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
(Jealous,Jealousy)
常常譯作「嫉妒」的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在聖經原文裏可以指正面的特質,也可以指負面的情緒。(箴14:30;亞1:14)希伯來語名詞qin·ʼahʹ(金阿)包含了「要求專一愛戴、不容對立的勢力存在、熱心、義憤、嫉妒、妒忌」等意義。希臘語zeʹlos(澤洛斯)也有類似的意思。(林後11:2;12:20)
耶和華顯出「金阿」 耶和華形容自己是「要求專一愛戴[『金阿』的一個詞形]的上帝」。(出20:5;申4:24;5:9;6:15)他還説:「耶和華是要求專一愛戴的上帝,以『要求專一愛戴』為名號」。(出34:14)在這裏,「金阿」自然不可能指自私的妒忌,而是指上帝為了自己的聖名大發熱心。論到自己的聖名,上帝説:「[我]要一心一意維護[『金阿』的一個詞形]我的聖名」。(結39:25)
為了他的名 我們只要想想上帝的聖名代表甚麽,就會明白為甚麽他「所要求的是專一的愛」。(結5:13)他的名代表一切正確、正義的事物。他是最神聖、最潔淨、最正直、最忠貞的。(賽6:3;啟4:8;16:5)宇宙要繼續存在,就必須由上帝統治才行。宇宙衆生要享有和諧安寧,就必須忠於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和律法。(箴29:2;林前14:33)因此,上帝要求專一的愛戴,動機是純正的,完全是為了衆生的益處着想。耶和華是創造主,一切美物都是他供應的,是他賜予的,儘管他創造的衆生愛戴他,也不能給他半點利益。(伯41:11;詩145:16;羅11:35;雅1:17;啟4:11)不過,由於上帝熱愛正義,他看見自己的僕人堅決擁護正義,專一愛戴他,他的心就很歡喜,非常欣賞他們。(箴23:15,16;27:11)
事奉上帝的人知道上帝必為自己的名大發熱心,因此深信他必定會確立正義。上帝跟古代的以色列人來往時,清楚顯示了這種熱心。他還告訴我們,地上的政府將要滅亡,和平之君憑公正、正義統治的王國必然建立,説:「萬軍之主耶和華必熱心成就這件事。」(賽9:6,7;番3:8,9)
為了正義 耶和華熱愛正義,要求人專一愛戴他,在這方面他對誰都一視同仁。摩西警告與上帝立了約的民族以色列,不論誰背約,「耶和華必向他發烈怒憤恨,如煙冒出……。耶和華必從天下抹去他的名」。(申29:19-21)上帝向叛道、拜偶像、不道德的耶路撒冷城説,他必審判這座城,必「發出烈怒和義憤[金阿]」,使她喪命流血。(結16:38;23:25)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本屬於耶和華名下,以色列人卻大大羞辱了他的聖名,結果上帝讓巴比倫人摧毁這座城和聖殿。那時,上帝的警告就實現了。不過,上帝後來讓一群遺民重返故鄉,重建聖殿,並沒有因為義憤填膺就放棄自己的旨意或者毫不慈悲。
為了他的子民 由於耶和華愛自己的子民,也由於他的子民跟他的聖名是分不開的,所以耶和華為他們大發熱心,非常激動。正如丈夫因為很愛惜妻子,保護妻子的時候會非常激動,耶和華也説:「觸摸你們的,就是觸摸我的眼珠兒」。(亞2:8)鑑於列國用惡毒的手段對待上帝的子民,上帝預告説:「我要為錫安心裏激動,非常激動[金阿];為錫安心裏激動,大發義憤。」此外,他必為自己的地大發熱心,憐恤自己的子民。(亞8:2;1:14;珥2:18)
激起耶和華的義憤 在要求專一愛戴方面,耶和華是不可蔑視的。(加6:7)他的僕人如果不肯全心、全意、全智、全力愛戴他,就是妄圖事奉兩個主人。耶穌説,誰事奉兩個主人,就會喜愛這個,輕看那個,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太6:24)這會「激起上帝的義憤[『金阿』的一個詞形]」。(申32:16;王上14:22)耶和華賜給以西結一個異象,讓他看見聖殿的門前有個「激起上帝義憤的偶像」。(結8:3,5)一旦猶大國不再專一愛戴耶和華,耶和華就向他們大發義憤。
