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召你是要你享有和睦嗎?
‘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上帝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哥林多前書7:15,《新譯》。
1.按照聖經,我們對婚姻應當懷有甚麽看法?
耶和華從沒有定意讓婚姻導致傷心的分居或離婚。婚姻本應是夫婦成為‘一體’的永久結合,為雙方均帶來喜樂、安寧與和睦。(創世記2:24;路得記1:9)以一般而言,聖經勸告夫婦要繼續廝守,即使配偶只有一方是基督徒,另一個卻是不信者。(哥林多前書7:12-16)再者,人若以詭詐的手段對待配偶而終止了婚姻關係,就必須對“恨惡離婚”的上帝負責。——瑪拉基書2:13-16。
2.基督徒對分居和離婚有甚麽看法?
2 有時由於人的不完美和其他因素,甚至在上帝手下受了浸的僕人當中也有分居和離婚發生。可是,因為基督徒對婚姻十分尊重,通常他們僅在作過懇切的努力去保全婚姻之後才採取這些步驟。上帝本身在這方面立下最偉大的榜樣。身為古代以色列國的‘丈夫’,他忍受手下子民的頑梗、悖逆和屬靈姦淫達許多世紀之久。(以賽亞書54:1-5;耶利米書3:14-17;何西阿書1:10,11;3:1-5)唯獨在他們達到無可救藥的地步時,耶和華才將這個國家捨棄。——馬太福音23:37,38。
3.(甲)基督徒可以根據聖經所容許的甚麽理由與配偶分居?(乙)在甚麽情形之下,人可以取得聖經所認可的離婚?
3 有時,信徒同工遭遇嚴重的婚姻難題,他們希望獲得幫助而向會衆的長老請教。長老們無權吩咐任何人與配偶離婚或分居,但他們可以向人指出上帝的話語對這些事有甚麽主張。正如上一篇文章指出,事情若奉涉到蓄意不維持家人的生活,極端的身體虐待或對靈性的絶對危害,聖經便容許人分居。我們也留意到,配偶若犯了‘淫亂’——包括幾種不道德的性關係——人便可以獲得聖經所認可的離婚而在未來再婚。(馬太福音19:9)自然,當事人不應把分居和離婚視為必然的結局,因為恢復婚姻的和睦仍是可能的;即使一方犯了通姦或淫亂,清白的配偶仍然可以加以寬恕。——馬太福音5:31,32;可參閲何西阿書3:1-3。
4.(甲)請簡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0-16對已婚基督徒所説的話的大意。(乙)在甚麽時候我們才能够説:‘上帝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4 正如我們在上一篇文章指出,使徒保羅鼓勵已婚的基督徒不要離棄配偶。(哥林多前書7:10-16)鑑於保羅的勸告,不信的配偶若寧願與基督徒配偶同住,信徒就應當試圖在靈性上幫助不信者。(彼得前書3:1-4)配偶的歸信可以大大有助於使家庭成為一個安寧和睦的地方。如果不信者如此反對配偶的信仰,以致他要分居,基督徒可以怎樣行呢?信徒若試圖強迫他留下來,不信者可能使情形變成如此惡劣,以致基督徒在家裏毫無和平可言。因此,為了保持和平起見,信徒可以讓不信的人離去。(馬太福音5:9)唯獨當不信的配偶離去,我們才可以説‘上帝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基督徒夫婦若根據不符合聖經或瑣碎的理由貿然分居,就不能用這段話去為自己辯護。
5.現在有些甚麽問題值得我們考慮?
5 每宗分居或離婚均有其個别的因素,沒有任何‘公式’對每一宗事例均適用。但是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面對甚麽難題呢?他們可以怎樣設法應付?别人可以怎樣予以幫助?
感情或性方面的需要
6.關於分居或離婚所帶來的難題,我們可以説些甚麽?
6 聖經所容許的分居或離婚可以使若干難題終止,但這樣的步驟在基本上僅意味到以一組難題去取代另一組。例如,一位離了婚的基督徒説:“我禁不住感謝耶和華現在我享有和平了。”但她承認:“單親教養兒女絶不容易。有時仳離的人可以感覺非常寂寞和沮喪。甚至在性方面也不容易忍受。當事人必須作出調整去適應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a
7.為甚麽基督徒應當仔細考慮清楚分居或離婚所導致的後果?
7 因此,基督徒若有選擇的餘地,就應當仔細想想分居或離婚可能導致的後果。例如,要考慮到感情上的需要,也許顧及到女子渴望有男子為伴這個問題。(可參閲創世記3:16。)離婚的婦人可能很希望再婚。有些人希望擺脱不如意的婚姻,但他們願意接受也許沒有機會再婚的可能性嗎?
8.(甲)鑑於哥林多前書7:11所説,分居的基督徒夫婦應當在禱告之後嚴肅地考慮甚麽事?(乙)當考慮分居或離婚時,當事人不應當對甚麽需要作出最低的估計?
