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在希臘大受攻擊
你重視自由嗎?大部分人都重視。他們都希望——當然,在法律和秩序的範圍内——在諸如政治、經濟及宗教等方面有自由懷持不同的觀點。在另一方面,人若因觀點不同而遭受逼迫,就使人不禁想起中世紀的異端裁判所了。
這件事與希臘——位於地中海東部的一個美麗國家——有甚麽關係呢?在這個國家裏,有一種奇怪的情勢存在。這種情勢是與民主自由大相逕庭的。
破壞自由及國家聲望
長久以來,希臘有“民主制度發源地”之稱。事實上,希臘在1975年採納了一套民主憲法以保障人所重視的自由。希臘政府努力維護憲法所提出的保障。
可是,在希臘卻有些人試圖破壞自由的風氣。他們使希臘在普世的聲望大受打擊。這等不法之徒煽動及率領醜惡的暴民襲擊愛好和平的希臘公民。他們向政府官員施加壓力,迫使後者逮捕及監禁這些公民。他們力圖剝奪這些奉公守法的希臘人所享的自由。雖然希臘憲法保障人民自由,這種情勢卻已持續了多年之久。
這一切事件為甚麽會發生呢?受害人是誰?逼迫者又是誰?就讓希臘的報章告訴你箇中情形吧。
襲擊及逮捕
希臘的憲法聲稱,“希臘人有權以和平及不持械的方式聚集起來。”憲法也聲稱,“宗教良心的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同時,憲法補充説:“所有已知的宗教均享有自由。一切崇拜儀式均受到法律保障而可以自由舉行。”
由於這緣故,去年六月十五日星期日,數百名耶和華見證人在希臘拉里薩市一間戲院内舉行和平的集會。他們聚集起來一起研讀聖經,並且討論如何改善將基督教的原則應用在日常生活上的方法。
可是,請留意有甚麽事發生。當地一份報章(I Larisa)報導説:“數以百計的人,特别是本鎮[希臘正教會]組織的成員,在數名教士領導之下開始聚集起來。他們對戲院内的人——超過700位耶和華見證人——表示不悦。群衆看來想強行衝進戲院裏中斷集會的進行。”
他們擾攘了大約三小時。最後,大群警察把暴民驅散。拉里薩鎮上一份報章(Eleftheria)引述一位希臘正教教士的話時把煽動暴民的教士們的情緒表露無遺:“市長下次若再把戲院給[見證人]使用,我們就會拿起鏟來把一切東西打得粉碎!”一位主教甚至對暴民的行動公然表示贊同。
作家馮納特索斯(Sarantos Vounatsos)在拉里薩鎮的另一份報章(I Alithia)中對教士的行動表示憤怒。他指出暴民的心態就好像吵嚷要處死耶穌的群衆一般。當時暴民高呼説:“把他釘死!”論到拉里薩的暴民,馮納特索斯寫道:“他們的‘首領’是個瘋狂的……教士!這人肆意恐嚇,咒罵,大聲疾呼。有一個時候……甚至飭令戲院内所有人在五分鐘之内離去。……‘不然,我們便會進來把他們的頭顱擊碎。’”
報紙的文章直接對教士説:“你希望以法利賽人自居嗎?請小心,你若繼續如此下去,[上帝]就不會再對你表現憐憫或恩典了,我們也不會。”
這種逼迫並非僅是偶一為之而已。在過去多年,有數百宗非正教信徒遭受逮捕的事件發生。據《華爾街日報》説,“僅在1983年就有890名耶和華見證人被捕。”今年,雅典一份報章(Eleftherotipia)報導一名教士襲擊76歲的見證人卡佩萊里(Vasili Kapeleri),最後導致後者的死亡。
黑暗時代的心態
難題的癥結在於希臘正教會的教士。由於希臘正教會是希臘勢力最大的宗教,教士們認為耶和華見證人無權存在。因此,他們藉着暴民行動、襲擊、監禁及向法庭施加壓力等手段,企圖剝奪見證人的自由。去年年初,教士們的反對導致克里特島的法庭否決了見證人的合法地位。
在法庭的摘要中,正教會聲稱,耶和華見證人並不是一個“為人熟知而受到認可的宗教”,從而“無權自稱為基督徒”。因此,正教會認為見證人無權興建崇拜的處所,也無權向别人談論宗教。然而,這種心態是屬於封建時代的,所反映出的乃是異端裁判所的精神而非“民主制度發源地”的精神。
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試圖否認正教會興建教堂及傳播自己信仰的權利。可是在這現代的日子,正教會應當強迫所有人接受它的宗教見解嗎?特别是在思想自由的民主社會裏?沒有任何西方的民主國家曾如此行。