使徒保羅對基督徒説:「[你們]不能在『耶和華的宴席』上吃,又在邪靈的宴席上吃。『難道我們要激起耶和華的義憤嗎?』我們不會比他更有能力吧!」(林前10:21,22;申32:21)保羅指出,基督徒確切認識真理以後,如果還故意慣常犯罪,就只有等候判決,「承受那吞滅敵對者的如火義憤[澤洛斯]」。(來10:26,27)
耶穌基督 上帝的兒子比其他任何生物跟天父更親密,也更能仿效上帝,把天父向人闡明出來。因此耶穌可以説:「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親。」(約14:9;太11:27;約1:18)他為正義,為天父聖名而發的熱心超越了宇宙衆生。(來1:9;詩45:7)他時刻都專一愛戴耶和華。(太4:10;約8:29)耶穌在地上時,看見聖殿裏貪財的商人玷辱耶和華的名,就心裏火熱,義憤填膺。(約2:13-17)當時,耶穌應驗了詩篇69:9的預言:「我為你的殿熱心,不能自已」。因此,耶穌的門徒可以肯定,他必應驗詩篇45:3-6的預言,大發熱心,永永遠遠地完全確立正義和公正,讓耶和華的聖名和至高統治權受到應得的尊重。
崇拜上帝的人專一愛戴他 所有真正崇拜上帝的人都熱心為他服務,熱心維護他的聖名。以利亞先知曾行異能,帶領了許多以色列人離開錯誤的宗教,回頭歸向耶和華。他説:「我為萬軍的上帝耶和華大發熱心[『金阿』的一個詞形]」。(王上19:10,14)非尼哈顯出愛上帝的心,令上帝喜悦。有一個首領竟然在以色列人中做出淫穢的勾當,使以色列人的營地被巴力崇拜玷污。非尼哈大發熱心,把他處決了。非尼哈身為以色列人和祭司,不容有任何跟耶和華對立的勢力[「金阿」的一個詞形],因此救了以色列人,使他們不致滅絶。(民25:11;另見王下10:16)
基督徒會衆也必須這樣熱心,提高警覺,免得不潔之物像「毒根」一樣長起來危害會衆,玷污許多人。(來12:15)假如有任何腐敗的人混進會衆,試圖玷污别人,會衆就須顯出熱誠,大發義憤和熱心,以求在耶和華面前表明自己清白。他們必須「除去[他們]當中的惡人」。(林前5:4,5,13;林後7:11,12)
因此,基督徒「像上帝一樣深切關懷[澤洛斯]」弟兄姊妹是好的。他們應該心裏火熱,渴望盡己所能互相幫助,使大家都能繼續專一愛戴上帝,順服基督。使徒保羅把他的屬靈弟兄比作已經許配給基督的準新娘。保羅深切關懷他們,好好保護他們,要讓他們繼續無瑕無疵,歸於基督。(林後11:2;另見啟19:7,8)保羅寫給哥林多會衆和其他會衆的信,顯示他的確為弟兄大發熱心。在啟示錄1-3章,基督向各群會衆發出嚴厲的信息,説明他深切關懷自己的「新娘」。(啟21:9)
激起發奮的心 除了一小群剩餘的人以外,以色列民族都棄絶了彌賽亞,但此後耶和華仍然以慈悲相待。那些相信彌賽亞的剩餘猶太人,就是基督徒會衆最初的成員。到這個時候,猶太民族已被棄絶,基督徒會衆得蒙耶和華悦納。耶和華藉着神跡、異兆、異能,顯示了這種轉變。(來2:3,4)他一方面讓外邦人有機會蒙他悦納,另一方面也沒有把以色列人全部拒於門外。聖經説:「他們[全體以色列人]失足就完全倒下來嗎?當然不是!其實由於他們的過失,外邦人才能得救,好激起他們發奮的心[來自希臘語『澤洛斯』]。」(羅11:11)在羅馬書寫成之前一千多年,耶和華已經宣布他打算這樣做,好拯救一些人。(申32:21;羅10:19)熱心為以色列同胞謀福祉的使徒保羅也遵循這個原則。他説:「其實我奉派到外邦人當中做使徒,所以,我以我的職務為榮。我這樣做,也許能激起我同胞發奮的心,拯救他們一些人。」(羅11:13,14;10:1)
錯誤的熱心 有的人也許誠心誠意地為某個理念而大發熱心,只可惜方向錯了,反倒令上帝不悦。公元1世紀,許多猶太人的情形正是這樣。他們滿以為緊守摩西律法,就能靠自己的行為得到正義的地位。可是,保羅指出他們由於沒有確切的知識,把熱心用錯了地方,結果沒有從上帝那裏得到真正的正義。他們必須看出自己錯在哪裏,通過基督歸向上帝,才能得到正義的地位,不再被律法定罪。(羅10:1-10)大數城的掃羅就是這樣的一個猶太人。他為猶太教非常熱心,甚至到了狂熱的程度,「極力迫害摧殘上帝的會衆」。就嚴格遵守摩西律法來説,他是無可指責的。(加1:13,14;腓3:6)可惜,他為猶太教熱心是錯的。耶和華看出他有誠懇的心,於是通過基督格外施恩,帶領他歸回正確的宗教。(提前1:12,13)
