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心裏寬恕人
“要是你們各人不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我在天上的父親也會這樣對待你們。”——馬太福音18:35。
1,2.(甲)一個廣為人知的罪人,怎樣表明她十分敬仰耶穌?(乙)耶穌所作的回應説明了甚麽要點?
她很可能是個妓女。你自然沒有想到這樣的人會在一個虔信宗教的人家裏出現。如果人因見到她在這裏出現而感到愕然,她接着所做的事就更令他們驚愕了。女子走到一個品德最高尚的人跟前,表示她深深賞識這人所致力的善工;她的眼淚滴在這人的腳上,她隨即用自己的頭髮把淚水擦乾。
2 這個女子,“城裏人人都知道她是個罪人”。她所景仰的人是耶穌,但耶穌並沒有厭惡她。可是,邀請耶穌赴宴的西門,一個法利賽派的人,卻因為這女子是個罪人而感覺不安。為了糾正西門的態度,耶穌説了一個喻例。他説有兩個人,都欠了貸款人的債。一個欠的很多,相當於一個工人兩年的工資。另一個欠得較少,相當於前者欠款的十分之一,計起來不及三個月的工資。兩人都無力償還,但貸款人卻“甘心寬恕這兩個人”。顯然,蒙寬恕較多的人有更大理由要愛那取消他債項的人。耶穌指出女子的善舉跟事情的關係之後,接着宣告一條原則:“那少蒙寬恕的,愛得也少。”然後他對女子説:“你的罪寬恕了。”——路加福音7:36-48。
3.我們需要對自己作一番甚麽檢討?
3 請問問你自己:“假如我是那個女子,或者處境跟她類似,有人寬恕了我之後,我反會硬起心來不肯寬恕别人嗎?”你也許會回答:“當然不會!”即使這樣,你真的相信自己是個敏於寬恕的人嗎?這是你的本性嗎?你常常都樂於寬恕人嗎?别人認為你是個慈悲為懷、宅心仁厚的人嗎?讓我們看看,為甚麽人人都應當對這件事作一番坦誠忠實的檢討。
需要寬恕,也得蒙寬恕
4.關於自己,我們應當承認甚麽事實?
4 你知道得很清楚,自己是不完美的。如果有人問你,你很可能會坦然承認這點;也許你會想起約翰一書1:8的經文:“我們要是聲稱‘我們沒有罪’,就是迷惑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裏面了。”(羅馬書3:23;5:12)對有些人來説,他們可能犯了令人震驚的大罪,充分顯示出自己的有罪情況。可是,即使你沒有蓄意犯這樣的罪,無疑你也曾多次未能符合上帝的標準,以致犯了罪。豈不是嗎?
5.我們應當為了甚麽事感激上帝?
5 因此,你的處境很可能像使徒保羅所描述的一樣:“你們從前因為過錯,又因為在肉體上沒有受割禮,原是死的,上帝卻使你們跟基督一同活過來。他仁慈地寬恕了我們的一切過錯。”(歌羅西書2:13;以弗所書2:1-3)請留意“寬恕了我們的一切 過錯”這句話。這句話的確意味深長。我們人人都有充分理由像大衛一樣懇求説:“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詩篇25:11。
6.關於耶和華和他對人的寬恕,我們確知甚麽?
6 你或我們任何一個人,怎能够獲得寬恕呢?一個主要因素是:耶和華上帝是樂於寬恕人的。這是他的品格特徵。(出埃及記34:6,7;詩篇86:5)我們可以了解,上帝期望我們向他衷誠禱告,求他寬恕赦免。(歷代志下6:21;詩篇103:3,10,14)上帝更為此提供一個合法的基礎,使他能够名正言順地寬恕我們的罪。這個基礎就是耶穌的贖價犧牲。——羅馬書3:24;彼得前書1:18,19;約翰一書4:9,14。
7.你應當怎樣效法耶和華?
