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權威的看法
“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沒有權威了。”——羅馬書13:1,《新世》。
1.為甚麽我們可以説耶和華是最高的權威?
權威跟創造者的身分有密切關係。産生宇宙一切受造物——包括生物和無生物——的至高者乃是耶和華上帝。無可置疑地,他就是至高的權威。真正的基督徒跟作出以下宣告的屬天受造物有同感:“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示錄4:11。
2.在一種意義上,早期的統治者怎樣承認他們並沒有天賦的權利去管轄他們的同胞?耶穌對本丢·彼拉多怎樣説?
2 在人類最早期的統治者當中,有許多均自稱為神或神的代表,希望藉此確立自己擁有合法的權力。這件事實等於默認,沒有任何人生來就操有統治别人的權柄。a(耶利米書10:23)權威惟一的合法來源乃是耶和華上帝。基督告訴猶太的羅馬總督本丢·彼拉多説:“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翰福音19:11。
“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沒有權威了”
3.使徒保羅怎樣論及“較高的權威”?耶穌和保羅的話引起了甚麽問題?
3 使徒保羅對生活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基督徒寫道:“人人都應該順服較高的權威,因為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沒有權威了;現存的權威是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的。”(羅馬書13:1,《新世》)耶穌説彼拉多的權柄是“從上頭”賜給他的,他的話是甚麽意思呢?從甚麽方面説來,保羅認為他當日的政治權威是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的位置上的呢?他們的意思是説,世上每個統治者都是耶和華親自委任的嗎?
4.耶穌和保羅將撒但稱為甚麽?耶穌並沒有否認撒但的甚麽聲稱?
4 既然耶穌將撒但稱為“這世界的王”,使徒保羅則將撒但稱為“這世界的神”,世上的統治者又怎可能是上帝委任的呢?(約翰福音12:31;16:11;哥林多後書4:4)再者,撒但試探耶穌時將‘天下萬國’的“權柄”都獻給耶穌,聲稱這項權柄‘是交付給他的’。耶穌斷然拒絶撒但的引誘,但卻沒有否認撒但能够將這項權柄賜給人。——路加福音4:5-8。
5.(甲)我們該怎樣了解耶穌和保羅論及人為權威的話?(乙)在甚麽意義上説來,較高的權威“是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的”?
5 撒但反叛上帝,並且引誘亞當夏娃也背叛上帝的至高統治權之後,耶和華容許這個叛徒活下去;在這種意義上,他把世界的統治權交付給撒但。(創世記3:1-6;可參閲出埃及記9:15,16。)因此,耶穌和保羅的話的意思必然是,人類的始祖在伊甸園裏背棄了神治的安排(意即上帝的統治)以後,耶和華容許跟他疏遠的人創立一些權威架構,使人能够生活在一個有秩序的社會裏。有時,為了成就自己的旨意,耶和華使某些統治者或政府傾倒。(但以理書2:19-21)至於其他的統治者,他則容許他們繼續掌權。統治者只要蒙耶和華容許他們存在,我們就可以説他們“是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的”。
早期基督徒與羅馬權威
6.早期基督徒對羅馬的權威懷有甚麽看法?為甚麽?
6 早期的基督徒並沒有跟當時的猶太各黨派攜手,同謀反抗統治以色列的羅馬人。只要羅馬權威憑着他們那編集成典的法律制度在陸上和海上維持秩序,興築許多輸水道、馬路和橋梁,一般説來促進人民的福利,基督徒就把他們視為‘上帝為了他們的好處而立的服事者[“用人”,《和合本》]’。(羅馬書13:3,4,《新世》)法律和秩序産生了一種有利的環境,使基督徒能够執行耶穌的命令,將好消息傳遍遠近。(馬太福音28:19,20)即使羅馬政府將一部分税款撥作上帝所不嘉許的用途,基督徒仍然能够良心無愧地繳交羅馬人所規定的賦税。——羅馬書13:5-7。
7,8.(甲)仔細閲讀羅馬書13:1-7的經文顯示甚麽?經文的上下文顯示甚麽?(乙)在甚麽情形之下,羅馬的掌權者沒有以‘上帝服事者’的身分行事?在這種情形之下,早期基督徒採取甚麽態度?
