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麽是浸禮?
聖經的答案
浸禮(又稱洗禮、受洗或受浸)指的是一個人全身浸入水中。a聖經裏有很多關於浸禮的記載。(使徒行傳2:41)其中一個是耶穌的浸禮,他在約旦河受浸,他受浸時全身浸入水中。(馬太福音3:13,16)另一個例子是,一名埃塞俄比亞男子在旅途中,也「下到水裏」受浸。(使徒行傳8:36-40)
耶穌説,如果人想成為他的門徒,就必須受浸。(馬太福音28:19,20)使徒彼得也强調了這點。(彼得前書3:21)
本篇文章會談談:
浸禮的意思
一個人受浸就是公開表明他已經為自己的罪悔改,完全按照上帝的標準生活,並遵從耶穌的教導。人受浸後,就彷彿踏上了一條道路,而這條道路的終點就是永遠的生命。
為甚麽人受浸時,全身浸入水中是適當的?一個人要達到受浸的地步,就必須改變以往的生活方式。而聖經將浸禮比作葬禮。(羅馬書6:4;歌羅西書2:12)受浸的人浸入水中,象徵把以往的自己埋葬;從水裏上來,表明從今以後成為獻身給上帝的基督徒,展開新的人生。
關於嬰兒洗禮,聖經有甚麽看法?
聖經從來沒提過嬰兒洗禮b,也不支持人為嬰兒施洗。
事實上,嬰兒洗禮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根據聖經,一個人要受浸就必須滿足某些條件。例如他必須明白聖經的基本道理,並按照這些道理生活,也要為自己的過犯悔改,在禱告中獻身給上帝。(使徒行傳2:38,41;8:12)但嬰兒卻無法做到這些。
奉天父、兒子、神聖力量的名施浸是甚麽意思?
耶穌吩咐跟隨他的人:「使所有國族的人做我的門徒,奉天父、兒子、神聖力量的名為他們施浸,我吩咐你們的一切,都要教導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奉天父、兒子、神聖力量的名」意味着承認天父和他兒子的權威和地位,也承認神聖力量(有些譯本譯作「聖靈」)的角色。使徒彼得曾經對一個天生跛腳的人説:「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起來走路吧!」(使徒行傳3:6)彼得這麽説是承認耶穌的權柄,他也承認自己是靠着耶穌才能施行奇跡的。
「兒子」指的是耶穌基督,他為人類犧牲生命。(羅馬書6:23)一個人如果不承認耶穌在上帝的旨意中扮演的角色,就不可能得救。(約翰福音14:6;20:31;使徒行傳4:8-12)
「神聖力量」是指上帝發出的力量。d上帝通過這股力量賜人生命,指引人傳達他的信息,給人力量去執行他的旨意。(創世記1:2;約伯記33:4;羅馬書15:18,19)上帝也用神聖力量指引人,把他的想法記在聖經裏。(彼得後書1:21)
再次受浸是不對的嗎?
如果一個人在之前的教會受過洗,那麽他再次受浸是不對的嗎?有些人認為,既然以弗所書4:5提到「主只有一位,信仰只有一個,浸禮只有一種」,那麽人再次受浸就是不對的。但這節經文並不是這個意思。為甚麽這麽説呢?
經文的背景 從以弗所書4:5的上下文可以看出,使徒保羅在這裏想强調的是,真基督徒應該在信仰上團結合一。(以弗所書4:1-3,16)基督徒要達到這樣的團結,就必須信從主耶穌,對聖經教導有一致的理解,也要在受浸方面符合同樣的標準。
使徒保羅鼓勵一些受過浸的人再次受浸,因為他們之前並沒有完全明白基督的教導。(使徒行傳19:1-5)
受浸的基本條件 人必須先確切認識真理再受浸,這樣的浸禮才是上帝認可的。(提摩太前書2:3,4)一個人對聖經有錯誤的理解,並在這樣的情況下受洗,那麽他的浸禮不會被上帝接受。(約翰福音4:23,24)就算他有誠意,但他還是沒有「按照確切的知識」崇拜上帝。(羅馬書10:2)要得到上帝的認可,他必須學習真理,把學到的實踐出來,獻身給上帝,然後再次受浸。在這種情況下再次受浸不是錯誤的,反而是正確的決定。
聖經中的其他浸禮
除了耶穌的門徒接受的水浸禮之外,聖經也提到了其他浸禮,代表的意義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例子:
約翰施行的浸禮e猶太人和歸信猶太教的人接受約翰的浸禮,公開承認自己犯了罪,違反了摩西法典,這個法典是上帝通過摩西頒布給以色列人的。約翰的浸禮幫助人做妥準備,可以認出並接受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彌賽亞。(路加福音1:13-17;3:2,3;使徒行傳19:4)
耶穌的浸禮 施浸者約翰為耶穌施行的浸禮是獨特的。耶穌是完美的人,從來沒有犯過罪。(彼得前書2:21,22)因此,耶穌在受浸時不需要悔改或「請求上帝賜予無愧的良心」。(彼得前書3:21)耶穌受浸表示他將自己獻給耶和華,以彌賽亞也就是基督的身分完成上帝交託給他的任務,其中包括為我們犧牲生命。(希伯來書10:7-10)
用神聖力量為人施浸 施浸者約翰和耶穌都提到了用神聖力量為人施浸。(馬太福音3:11;路加福音3:16;使徒行傳1:1-5)但這跟奉神聖力量的名施浸不一樣。(馬太福音28:19)為甚麽這樣説呢?
耶穌的門徒中,只有一小部分人會接受這樣的浸禮。他們受神聖力量任命跟耶穌一起在天上做王兼祭司,統治地球。f(彼得前書1:3,4;啟示錄5:9,10)他們會管理耶穌其餘的門徒,這些人數目衆多,有希望在地上的樂園裏享受永遠的生命。(馬太福音5:5;路加福音23:43)
受浸與基督耶穌聯合,並歸入他的死亡 那些接受神聖力量浸禮的人和「受浸與基督耶穌聯合的人」是同一群人。(羅馬書6:3)他們會跟耶穌一起在天上做王。他們受浸與耶穌聯合,就組成了耶穌的身體,這個身體就是會衆,而耶穌就是身體的頭。(哥林多前書12:12,13,27;歌羅西書1:18)
受神聖力量任命的基督徒也「受浸歸入[耶穌]的死亡」。(羅馬書6:3,4)他們效法耶穌,服從上帝過着自我犧牲的生活,放棄了在地上永遠生活的希望。當他們去世並復活到天上以後,受浸歸入基督的死就完成了。(羅馬書6:5;哥林多前書15:42-44)
用火施浸 施浸者約翰説:「他要用神聖力量和火給你們施浸。他手拿揚穀剷,要把他的脱穀場收拾乾淨,把他的小麥收進倉庫裏,麥糠卻用不滅的火燒盡。」(馬太福音3:11,12)經文談到兩種浸禮,一個用火,另一個用神聖力量,這兩種浸禮有所不同。約翰的意思是甚麽呢?
小麥代表聽從耶穌的人,他們有機會接受神聖力量的浸禮;而麥糠則代表那些不願意聆聽耶穌的人,他們的結局就是火的浸禮,代表他們會遭受永遠的毁滅。(馬太福音3:7-12;路加福音3: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