7 既然耶和華樂於寬恕人,你自應從他待人的方式看出你也該怎樣待人。保羅強調這件事説:“你們要以仁慈相待,存温柔憐恤,彼此甘心寬恕,就像上帝藉着基督甘心寬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32)無疑保羅要我們努力效法上帝的榜樣,因為他接着説:“所以,你們既然是蒙愛的孩子,就要仿效上帝。”(以弗所書5:1)你看出兩者之間的關係嗎?保羅有力地指出,既然耶和華上帝寬恕了你,你自然也該效法他,“存温柔憐恤,彼此甘心寬恕”。要問問自己:“我有沒有這樣做呢?要是我本性不易寬恕人,我有沒有在這方面作出努力,竭力效法上帝呢?”
努力培養寬恕之心
8.我們應當意識到基督徒會衆是由怎樣的人組成的?
8 在基督徒會衆裏,如果我們只有很少機會要表現寬恕這種敬神美德,那自然很理想。但實際的情形卻不是這樣。誠然,我們的基督徒弟兄姊妹都盡力效法耶穌的榜樣,向人表現愛心。(約翰福音13:35;15:12,13;加拉太書6:2)長久以來,他們一直努力在思想和言行上革除這個邪惡世界的種種不良習氣,現今仍在繼續努力。他們真的想表現基督徒的新品格。(歌羅西書3:9,10)可是,我們無法不正視現實:全球的會衆以及當地每群會衆,都是由不完美的人組成的。總的説來,他們無疑比以往的情形好得多,但他們仍然是不完美的人。
9,10.如果弟兄之間有不和發生,為甚麽我們不應當感到意外?
9 上帝在聖經裏刻意告訴我們,在基督徒的會衆裏,在我們的弟兄姊妹當中,會有不完美的情形存在。例如,請想想保羅在歌羅西書3:13所寫的話:“無論誰對人有不滿的地方,都要繼續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寬恕。耶和華怎樣甘心寬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甘心寬恕人。”
10 饒有意義的是,聖經在這裏提醒我們,由於上帝寬恕我們,我們也有義務和必要寬恕别人。為甚麽這樣做並不容易呢?因為正如保羅承認,有些人可能“對人有不滿的地方”。他意識到這種不滿是無可避免的。在公元1世紀,當時的基督徒“聖民”雖然懷有“在天上留給[他]們”的“希望”,他們當中也有若干不滿的情緒存在。(歌羅西書1:2,5)今天,大部分真基督徒都沒有從聖靈接獲指示,表明他們是“上帝所揀選的人,是聖潔蒙愛的”,我們又怎能期望情形會跟公元1世紀不同呢?(歌羅西書3:12)因此,如果我們會衆裏有若干不滿的情緒存在,無論是因為有人真的做了錯事,還是僅屬猜疑,我們都不該因此就貿然認為會衆有嚴重的不妥。
11.門徒雅各促請我們留意甚麽事?
11 耶穌的同母異父弟雅各也表示,我們有時會遇到一些情勢,需要我們甘心寬恕弟兄。“你們中間誰有智慧和理解力呢?他就該懷着智慧所具有的温和,用優良的品行顯示自己的作為。可是,你們心裏要是存有苦毒的嫉妒和爭勝的精神,就不可吹噓,不可説謊違背真理。”(雅各書3:13,14)真基督徒心裏竟然會存有“苦毒的嫉妒和爭勝的精神”嗎?不錯,雅各的話清楚表明,公元1世紀的會衆有這種情形存在,今天也一樣。
12.古代腓立比會衆有甚麽難題發生?
12 一個實例可以説明這點。事情牽涉到兩個受膏基督徒;兩者都有良好的聲譽,是保羅熱心的同工。你也許記得曾讀到,在腓立比會衆裏有兩個姊妹,一個叫友阿蝶,一個叫循都姬。腓立比書4:2,3雖然沒有透露詳情,卻表示兩人之間有點難題。事情的起因可能是一方出言不慎,冒犯了另一方嗎?或者一方認為對方冷落了自己的親屬?還是彼此之間有點競爭嫉妒的精神?不論難題的性質如何,情形已變得相當嚴重,以致連遠在羅馬的保羅也聽聞這件事。兩個屬靈姊妹可能互不理睬,在聚會裏刻意迴避對方,或各自對朋友説對方的壞話。
13.友阿蝶和循都姬很可能怎樣化解了彼此之間的不和?我們可以從這件事學到甚麽教訓?
