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婦女配受尊榮敬重
“你們做丈夫的,要……繼續按着知識與妻子同住,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彼得前書3:7,《新世》。
1,2.(甲)耶穌跟撒馬利亞婦人交談引起怎樣的關注?為甚麽?(另見腳注。)(乙)耶穌向撒馬利亞婦人傳道表示甚麽?
公元30年年底一天中午,在叙加城附近的一口古井,耶穌對於人應該怎樣對待婦女,表明了自己的感覺。那天早上,他在撒馬利亞翻山越嶺,到達井邊的時候已經很累,又飢又渴。他在井旁坐着,有一個撒馬利亞女子過來打水。耶穌對她説:“請你給我水喝。”那個女子一定驚奇得直瞪着他,問道:“你既是猶太人,怎麽向我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後來耶穌的門徒買食物回來,見耶穌“和一個婦人説話”,就很詫異,摸不着頭腦。——約翰福音4:4-9,27。
2 那個女子為甚麽發問呢?門徒又為甚麽關注這件事呢?原來她是個撒馬利亞人,猶太人素來不同撒馬利亞人來往。(約翰福音8:48)可是,門徒關注這件事顯然另有原因。當時,猶太教士所立的傳統規定,男子在公衆場所跟女子説話是不合宜的。a耶穌卻公開向這個態度誠懇的女子傳道,甚至透露自己就是彌賽亞。(約翰福音4:25,26)這樣,耶穌表明他不受違反聖經的傳統所羈絆,這包括貶低婦女的傳統在内。(馬可福音7:9-13)耶穌反倒以自己的行動和教誨表示,婦女是該受尊榮敬重的。
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
3,4.(甲)有一個婦人摸耶穌的衣服,耶穌有甚麽反應?(乙)耶穌怎樣為基督徒男子,尤其是監督們,立下好榜樣?
3 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反映他對人宅心仁厚。有一次,一個婦人在人群當中找耶穌,她患血漏已經12年了。婦人有這個病,在禮儀上是不潔的,本來不該走近人群。(利未記15:25-27)可是她焦急得很,偷偷鑽到耶穌背後。她一摸耶穌的衣服,馬上就好了!當時耶穌正要往睚魯家去,因為睚魯的女兒病重垂危,可是他停了步。他剛才感覺有力量從身上出去,就四顧張望,要知道摸他的是誰。後來,婦人來伏在耶穌跟前,渾身戰抖。耶穌有沒有因為婦人混進人群,或因為婦人不先問准耶穌擅自摸他的衣服,就罵她一頓呢?沒有,耶穌反而很親切、很仁慈地待她。耶穌説:“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耶穌當面稱呼女子做“女兒”,就只有這一次。那一聲“女兒”,叫婦人多麽放心!——馬太福音9:18-22;馬可福音5:21-34。
4 耶穌不是光看見律法的字面規定。他還看出律法背後的精神,深明慈悲憐憫的大義。(比較馬太福音23:23。)耶穌注意到這個有病的婦人多麽絶望,又考慮到她的行動是發自信心的。這樣,耶穌為基督徒男子,尤其是監督們,立下了優良的榜樣。如果基督徒姊妹要應付個人的難題或特别艱苦的逆境,長老就不應該光看見表面的言詞行動,倒應該考慮當時的環境和動機。洞察隱衷以後,也許姊妹需要的,不是忠告、糾正,而是耐性、諒解、憐憫。——箴言10:19;16:23;19:11。
5.(甲)猶太教士所立的傳統怎樣約束婦女?(見腳注。)(乙)最先看見而作證耶穌復活的是誰?
5 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教士所立的傳統對婦女諸多約束,不許她們擔任法律上的見證人。b請回顧公元33年尼散月16日,想想耶穌復活後發生的事。誰最先看見復活的耶穌,然後向其他門徒作見證説,主已經從死裏興起來呢?正是留在苦刑柱附近、直到耶穌氣絶的幾個婦女。——馬太福音27:55,56,61。
6,7.(甲)耶穌叫那些來到墳墓那裏的婦女怎樣做?(乙)起初耶穌的男性門徒對婦女的證詞有甚麽反應?我們可以從中學到甚麽教訓?
