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自馬太福音的珠璣
耶和華上帝感示前任税吏馬太為耶穌基督的出生、生平、死亡以至復活寫下一項令人振奮的記載。若干份第十世紀後的手抄本的邊註聲稱這本福音書是大約在耶穌升天八年之後(約公元41年)寫成的。這個看法與福音書的内在證據並無衝突,因為這本福音的記載是以耶穌於公元33年下令使人作基督門徒作為結束,而且記載並沒有提及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遭羅馬人摧毁一事。
第四世紀的歷史家攸西比厄斯在他所著的《教會歷史》一書中引述第二世紀作家帕皮亞斯和艾雷内厄斯及第三世紀奧里吉的話,他們一致同意這本福音書是由馬太執筆,同時是以希伯來文寫成的。這其實是阿拉姆文嗎?按照美國喬治亞大學宗教系教授霍華德(George Howard)所提及的文獻,並不是。霍華德寫道:‘這項假設主要是由於一般人相信,在耶穌的日子希伯來文已不再在巴勒斯坦一帶流行,相反,阿拉姆文已取而代之。可是,後來發現了死海書卷,其中有許多部分卻是以希伯來文寫成的;此外還有來自巴勒斯坦一帶的其他希伯來文文獻,一般都在耶穌的日子寫成。這一切證明,在第一世紀希伯來文仍然通用。’顯然,馬太寫這本福音書是要造益希伯來籍的基督徒,但後來也可能將其譯成當時流行的希臘文。
我們促請你讀讀馬太福音。當我們考慮其中若干精髓之際,請留意一些有助於澄清這項記載的背景資料。
耶穌的出生及早期傳道工作
馬太福音以耶穌的家譜和出生作為開始。馬利亞有了孕,她的未婚夫約瑟‘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1:19)但他們不過是訂了婚而已,約瑟又怎可以把馬利亞休了呢?對猶太人來説,訂了婚的女子與已婚的女子負有同樣的義務。她若跟另一個男子發生性關係,就要給人用石頭擲死,與犯了姦淫的已婚女子無異。由於這緣故,雖然他們尚未舉行結婚儀式,約瑟卻按照訂婚所含的約束性打算跟馬利亞離婚。
馬太福音較前的數章含有耶穌的‘登山寶訓’。在這個演講中,基督提出警告,人若以‘難以啟齒的藐視之言’稱呼弟兄,就難免受‘最高法庭’的審判。(5:22,《新世》)這樣的言詞相當於説弟兄是笨蛋蠢才。
但‘最高法庭’是甚麽?就是耶路撒冷71人組成的公會。人若想成為公會的成員需要具備甚麽背景?麥克凌托與史特朗合編的《百科全書》説:‘候選人必須道德清白,四肢健全。他必須已屆中年,英俊挺拔、家境富裕、學識淵博……。他必須通曉幾種語言……。年紀老邁的人、歸信猶太教的人、閹人以至尼提寧人均由於他們的特異情況而無法符合資格。沒有兒女的人也不能成為候選人,因為他們無法體恤家庭的事務……。凡是無法證明自己是祭司、利未人或以色列人後代的人也不能作候選人。……人若要成為大公會的成員,首先必須在自己的本鄉作法官,然後轉到小公會裏任職,……再晋升到第二小公會,……最後才能成為71人公會的成員。’
因此,耶穌的意思是,‘以難以啟齒的藐視之言稱呼弟兄的人’所犯的罪與被猶太最高法庭判處死刑的罪相若。這是個多麽有力的警告,提醒我們不要中傷弟兄!我們要勒住自己的舌頭免得我們在至高的法庭——‘審判全地的主’——耶和華面前被判有罪。——創世記18:25;雅各書3:2-12。
耶穌是個有效的教師
這本福音書也把耶穌描繪為一個能言善辯的教師。例如,有一次有人提出質問,他就解釋何以他的門徒沒有禁食。(9:14-17)他們沒有理由在他仍然活着時禁食。但正如耶穌預言,他們會在他死去時禁食舉哀,因為他們不明白耶穌何以要這樣死去。可是,他們在五旬節接獲聖靈之後,就會受到啟迪而不再哀傷禁食了。
耶穌在同一個題目上補充説,沒有人會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新布的力量會把舊衣服扯爛。此外,他説新酒不應當裝在舊皮袋裏。酒囊或皮袋是製過的獸皮,把四邊縫合起來,只餘一個出口。發酵的新酒産生二氧化碳,很容易使乾燥的舊皮袋受到壓力而爆裂。照樣,基督所提倡的真理對古老而墨守成規的猶太教來説實在過於強烈。再者,耶穌並沒有試圖彌補或鞏固任何墨守禁食習俗和其他儀式的陳腐宗教制度。反之,上帝運用耶穌去設立一項新的崇拜制度。有鑑於此,我們無疑絶不應當支持宗教聯合運動或鞏固偽宗教的勢力。
要留意上帝兒子的勸告
根據馬太論及變形事件的記載,上帝宣布説耶穌是他所喜悦的兒子,我們都應當聽從他。(17:5)因此,我們應當留意基督的一切勸告,例如他警告説,人若使一個信基督的人跌倒,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投入深海裏。(18:6)這是怎樣的石頭?不是小石塊,因為耶穌所指的是上磨石,直徑有四、五英尺(1.2至1.5米)闊。若想在巨大的下磨石上轉動這塊石頭就需要借助牲畜的氣力才行。沒有人能够在頸上掛着這麽巨大的石頭而在海裏生還。因此,耶穌在實際上勸我們務要避免使他的跟從者跌倒。使徒保羅也提出類似的忠告説:‘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麽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羅馬書14:21。
上帝的兒子宣告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他們像粉飾的墳墓一般。藉此他提出間接的勸告。(23:27,28)猶太人有習慣要粉飾墳墓,使人不致因意外觸摸墳墓而成為不潔。耶穌以這個習俗為喻去説明,文士和法利賽人在外表上看來正義,其實卻“充滿偽善和不法的事”。留意這項言外的勸告可以幫助我們避免為人詭詐,反之要懷着‘無偽的信心’行事。——提摩太前書1:5;箴言3:32;提摩太後書1:5。
我們的典範——緊守忠誠者
馬太報導耶穌論及“他臨在的標記”後,接着叙述基督被人出賣、逮捕、審訊、處死以至復活的經過。耶穌在苦刑柱上拒絶接受以苦膽——一種含有麻醉作用的物質——調和的酒。(27:34)婦女慣常把這樣的酒給囚犯喝以緩和他們被釘的痛苦。馬可福音15:23説酒是用‘沒藥調和的’,這樣可以使味道好一點。基督拒絶接受的酒看來同時含有苦膽和沒藥在内。耶穌達到他在地上路程的高潮時無疑不想受到麻醉或失去知覺。耶穌渴望在神志完全清醒下忠心至死。像我們的典範一般,願我們也密切留意對耶和華上帝緊守忠誠。——詩篇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