7 仔細閲讀羅馬書第13章(《新世》)的頭七節顯示,政治性的‘較高權威’是‘上帝的服事者’,為要稱讚行善的人和懲罰作惡的人。上下文表明,決定甚麽是善、甚麽是惡的乃是上帝,不是較高的權威。因此,如果羅馬皇帝,或其他任何政治權威,要求人做上帝所禁止的事,或禁止人做上帝所吩咐的事,他就不再以上帝服事者的身分行事了。耶穌説:“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如果羅馬政府要求人把屬於上帝的東西——例如崇拜或人的生命——獻給國家,真正的基督徒就決心聽從使徒的吩咐:“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新譯》。
8 由於早期的基督徒拒絶崇拜皇帝和偶像,並且繼續舉行基督徒的聚會,不肯停止向人宣揚好消息,他們受到很大的逼迫。一般人相信使徒保羅是由羅馬皇帝尼祿下令處死的。其他皇帝,特别是圖密善、馬可·奧勒利烏斯、塞普蒂穆斯、塞維魯、德西烏斯、戴克里先,也大力迫害早期的基督徒。這些皇帝和他們治下的權威迫害基督徒的時候,他們無疑不是以‘上帝服事者’的身分行事。
9.(甲)政治性的較高權威仍然是甚麽的一部分?政治性的獸從誰獲得權柄和能力?(乙)因此,按理説來基督徒對較高權威的順服必然是怎樣的?
9 這一切足以説明,雖然政治性的較高權威在若干方面是上帝為了維持人類社會秩序而作的“安排”,他們卻仍然是這個以撒但為神的世界事物制度的一部分。(約翰一書5:19)他們屬於一個普世的政治組織,由啟示錄13:1,2的“獸”所象徵。獸從“大龍”魔鬼撒但獲得了能力和權柄。(啟示錄12:9)因此,按理説來,基督徒對這些權威的順服是相對而不是絶對的。——可參閲但以理書3:16-18。
對權威表現適當尊重
10,11.(甲)保羅怎樣表明我們應當對掌權者表現尊重?(乙)基督徒如何及為何能够“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代禱?
10 然而,這並不是説基督徒應當對政治性的較高權威採取一種肆無忌憚、傲慢無禮的態度。誠然,有許多身居高位的人的私生活,甚至他們的公衆生活,並不特别可敬。可是使徒們以言行表明,我們應當以尊敬的態度對待掌權者。雖然希律王亞基帕二世犯了亂倫罪,保羅在他面前受審時卻對他表現適當的尊重。——使徒行傳26:2,3,25。
11 保羅甚至表示,我們可以在禱告裏提及世俗的權威;特别是這些權威所作的決定若能够對我們的生活和基督徒活動有所影響,就更當這樣做。他寫道:“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悦納。他願意[各種各樣的]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2:1-4)我們對權威所表現的尊重態度,可能促使掌權者容許我們有較大的自由,好致力於拯救“各種各樣的人”。
12,13.(甲)關於權威,彼得提出甚麽平衡的勸告?(乙)‘糊塗無知的人’造成了許多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偏見,我們可以怎樣‘堵住他們的口’?
12 使徒彼得寫道:“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着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上帝的僕人。務要尊敬衆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得前書2:13-17)這是多麽平衡的勸告!作為上帝的奴隸,我們一方面完全順服他,同時把政治權威視為上帝所派處罰行惡者的工具,懷着尊敬的態度對之表現相對的順服。
13 我們留意到,許多世俗權威對耶和華見證人懷有極為奇怪的誤解。這通常是由於他們受到蒙騙,誤信了惡毒的仇敵對上帝子民所作的誣告之故。或者他們對見證人的認識只限於從大衆傳媒所得的資料,而傳媒的報導未必總是不偏不倚的。不過,藉着表現尊重的態度,而且在可能範圍内使掌權者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工作和信仰獲得正確的了解,有時我們是能够將對方的偏見消除的。《耶和華見證人在二十世紀中》這本册子提供一項扼要的解釋,頗適合給忙碌的官員閲讀。若要提供較詳細的資料,我們可以拿《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這本書給他們看。這本優良的刊物配在當地和全國公衆圖書館的書架上佔上一個位置。
基督徒家庭裏的權威
14,15.(甲)在基督徒的家庭裏,甚麽是權威的基礎?(乙)基督徒妻子應當對丈夫懷有甚麽態度?為甚麽?
14 上帝既要求基督徒對世俗的權威表現適當的尊重,不用説,他們自然理應對上帝在基督徒家庭裏設立的權威結構表現尊重。使徒保羅言簡意賅地陳明在耶和華的子民當中適用的首領原則。他寫道:“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11:3)這乃是神治安排(上帝統治)的原則。這牽涉到甚麽事呢?
