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做些甚麽才會得救?
有一次,一個男子問耶穌説:“主啊,只有很少人得救嗎?”耶穌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他是不是説:‘你只要接受我為主和救主,就可以得救了’?不是!剛相反,耶穌説:“你們要竭盡全力穿過窄門進去。我告訴你們,因為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路加福音13:23,24。
耶穌是不是沒有回答那個男子的問題呢?不是。因為那個人所問的,不是得救難不難,而是得救的人是否很少。因此耶穌僅向他指出,願意竭盡全力去贏得這項奇妙福分的人會比我們所期望的更少。
有些讀者可能提出異議,‘這跟我在教堂所聽到的並不一樣。他們可能引證約翰福音3:16,經文説:“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和合本》)然而,我們的回答是:‘既然這樣,我們必須相信甚麽才可以得救呢?相信耶穌實際在地上生活過?當然。相信他是上帝的兒子?毫無疑問!既然聖經將耶穌稱為“導師”和“主”,我們豈不也應當相信他的教訓,服從他的吩咐,跟從他的榜樣嗎?’——約翰福音13:13;馬太福音16:16。
跟從耶穌
問題就出在這裏!許多據稱已經“得救”的人看來根本沒有打算跟從耶穌,也不想服從他。事實上,有一個基督新教牧師寫道:“當然,我們應該 繼續相信基督。可是,如果説我們絶對要繼續相信,或一定會繼續相信,這樣的主張就完全沒有聖經根據了。”
其實剛相反,聖經列舉了多種不道德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在一些自認“得救”的人當中是十分普遍的。論到那些怙惡不悛的犯過者,聖經吩咐説:“你們要把邪惡的人從你們當中除去。”上帝無疑不會讓邪惡的人腐化基督徒的會衆!——哥林多前書5:11-13。
既然這樣,跟從 耶穌是甚麽意思呢?我們可以怎樣跟從他?請想想,耶穌做過些甚麽事?他是個不道德的人嗎?是個通姦者?酒徒?説謊的人?他做生意不忠實嗎?當然不是!你也許會問:‘那麽,我真的必須把這一切惡事在生活上徹底剔除嗎?’為了獲知問題的答案,請想想以弗所書4:17至5:5所説的話。這段經文沒有説,不管我們做甚麽,上帝都會接納我們。相反地,經文吩咐我們要跟世上列國的人分别開來;這些人“喪盡道德感,……可是,你們所學的基督並不是這樣的。……[要]除掉舊品格;這種品格依循你們從前一貫的行為。……偷竊的人不該再偷竊,……淫亂和各種不潔的事,或是貪心,在你們當中連提也不該提,這才跟聖民相稱。……你們知道,自己也認定:凡淫亂的、不潔的、貪心的——這就等於拜偶像的——在基督和上帝的王國裏,都不能繼承任何産業”。
如果我們甚至沒有嘗試 過耶穌所過的生活,我們可以説是跟從他嗎?我們豈不是應當努力使自己的生活跟基督更相似嗎?一份宗教傳單説,“現在就來歸附基督吧——你儘管保持原貌好了。”許多人跟這張傳單懷有同樣的看法,他們自然很少想到以上的重要問題。
耶穌的一個門徒警告我們,不敬神的人“把我們上帝的分外恩慈當做行為放蕩的藉口,背棄我們獨一的主人,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猶大書4)我們怎樣也可能在實際上將上帝的慈悲“當做行為放蕩的藉口”呢?如果我們力求克服自己的弱點,卻因天生的不完美而犯過,基督的祭物可以使這樣的罪獲得赦免。可是,我們若以為基督的祭物甚至會使我們蓄意屢犯的罪也得蒙赦免,我們就等於將上帝的慈悲“當做行為放蕩的藉口”了。一個知名的美國佈道家聲稱,你毋須“潔淨自己,剔除惡習,改弦易轍”。這樣的論調我們無疑不敢苟同。——請參照使徒行傳17:30;羅馬書3:25;雅各書5:19,20。
信仰促使人採取行動
許多人認為,“相信耶穌”是一項一勞永逸的行動,我們的信心毋須堅強到足以推動我們表現服從。但聖經並不同意這樣的主張。耶穌從沒有表示,人一開始 踏上基督徒的途徑,就已經得救了。剛相反,耶穌説:“忍耐直到終結的人,就會得救。”(馬太福音10:22)聖經將基督徒的途徑比作一場競賽,人要跑完賽程才會獲得救恩的獎賞。聖經勸勉我們説:“你們跑的方式,應該是一心要贏得獎賞。”——哥林多前書9:24。
因此,“接受基督”的人不是僅接受耶穌的祭物所帶來的種種祝福而已。接受基督的人也必須對基督表現服從。使徒彼得指出,審判要從“上帝的家”開始,接着他補充説:“既然先從我們開始,不服從上帝好消息的人又會有怎樣的終結呢?”(彼得前書4:17)因此,僅是聆聽和相信是不够的。聖經説我們必須“把這話語實行出來,不要單單聽了就算,用虛謊的推理自欺”。——雅各書1:22。
耶穌自己的信息