13 你覺得上述的情形似曾相識嗎?在你的會衆裏,有些人有這樣的情形存在嗎?你自己也有過類似的經歷嗎?也許會衆現在也多少受到這樣的難題所困擾。我們可以怎麽辦呢?在古代,保羅勸勉這兩個獻了身的姊妹“要在主裏思想相同”。她們很可能遵囑而行,開心見誠地討論問題,同意彼此寬恕,然後切實效法耶和華寬大為懷的態度。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友阿蝶和循都姬不能成功解決她們之間的難題;我們也一樣能够成功。敏於寬恕的態度無疑也能够在今天發揮很大的功效。
敏於寬恕,保持和睦
14.我們把個人之間的不和淡然忘懷,為甚麽時常是可行的,也是最好的做法?
14 如果你跟另一個基督徒發生了不和,你怎樣才能真心寬恕對方呢?老實説,並沒有甚麽捷徑可走;但是聖經含有一些有益的例子和切合現實的忠告。一個主要的建議是(雖然並不容易接受和實行),把事情忘記了就算,不要再耿耿於懷。每逢有不和發生,例如在友阿蝶和循都姬之間發生的事,當事人往往覺得是對方的錯,或者對方至少要負主要責任。在這種情形之下,你也許覺得主要是對方不好,或他所造成的傷害最大。可是,你能够衷心原諒對方,不再追究這件事嗎?其實,如果事情真的主要是,或甚至完全是,另一個基督徒的過錯,你就更應該原諒對方,不咎既往,讓事情成為過去才對。
15,16.(甲)彌迦怎樣描述耶和華?(乙)上帝“不追究……過犯”是甚麽意思?
15 不要忘記,在敏於寬恕方面,上帝是我們的典範。(以弗所書4:32-5:1)彌迦先知指出,上帝不追究我們的過錯,給我們立下了楷模。他寫道:“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不追究産業之餘民的過犯呢?他不永遠懷怒,因為他喜愛憐憫。”——彌迦書7:18,《新譯》。
16 聖經説耶和華“不追究……過犯”,意思並不是他記不起人的過犯,彷彿患了失憶症一般。請想想參孫和大衛的事例,他們兩人都有過嚴重的過失。在事情發生之後很久,上帝仍然記得他們所犯的錯。由於耶和華命人把事情記錄在聖經裏,連我們也知道他們犯了一些甚麽罪。即使這樣,上帝仍然寬大為懷,恩待他們,甚至把他們立為信心的榜樣,給我們效法。——希伯來書11:32;12:1。
17.(甲)甚麽想法能够幫助我們不追究别人的過失或冒犯?(乙)我們不計較别人的過犯,怎樣就是效法耶和華了?(參看腳注。)
17 不錯,耶和華願意“不追究”a過犯;大衛就曾屢次懇求上帝這樣做。(撒母耳記下12:13;24:10)我們能够在這方面效法上帝嗎?我們的信徒同工既是不完美的,自然免不了會得罪冒犯我們。我們願意不追究他們的過失嗎?試想像你坐在一架噴射機裏,飛機正在跑道上急駛,準備升空。你望出窗外,看見一個相識的女子正伸出舌頭作鬼臉。你知道她曾生你的氣,她的鬼臉也許是朝着你作的。但她也可能根本沒有想到你。無論如何,隨着飛機逐漸升高,打個圈子,你再次看這個女子,但她現在看來只是地上的一個小點罷了。一小時之後,你已飛到幾百里之外,把她那令人不快的鬼臉遠遠抛下了。同樣,我們只要努力效法耶和華,明智地不再計較别人的過犯,寬恕人就容易多了。(箴言19:11)十年之後,或者千禧年開始了之後二百年,别人的過犯豈不是看來微不足道嗎?何不現在就不再追究呢?
18.如果我們看來無法把别人的冒犯淡然忘懷,我們可以把甚麽勸告付之實行?
18 可是,你也許已為事情作過禱告,嘗試原諒對方,卻覺得做不到。那怎樣才好呢?耶穌勸人主動去見對方,設法私下解決紛爭,恢復和好。“所以,你把禮物帶到壇來,在那裏要是想起有弟兄對你不滿,就要把禮物留在壇前,離開那裏;你要先跟弟兄言和,回來才把你的禮物獻上。”——馬太福音5:23,24。
19.我們想與弟兄言和,就該有怎樣的態度?怎樣的態度卻要避免?
