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20。
1,2.(甲)甚麽打開了“脱離死亡”的途徑?(乙)基督的祭物若要在法律上生效,基督就必須怎樣做?這件事由甚麽預表?
詩篇執筆者説:“上帝是為我們施行諸般救恩的上帝;人能脱離死亡是在乎主耶和華。”(詩篇68:20)耶穌基督所獻的祭物打開了這條途徑。但這項祭物若要在法律上生效,基督就必須親自在上帝本身面前出現。
2 大祭司在贖罪日進入至聖所預表了這件事。(利未記16:12-15)使徒保羅寫道:“但是,基督來到了,做……大祭司,……不是帶着山羊和公牛犢的血,而是帶着自己的血,一次就永成地進入了聖所,為我們獲得了永遠的解救。因為基督所進入的,不是用手造的聖所,即實體的仿本,而是天本身,現今為我們出現在上帝自身面前。”——希伯來書9:11,12,24,《新世》。
血的力量
3.(甲)耶和華的崇拜者對血有甚麽看法?為甚麽?(乙)甚麽表明血有贖罪的合法力量?
3 在拯救我們方面,基督的血扮演甚麽角色呢?自挪亞的日子以來,真正的崇拜者都把血視為神聖。(創世記9:4-6)血在生命過程中佔重要部分,因為聖經説“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記17:11)因此摩西律法要求人若獻動物為祭,就要把血倒在耶和華面前。有時候,血也給人抹在壇的各角上。顯然,祭物的贖罪力量在祭物的血中。(利未記8:15;9:9)“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
4.(甲)上帝限制血的用途達成甚麽目的?(乙)耶穌受死的方式有甚麽重大意義?
4 因此難怪在律法之下,任何濫用血的行為都會受到死刑的處分。(利未記17:10)我們人人都知道,一件東西若變得罕有,或者用途受到嚴格限制,這件東西的價值就會增加。耶和華限制血的用途,確保人不會把血視為價值平常的東西,反而把血視為寶貴、有價值的東西。(使徒行傳15:29;希伯來書10:29)這和基督的血達成的崇高目標一致。很適當地,基督死亡的方式使他的血流出來。因此,基督顯然不但犧牲自己的屬人身體,還傾倒了自己的魂,犧牲了自己作為完美的人的生命!(以賽亞書53:12)基督沒有由於不完美而喪失了完美生命的合法權利。因此他把自己那具有極大價值的血傾倒出來,從而能够將其呈在上帝面前,替人類贖罪。
5.(甲)基督把甚麽帶到天上?為甚麽?(乙)上帝怎樣顯然已經接納耶穌的祭物?
5 基督不能把自己實際的血帶到天上去。(哥林多前書15:50)相反,他所帶的,是這血象徵的東西:他所犧牲的完美屬人生命的法定價值。在上帝自身面前,他能够正式呈獻這生命,作為換取有罪人類的贖價。耶和華接納了這項祭物。公元33年五旬節,這件事變得十分明顯,當時聖靈降臨在耶路撒冷120個門徒身上。(使徒行傳2:1-4)如今基督彷彿藉着購贖而擁有全人類。(加拉太書3:13;4:5;彼得後書2:1)故此,贖價的裨益能够使人類受惠。
首先從贖價得益的人
6.上帝作出甚麽安排,把基督贖價的裨益應用出來?
6 可是,這並不表示人類會立刻得到上帝賜予身體完美,因為除非人類的有罪本質受到克服,否則身體就不可能恢復完美。(羅馬書7:18-24)罪會怎樣受到克服呢?在甚麽時候?上帝首先安排了14萬4000人‘成為我們上帝的王國和[屬天]祭司,[與基督一同]作王統治大地’。(啟示錄5:9,10;7:4;14:1-3,《新世》)在一段一千年的時期裏,贖價的裨益會藉着他們逐漸應用在人類身上。——哥林多前書15:24-26;啟示錄21:3,4。
7.(甲)甚麽是新約?誰是新約的雙方?新約達成甚麽目的?(乙)為甚麽必須有人死去,新約才可能生效?基督的血扮演甚麽角色?
7 如今談到的是,14萬4000位君王兼祭司“是從人間買來的”。(啟示錄14:4)這件事藉着“新約”得以完成。這約是耶和華上帝和上帝的屬靈以色列之間的誓約,規定屬靈以色列的成員作君王兼祭司。(耶利米書31:31-34;加拉太書6:16;希伯來書8:6-13;彼得前書2:9)然而,上帝和不完美的人怎可能立約呢?保羅解釋道:“大凡有約[在上帝和不完美的人之間],立約人的死都是必須提供出來的。約是憑着已死的[犧牲者]而生效的,因為只要立約人活着,[約]是始終沒有效力的。”——希伯來書9:16,17,《新世》。
8,9.贖價怎樣與新約有關?
