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快樂在於事奉耶和華
“以雅各的上帝為幫助、仰望耶和華——他上帝的,這人便為[快樂]!”——詩篇146:5。
1,2.關於快樂的定義,曾有人怎樣説?對今日許多人來説,快樂意味到甚麽?
快樂是甚麽?許多世紀以來,詞典編纂者、哲學家和神學家一直試圖為此定出界説,但卻未能找出一個受到普遍接納的定義。《大英百科全書》承認:“‘快樂’是最難捉摸的字詞之一。”視乎人們的人生觀而定,看來快樂對不同的人意味到不同的事。
2 在許多人看來,快樂意味到享有良好的健康、物質資財和愉快的友伴。可是,有些人享有這一切東西,但卻仍然不快樂。關於快樂,聖經向一切獻了身給耶和華上帝的男女所提出的觀念與一般人的看法大異其趣。
對快樂的不同看法
3,4.(甲)耶穌説甚麽人是快樂的?(乙)關於耶穌所提及的快樂因素,我們留意到甚麽?
3 在登山寶訓裏,耶穌基督並沒有説快樂有賴於健康、財富或諸如此類的東西。相反,他説“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和“渴慕公義的人”是真正快樂的。耶穌接着説了一句看來自相矛盾的話,這句話其實與上述真正快樂的兩個因素有關:“悲傷的人快樂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3-6,《新世》)耶穌顯然並不是説,失去親者的人會自動感到快樂。反之,他所談及的是那些為自己的有罪情況及其後果感覺憂傷的人。
4 使徒保羅曾談及人類在罪的重擔之下呻吟,但卻有希望“脱離敗壞的奴役”。(羅馬書8:21,22,《新譯》)人若接受耶和華透過基督的贖價祭物所作的赦罪安排,並且切實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會獲得真正的安慰和快樂。(羅馬書4:6-8)耶穌在登山寶訓裏也宣告,“性情温和的人”、“富於憐憫的人”、“心地純潔的人”、“促進和平的人”都快樂了。他提出保證,這些謙卑的人即使受人逼迫,也不會失去他們的快樂。(馬太福音5:5-11,《新世》)饒有趣味的一點是,這些崇高的快樂因素將富人和窮人置於平等的地位。
真正快樂的基礎
5.對上帝手下獻了身的僕人來説,快樂的基礎是甚麽?
5 真正快樂的來源並不在於物質財富。睿智的所羅門王説:“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言10:22)對一切承認耶和華的宇宙至高統治權的受造物來説,快樂與上帝的祝福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獻了身而享有 及體驗到 耶和華的祝福的人是真正快樂的。從聖經看來,快樂牽涉到知足和滿足之感,以及在耶和華的工作上的成就感。
6.耶和華的子民必須怎樣才能真正快樂?
6 真正的快樂有賴於與耶和華保持適當的關係。這種快樂基於對上帝的愛戴和對他的忠誠。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衷心同意保羅的話:“我們沒有一個人僅為自己活。……我們若活着,是為耶和華而活。……我們都屬於耶和華。”(羅馬書14:7,8,《新世》)所以,人若不服從耶和華,欣然順服他的旨意,就無法獲致真正的快樂。耶穌説:‘聽見上帝的道而遵守的人快樂了!’——路加福音11:28。
可變的快樂因素
7,8.(甲)我們可以怎樣將快樂因素加以類别?(乙)關於婚姻和生育兒女,我們可以説些甚麽?
7 上述的快樂因素可以稱為“基本”或“常數”,因為它們永遠都對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適用。除此之外,有些因素可以稱為變數,因為這些因素有時帶來快樂,有時卻沒有甚麽功效。在族長時代和基督教之前的時代,人們認為婚姻和生育兒女是快樂所不可或缺的因素。這種觀點從拉結對雅各提出的強烈懇求足以見之:“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創世記30:1)對生兒育女所懷的這種態度正好適合耶和華在該段時期的旨意。——創世記13:14-16;22:17。
8 在耶和華的早期百姓當中,人們把婚姻和兒女視為上帝所賜的福分。可是,在他們歷史上的災難時期中,這些事和其他環境卻成為艱辛痛苦的因由。(可將詩篇127、128篇與耶利米書6:12;11:22;耶利米哀歌2:19;4:4,5作一比較。)因此,顯然婚姻和生兒育女並不是永久的快樂因素。
以往不結婚卻得享快樂的事例
9.耶弗他的女兒為甚麽每年受到稱讚?
9 上帝有許多僕人雖然終身不婚,卻尋得真正的快樂。由於尊重父親所發的誓,耶弗他的女兒終身不嫁。她和同伴為這件事哀哭了一段時候。可是,她得以全時在耶和華的會幕裏服務,也許在“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中間。這為她帶來了多大的喜樂!(出埃及記38:8)由於這緣故,她每年受到國人的稱讚。——士師記11:37-40。
10.耶和華要耶利米怎樣行?看來耶利米是否由於這樣行而一生不快樂?