15 對神治安排的尊重始於家中。基督徒妻子若對丈夫的權威沒有表現適當的尊重——不論丈夫是信徒同工與否——就違反了神治的原則。保羅勸勉基督徒説:“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以弗所書5:21-24)正如基督徒男子必須順服基督的首領權,基督徒女子應當看出,順服上帝授予她們丈夫的權威乃是明智之舉。這會為她們帶來深切的内心滿足;更重要的是,她們會贏得耶和華的祝福。
16,17.(甲)在基督徒家庭裏長大的兒童可以怎樣表明他們與今日的許多年輕人截然不同?推使他們這樣做的力量是甚麽?(乙)耶穌怎樣為今日的年輕人立下優良的榜樣?我們鼓勵年輕人怎樣行?
16 遵守神治原則的兒女會樂於對父母表現適當的尊重。聖經論及末世的年輕一代時,預言他們會“違背父母”。(提摩太後書3:1,2)但是上帝感示的話語對作兒女的基督徒説:“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悦的。”(歌羅西書3:20)尊重父母的權威是耶和華所喜悦的事,因此會帶來他的祝福。
17 耶穌的事例足以説明這點。路加的記載説:“他就同他們[他的父母]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繼續]順從他們。……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2:51,52)當時耶穌是個12歲的少年,而這裏所用的希臘動詞形式強調他“繼續 順從”父母。因此,耶穌不是一到十三四歲,就不再服從父母了。你們年輕人若想在靈性上繼續長進,贏得耶和華和敬虔的人的嘉許,就要對家庭内外的權威都表現尊重才行。
會衆裏的權威
18.誰是基督徒會衆的元首?他將權柄授予誰?
18 論到在基督徒會衆裏保持秩序的必要,保羅寫道:“上帝不是混亂的,而是和平的。……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着次序行。”(哥林多前書14:33,40,《新譯》)為了使凡事都按着次序行,基督徒會衆的元首基督將權威授予忠信的男子。我們讀到:“他賜下的人,有的作使徒,有的作預言者,有的作傳福音者,有的作牧人和教師,為的是重新調整衆聖潔者,好做服事工作。……我們卻是講論真理的,應當憑着愛心在所有事上長大起來,歸於作頭的那位,也就是基督。”——以弗所書4:11,12,15,《新世》。
19.(甲)基督委派誰去管理他的一切屬地財産?他將特别的權柄授予誰?(乙)在基督徒會衆裏有甚麽授權的安排?這需要我們怎樣行?
19 在現今這末世,基督委派了集體的“忠信審慎的奴隸”去管理他的“一切財産”,也就是地上的王國事務。(馬太福音24:45-47,《新世》)像在第一世紀一樣,這個奴隸由一個治理機構所代表。這個機構是由一群受膏的基督徒男子組成的,基督已將作決定和任命監督的權柄賜給他們。(使徒行傳6:2,3;15:2)治理機構則進一步把權柄授予分社委員會、區務監督、環務監督,以及世界各地逾7萬3000群耶和華見證人會衆中的長老。所有這些忠於職守的基督徒男子都配受我們的支持和尊重。——提摩太前書5:17。
20.甚麽例子表明,對操有權柄的基督徒同工缺乏尊重的人會令耶和華不悦?
20 我們有責任要尊敬基督徒會衆裏操有權柄的人。我們可以將這種尊敬與我們有責任對世俗權威表現的順服作一項饒有趣味的比較。人若違反一條受上帝認可的人為法則,‘掌權者’所施的懲罰其實是上帝對‘作惡者’表示不悦的一種間接方式。(羅馬書13:3,4)如果違反人為的律法和不尊重世俗權威尚且令耶和華不悦,一個獻了身的基督徒若蔑視聖經原則,對操有權柄的基督徒同工表現不敬,就必然令耶和華更加不悦了!
21.我們樂於聽從聖經的甚麽勸告?下一篇文章會討論甚麽問題?
21 千萬不要採取一種桀驁不馴或獨立自主的態度以致令上帝不悦;相反,我們要聽從保羅對腓立比的基督徒所提出的勸告:“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2:12-15)這個歪曲悖謬的世代遭遇目前的權威危機乃是自食其果;耶和華的子民卻甘願順服權威而與世人截然不同。正如我們會從下一篇文章見到,這為他們帶來了莫大的裨益。
[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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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習要點
◻ 誰是最高的權威?為甚麽他的權威是完全合法的?
◻ 在甚麽意義上説來,較高的權威“是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的”?
◻ 在甚麽情形之下,較高的權威並非以‘上帝服事者’的身分行事?
◻ 基督徒家庭裏有甚麽權威架構存在?
◻ 在基督徒會衆裏有甚麽授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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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説:“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