8 保羅寫道:‘[她]如果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復合。’(哥林多前書7:11,《新譯》)妻子若作出若干努力,也許能够與丈夫“復合”或“和好”。因此,基督徒夫婦若已分手,就應當在作過禱告之後嚴肅地考慮復合的可能性。再者,他們不應當忽視性衝動可能造成的危險。他們若不願復和,以致落入不道德之中,上帝會對他們有甚麽看法呢?某個受了浸的女子的經驗足以説明這種危險。她離婚之後開始與一個俗世男子約會,不久之後有了孕,結果被開除。雖然她後來重返組織,她的經驗卻有力地表明當事人需要小心,並且要禱告倚賴耶和華以避免“得罪上帝”。(創世記39:7-12)此外,在當初考慮分居或離婚時,當事人也不應當把感情和性方面的需要估計到最低程度。
減輕寂寞
9.我們可以怎樣幫助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排解寂寞?
9 分居或離婚若是無可避免,當事人就必須面對與之俱來的各種難題了。例如,對有些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來説,寂寞是個嚴重的難題。别人可以怎樣予以幫助呢?會衆的長老和其他人可以對這些人表現屬靈的關注,設法予以鼓勵。(可參閲帖撒羅尼迦前書5:14。)除了其他幫助之外,我們可以不時邀請這些人和他們的兒女到家裏吃一餐便飯,與我們的家人分享一些富於造就的談話。我們毋須大排筵席,因為‘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箴言15:17)當晚所安排的活動可以包括叙述傳道工作的經驗或-同研讀以便為基督徒的聚會作準備。
10,11.(甲)我們還可以用其他甚麽方法幫助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乙)但在這方面有甚麽要小心的理由?
10 邀請離了婚或分居的父母和他們的兒女與你的家人一同參加野外傳道也可以幫助他們應付寂寞的難題。當然,别人不能取代離開了的父母,但正如一位離了婚的基督徒女子説:‘會衆的長老和助理僕人設法以各種切合實際的方式給我幫助,這使我獨力撫養兒女的困難大為減低。’
11 可是,在這方面有小心的理由。一位姊妹承認:‘既然我的兒子沒有父親,一位弟兄仁慈地對他表現關懷。……我見到他對我的兒子多麽仁慈慷慨,於是内心開始形成錯誤的慾望。情形正如大衛對不屬於他的東西養成錯誤的慾望一般。’(撒母耳記下11:1-4)雖然兩人並沒有發生苟且關係,這個女子卻對自己的念頭和輕佻行動感覺羞愧;她懇求耶和華寬恕,並且不再與弟兄密切來往。這件事多麽有力地表明我們需要棄絶錯誤的慾望和‘避免任何貌似罪惡的事’!——帖撒羅尼迦前書5:22,《新美國聖經譯本》;加拉太書5:24。
12.人可以採取甚麽積極的行動去減輕所感的寂寞?
12 為别人做事也可以減輕寂寞。‘你若忙於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就沒有時間自憐自艾而感覺寂寞了,’一位與丈夫仳離的姊妹説。一個分居或離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的方式可能包括邀請一個家庭到自己家裏享受一點對靈性有所造就的交往。若由於經濟或其他理由很難這樣行,你可以探訪和鼓勵有病的人或其他的人。你也可以幫助年老的人購物或做各項差事。你若以這種方式獻出自己,就會見到日增的證據表明‘施比受更為[快樂]。’——使徒行傳20:35。
13.克服寂寞的另一個幫助是甚麽?
13 克服寂寞的另一項幫助是經常採取主動與信徒同工一起參加宣揚王國的工作。一位姊妹承認説:‘有時我的確因為沒有丈夫而感到寂寞,但是我增加自己的野外傳道活動,也享有新的自由與弟兄姊妹交往,所以我感覺寂寞的時候並不常見,而且也延續得不長。’經常從事逐户的見證工作可以導致回訪以及與感興趣的人士主持家庭聖經研究,其中有些可能成為耶和華手下獻身的僕人。當然,克服寂寞並不是我們參加傳道工作的理由,但這可以是參加這項歡樂活動的好影響之一。——箴言10:22。
14.甚麽活動應當對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有良好影響?
14 耶和華的所有子民都能够藉着參加傳道工作,在基督徒聚會中參與評論及“先求王國”而在靈性上得益不淺。(馬太福音6:33)既然這些有益的活動對耶和華手下一般僕人均有良好影響,它們無疑也可以造就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誠然,這些活動不會解決他們所有的難題,但卻可以改善他們的觀點。
禱告擔任重要角色
15.在一些必須再次適應獨身情況的人的生活上,禱告可以擔任甚麽角色?