10 鑑於耶利米先知生活在戲劇性的時代,上帝要他不結婚生子。(耶利米書16:1-4)但耶利米憑着親身的經歷體驗到上帝的話的確所言不虛:“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快樂]了!”(耶利米書17:7)耶利米作先知達40多年之久,他始終以獨身的身分忠心地事奉上帝。據我們所知,他從沒有結婚,也沒有任何兒女。可是,耶利米卻是快樂的,誰會懷疑這件事呢?像聖經論及忠心的猶太餘民一樣,他們都“因[耶和華]賜的美物而容光煥發”。——耶利米書31:12,《呂譯》。
11.聖經有些甚麽例子表明,耶和華的忠僕即使沒有配偶也能够快樂?
11 還有許多人雖然是獨身、寡婦或鰥夫而沒有配偶,卻喜樂地事奉耶和華。這些人包括女先知亞拿,很可能也包括多加(大比大)、使徒保羅,以及最偉大的榜樣——耶穌基督。
今日獨身但卻快樂的人
12.耶和華手下有些獻了身的快樂僕人在今日選擇怎樣行?為甚麽?
12 今日,有數以萬計的耶和華見證人忠心地事奉上帝,但卻沒有配偶。有些人能够接受耶穌的邀請:“這話[獨身的恩賜]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他們“為天國的緣故”這樣行。(馬太福音19:11,12)他們獻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去推廣王國的事務,以求盡量善用上帝賦予他們的自由。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正以先驅或海外傳道員的身分服務,或在守望台社的世界總部或分社作伯特利之家的成員。
13.甚麽例證表明基督徒能够保持獨身而同時快樂?
13 一位親愛的年老姊妹撰文叙述自己一生的故事,文章的題目是“以先驅的身分保持獨身和快樂”。(《守望台》,1985年11月1日刊,26-30頁)另一位獨身姊妹在伯特利服務已逾50年,她説:“我對自己的一生和工作深感滿足。我在我所深愛的工作上比以前更忙碌。我沒有任何遺憾。我若從頭再活一次,我也會作出同樣的決定。”——《守望台》,1982年12月15日刊,15頁。
14,15.(甲)據使徒保羅説,人必須怎樣才能保持獨身?(乙)為甚麽保羅説獨身的人做得“更好”,也‘更為快樂’?
14 請留意“決定”這個字詞。保羅寫道:“如果有人心裏打定了主意,沒有任何必需,對自己的心意能够作主,並且在心裏作了決定,要保持童貞,他會做得好。因此,獻出自己的童貞而結婚的人做得好,但是保持童貞而不結婚的人就做得更好。”(哥林多前書7:37,38,《新世》)何以“更好”呢?保羅解釋説:“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悦。……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我説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哥林多前書7:32-35。
15 “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以求“叫主喜悦”,這樣行與快樂有關嗎?保羅顯然認為有關。他論及身為寡婦的基督徒説:“她就可以自由的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裏的人。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快樂]了。我想我這話也是上帝的靈感動的。”——哥林多前書7:39,40,《新譯》。
不結婚的好處
16.未婚的耶和華見證人享有一些甚麽好處?
16 不論基督徒不結婚是由於個人的決定抑或由於環境所迫,獨身生活是可以帶來許多個人裨益的。獨身的人通常有較多時間去研讀上帝的話語和沉思其中的教訓。他們若好好利用這種環境,他們的靈性便會加強。許多獨身的人由於沒有配偶去分擔他們的難題,遂學會更全心倚賴耶和華,凡事都尋求他的指引。(詩篇37:5)這有助於使人與耶和華關係更親密。
17,18.(甲)耶和華手下未婚的僕人有些甚麽機會擴大自己的服務範圍?(乙)耶和華手下有些未婚的僕人怎樣描述他們的快樂?