6 週中頭一天清早,抹大拉人馬利亞和其他婦女帶着香料到墳墓那裏,要抹耶穌的遺體。馬利亞見墓穴空空如也,就跑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另外幾位女子留在墓旁。不久,有天使顯現,説耶穌已經興起來了,並且吩咐她們:“快去告訴他的門徒。”這些婦女正在趕路報信,耶穌親自向她們顯現,吩咐她們説:“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馬太福音28:1-10;馬可福音16:1,2;約翰福音20:1,2)抹大拉人馬利亞不知道天使報喜的事,哀痛莫名,回到空墓那裏。耶穌在那裏向她顯現。後來馬利亞認出是他,耶穌就説:“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説,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20:11-18;比較馬太福音28:9,10。)
7 耶穌本來可以先向彼得、約翰或任何一位男性門徒顯現。可是耶穌特意恩待這些婦女,讓她們最先親眼目擊他的復活,並且派她們向他的男性門徒作見證。那些男子的初步反應怎樣呢?聖經説:“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加福音24:11)使徒覺得證詞難以置信,是因為發言的是婦女嗎?果真是這樣的話,後來使徒獲得確鑿的證據,證明耶穌的確復活了。(路加福音24:13-46;哥林多前書15:3-8)今天,基督徒男子顧及他們的屬靈姊妹的評論,就是明智的做法。——比較創世記21:12。
8.耶穌對待婦女的方式透露了甚麽事?
8 耶穌跟婦女相處的事迹的確感人肺腑。他對待婦女,處處體恤,事事平衡,既沒有高舉婦女,也沒有貶低她們。(約翰福音2:3-5)猶太教士的傳統使婦女尊嚴盡喪,又叫上帝的話語失效,所以耶穌對這種傳統嚴詞痛斥。(比較馬太福音15:3-9。)耶穌以尊榮敬重的態度對待婦女,從而親自透露了耶和華上帝在對待婦女方面的看法。(約翰福音5:19)耶穌也立下了鮮明的榜樣,讓基督徒男子效學。——彼得前書2:21。
耶穌在婦女問題上的教訓
9,10.耶穌怎樣駁斥猶太教士在婦女問題上的傳統?法利賽派問到離婚的事,耶穌怎樣回答?
9 耶穌駁斥猶太教士的傳統,讓婦女享有尊嚴,不是單憑行動,也是憑着教訓。例如,請想想耶穌在離婚和通姦問題上的教訓。
10 關於離婚,有人問耶穌:“人可以用各種各樣的理由跟妻子離婚嗎?”根據馬可的記載,耶穌説:“誰[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跟妻子離婚,又跟别人結婚,就是通姦,對不起妻子了;女子要是跟丈夫離婚,又跟别人結婚,也是通姦。”(馬可福音10:10-12;馬太福音19:3,9,《新世》)這句言簡意賅的話對婦女的尊嚴表示敬重。為甚麽呢?
11.耶穌説“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對於婚姻關係,這句話表示甚麽?
11 第一,“要不是因為淫亂的理由”(馬太福音的字句)這句話表示,婚姻關係不可視作等閒,也不可隨便中斷。按照當時猶太教士的主張,丈夫為了雞毛蒜皮的事,比方妻子做壞了一盤菜,或者跟陌生男子聊天,就可以把她休了。更過分的是,丈夫發現了他認為更中看的女子,竟然也可以離婚。有一位聖經學者説:“耶穌的用意是恢復婚姻的應有地位;……他的言論正好為婦女爭一口氣。”婚姻本該是永久的結合,讓婦女享有安全感才是。——馬可福音10:6-9。
12.耶穌利用“就是通姦,對不起妻子”這句話提出甚麽觀念?
