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和我一同在樂園裏”
他被掛在行刑柱上一息奄奄之際,旁邊的罪犯懇求他説:“耶穌啊,你進入你王國的時候,求你記得我。”雖然耶穌也同樣在極度痛楚中奄奄一息,他卻回答説:“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必和我一同在樂園裏。”(路加福音23:42,43,《新世》)對一個垂死的人來説,這是一個多麽令人安慰的希望!
你是否留意到,當翻譯這句話時,《新世界譯本》(英文)——以上的經文即引自這部譯本——在“今日”一詞之後放了個標點符號?這個譯法所表達的思想是:甚至在耶穌死亡的那日,他仍能够向這罪犯提出在樂園享永生的應許。在另一方面,《新英文聖經》卻為耶穌的話加上這樣的標點:“我告訴你這件事:今日你必和我在樂園裏。”大部分其他譯本均同意《新英文聖經》的譯法。它們所表達的思想是:耶穌和這個垂死的罪犯在當天便一同到樂園去了。為甚麽有這樣的差别?哪部譯本的標點才是正確的?
事實上,最早期的希臘文聖經手抄本是根本沒有標點符號的。因此,後來當人開始使用標點符號時,聖經的抄寫員和譯者必須憑着自己對聖經真理的了解將標點符號加上去。既然如此,傳統的譯法是否正確呢?耶穌和罪犯有在他們死去的那天便去到樂園裏嗎?
沒有。按聖經所説,他們所到的地方在希臘文稱為海地斯,在希伯來文則稱為希屋爾,兩者所指的乃是人類的墳墓的總稱。(路加福音18:31-33;24:46;使徒行傳2:31)論到在這個地方的人,聖經説:“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希臘文,海地斯]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樂園怎可能是這個地方!——傳道書9:5,10。
直至死後的第三日,耶穌才從海地斯復活過來。然後,在差不多六個星期的一段時候,他在巴勒斯坦各處向自己的跟從者顯現了若干次。耶穌告訴馬利亞説:“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約翰福音20:17)因此,甚至在當時耶穌還未去到某個可以稱為樂園的地方。——啟示錄2:7。
在公元第三世紀——當時基督教的道理正迅速與希臘哲學混合起來——奧利金引述耶穌所説的話:“今日你必和我在上帝的樂園裏。”在公元第四世紀,許多教會作家曾提出論據,反對在今日之後加上標點符號。這足以表明,耶穌這句話的傳統譯法歷史相當悠久。但這也同時顯示,甚至在公元第四世紀,有些人已對耶穌的這句話懷有與《新世界譯本》的譯法一致的看法。
同樣地,今日雖然許多譯者依照教會傳統在路加福音23:43加上標點符號,然而有些譯者卻採用與《新世界譯本》一致的標點方式。舉個例,在威廉·米凱利斯教授所譯的德文譯本中,耶穌的話是:“實在地,我甚至今日向你作出這項保證:你必(有一天)和我一起在樂園裏。”
耶穌的這番話對罪犯含有甚麽意思呢?他也許曾聽聞耶穌是上帝所應許的君王。他無疑知道彼拉多命人在耶穌頭頂上釘了一面牌子,上面寫着“猶太人的王”等字樣。(路加福音23:35-38)雖然冥頑不靈的宗教領袖對耶穌不屑一顧,這個幡然悔悟的罪犯卻表示對耶穌有信心,説:“耶穌啊,你進入你王國的時候,求你記得我。”(《新世》)他並不是期望與耶穌一起作王統治,相反,他希望能够從耶穌的統治得益。因此,甚至在這個最艱難的時刻,耶穌仍應許這罪犯會與他一起在樂園裏。
在哪個樂園裏?在聖經裏,最初的樂園是與公園相若的伊甸園。這便是我們的始祖所失去的樂園。聖經應許地上的樂園會在以耶穌為王的上帝王國治下重建起來。(詩篇37:9-11;彌迦書4:3,4)屆時,耶穌會使這個罪犯以及難以勝數的死者從墳墓中復活過來。他們會有機會學習遵行上帝的旨意而得以永遠活下去。藉此耶穌會與他們在一起。——約翰福音5:28,29;啟示錄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