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約帶來更大的福分
“耶穌……做了相應更好的契約的居間者。”——希伯來書8:6。
1.“女人的後裔”是誰?他怎樣被傷了“腳跟”?
亞當夏娃犯罪以後,耶和華向欺騙夏娃的撒但宣判刑罰説:“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公元29年,耶穌在約旦河受浸,上帝在伊甸園應許的苗裔終於出現了。公元33年,耶穌死在苦刑柱上,古代那個預言的另一部分又實現了。撒但果然傷了苗裔的“腳跟”。
2.耶穌自己的話説,他的死怎樣叫人類得益?
2 這個傷雖然極度痛苦,幸好還沒有造成永久的損害。耶穌從死人中復活,成為不死的靈體,升到天上他父親那裏,把自己所流出的寶血的價值獻給上帝,“作為換取許多人的贖價”。這就實現了耶穌自己説過的話:“人的兒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好叫凡相信他的人,都可以有永遠的生命。上帝深愛世界,甚至賜下自己獨生的兒子,好叫凡信從他的人都不致毁滅,反而有永遠的生命。”(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3:14-16;希伯來書9:12-14)在實現耶穌的預言方面,新契約起着重要的作用。
新契約
3.新契約甚麽時候開始明顯地發揮作用?
3 耶穌死前不久告訴門徒,他所流出的血是“[新]契約之血”。(馬太福音26:28;路加福音22:20)他升天之後十日,在耶路撒冷一個樓上房間裏,有大約一百二十個門徒聚集起來,聖靈傾澆在他們身上。這個時候,新契約明顯地發揮作用了。(使徒行傳1:15;2:1-4)既然這一百二十個門徒已經歸入新契約,顯然“前一個”契約已經過時了。——希伯來書8:13。
4.舊契約落空了嗎?請説明一下。
4 舊契約落空了嗎?絶對不是。當然,舊契約已經被取代了,所以血統上的以色列人再不是上帝特選的子民。(馬太福音23:38)可是,舊契約有這樣的結局,是由於以色列人忤逆上帝,棄絶耶和華的受膏者所致。(出埃及記19:5;使徒行傳2:22,23)不過,舊契約被取代之前,已經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前後十多個世紀,這個契約一直提供親近上帝的途徑,而且保護人免受偽宗教蒙騙。舊契約的一些安排有新契約的影子。契約規定要不斷獻祭,正好説明人急需獲得救贖,擺脱罪和死。律法的確是“監護老師”,把人“引領到基督那裏”。(加拉太書3:19,24;羅馬書3:20;4:15;5:12;希伯來書10:1,2)可是,上帝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福分,始終要通過新契約才完全實現。
衆國族因亞伯拉罕的苗裔得福
5,6.按基本的屬靈意義來説,亞伯拉罕的苗裔指的是誰?最先通過他得福的是哪一個國族?
5 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説:“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世記22:18)在舊契約下,許多謙虛的外族人因為歸附以色列,歸附擔任亞伯拉罕苗裔的國族,就得享福分。然而,亞伯拉罕的苗裔按基本的屬靈意義,指的是一個完美的人。保羅的話正好説明這一點:“各項應許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苗裔説的。書上不是説‘衆苗裔’,好像有許多似的,而是説‘你那一個苗裔’,只有一個,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16。
6 耶穌就是亞伯拉罕的苗裔。衆國族通過耶穌而得的福分,比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所能享受的福分大得多。其實,最先得享這種福分的國族正是以色列人。公元33年五旬節過後不久,使徒彼得對一群猶太人説:“你們是預言者之子,也是契約之子;這個契約是上帝同你們衆父祖訂立的。當時上帝對亞伯拉罕説,‘地上所有家族,都會因你的苗裔得蒙祝福。’上帝興起了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裏來,使你們各人都轉離邪惡的行為,好祝福你們。”——使徒行傳3:25,26。
7.有哪些國族通過亞伯拉罕的苗裔耶穌得福?
7 過不多久,上帝讓别的國族得福,先是撒馬利亞人,後是外邦人。(使徒行傳8:14-17;10:34-48)大約在公元50年和52年之間,保羅寫信給小亞細亞加拉太的基督徒説:“經書既然預見上帝要叫衆國族的人由於信心而稱為正義,就事先向亞伯拉罕宣揚好消息説:‘所有國族都會藉着你得蒙祝福。’所以,緊守信心的人,現在就跟忠信的亞伯拉罕同得祝福。”(加拉太書3:8,9;創世記12:3)雖然住在加拉太的基督徒有許多都是“衆國族的人”,可是他們因為有信心,就能通過耶穌得福。怎樣得福呢?
8.保羅時代的基督徒通過亞伯拉罕苗裔而得的福包括甚麽事?
