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的禧年——我們歡樂的時候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利未記25:10-12,18。
1.自由鐘上刻着甚麽字?這句話引自何處?
無論你住在甚麽地方,你都可能聽聞過美國賓雪法尼亞州費城的自由鐘。《世界書本百科全書》説,這個鐘“在1776年七月八日與其他教堂的鐘一同敲響以宣告美國採納了獨立宣言。鐘上刻着的話,‘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是來自聖經的(利未記25:10)。”
2.你對於自由的前景懷有甚麽感覺?但是在這方面可能有些甚麽難題發生?
2 自由仍然對人有很大的吸引力,豈不是嗎?很可能你會喜歡有希望享有真正的自由——得以擺脱錯誤的觀念、政治壓力或壓迫、年老和疾病的影響,這種影響不但使人衰弱,最後更導致死亡。若然,你便有充分理由可以歡欣鼓舞,而且不久甚至會有更大的理由如此行。你也許會問,‘這怎麽可能呢?’既然世上沒有甚麽政府給予人民完全的自由,科學家和醫生也無法阻止人衰老,生病和最後死亡。但是,我們再説,你的確有理由為了得享真正的自由而歡欣鼓舞。若要明白這件事會怎樣實現,請考慮一下若干對你深具影響——在現今和未來皆然——的背景資料。
3.禧年是甚麽?在這年有甚麽事發生?
3 以上所引的一段話提及“禧年”一詞。禧年使以色列的土地享有一段長達一年的安息時期。這段時期緊接在一連串七個農業安息年(共計49年)之後。稱為禧年的第五十年乃是耶和華賜給他百姓的土地所守的一系列安息年的最高潮,而這塊土地是耶和華按照他對以色列人的祖先——‘耶和華的朋友’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賜給他百姓的。(雅各書2:23;以賽亞書41:8)在禧年期間,以色列人在全國各地宣布自由。這意味到所有由於負債而賣身為奴的以色列人均獲得自由。禧年的另一個特色是,所有售賣給人的祖傳土地(很可能是由於經濟逆境的緣故)都會物歸原主。——利未記25:1-54。
4.禧年在何時宣布?以甚麽方式?
4 明白了這個背景,你就可以體會到何以禧年是個慶祝自由的時候。這年藉着在贖罪日吹起號角加以宣布。a正如摩西在利未記25:9,10説:“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産業,各歸本家。”在公元前1473年,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渡過約但河進入應許之地,在當地他們必須守禧年。
宣布初步的自由
5.我們會考慮關於釋放和禧年的甚麽方面?
5 以上所説可能看來只是古代的歷史,與我們的生活沒有甚麽關係,特别是如果我們並非猶太人。可是,耶穌基督卻給我們充分理由去期望一個更偉大的禧年來臨。這個禧年便是使我們有理由為自由而歡欣鼓舞的根據。若要體會何以是如此,我們需要看出在第一世紀耶穌怎樣在兩方面為人帶來自由。然後我們會考慮一下這怎樣與我們這時代的兩種自由相似;但現今的自由卻規模大得多,從而使我們有更大的理由要歡欣鼓舞。
6,7.(甲)以賽亞書61:1-7預言到甚麽奇妙的發展?(乙)耶穌怎樣表示以賽亞的預言正在應驗中?
6 以賽亞書61:1-7雖然並非直接談及古代的禧年,卻預言到將臨的一種自由:“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或自由],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但是這個預言如何及在何時獲得應驗呢?
7 公元30年,耶穌基督守過逾越節之後在安息日進入一間會堂裏。他在那裏將以賽亞的預言的一部分讀出來,並且把預言應用在自己身上。路加福音4:16-21的一部分説:“他就打開[書卷],找到一處寫着説:‘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悦納人的禧年。’……耶穌對他們説:‘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8.(甲)耶穌帶來甚麽初步的釋放?(乙)約翰福音9:1-34可以怎樣説明這點?