8 因此,新約的基礎是贖價祭物,居間者是耶穌基督。保羅寫道:“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之間只有一位居間者,就是基督耶穌這個人。他把自己交了出來,為所有人作對應的贖價——在特定的時間,這件事將要獲得見證。”(提摩太前書2:5,6,《新世》)這些話特别應用在14萬4000人身上。新約是與他們訂立的。
9 上帝與屬肉體的以色列立約時,一直等到在獻祭的時候流出牲畜的血,約才在法律上生效。(希伯來書9:18-21)照樣,若要新約運作,基督就必須流出“立約的血”。(馬太福音26:28;路加福音22:20)憑着基督既作大祭司,又作“新約的居間者”(《新世》),上帝把耶穌寶血的價值應用在那些買進新約之中的人身上,合法地把他們算作具有屬人公義。(希伯來書9:15;羅馬書3:24;8:1,2)然後上帝能把他們帶進新約之中,使他們作屬天君王兼祭司!身為他們的居間者兼大祭司,耶穌協助他們在上帝面前維持清白地位。——希伯來書2:16;約翰一書2:1,2。
在地上召集事物
10,11.(甲)贖價怎樣在受膏基督徒之外發揮效力?(乙)誰是大群人?他們在上帝面前享有甚麽地位?
10 只有受膏基督徒才能因贖價得釋放,罪得寬恕嗎?不然,正如歌羅西書1:14,20指出,上帝藉着苦刑柱上流出的血締造和平,使自己與其他一切事物和好。這包括天上的事物(14萬4000人),以及地上的事物。後者是那些將會得到地上生命、在地上樂園裏享受完美生命的人。特别自1935年以來,受膏基督徒一致努力召集這些人。啟示錄7:9-17(《新世》)描述他們是一“大群人”,把救恩歸給上帝和羔羊。他們仍然需要渡過“大患難”及被‘領到生命水的泉源’,因為啟示錄20:5表明這些人會在基督千年統治的終結才完全活過來,具有完美的屬人生命。那時候,凡在自己完美屬人情況之下度過最後考驗的人,都會被上帝宣布為公義,能够在地上享有永遠的生命。——啟示錄20:7,8。
11 可是,大群人已經以初步的方式“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示錄7:14)就他們而論,雖然基督沒有為他們做新約的居間者,他們卻藉着上帝王國的工作而從這約得益。可是,基督仍然為他們做大祭司。藉着他,耶和華能够,而且確有把贖價應用在他們身上。甚至達到他們如今得以稱義,成為上帝朋友的程度。(參看雅各書2:23。)在千年統治期間,他們會漸漸“脱離敗壞的奴役,[直到他們最終]得着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羅馬書8:21,《新譯》。
12.上帝憑着甚麽基礎對待基督徒之前的忠信人士?
12 至於大群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看來他們與基督徒之前的崇拜者沒有太大的分别。可是,上帝是懷着未來贖價供應的想法對待後者的。(羅馬書3:25,26)他們的罪只是以暫時的方式得到寬恕。(詩篇32:1,2)牲畜祭物非但沒有使他們完全“不再覺得有罪”,反而‘叫人想起罪來’。——希伯來書10:1-3。
13.我們怎樣比基督徒之前的上帝僕人有利?
13 這和今天的真正基督徒不同。他們崇拜所根據的贖價已經付出了!他們藉着自己的大祭司,“帶着暢所欲言的能力進前接近非配得仁慈的寶座”。(希伯來書4:14-16,《新世》)與上帝和好不是某種希望實現的發展,而是現已實現的事情。(哥林多後書5:20)他們犯錯的時候能够得到真正寬恕。(以弗所書1:7)他們享有真正無虧的良心。(希伯來書9:9;10:22;彼得前書3:21)這些福分預先顯示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是耶和華僕人將來所享有的!
上帝智慧和愛心的深度
14,15.贖價怎樣強調耶和華深不可測的智慧,以及他的公義和愛心?
14 耶和華賜給人的贖價是多麽奇妙的恩賜!贖價雖然容易理解,卻深奧得足以使具有最大才智的人也懍然生畏。我們對贖價運作的概觀只是浮光掠影而已。然而,我們與使徒保羅一樣驚歎道:“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迹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耶和華既能拯救人類,又能洗雪自己的至高統治權,從此就顯出耶和華的智慧了。藉着贖價,“上帝的義……已經顯明出來,……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羅馬書3:21-26。
15 沒有人能够批評上帝寬恕基督徒之前的崇拜者過往所犯的罪。此外,沒有人能够批評耶和華稱受膏者為義、為他的兒子,或者批評他稱大群人為自己的朋友。(羅馬書8:33)上帝付出重大代價,在他對人所做的事上完全合法,完全正直,從而完全駁倒撒但的虛謊聲稱,駁倒耶和華是個不公統治者的説法。上帝對受造物的不自私愛心也照樣得到確鑿不移的證明。——羅馬書5:8-11。
16.(甲)上帝提供的贖價以甚麽方式解決關乎上帝僕人忠誠的爭論?(乙)贖價怎樣給予我們基礎,使我們可以相信將臨的公義新世界?