19 值得留意的是,耶穌不是説你到弟兄那裏,是為了説服他,你對、他不對。也許他的確不對。但更有可能的是,雙方其實都有些錯。無論如何,你去見對方的目的,不是要迫使他認錯,彷彿要向你屈膝認罪似的。你如果懷着這樣的心態跟對方理論,就差不多注定會失敗了。雙方討論的目的,也不一定要把過犯(無論是真實的,還是想像出來)的每個細節都提出來對質。大家本着基督徒的友愛精神,平心靜氣地討論問題,如果發覺問題原來只是個誤會,你們就可以合力加以澄清。但雙方討論過之後,如果意見仍未能完全一致,是否就表示大家無法和好呢?如果大家至少同意,雙方都衷誠渴望事奉樂於寬恕人的上帝,那不是好得多嗎?如果你正視這件事實,雙方就會較容易由衷地説:“我很抱歉,由於大家的不完美,我們産生了意見。現在讓我們不咎既往吧。”
20.我們可以從使徒的榜樣學到甚麽教訓?
20 要記住,使徒們也曾發生過不和。例如,他們有些人曾想享有更大的尊榮,結果引起了難題。(馬可福音10:35-39;路加福音9:46;22:24-26)這種情形使他們關係緊張,也許令有些人忿忿不平,或甚至大為惱怒。但他們卻能够不計較這些不和,繼續通力合作。其中一位使徒後來寫道:“誰喜愛生命,想見美好的日子,就該抑制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説欺騙的話,轉離惡行,改行善事,尋求和平,一心追求。”——彼得前書3:10,11。
21.關於寬恕人,耶穌提出甚麽深刻的教訓?
21 我們在較早時候指出一個循環的一面:上帝寬恕了我們以往所犯的許多罪,好讓我們效法他的榜樣,寬恕我們弟兄的罪。(詩篇103:12;以賽亞書43:25)但這個循環還有另一面。耶穌作了模範禱告之後接着説:“要是你們寬恕人的過錯,你們在天上的父親也會寬恕你們。”一年多之後,耶穌重申這個教訓的主旨,教導門徒禱告説:“[求你]寬恕我們的罪,因為我們自己也寬恕所有欠我們債的人。”(馬太福音6:12,14;路加福音11:4)耶穌在死前幾天提醒門徒説:“你們站着禱告的時候,無論對别人有甚麽不滿,都要寬恕;這樣,你們在天上的父親也就寬恕你們的過錯。”——馬可福音11:25。
22,23.我們是否願意寬恕人,可以怎樣影響到我們的前途?
22 不錯,我們是否能够繼續得蒙上帝寬恕,至很大程度視乎我們自己是否也願意寬恕弟兄。每逢基督徒有嫌隙發生,要問問自己:“如果弟兄姊妹冷落了我,犯了微小的過失,或反映出人的不完美,與其力求證明弟兄不是,贏得上帝的寬恕不是重要得多嗎?”你很清楚知道答案是甚麽。
23 可是,如果事情不僅是個人之間的瑣細不和或不滿,那又怎樣呢?耶穌在馬太福音18:15-18提出的勸告,到底甚麽時候才適用呢?我們接着會考慮這些問題。
[腳注]
a 一個學者説,彌迦書7:18所用的希伯來語隱喻,“相當於一個行人對路旁的一件東西視而不見,因為他根本不想加以留意。隱喻所表達的意思是,上帝並不是看不見罪,也不是認為罪無關重要;而是在某些事上寧願不予追究,決定加以寬恕而非施行懲罰”。——士師記3:26;撒母耳記上16:8。
你記得嗎?
◻ 在寬恕人方面,耶和華怎樣立下榜樣給我們效法?
◻ 關於會衆裏的弟兄姊妹,我們務要記住甚麽?
◻ 在大多數時候,我們應當能够怎樣處理别人的冒犯或過失?
◻ 如有需要,我們可以怎樣跟弟兄恢復和好?
[第15頁的圖片]
跟基督徒同工發生不和,要盡力把事情忘卻;隨着時間過去,事情會變得無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