8 耶穌所宣布的好消息為接受的猶太人帶來屬靈的釋放。他們的眼得以張開,看出純真的崇拜其實意味到甚麽及需要符合甚麽條件;他們得以擺脱許多錯誤的觀念。(馬太福音5:21-48)這種自由比耶穌所施行的身體醫治具有更大的價值。因此,雖然耶穌曾打開一個生來便瞎眼的人的眼睛,這人看出耶穌是來自上帝的先知卻為他帶來更恆久的裨益。這個人所獲得的自由與一般受傳統和謬誤信仰所奴役的宗教領袖們的情形大異其趣。(約翰福音9:1-34;申命記18:18;馬太福音15:1-20)但這僅是初步的自由而已。甚至在第一世紀,耶穌也協助人獲得另一種與古代猶太的禧年相似的自由。為甚麽這樣説是個合理的結論呢?
9.甚至在靈性上獲得釋放的人仍然留在甚麽奴役中?
9 耶穌對以前瞎眼的男子説:“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然後他告訴法利賽人説:“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説:‘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翰福音9:35-41)不錯,導致死亡的罪在當時是個重大難題,正如今日的情形一樣。(羅馬書5:12)從初步的釋放——耶穌所提供的屬靈釋放——得益的猶太人,包括使徒們在内,仍然是不完美的人。他們繼續受罪和隨之而來的死亡所奴役。耶穌能够改變這種情形嗎?他願意這樣行嗎?若然,在甚麽時候呢?
10.耶穌應許他會帶來甚麽進一步的自由?
10 在較早時候耶穌曾説:“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聽他説話的猶太人回答説:“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麽説,‘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説:‘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約翰福音8:31-36)因此,雖然猶太人是亞伯拉罕在血統上的後代,這件事卻不能將他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耶穌作出這項有關自由的歷史性宣布是要促使人留意未來的一件事,這件事會比以色列人在任何禧年所經歷的裨益更偉大。
基督徒的禧年開始
11.為甚麽我們對基督徒禧年的興趣集中在公元33年?
11 猶太人未能看出摩西律法的約所規定的禧年其實預表一個更大的禧年。(歌羅西書2:17;以弗所書2:14,15)這個造益基督徒的禧年牽涉到能够為人帶來自由的“真理”——集中於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的真理。(約翰福音1:17)這個甚至能够使人擺脱罪及其影響的大禧年在甚麽時候開始呢?開始於公元33年春季五旬節的日子。時為耶穌升返天上將他的祭物的價值獻給耶和華上帝之後十日。——希伯來書9:24-28。
12,13.耶穌死後有甚麽事發生,結果在不久之後為他的門徒帶來了一項獨特的經驗?
12 在耶穌之前沒有任何人曾從死裏復活而永遠活下去。(羅馬書6:9-11)反之,所有人都在死亡中沉睡,直至復活人類的時候來到。由於耶穌基督憑着上帝的能力而復活,他成為聖經所説的‘在死亡中沉睡之人的初熟果子’。——哥林多前書15:20。
13 耶穌復活之後五十日,證據表明復活了的耶穌基督已升到天上,帶着他那完美屬人的祭物的價值進至耶和華上帝面前,並且開始把祭物的價值應用在人類身上。這件事發生於公元33年五旬節的日子。那天有120個門徒聽從耶穌的訓示在耶路撒冷聚集起來。基督把聖靈傾澆在這些門徒身上,從而應驗了約珥書2:28,29的預言。當時彷彿有火舌降在他們頭上,於是他們開始説起外國的語言來。(使徒行傳2:16-21,33)這證明復活了的耶穌基督已升到天上,帶着他那完美屬人的祭物的價值來到上帝面前,並將其應用在人類身上。
14.(甲)關於約,基督門徒的處境如何?(乙)新約牽涉到甚麽傑出的福分?