8 保羅告訴加拉太的基督徒,不管他們血統出身怎樣,“你們既然屬於基督,就真是亞伯拉罕的苗裔,是繼承應許的人了”。(加拉太書3:29)這些加拉太人通過亞伯拉罕苗裔而得的福,包括參與締結新契約,同時跟耶穌同做繼承人,跟耶穌共同組成亞伯拉罕的苗裔。古代以色列國的人口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人口“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列王紀上4:20)但是,我們知道跟耶穌共同組成屬靈苗裔的最終有多少人——14萬4000人。(啟示錄7:4;14:1)這14萬4000人來自“每個部族、語言、民族、國族”,而且有分把亞伯拉罕契約的福分賜給其他人。——啟示錄5:9。
預言實現
9.新契約裏的人怎樣有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9 耶利米預言到新契約的時候説:“耶和華説:‘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利米書31:33)新契約裏的人有一個特色:他們事奉耶和華是因為愛戴他。(約翰福音13:35;希伯來書1:9)耶和華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他們熱切渴望遵行他的旨意。當然,古代以色列也有些忠心人士深深愛慕耶和華的律法。(詩篇119:97)不過,有許多人雖然不那麽愛慕上帝的律法,卻還能保持國民身分。在新契約裏的人,要不是有上帝的律法寫在心上,就斷不能留在新契約裏。
10,11.對於新契約裏的人,耶和華怎樣“作他們的上帝”?他們又怎樣全都認識他?
10 關於在新契約裏的人,耶和華進一步説:“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3)在古代的以色列,有許多人雖然崇拜外族的神,卻還能保持以色列國民身分。根據新契約,耶和華創立了一個屬靈的以色列國,取代血統上以色列的地位。這個國族稱為“上帝的以色列”。(加拉太書6:16;馬太福音21:43;羅馬書9:6-8)人如果不再惟獨崇拜耶和華,就不能保留自己在這個新屬靈國族裏的地位。
11 耶和華還説:“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耶利米書31:34)在以色列國,有許多人無視耶和華,好像説:“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西番雅書1:12)誰蔑視耶和華,或者污染純真的崇拜,誰就不能保持自己在上帝的以色列中的地位。(馬太福音6:24;歌羅西書3:5)屬靈的以色列人“認識上帝”。(但以理書11:32)他們喜歡吸收知識,認識獨一的真神和耶穌基督。(約翰福音17:3)認識耶穌,就能更深入認識上帝,因為耶穌把上帝“説明出來”。在這方面,耶穌是獨一無二的。——約翰福音1:18;14:9-11。
12,13.(甲)耶和華根據甚麽安排寬恕新契約裏的人的罪?(乙)在赦罪方面,新契約怎樣比舊契約優勝?
12 最後一點,耶和華應許説:“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下)摩西律法上有數以百計的條例,都是以色列人必須遵守的。(申命記28:1,2,15)誰違反了律法,都要獻祭贖罪。(利未記4:1-7;16:1-31)於是有許多猶太人以為,靠着自己遵行律法的作為,就能達到正義的地位。基督徒卻不一樣。他們知道自己總不能靠着自己的作為賺得 正義的地位,總不能保證自己不犯罪。(羅馬書5:12)在新契約下,惟獨靠着耶穌的犧牲,人才能在上帝面前獲得正義的地位。不過,這樣的地位是一種恩賜,是上帝分外恩慈的表現。(羅馬書3:20,23,24)耶和華仍舊規定他的僕人要服從他的話。保羅説,新契約裏的人“對於基督,正是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9:21。
13 所以,基督徒也有獻上犧牲贖罪的安排,可是這個安排就比律法契約上的種種祭牲貴重得多了。保羅説,按照律法契約,“凡祭司天天都要站在崗位上執行公務,常常獻上同樣的犧牲,因為這些犧牲永不能完全除罪。基督卻獻了一次永遠贖罪的犧牲,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希伯來書10:11,12)新契約裏的基督徒信靠耶穌的犧牲,於是耶和華把他們稱為正義,算做無罪,因此能受膏做上帝的屬靈兒子。(羅馬書5:1;8:33,34;希伯來書10:14-18)他們由於是不完美的人而犯罪,可以懇求耶和華寬恕,耶和華也就根據耶穌的犧牲寬恕他們。(約翰一書2:1,2)可是,他們要是刻意選擇犯罪,就喪失正義的地位,斷送自己參與締結新契約的殊榮了。——希伯來書2:2,3;6:4-8;10:26-31。
新舊契約的異同
14.律法契約規定人要受哪種割禮?新契約卻規定人要受哪種割禮?
14 在舊契約下,男丁要受割禮,象徵他們受律法管制。(利未記12:2,3;加拉太書5:3)基督徒會衆成立以後,有些人認為非猶太裔的基督徒也要受割禮。可是,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在上帝話語和聖靈的指引下,看出受割禮是不必要的。(使徒行傳15:1,5,28,29)幾年後,保羅説:“表面是猶太人的,不是猶太人;肉體上表面的割禮,也不是割禮。内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他的割禮是心裏的,所根據的是靈,不是成文法典。”(羅馬書2:28,29)無論誰受肉身的割禮,在耶和華看來,也不再有屬靈價值,連血統上猶太人所受的割禮也一樣。新契約裏的人要接受的,不是肉身的割禮,而是内心的割禮。他們的思想、慾望、動機,大凡有甚麽叫耶和華不悦的地方,或者有他看為不潔的成分,都必須割除。a今天有許多人都是活證,表明聖靈的確大有力量,能改造人的思想模式。——哥林多前書6:9-11;加拉太書5:22-24;以弗所書4:22-24。
15.在王權方面,血統上的以色列跟上帝的以色列有甚麽異同?