16 提供贖價的方式也解決關乎上帝僕人的忠誠的爭論。單是耶穌的服從已經徹底解決了這項爭論。(箴言27:11;羅馬書5:18,19)但除此之外,還有14萬4000位基督徒的一生途徑。他們不管撒但反對,保持忠信至死!(啟示錄2:10)由於贖價,這些人才可能接受他們的不死性獎賞——不能毁滅的生命!(哥林多前書15:53;希伯來書7:16)這使撒但聲稱上帝僕人不值信任的説話變成謬論!贖價也給予我們穩固基礎,可以信賴上帝的應許。我們能够看到拯救的梗概,是藉着贖價祭物得以“在法律上確立起來”的。(希伯來書8:6,《新世》)公義的新世界因而得到保證。——希伯來書6:16-19。
不要辜負贖價的目標
17.(甲)有些人怎樣表明他們辜負贖價的目的?(乙)甚麽能够激勵我們保持道德潔淨?
17 人若要從贖價得益,就必須吸收知識,奉行信仰,生活與聖經的標準一致。(約翰福音3:16;17:3)然而,相對來説,只有很少的人願意這樣做。(馬太福音7:13,14)甚至在真正的基督徒當中,也有些人可能“接受上帝的非配得仁慈,但卻辜負這[非配得仁慈]的目的”。(哥林多後書6:1,《新世》)例如,多年來有數以千計的人由於在性方面行為不檢而被開除。鑑於耶和華和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事,這樣做的人多麽可恥!人對贖價所懷的感激,難道不應感動人避免“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嗎?(彼得後書1:9)因此,保羅適當地提醒基督徒,説:“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20)記得這點大大激勵我們在道德上保持潔淨!——彼得前書1:14-19。
18.犯了嚴重的罪的基督徒怎樣仍然能够從贖價得益?
18 倘若人已經犯了嚴重的罪又怎樣呢?他應該善用因贖價才可得到的寬恕,接受仁愛監督的協助。(雅各書5:14,15)即使可能需要受到嚴厲管教,悔改的基督徒也不應該在這種糾正之下放棄。(希伯來書12:5)我們有這奇妙的聖經保證:“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19.基督徒可以對自己在認識真理之前行為不檢有甚麽看法?
19 有時候,基督徒由於過往行為不檢而過度灰心。一個灰心的弟兄寫道:“在進入真理之前,内子和我染上了生殖器疱疹。有時候,我們自覺不潔,彷彿我們不‘配’屬於耶和華的潔淨組織。”誠然,有些人即使成為了基督徒,也可能因過往的錯誤而吃一定程度的苦果。(加拉太書6:7)仍然,人若已經悔改,就沒有理由覺得自己在耶和華眼中不潔。‘基督的血能够潔淨我們的良心脱離死行。’——希伯來書9:14。
20.對贖價的信心怎樣能够幫助基督徒擺脱不必要的罪咎感?
20 不錯,對贖價的信心能够幫助我們擺脱不必要的罪過重擔。一個年輕的姊妹承認道:“現在我已經和手淫的不潔習慣鬥爭了11年有多。有一次我幾乎離開會衆,覺得耶和華絶不想這樣可鄙的人玷污他的會衆。”然而,我們必須記得,只要我們本着良心與不義鬥爭而不屈服,耶和華就是“良善,樂意饒恕人”的!——詩篇86:5。
21.贖價應該怎樣影響到我們對冒犯我們的人的看法?
21 贖價也應該影響到我們怎樣對待别人。例如,如果有一個基督徒同工冒犯你,你會有甚麽反應呢?你會白白表現像基督一樣的寬恕精神嗎?(路加福音17:3,4)你‘存憐憫的心,饒恕别人,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嗎?(以弗所書4:32)抑或你很易懷恨在心,或者挾嫌藏怨?這樣做無疑就辜負贖價的目的了。——馬太福音6:15。
22,23.(甲)贖價對我們的目標和生活方式應該有甚麽影響?(乙)關於贖價,所有基督徒應該下定甚麽決心?
22 最後,感激贖價應該對我們的目標和生活方式有深刻影響。保羅説:“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哥林多前書7:23)房子、工作、食物、衣着一類的經濟需要仍然是你生活的中心嗎?抑或你先尋求王國,信賴上帝的應許,相信他必然供應你的需要嗎?(馬太福音6:25-33)你會為雇主像奴隸一樣工作,卻沒有撥出足够時間從事神治活動嗎?要記得,基督“為我們付出了自己,……為自己潔淨一群子民,特别歸他所有,熱心做美好的工作”(《新世》)。——提多書2:14;哥林多後書5:15。
23 “感謝上帝,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予人這項無上恩賜——贖價!(羅馬書7:25,《呂譯》)但願我們永不會辜負贖價的目的,反而讓贖價成為我們生活上的一股真正力量。願我們在思想、言談、行為上都常常榮耀上帝,心懷感激地記得我們是用重價買來的。
温習的問題
□ 為甚麽血被視為神聖?基督的血怎樣在天上呈到耶和華面前?
□ 在使新約得到批准方面,基督的血扮演甚麽角色?
□ 贖價怎樣造益受膏者和大群人?
□ 我們怎樣能够表明自己沒有辜負贖價的目的?
[第16頁的圖片]
祭物的贖罪力量在祭物的鮮血之中
[第17頁的圖片]
感激上帝寬恕自己的人願意寬恕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