14 這對當時的門徒産生了甚麽後果呢?後果之一是,他們得以擺脱摩西律法的約;這約是上帝與血統上的以色列人訂立的,但是他現在已把這約取消,將其釘在耶穌的受苦柱上。(歌羅西書2:13,14;加拉太書3:13)這個約被一個新約取而代之;新約不是與血統上的以色列人而是與新的屬靈以色列“國”訂立的。(希伯來書8:6-13;加拉太書6:16)耶利米書31:31-34曾預言到這個新約,這約是上帝藉着一位比古代的摩西先知更偉大的人物所安排的。由於我們對釋放一事所懷的興趣,我們應當特别留意新約的一個特色。使徒保羅曾提及這點,他寫道:“‘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希伯來書10:16-18。
15.為甚麽我們可以説,對受膏的基督徒説來,基督徒的禧年開始於公元33年的五旬節?(羅馬書6:6,16-18)
15 耶穌也曾指向這項從罪獲得釋放的自由,他説:“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6)請想想——根據基督的贖價能够享有擺脱罪的自由!從五旬節開始,上帝使相信的人得以稱義,然後把他們收納為屬靈的兒子而有希望與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使徒保羅説:“你們接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使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接受的,是使人成為嗣子的靈。……[我們]既然是兒女,便是後嗣;是上帝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羅馬書8:15-17,《新譯》)對受膏的基督徒説來,基督徒的禧年無疑已開始了。
16.守基督徒禧年的人還可以享有甚麽進一步的幸福和前景?
16 因此在公元33年五旬節的日子,新的屬靈以色列國産生了。這個國家是由一些根據基督獻作祭物的血,罪得蒙赦免的人所構成的。(羅馬書5:1,2;以弗所書1:7)我們當中有誰能够否認,被帶進新約中的屬靈以色列人的這些最初分子由於罪獲得赦免而經歷一場奇妙的釋放呢?上帝使他們成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他]們宣揚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誠然,他們的肉體依舊是不完美的,過了相當時候他們便會死去。可是,現在上帝既已將他們稱為義,並且把他們收納為兒子,他們在肉體上的死亡只是“一項釋放”而已;這項釋放容許他們復活進入基督“屬天的王國”裏。——提摩太後書4:6,18,《新世》。
17,18.為甚麽基督徒禧年所帶來的釋放甚至比耶穌所宣布的初步自由更為寶貴?
17 把相信的猶太人從謬誤的見解和行為釋放出來的最初步驟的確具有很大的價值。可是,我們見到耶穌為人帶來的並非僅是靈性上的釋放而已。從公元33年的五旬節開始,他把相信的人從“罪和死的律”釋放出來。(羅馬書8:1,2)這樣,受膏的基督徒的禧年便開始了。這的確是一場價值重大得多的釋放,因為這場釋放使他們有希望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後嗣。
18 至今我們已考慮過第一世紀基督徒所享的自由的兩方面,這無疑是令人歡欣鼓舞的理由。第一世紀的信徒的確為此而歡樂。(使徒行傳13:44-52;16:34;哥林多前書13:6;腓立比書4:4)他們特别為了有分參與基督徒的禧年而歡樂,這件事為他們打開了在天上獲得永遠幸福的途徑。——彼得前書1:3-6;4:13,14。
19.關於沒有受靈所膏的基督徒,有些甚麽問題尚待解答?甚麽表示他們會分享上帝所帶來的釋放?
19 可是,既然今日大部分的基督徒並沒有被稱義得生命,也沒有受聖靈所膏,他們在這件事上居於甚麽地位呢?根據聖經,我們有理由期望基督徒的禧年也為他們帶來一項大規模的釋放。請想想使徒行傳3:20,21所説的話:“[這耶穌],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着聖先知的口所説的。”(可參閲使徒行傳17:31。)受了膏而當時已分享基督徒禧年的使徒約翰也説過類似的話,他論及耶穌説:“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2:2)這意味到今日許多並不懷有屬天希望的忠貞基督徒也能够享有基督徒的自由而歡欣鼓舞嗎?這僅是在未來抑或我們已經有理由歡欣鼓舞呢?我們若查考一下基督徒的自由以及對今日的崇拜者具有特别意義的禧年安排的各方面,便能够找出問題的答案。
[腳注]
a 每年的贖罪日在希伯來曆的提斯利月10日舉行,相當於陽曆的九、十月。
你認為怎樣?
◻ 在古代的以色列國,禧年有些甚麽裨益?
◻ 耶穌怎樣宣告一項初步的釋放?這牽涉到甚麽事?
◻ 基督徒的禧年在何時開始?我們有甚麽理由作出這個結論?
◻ 為甚麽我們有理由期望一項牽涉到千百萬沒有受靈所膏的基督徒的釋放?
[第18頁的精選語句]
“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4:18)根據這個原則,本文及接着的文章提出對禧年最新修訂的進一步解釋。
[第20頁的圖片]
耶穌在公元30年宣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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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禧年開始公元3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