在普世各地,法律都承認耶和華見證人是個基督教團體。具有不同政治觀點的政府容許他們有合法的權利可以興建崇拜的處所及持有自己的信仰。耶和華見證人是個國際知名的基督教團體。這件事實從他們擁有超過三百萬位活躍的傳道員,以及有五百萬其他人士出席他們的聚會一事足以見之。在全球超過200個國家地區裏,他們組織成50,000個小組。
有鑑於此,教士們聲稱耶和華見證人並非“為人所知的基督教團體”一事根本是荒謬的。教士們的態度使希臘民主政府的聲譽受到打擊。此外,對於環球各地數以百萬計的見證人來説,這也是一項侮辱,因為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他們深知他們有許多信徒同工曾為了自己的信仰而以身殉道。
“隱秘的”宗教?
同樣荒謬的是,正教會在克里特島的法庭上聲稱,耶和華見證人是個“隱秘的”組織。正教會説:“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並未完全為人所知,他們也沒有將其公開透露。……他們沒有‘禱告之所’,也沒有其他公開崇拜的地方讓公衆人士隨意入内。他們的崇拜儀式亦從未完全公開。”
甚至對耶和華見證人不大熟悉的人也知道這些指控其實大謬不然。見證人將他們的主張印成書刊,人人都可以隨意查考。他們的聚會也向所有守法的人公開,並且不設勸捐。事實上,見證人在普世各地數百萬人的家裏教導人認識聖經,使别人可以熟悉他們的信仰!守望台聖經書社在環球各地所設的分社辦事處每週均接待成千上萬的參觀者。
但是在這方面卻有一種充滿矛盾的情形。希臘的見證人何以不能在“禱告之所”裏聚集呢?因為他們興建聚會所的權利給剝奪了!由於希臘的見證人不能興建聚會所,他們只好在私人家裏聚集。於是正教會又指控見證人舉行秘密集會!然而,在世界各地,耶和華見證人興建了數以千計的會所供崇拜之用。可是,他們卻無法在希臘如此行。
這樣,你現在也許更明白何以,正如希臘薩洛尼卡大學刑事法律系教授馬諾利達基斯(John Manoledakis)指出,正教會的聲稱“既不能掩飾[希臘]正教會本身的意圖,也無法訴諸屬下教友的理智。”
誰是基督徒?
在第一世紀,耶穌與他的跟從者都是逼迫、暴民行兇、監禁及死亡的受害者。誰是他們主要的逼迫者?當時的教士。
例如,請留意耶穌把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後,有些甚麽事發生:“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商議要殺耶穌。”不但如此,“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最後,“祭司長和長老挑唆衆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約翰福音11:47,53;12:10,11;馬太福音27:20。
難怪耶穌對這些人説:“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馬太福音23:27,28)此外,教士們還經常煽動别人跟耶穌的門徒作對。
耶穌從沒有吩咐基督徒用逼迫、監禁、襲擊或暴民行兇一類的手段去對付那些與他們意見不同的人。因此,在第一世紀,真正的基督徒受人逼迫而非逼迫人。逼迫他們的乃是教士階級和受教士所煽動的人。今日,希臘的情形也一樣。
他們是‘敵基督者’嗎?
希臘正教會也聲稱:“耶和華見證人不但無權稱為基督徒,意即基督的門徒,剛相反,他們其實是……敵基督者。”
聖經怎樣論及“敵基督者”呢?在約翰一書2:22,聖經説:“誰是説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麽?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
這樣,上帝所感示的道一語道破:敵基督者就是不接受耶穌的人。可是,耶和華見證人卻接受耶穌!他們非但絶對相信耶穌,同時還緊緊跟從他的教訓而行!事實上,人若不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曾從天上降下來,給人釘死,然後復活返回天上去,就根本不能成為耶和華見證人。
由於這緣故,任何聲稱耶和華見證人是‘敵基督者’的人若非誤信傳言或受偏見所蒙蔽,就是不懷好意。
‘提倡屬地的猶太統治’?