15 有一位基督徒必須再次適應獨身的生活,但她藉着‘在野外傳道工作保持忙碌,……探訪有病,年長和不活躍的人’而得到頗大幫助。但是她補充説:‘每逢我感到寂寞,我便去探訪人,同時也禱告求上帝賜予力量;我深知撒但非常忙碌。’不錯,我們若要對上帝保持忠誠,衷心的禱告是不可少的。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所作的禱告可以包括求耶和華賜予聖靈及自制這種聖靈果子,以求能够抑制自己的性衝動。(路加福音11:13;加拉太書5:22,23;歌羅西書3:5,6)再者,對有些分居或離婚的女子來説,既然以前決定是由丈夫作的,現在她們卻必須負責作決定了,這可能形成難題;因此她們可能也需要祈求上帝幫助她們對各事作出明智的決定及應付不同的試煉。——雅各書1:2-8。
16.至於與分居或離婚有關的罪咎感,我們可以説些甚麽?
16 罪咎之感也可能令人困擾。一位基督徒承認説:‘即使你不是犯過者,在離婚期間你所感到的罪咎仍可以令你感到難以抵受。’當然,人若未有充分理由便拒絶履行婚姻的各項義務,以致導致分居或離婚,這樣的人懷有罪咎感是可以了解的。(哥林多前書7:3-5)但是人若在禱告之後經過仔細考慮,為了聖經所認可的理由而分居或離婚,就可以祈求耶和華幫助他們克服沒有根據的罪咎感。我們可以補充指出,會衆的長老應當小心提出基於聖經的勸告,並且留意避免讓勸告使一個取得聖經所容許的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感覺罪咎。
受‘上帝的和平’所保護
17.甚麽可以幫助所有基督徒在這個動亂的世界裏保持快樂和穩定?
17 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時常遭遇到一些獨特的難題。可是至若干程度,‘[我]們在世上的弟兄,也經歷過同樣的苦難。’(彼得前書5:6-11,《新譯》)例如,逼迫影響到所有事奉耶和華的人,大部分基督徒都面對經濟或健康的難題、失望、引誘等。因此,分居或離婚的基督徒像耶和華手下其他的見證人一樣需要繼續留意自己的靈性需要,研讀聖經,經常參加聚會,在外勤傳道工作上保持活躍及使生活充滿對耶和華的神聖服務。(馬太福音5:3)基督徒若不這樣行,同時忽略了在禱告中與上帝保持親近,就可以危害自己的靈性健康,但“先求王國”卻使耶和華手下的忠貞見證人在這個動亂不安的世界裏享有異乎尋常的快樂和穩定。
18.甚麽問題和步驟值得分居的基督徒夫婦加以嚴肅考慮?
18 我們的靈性穩定有賴於切實遵行上帝的話語。因此,你若是個與配偶分居的基督徒,而你的配偶也是獻了身給上帝的,你有聽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0-16所提出的勸告嗎?特别是分居已延續了一段時期,你就最好為了與配偶復合一事熱切禱告。你也可以問問自己:我既是個已婚的人,耶和華對我有甚麽期望呢?基督徒夫婦豈不應當使生活與上帝為一切結為夫婦的人所訂的條件一致嗎?我們若沒有蒙耶和華祝福,可能是由於我們不尊重婚姻誓言的緣故嗎?請想想你若謙卑地與配偶討論問題,懇切禱告及努力將上帝的話語在生活上應用出來,可以有多大的好處。你們雙方若能够解決婚姻上的難題,再次在一個安寧和睦的家庭裏快樂地共同生活,那會是多麽好的事!
19.據腓立比書4:6,7説,耶和華手下的所有僕人都可以享有甚麽寶貴的東西?
19 耶和華手下所有的忠僕都需要和能够享有一件寶貴的東西——‘上帝所賜超過人能了解的平安’。身為基督徒,我們若聽從保羅的勸告,便可以享有這種寶貴的和平:‘應當毫無憂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帶着感恩的心,把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這樣,上帝所賜超過人能了解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思意念。’——腓立比書4:6,7,《新譯》。
20.(甲)‘上帝的和平’是甚麽?(乙)不論我們在婚姻方面現況如何,我們都應當怎樣行?
20 這種和平便是上帝所賜的安靜和寧謐,是甚至在最艱辛的環境之下也可以享有的。這種和平來自與耶和華具有親密的關係,以及深知我們正做着他所喜悦的事。享有“上帝的和平”的人容許上帝的靈去推動他們,因此不致被憂慮所壓倒。為甚麽呢?因為他們深知凡是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都是憑着上帝允准才能發生的。(以弗所書4:30;可參閲使徒行傳11:26。)因此無論我們是獨身抑或已婚,分居抑或離了婚,讓我們都珍惜“上帝的和平”。願我們像大衛一樣懷着信心宣布説:“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詩篇4:8。
[腳注]
a 關於就單親家庭所作的討論,請參閲《守望台》1981年3月15日刊14-25頁。
你會怎樣回答?
◻ 在甚麽環境之下基督徒才可以説:‘上帝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 人可以怎樣減輕寂寞?
◻ 在分居或離了婚的基督徒的生活上,禱告應當擔任甚麽角色?
◻ ‘上帝的和平’能够保護耶和華手下獨身、已婚、分居或離了婚的僕人的心。你會怎樣給‘上帝的和平’下個定義?
[第21頁的圖片]
禱告可以為所有忠信的基督徒帶來‘上帝的和平’,這可以保護他們的心思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