957,page 125.
3. The Search for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God, by R. P. C.Hanson, 1988,page 64.
4. The Church of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by Alvan Lamson, 1869,pages 70-1.
5. Gods and the One God, by Robert M. Grant, 1986,pages 109,156,160.
6. The Formation of Christian Dogma, pages 122,125.
7.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1982,Volume 2,page 513.
8. An Es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ristian Doctrine, by John Henry Cardinal Newman, Sixth Edition, 1989,pages 14-18.
9. The Ante-Nicene Fathers, edited by Alexander Roberts and James Donaldson, American Reprint of the Edinburgh Edition, 1885,Volume I, page 264.
10. Ibid., page 184.
11.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ume 1,page 223.
12. Ibid., page 164.
13. A Short History of Christian Doctrine, by Bernhard Lohse, translated from the German by F. Ernest Stoeffler, 1963,second paperback printing, 1980,page 43.
14. An Es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ristian Doctrine, page 20.
15. The Church of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pages 73-4,76.
16.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ume II, page 234.
17. Ibid., page 227.
18. Ibid., page 228.
19. Ibid.
20.Ibid., page 593.
21. Ibid.
22.Ibid., page 524.
23. The Church of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pages 124-5.
24. Ibid., page 95.
25. The Early Church, by Henry Chadwick, 1980 printing, page 89.
26.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ume III, page 487.
27. Ibid., pages 603-4.
28. Ibid., page 478.
29. An Es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ristian Doctrine, pages 19,20.
30. The Church of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pages 108-9.
31.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ume IV, page 560.
32. The Church of the First Three Centuries, pages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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