正教會的另一項指控是:耶和華見證人提倡屬地的猶太統治。正教會聲稱:“見證人其實是打着幌子行事。他們的真正目的——絶大部分的跟從者對這個目的均一無所知——是要建立一個‘普世的猶太神治王國’,以耶路撒冷為主要的活動中心。”
請問問數百萬見證人他們是否相信這件事!絶沒有一個人相信。雖然曾有一個時期有些人以為某些預言可能在這個世紀應驗在實際的巴勒斯坦之上,這個見解早在50多年前已被人捨棄了!
箴言4:18説,“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這種逐步的啟迪, 在聖經預言的應驗支持之下,清楚表明現代的以色列共和國永不會接受耶穌基督為彌賽亞。因此,雖然正教會聲稱基督徒見證人鼓吹一個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地上猶太王國,這其實是另一個謬論。剛相反,見證人所提倡的乃是上帝王國的屬天統治,正如耶穌所主張的一般。——馬太福音4:17;6:10。
沒有聖經根據的主張
教士用來煽動别人反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另一個理由是:見證人不接受教會的某些主張。其中最主要的是“三位一體”的信仰。但這件事與希臘實施民主政策有甚麽關係呢?何以人人都必須相信“三位一體”才能在希臘享有公民的自由呢?
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否定耶穌的神性或神聖。他們接納約翰福音1:1的話,承認耶穌是“一位神”。可是,教會聲稱耶穌不僅是“一位神”;反之,他就是全能的上帝,是三位同樣永存,能力相等的神之一。
上帝所感示的道聖經並沒有這樣主張。反之,聖經清楚指出:“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3:16)耶穌從沒有自稱是全能的上帝。反之他説自己是“上帝[的]獨生子”。任何人以不偏不倚的態度去研讀聖經都能够證實這點。——約翰福音3:18;10:34-36。
耶穌一而再的説:“子憑着自己不能作甚麽,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父是比我大的。”上帝的道補充説:“子也要自己服……[上帝]。”——約翰福音5:19;6:38;7:16;14:28;哥林多前書15:28。
有鑑於此,‘三位一體’的信仰其實不是基於聖經的。那麽,這個信仰起源於何處?它是公元325年舉行的尼斯會議所採納的。當時,變節背教的人把起源於古埃及及巴比倫的異教信仰與基督教混合起來。正如歷史家杜蘭特(Will Durant)在《文明的故事:第三部》一書裏指出:“基督教並沒有消滅異教的信仰;反之,它加以收納。……‘聖三一’的觀念來自埃及。”《新大英百科全書》則説:“不論是‘三位一體’這個名詞,抑或是‘三位一體’的明確教義,均沒有在新約裏出現過。……這個教義是經過幾個世紀和許多爭論才逐漸形成的。”
可是,正教會若喜歡相信“三位一體”,它自然有權這樣行。然而,它卻無權在一個民主國家裏因耶和華見證人不相信這個主張就逼迫和逮捕他們,煽動暴民攻擊他們而剝奪了他們的自由。
維護希臘的民主
希臘的憲法清楚表明:“宗教良心的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有已知的宗教均享有自由。一切崇拜儀式均受到法律保障而可以自由舉行。”
在世界各地廣為人知及受到法律認可的耶和華見證人全力支持以上的民主原則。他們希望希臘當局也維護這些原則而不容任何教會迫害異己,試圖強迫别人接納異端裁判所的精神。
希臘正教會的教士最好留意第一世紀的律法師迦瑪列所提出的勸告。他對當日逼迫基督門徒的教士們説:“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罷!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上帝了。”——使徒行傳5:34-39。
在同一個場合,耶穌基督的門徒説:“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為統治者過於服從人。”這也是今日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對事情的看法。無論教士們的要求如何,他們決心在希臘繼續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5:29,《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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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告訴當日的教士:“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為統治者過於服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