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一生與傳道工作
有關離婚和愛護孩子的教訓
耶穌和門徒正在上耶路撒冷參加公元33年的逾越節慶祝。他們渡過約旦河,然後取道經過比利亞。耶穌曾在數星期前到過比利亞,但後來因為他的朋友拉撒路病倒而被召前往猶太。耶穌上次在比利亞時曾與法利賽人討論過有關離婚的問題,如今他們又再舊事重提。
法利賽人對離婚一事見解紛紜。摩西曾説,婦人若‘有甚麽不合理的事’,丈夫就可以跟她離婚。有些法利賽人認為‘不合理的事’僅是指妻子的不貞;但另一些則認為這同時包括一些非常微小的過犯。法利賽人想藉此試探耶穌,於是問道:‘人無論甚麽緣故都可以休妻嗎?’他們肯定不論耶穌怎樣回答,他都會與法利賽人發生衝突,因為他們對這問題懷有不同的意見。
耶穌以巧妙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他沒有訴諸任何屬人的觀點,反之,他重申婚姻安排的起源。他問道:‘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説:“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耶穌表明,上帝原定的旨意是要夫婦長相廝守而非離婚。但法利賽人反駁説:‘這樣,摩西為甚麽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耶穌回答説,‘但起初並不是這樣。’不錯,上帝原本在伊甸園裏設立正確的婚姻標準時,他並沒有訂立任何離婚的規條。
耶穌繼續告訴法利賽人説:‘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希臘文por·nei’a, 波尼亞]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由此他表明波尼亞——嚴重的性不道德——乃是唯一受上帝認可的離婚理由。
門徒獲悉婚姻應當是一項永久的結合,唯獨基於上述理由才可以離婚之後,他們有感而發地説:‘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毫無疑問,一個人若打算結婚,就應當嚴肅地考慮到婚姻關係的永久性。
耶穌接着談到獨身問題。他解釋有些男子生來就是閹人,由於沒有性能力而不能結婚。另一些是被人閹的,他們被人以殘忍的方式使他們在性方面殘缺不全。最後,有些人則為了使自己能够在與天國有關的事上作出更大貢獻而壓抑自己結婚及享受性關係的慾望。因此耶穌作出結論説:‘這話[保持獨身]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這時,有人帶着自己的孩子來見耶穌。可是,門徒卻責備這些孩子,並試圖將他們遣走。無疑他們是想保護耶穌,使他不致受到不必要的打擾。但耶穌卻説:‘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耶穌藉此給我們一些多麽優良的教訓!我們若要承受上帝的王國,就必須仿效小孩子那種謙卑可教的品質才行。然而,耶穌的榜樣也表明,特别是身為父母的人,花時間與孩子在一起是多麽重要的事。耶穌於是抱着小孩子,給他們祝福,由此表明他對小孩子的確呵護備至。馬太福音19:1-15;申命記24:1;路加福音16:18;馬可福音10:1-16;路加福音18:15-17。
◆ 法利賽人對離婚一事懷有甚麽不同的見解?他們試圖怎樣試探耶穌?
◆ 耶穌怎樣應付法利賽人的試探?他提出甚麽唯一的離婚理由?
◆ 何以耶穌的門徒認為倒不如不結婚?耶穌提出甚麽勸告?
◆ 耶穌對待孩童的方式給我們甚麽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