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親近上帝,上帝就會親近你們」
判若兩人——聖經原則,力量非凡
阿德里安血氣方剛,憤世嫉俗。他脾氣急躁,動不動就暴跳如雷。他酗酒,抽煙,生活放蕩,是個典型的崩克(punk, 又稱龐克),身上還刺了紋身,標榜無政府主義。阿德里安回顧那段日子,說:「我剪了個崩克頭,把頭髮梳得高高的用強力膠水黏著,有時更染成紅色或別的顏色。」阿德里安還在鼻子穿孔。
阿德里安跟幾個反叛青年搬進一間破屋裡居住,在那裡喝酒、吸毒。他回憶說:「我服用安非他命(speed), 有時混著「安定」(Valium, 安眠鎮靜劑)或其他毒品一起給自己注射。我找到什麼毒品,就注射什麼。沒有毒品在手,又沒有膠水可嗅時,就偷別人汽車的汽油來嗅,嗅得如痴如醉,飄飄然的。」街頭打鬥、惹是生非是阿德里安的家常便飯。他的行徑越來越嚇人,性情越來越暴戾,一般人都不敢招惹他。但聲名狼藉的他,倒吸引了不少狐朋狗友。
後來,阿德里安漸漸意識到,他的所謂「朋友」跟他來往只不過是想從他身上圖利而已。阿德里安終於明白,「一味惱火打架,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他感到空虛沮喪,就離開了他的損友。他在一個建築工地找到一本《守望台》,其中的聖經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於是他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起聖經來。阿德里安熱切響應聖經的話:「你們要親近上帝,上帝就會親近你們。」(雅各書4:8)最後,他看出自己必須把聖經原則實行出來。
隨著阿德里安繼續吸收聖經知識,他的良心受到觸動,他就洗心革面、改過自新。他學會了控制急躁的脾氣,也學會了表現自制。聖經確實大有力量,阿德里安跟以前的他可謂判若兩人。(希伯來書4:12)
為什麼聖經能夠發揮這樣巨大的力量呢?因為聖經知識促使人「穿上新品格」。(以弗所書4:24)我們確切地認識聖經,把知識實行出來,就能改弦易轍。但聖經知識怎樣促使人作出改變呢?
首先,聖經指明哪些性格特徵有問題,是人必須除去的。(箴言6:16-19)其次,聖經鼓勵我們培養美好的特質,結出聖靈的果實,就是「愛心、喜樂、和平、堅忍、仁慈、良善、信心、溫和、自制」。(加拉太書5:22,23)
阿德里安進一步了解上帝的要求後,作了一番自我檢討。他看出自己必須除去哪些不良的性格特徵,並要培養什麼美德。(雅各書1:22-25)不過,這只是個開始而已。除了知識,阿德里安還需要受到某種力量推動,使他立定心意,改過自新。
阿德里安明白,新品格是「按著創造這種品格的上帝的形像」塑造的。(歌羅西書3:10)基督徒的品格必須跟上帝的品格相似。(以弗所書5:1)阿德里安從聖經得知上帝跟人交往的經過,也認識到上帝的各種美德,包括愛心、仁慈、良善、憐憫、正義。這等美德感動阿德里安去愛上帝,並努力贏得他的嘉許。(馬太福音22:37)
憑著聖靈的幫助,阿德里安終於學會控制自己暴烈的脾氣。現在他和妻子忙於傳道教人,幫助人按照聖經原則生活。阿德里安說:「我以往的朋友很多已經死了,我卻仍然活著,而且有個美滿的家庭。」聖經原則確實力量非凡,能使人重獲新生。阿德里安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第25頁的精選語句]
「一味惱火打架,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第25頁的附欄]
聖經原則發揮力量
不少人本來性情急躁暴戾,後來變得溫和柔順,全賴以下的聖經原則:
「要盡力跟所有人和睦相處。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只要聽憑上帝發怒」。(羅馬書12:18,19)要讓上帝決定誰該遭報和遭報的時間。上帝清楚一切真相,知道怎樣作公正無誤的判決。
「你們發怒,卻不要犯罪;不要到日落還在動怒,也不要讓魔鬼有機可乘。」(以弗所書4:26,27) 也許人有發怒的理由,卻不可久久「還在動怒」。為什麼呢?因為怒氣會使人犯錯,「讓魔鬼有機可乘」,那樣,人就不會蒙上帝悅納了。
「你要壓抑怒氣,離棄烈怒;不要氣憤,這樣只會作惡。」(詩篇37:8)情緒不受控制,人就不能控制行為。大發脾氣時,人自然會出言不遜、行事衝動,令當事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