15 在律法契約下,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到了後期,他通過在耶路撒冷即位的人間君王行使至高統治權。(以賽亞書33:22)耶和華也是上帝的以色列的王。從公元33年以來,他一直通過耶穌基督施行統治,因為“天上地上的權柄”全都賜給了耶穌。(馬太福音28:18;以弗所書1:19-23;歌羅西書1:13,14)今天,上帝的以色列承認耶穌就是上帝天上王國的君王。這個王國是在1914年成立的。耶穌比希西家、約西亞和古代以色列其他忠心的王還優勝。——希伯來書1:8,9;啟示錄11:15。
16.上帝的以色列組成怎樣的祭司團?
16 以色列不只是個王國,而且有受膏的祭司團。公元33年,上帝的以色列取代了血統上的以色列,成為耶和華的“僕人”,做他的“見證”。(以賽亞書43:10)從此以後,以賽亞書43:21和出埃及記19:5,6記載耶和華對以色列國所説的話,就對上帝屬靈的以色列適用了。現在,上帝的新屬靈國族就是“一族蒙揀選的人,是有王權的祭司團,是聖潔的國族,是上帝特别擁有的人民”,負責“把[上帝]的卓越德行廣為宣揚”。(彼得前書2:9)在上帝的以色列裏的所有人,不論男女,都共同組成祭司團。(加拉太書3:28,29)他們身為亞伯拉罕苗裔的附屬成員,彷彿發出呼籲説:“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申命記32:43)屬靈以色列在世上的餘下分子組成“忠信睿智的奴隸”。(馬太福音24:45-47)人必須歸附他們,才能向上帝作神聖服務。
上帝王國實現的最終情況
17.新契約裏的人經歷怎樣的新生?
17 公元前1513年以後出世的以色列人,一出生就在律法契約裏。耶和華領進新契約的人也得出生——在屬靈意義上出生。耶穌向法利賽派的尼哥德慕提到這件事,説:“我實實在在告訴你,誰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上帝的王國。”(約翰福音3:3)在不完美的人類當中,最早經歷這場新生的,就是公元33年過五旬節的120個門徒。他們按照新契約被稱為正義,而且領受了聖靈。聖靈就是他們繼承産業作王之前的“信物”。(以弗所書1:14)他們“從靈而生”,成了上帝所收養的兒子,從而做了耶穌的弟兄,“跟基督同做繼承人”。(約翰福音3:6;羅馬書8:16,17)他們通過“重生”,邁向美好的前途。
18.新契約裏的人通過“重生”,邁向怎樣的美好前途?
18 耶穌不但是新契約的居間者,同時還跟他的跟隨者另外立了一個契約,説:“我父親同我訂立了契約,把王國賜給我,我也照樣同你們訂立契約,把王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22:29)這個王國契約為落實但以理書7:13,14,22,27記錄的壯觀異象鋪平了道路。但以理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從“亙古常在者”耶和華上帝那裏接掌王權。但以理又看見“聖民得國”。“像人子的”就是耶穌。他在1914年從耶和華上帝那裏接管天上的王國。跟耶穌一同得國的“聖民”,就是耶穌手下受靈膏立的門徒。(帖撒羅尼迦前書2:12)他們怎樣同得王國權柄呢?
19,20.(甲)對於新契約裏的人,耶和華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最後會怎樣光輝實現?(乙)還有甚麽問題要考慮?
19 這些受膏分子死後,像耶穌一樣,從死人中復活,成為不死的靈體,在天上跟耶穌一起做王做祭司。(哥林多前書15:50-53;啟示錄20:4,6)這是多麽光輝燦爛的希望啊!“他們將要作王,管轄大地”,不光是管轄迦南地。(啟示錄5:10)他們將要“得着仇敵的城門”嗎?(創世記22:17)是的,而且要徹底制勝。他們會看見不共戴天的宗教娼妓大巴比倫毁滅。已經復活的受膏分子會跟耶穌一起“用鐵杖牧管衆國族”,而且一起壓碎撒但的頭。這樣,他們有分實現創世記3:15的預言的最後一點細節。——啟示錄2:26,27;17:14;18:20,21;羅馬書16:20。
20 不過,我們也許提出疑問説,亞伯拉罕契約和新契約只涉及14萬4000個忠心的人嗎?不是的。另外還有人不直接在這些契約裏,卻要通過這些契約得福。下文自有分曉。
[腳注]
a 見《洞察聖經》1册,470頁,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
你還記得嗎?
◻ 新契約甚麽時候開始明顯地發揮作用?
◻ 舊契約起了甚麽作用?
◻ 亞伯拉罕的苗裔主要指誰?不同國族按怎樣的先後次序從苗裔得福?
◻ 對於那14萬4000人,亞伯拉罕契約和新契約最後怎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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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契約的赦罪安排比舊契約的意義深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