12 第二,耶穌説“就是通姦,對不起妻子”這句話,提出了一種觀念,是猶太教士法庭所不承認的——丈夫通姦就算是對不起妻子。《詮釋者聖經評注》這樣解釋:“按照教士所定的猶太教教規,妻子不忠,就是通姦對不起丈夫;丈夫跟另一個男子的妻子私通,就是通姦對不起那個男子。可是,丈夫不管是做了甚麽事,總不算通姦對不起自己的妻子。耶穌主張夫妻二人有相同的道德義務,等於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和尊嚴。”
13.關於離婚,耶穌怎樣表示,在基督教制度下男女的標準是一樣的?
13 第三,耶穌提到女子“跟丈夫離婚”;這表示耶穌承認女子有權跟不忠的丈夫離婚——這種行動不是沒有發生過,但按照當日的猶太律法,是十分罕有的事。c據説,“丈夫跟妻子離婚,不一定要徵得妻子同意;妻子跟丈夫離婚,卻非徵得丈夫同意不可。”可是按照耶穌的話,在基督教制度下,男女的標準是一樣的。
14.耶穌的教訓反映甚麽?
14 耶穌的教訓清清楚楚表明,他深深關注婦女的福利。所以,有些婦女十分愛戴耶穌,樂意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路加福音8:1-3)耶穌説:“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約翰福音7:16)耶穌的教訓反映出耶和華自己對婦女的憐惜。
“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
15.使徒彼得在信裏指出丈夫應該怎樣對待妻子?
15 使徒彼得直接觀察過耶穌怎樣對待婦女。大約30年後,彼得向做妻子的提出了仁愛的忠告,然後説:“你們做丈夫的,要照樣繼續按着知識與妻子同住,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同你們一起繼承生命的分外之恩。這樣,你們的禱告才不致有阻礙。”(彼得前書3:7,《新世》)彼得説,要“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是甚麽意思呢?
16.(甲)翻做“尊重”的希臘語名詞含有甚麽意思?(乙)在耶穌改變形貌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尊榮他?我們可以從中學到甚麽教訓?
16 根據一本詞典説,翻做“尊重”的希臘語名詞(提梅)的意思是“價錢、價值、尊重、尊敬”。這個希臘語詞的變體翻譯過來,就是“禮物”、“寶貴”。(使徒行傳28:10;彼得前書2:7,《新世》)我們在彼得後書1:17看看彼得怎樣用同一個詞的變體,就能洞悉尊重人到底是甚麽意思了。在這裏,彼得描述耶穌變化形貌的事説:“他從父親上帝那裏領受尊榮和榮耀的時候,有威嚴偉大的榮耀向他發出這樣的話:‘這是我的兒子,是我所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新世》)耶穌變化形貌的時候,耶和華對耶穌表示認可,而且讓别人聽見他這樣説,從而尊榮尊重他的兒子。(馬太福音17:1-5)所以丈夫尊重妻子,就不羞辱貶低她。相反,他用言行表明珍視妻子,私下當衆都一樣。——箴言31:28-30。
17.(甲)為甚麽基督徒妻子理當受尊重?(乙)為甚麽男子不應該覺得自己在上帝眼中比女子更有價值?
17 彼得説,基督徒丈夫應該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妻子。這種對待不是一種恩賜,而是妻子天理當得的份兒。為甚麽妻子理當受尊重呢?因為,彼得説,“她們……同你們一起繼承生命的分外之恩”。在公元第一世紀,所有收到彼得來信的男女都蒙召與基督一同繼承産業。(羅馬書8:16,17;加拉太書3:28)他們在會衆裏的職責不盡相同,可是他們最終會在天上與基督一同施行統治。(啟示錄20:6)今天也是這樣。現在上帝的子民大多懷有屬地希望。如果任何基督徒男子認為,自己既然在會衆裏享有某些特權,就在上帝眼中比婦女更有價值,那就是嚴重錯誤了。(比較路加福音17:10。)在上帝面前,男女有同等的屬靈地位,因為耶穌的死亡犧牲讓男女都有同等機會擺脱罪和死的咒詛,得享永遠的生命。——羅馬書6:23。
18.彼得指出丈夫有甚麽重大理由要尊重妻子?