嫉妒和妒忌 嫉妒的人往往沒有真憑實據就懷疑别人,或者由於以為應歸自己的東西落在别人手裏,就心中不忿。妒忌的人眼紅别人有好際遇和成就。上述的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字眼是否應該在某些經文譯做「嫉妒」或「妒忌」,往往由上下文決定。希臘語除了「澤洛斯」外,還有一個詞語phthoʹnos(弗托諾斯)專門表達「妒忌」的意思。
公元1世紀,哥林多會衆裏一些有野心的人愛抬高自己,拿人來誇耀,在會衆裏引起爭端。結果,會衆分黨結派,彼此嫉妒,竟仰望、尊崇和追隨凡人。保羅指出,這樣的嫉妒是屬肉體的,不是屬靈的。(林前3:3;林後12:20)他説,敬虔的愛並不嫉妒,反而凡事相信,凡事希望,凡事為别人的利益着想。(林前13:4,5,7)
保羅訓誡哥林多會衆,他們的嫉妒心是不義的。這種情緒不是出於專一愛戴耶和華,而是一種偶像崇拜,是源於邪靈的,會引起妒忌和紛爭。聖經屢次警告人要提防嫉妒,説這種情緒能腐化人心。耶穌的同母異父弟弟雅各説:「你們要是心存苦毒的嫉妒和爭勝的精神,就不可吹噓,不可説謊違背真理。這不是從上頭降下來的智慧,而是地上的,像牲畜的,像邪靈的智慧。哪裏有嫉妒、爭勝,哪裏就有混亂和各樣卑劣的事。」(雅3:14-16;羅13:13;加5:19-21)
嫉妒危害人的身體健康,因為「心裏平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能使人的骨頭腐爛」。(箴14:30)嫉妒是由内心潛藏的懷疑或怨恨引發的。嫉妒所造成的傷害,也許比盛怒更大,因為嫉妒更根深蒂固、更持久不消、更難以化解。嫉妒的心一起,甚麽理智就都拋到九霄雲外了。(箴27:4)如果妻子跟别人通姦,做丈夫的理所當然會滿腔嫉妒,對姦夫怒不可遏。不管甚麽藉口、甚麽贖價,都不能叫他罷休!(箴6:32-35)
有時候,嫉妒甚至會令人犯下大錯,得罪上帝。約瑟十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就曾經這樣做。(創37:11;徒7:9)這種情緒可能會令嫉妒的人和其他相關的人喪失生命。大坦、亞比蘭,以及他們的家屬就是個例子。(詩106:16,17)更糟的是,猶太人因為對使徒滿心嫉妒,結果犯下嚴重的罪行,還説褻瀆的話,一心要殺害他們。(徒13:45,50;14:19)
為配偶嫉妒 人為配偶的益處和福祉而熱心是好的,是正當的。可是,無故地諸多猜疑卻是錯的,是缺乏愛心的。這種嫉妒足以破壞婚姻。(林前13:4,7)
摩西律法規定,跟嫉妒有關的案件須按一定程序處理。如果丈夫懷疑妻子暗中通姦,卻無法按規定找到兩個見證人去證實指控,讓法官按例判處死刑,夫婦二人就要去見祭司,也就是耶和華的代表。他們這樣做,就等於來求鑑察萬事的耶和華施行審判。假如婦人確實通姦,耶和華就會親自懲罰她,使她喪失生育的能力。假如丈夫的嫉妒沒有根據,丈夫就得承認妻子是清白的,跟她行房,讓她懷孕。(民5:11-31)
上帝的僕人不可競爭 在目前這個制度,彼此競爭十分普遍,但這絶不可取。傳道書的執筆者説:「我看見一切辛勞和各樣工作技能使人彼此競爭[希伯來語qin·ʼathʹ金阿特]。這也是空虛,也像捕風。」(傳4:4;另見加5:26)
由於嫉妒别人的財物或成就,上帝的僕人可能産生妒忌和貪婪的心,甚至羨慕那些看來風光的惡人。聖經勸誡人不該有這種態度,指出惡人儘管看來風光了許久,卻必在上帝所定的時間速速遭受判決:「不要因作惡的人而氣憤,也不要妒羨行事不義的人。他們像草一樣頃刻枯萎」。(詩37:1,2)一個人妒羨惡人,也許就會仿效他們做出殘暴的事來,被耶和華視為可憎。(箴3:31,32;23:17;24:1,19;另見詩73:2,3,17-19,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