17 獨身的人有機會擴大自己的服務範圍而為耶和華帶來讚美。目前社方在服事訓練學校所提供的特别訓練惟有獨身或喪偶的弟兄才能參與。獨身的姊妹也有較大的自由在上帝的工作上追求各種服務特權。我們在較早時候提及的年老姊妹自告奮勇到一個非洲國家服務。正如她自己説,當時她是個“年逾半百的弱質女流”,但她緊守崗位。雖然政府一度禁止傳道工作進行,將所有海外傳道員驅逐出境,她卻毅然留下來。現今她已80多歲,仍然在當地作先驅。她快樂嗎?她在叙述自己一生的文章中寫道:“我能够利用獨身生活給我的額外自由和靈活性,在傳道工作上保持忙碌。這為我帶來了很大的快樂。……這些年來,我與耶和華的關係不斷加深。作為一個僑居非洲的獨身女子,我體會到他的確是我的保護者。”
18 一位在守望台社總部服務有數十年之久的弟兄的自白也值得注意。雖然他從沒有結婚,而且懷有屬天的希望而永不會結婚,他卻十分快樂。他在79歲的高齡寫道:“我天天禱告求親愛的天父賜給我幫助和智慧,使我在靈性和身體上都保持健康,能够繼續遵行他的神聖旨意。回顧過去我為耶和華服務的四十九年間,我的確享有一種充滿快樂、祝福而報酬豐富的生活方式。憑着耶和華的恩典,我期望繼續為他服務,藉此榮耀讚美他和造益他的百姓。……從耶和華而得的喜樂幫助我繼續為信心奮鬥;我熱切期待日子來到,耶和華的仇敵都歸於無有,全地都充滿他的榮耀。”——民數記14:21;尼希米記8:10;《守望台》,1969年6月1日刊,347-50頁。
真正的快樂有賴於甚麽?
19.我們的快樂永遠都有賴於甚麽?
19 我們與耶和華的寶貴關係、他的嘉許和祝福——這些才是永遠為我們帶來真正快樂的因素。由於對究竟甚麽才促成真正快樂的問題懷有這種正確觀點,甚至已婚的上帝僕人也意識到婚姻並不是他們生活上最重要的事。他們聽從使徒保羅的勸勉:“弟兄們,我對你們説: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哥林多前書7:29)這並不是説丈夫應當忽略妻子。成熟的基督徒丈夫把他們對耶和華的服務置於首位,他們那敬虔、仁愛而全力支持丈夫的妻子也懷有同樣的態度,有些甚至與丈夫結伴從事全時服務。——箴言31:10-12,28;馬太福音6:33。
20.許多基督徒對婚姻的特權懷有甚麽正當的態度?
20 作周遊監督、伯特利志願工作人員、會衆長老的已婚弟兄——事實上,所有將王國事務置於首位的已婚基督徒——都不‘盡情享受世上的東西’;他們設法使婚姻的各項特權與他們獻了身為耶和華服務的生活並行不悖。(哥林多前書7:31,《現譯》)可是,他們卻十分快樂。為甚麽呢?因為令他們快樂的最大原因並不是他們的婚姻而是他們對耶和華的事奉。許多忠信的夫妻——不錯,他們的兒女也一樣——都對他們的現狀深感滿足。
21,22.(甲)根據耶利米書9:23,24所説,甚麽應當使我們充滿快樂?(乙)箴言3:13-18提及甚麽促成快樂的因素?
21 耶利米先知寫道:“耶和華如此説:‘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洞察力],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説的。’”——耶利米書9:23,24。
22 不論我們是獨身還是已婚,對我們來説,快樂的最大來源應當是因為我們認識耶和華,並且深信我們由於努力遵行他的旨意而享有他的祝福。我們得以洞察真正的價值標準,知道甚麽是耶和華所喜悦的。這也為我們帶來很大快樂。曾結婚多次的所羅門並沒有把婚姻視為快樂的惟一要訣。他説:“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為有福。因為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她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她的道是安樂;她的路全是平安。她與持守她的作生命樹;持定她的,俱各[快樂]。”——箴言3:13-18。
23,24.為甚麽我們能够肯定耶和華所有的忠僕都會在新事物制度裏永享快樂?
23 願我們當中已婚的人從遵行上帝的旨意尋得永遠的喜樂。我們有許多親愛的弟兄姊妹由於自願或環境所迫而獨身,願他們能够忍受種種試煉,忠貞地事奉耶和華,在現今和永遠都尋得快樂、滿足。(路加福音18:29,30;彼得後書3:11-13)在上帝那將臨的事物制度裏會有“書卷”打開。(啟示錄20:12,《新世》)這些書卷會載有令人振奮的新命令和規條,它們會使順服的人類更加快樂。上帝向我們提出保證説:“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示錄21:5。
24 我們無疑能够堅信,“快樂的上帝”為我們預備了許多奇妙的美事,使我們能够得享完全的快樂。(提摩太前書1:11,《新世》)上帝會繼續‘張手,使衆生都隨願飽足’。(詩篇145:16)因此,只要我們事奉耶和華,就可以在現今和永遠都尋得真正的快樂。
你會怎樣回答?
◻ 對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來説,甚麽是快樂的基礎?
◻ 在聖經時代,耶和華有些甚麽快樂的僕人是沒有結婚的?
◻ 保羅為甚麽推薦獨身?有些基督徒怎樣發覺獨身的生活是快樂的?
◻ 我們的快樂一向都有賴於甚麽?
◻ 為甚麽我們可以堅信在新事物制度裏所有忠心的人都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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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獨身的姊妹正以全時服事者的身分快樂地事奉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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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於耶和華的事務乃是快樂的首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