18 彼得還舉出丈夫應該尊重妻子的另一個重大理由:“這樣,你們的禱告才不致有阻礙。”“阻礙”一詞是由希臘語動詞(恩科普托)翻過來的,字面意思是“截斷”。按照梵恩編的《新約語詞詮釋詞典》,這個詞的意思是“毁壞道路,或在路上放置障礙攔住,免得讓人通過”。所以,丈夫不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妻子,就可能在他的禱告和上帝的聽覺之間設置了路障。這個人可能感到不配求告上帝,或者耶和華不願意聽他。很明顯,耶和華對於人怎樣對待婦女是非常關心的。——比較耶利米哀歌3:44。
19.在會衆當中,男女可以怎樣懷着互相尊敬的態度共同服務?
19 並不是只有丈夫才有義務尊重人。丈夫固然應該用愛心待妻子,讓她有尊嚴,從而尊重妻子,可是妻子也應該順服丈夫,深深敬重他,從而尊重丈夫。(彼得前書3:1-6)此外,保羅勸勉基督徒要“互相尊重”。(羅馬書12:10,《新世》)聖經在這裏呼籲會衆當中的男女互相尊敬,共同服務。如果會衆彌漫這樣的精神,基督徒婦女就不會在言談上削弱帶頭領導的人的權柄。相反,她們會支持長老,同長老合作。(哥林多前書14:34,35;希伯來書13:17)至於基督徒監督,他們應該“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提摩太前書5:1,2)長老應該仁慈地考慮他們基督徒姊妹的話,這樣做是明智的。如果姊妹尊重神治首領權,以尊敬的態度提出問題,甚至指出有事情須要處理,長老就應該樂意考慮她的疑問或難處。
20.按照聖經的記載,婦女配受怎樣的對待?
20 自從罪在伊甸園進入人世以來,在許多不同的文化裏,婦女都受人貶抑,沒有尊榮。可是,耶和華的原意並不是要婦女受這樣的待遇。對於婦女,不論世間流行哪一種文化觀點,《希伯來文聖經》和《基督教希臘文聖經》共同清楚表明,敬虔的婦女是配受尊榮敬重的。這是上帝讓婦女當得的份兒。
[腳注]
a 《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解釋説:“婦女不可同男性客人吃飯,男子同女子説話也不合宜。……在公衆場所同婦女説話尤其駭人聽聞。”收錄猶太教士訓諭的文集《密西拿經》告誡説:“不可與女流多言。……與女流多言,必自招惡禍,曠廢研習律法,終必在磯漢拿沉淪。”——《阿伯特》1:5。
b 《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一書説:“有時候,婦女的地位跟奴隸差不多。比方説,婦女不可在法庭上作證,惟一的例外是作證丈夫的確死了。”關於利未記5:1,《密西拿經》的解釋是:“‘見證發誓’[的條例]只對男子適用,對女子並不適用。”——《舍布俄特》4:1。
c 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報導,希律的姐妹撒羅米給丈夫“送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文件。這違反了猶太人的律法,因為[只有]丈夫才許這樣做”。——《猶太古史》,15卷,259[七,10]。
你的答案怎樣?
◻ 有哪些例子證明耶穌以尊榮敬重的態度對待婦女?
◻ 耶穌的教訓怎樣敬重婦女的尊嚴?
◻ 丈夫為甚麽應該以尊重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基督徒妻子?
◻ 在尊重人方面,所有基督徒都負有甚麽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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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位敬虔的女子最先看見復活後的耶穌,因而心花怒放。耶穌吩咐她們向他的弟兄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