啟示錄一書載有來自耶穌的信息,他透過約翰將這些信息傳給早期基督徒的七群會衆。(啟示錄1:1,4)耶穌是否表示,既然這些會衆已經“接受”了他,就已經足够了呢?不然。耶穌稱讚他們的行為、勞苦和忍耐,也談及他們的愛心、信心和服事職務。可是他説撒但會考驗他們,他們各人要按“[自己]的行為”獲得報應。——啟示錄2:2,10,19,23。
雖然大部分人以為,他們只要在一個宗教集會裏“接受”耶穌,他們就“一勞永逸”地得救了。耶穌所談及的得救無疑涉及遠較重大的承擔。耶穌説:“任何人想來跟從我,就當承認不再擁有自己,拿起自己的苦刑柱,不斷跟隨我。因為誰想拯救自己的魂,就會失去它;誰為我失去自己的魂,卻會找着它。”——馬太福音16:24,25。
不再擁有自己?不斷跟隨耶穌?這無疑需要我們作出努力,改變自己的生活才行。然而,耶穌真的説我們當中有些人甚至可能要“失去自己的魂”——為他捨命 嗎?不錯。但這種信心惟獨來自你對上帝的偉大作為有深刻的認識,你必須努力研讀上帝的話語才能獲得這樣的知識。從司提反遇難之日所發生的事,我們可以清楚看出這點。當時一班狂熱的宗教人士用石頭將司提反擲死,因為“司提反靠着智慧和靈講話,他們都招架不住”。(使徒行傳6:8-12;7:57-60)在我們的日子,數以百計的耶和華見證人也表現了類似的信心。他們寧可死在納粹集中營裏,也不願違反自己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a
基督徒的熱心
我們必須緊緊持守基督徒的信仰。理由是,不像你從教會或電視宗教節目所聽到的那樣,聖經指出我們是有可能 失去信仰的。聖經談及有些基督徒“捨棄直路”。(彼得後書2:1,15)因此,我們必須“懷着畏懼顫抖,不斷作成自己的拯救”。——腓立比書2:12;彼得後書2:20。
這是第一世紀的基督徒,那些曾實際聽過耶穌和使徒講道的人,所懷的見解嗎?不錯。這些基督徒深知有些事是他們必須做 的。耶穌説:“所以你們要去,使所有國族的人成為門徒,……我吩咐你們的一切,都要教導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
耶穌説了這番話之後兩個月,有3000人在一日之内受浸,於是信徒的數目迅速增至5000人。這些相信了的人開始教導别人。後來他們由於逼迫而分散各地,但這反而對傳播他們的信息十分有利。聖經透露,不是僅僅幾個帶頭的人,而是“[那些]被分散的人經過境内各處,宣揚神聖話語的好消息”。因此,大約30年後,使徒保羅可以説,好消息已“傳遍天下所有創造物了”。——使徒行傳2:41;4:4;8:4;歌羅西書1:23。
在幫助别人歸信方面,保羅跟某些電視佈道家截然不同;保羅並沒有對人説:‘你只要現在接受耶穌,就可以永遠得救。’一個美國教士寫道:“我還是青少年的時候,……就已經得救了。”保羅從沒有表現這種過度自信的態度。耶穌親自揀選保羅,派他將信息傳給各國族的人。過了20多年之後,這位勤懇的使徒寫道:“我是連連痛打自己的身體,把身體當做奴隸一樣引領,免得我向别人宣講信息,到頭來自己竟不蒙認可。”——哥林多前書9:27;使徒行傳9:5,6,15。
得救是來自上帝的恩賜。人無法靠自己的功勞賺得救恩。然而,為了獲得救恩,我們仍需作出努力。假如有人將一份非常貴重的禮物送給你,你非但沒有將禮物接過來,也沒有對送禮的人表示半點謝意;既然你對禮物毫不賞識,對方就可能把禮物送給另一個人了。試想想,耶穌基督的血有多寶貴?他的寶血是我們白白可得的恩賜,但我們必須對這份禮物表現適當的賞識。
真正基督徒可以説是處於得救的情況,因為他們在上帝面前享有蒙認可的地位。以整體而言,他們的得救是肯確的。但個别來説,他們卻必須符合上帝所定的條件才行。不過,我們仍是有可能失足的,因為耶穌説:“誰不留在跟我團結的關係中,就像枝子被抛在外面枯乾。”——約翰福音15:6。
‘上帝的話語是活的’
上一篇文章開頭的對話發生於差不多60年前。至今約翰尼仍深信救恩惟獨來自耶穌基督的贖價,但他也看出,我們必須作出努力才會得救。他相信聖經向人提出惟一的真正希望,也相信我們必須研讀這部非同凡響的書,讓它打動我們,推動我們表現愛心、信心、仁慈、服從和堅忍。約翰尼教導兒女養成跟他一樣的信念,他很高興見到他們也用同樣的方式養育自己的兒女。他希望人人都具有這樣的信心,因此他設法將這些信念傳授給别人。
使徒保羅在上帝靈示之下寫道:“上帝的話語是活的,可以發揮力量。”(希伯來書4:12)上帝的話語能改變人的一生。它能够打動你的心,促使你表現由衷的愛心、信心和服從。可是,僅僅在思想上“接受”聖經的教訓是不够的,你還要作出進一步的努力。你必須研讀聖經,讓聖經的真理打動你的内心,讓其中的智慧之言引導你的生活。在普世230多個國家地區,為數約500萬的耶和華見證人很樂意跟感興趣的人討論聖經。你可以致函本刊,查詢一下你能够從研究聖經學到些甚麽。你從研究聖經所獲得的信心和屬靈力量必定會令你喜出望外!
[腳注]
a 歷史學博士克里斯婷·金在她的著作《納粹政權與新宗教:五個不肯附和強權的個案研究》裏報導:“在德國,每兩個耶和華見證人當中就有一個遭受監禁,每四個當中就有一個喪掉生命。”
[第7頁的附欄]
何以要‘為信仰奮力爭鬥’?
聖經的猶大書是寫給“蒙召……為耶穌基督而得蒙保存的人”的。這部書有沒有説,由於這些基督徒已經‘接受耶穌’,他們的得救已肯確無疑呢?相反,猶大吩咐這些基督徒要‘為信仰奮力爭鬥’。他向他們提出三個理由。第一,上帝“拯救了一族人民離開埃及地”,但其中有許多卻在後來背棄了信仰。第二,甚至有些天使也背叛上帝而淪為邪靈。第三,由於所多瑪和蛾摩拉荒淫無道,上帝將這兩個城市徹底毁滅。猶大提出這些聖經記載作為我們的“鑑戒”。不錯,甚至那些“為耶穌基督而得蒙保存”的信徒也要提高警覺,以免偏離純真的崇拜。——猶大書1-7。
[第8頁的附欄]
哪一個説法才對?
聖經説:“人稱為正義是憑着信心,同律法上的作為無關。”但它同時説:“人稱為正義,是由於作為,不單是由於信心。”究竟哪一個説法才對呢?我們稱義是憑着信心,還是憑着行為?——羅馬書3:28;雅各書2:24。
來自聖經、首尾一貫的答案是,兩個説法都對。
有多個世紀之久,猶太人按照上帝通過摩西賜給他們的律法,獻上指定的祭物和供物;他們要遵守節期,嚴守在飲食和其他方面的規定。但自從耶穌獻上他的完美祭物以來,這些“律法上的作為”(或僅稱為“作為”)已是不需要的了。——羅馬書10:4。
雖然這些按律法要求而行的事,已被耶穌的最佳祭物取而代之,這並不是説我們就此可以將聖經的訓示置之不理。聖經説:“何況基督的血呢?……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脱離死的作為,使我們對活的上帝作神聖服務嗎?”——希伯來書9:14。
我們怎樣“對活的上帝作神聖服務”呢?除了别的事情,聖經吩咐我們要克制肉體的作為,抗拒世界的不道德,留意避免其中種種陷阱。聖經説:“[要]為信仰作美好的爭戰”,脱去“容易纏住我們的罪”,“跑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賽程,定睛注視耶穌;他是叫我們得信心的首要代理者,也是使我們信心完美的那位”。聖經也敦促我們,要避免‘疲倦灰心’。——提摩太前書6:12;希伯來書12:1-3;加拉太書5:19-21。
我們不能單憑做這些事就賺得 永生,因為沒有人是這麽勞苦功高,以致應得這些驚人的福分作為酬勞。然而,我們若沒有做上帝和基督在聖經裏吩咐我們做的事,藉此證明自己的愛心和服從,我們就不配獲得這份奇妙的禮物了。我們要是沒有適當的作為去證實我們的信心,就無法證明自己的確是耶穌的跟從者,因為聖經清楚表明:“如果信心沒有作為,這種信心就是死的。”——雅各書2:17。
[第7頁的圖片]
要研讀聖經,讓聖經的教訓打動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