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差
(Runners)
跑得特快的信使,也指在大人物的馬車前面奔跑的人。這個詞譯自希伯來語詞ruts(魯茨)的分詞形式,意思是「奔跑」,一些譯本譯做「步行的人」「護衛」「驛卒」。可是,其實有另一個詞ragh·liʹ拉格利(或ʼish ragh·liʹ伊什·拉格利)專指「步行的人」。
在聖經原語中,「跑差」除了指跑得快的信使,也可指任何跑得快的人,比如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以及撒督的兒子亞希瑪斯。(撒下2:18;18:19,23,27)有一次,以利亞搶在亞哈王的馬車前頭,從迦密一直跑到耶斯列,總共跑了約30公里(19英里)。聖經説,這是因為「耶和華的能力臨到以利亞」。(王上18:46)
正式的跑差是經過特别挑選的,專責在王的馬車前頭奔跑。陰謀篡位的押沙龍和亞多尼雅都曾派出50個人在自己的馬車前面奔跑,目的是增添威望,顯顯王者氣派。(撒下15:1;王上1:5)跑差也是王的貼身侍衛,跟現在的保鏢類似。(撒上22:17;王下10:25)他們除了守衛王宮大門,也負責護送王從王宮到聖殿去(王上14:27,28;王下11:6-8,11;代下12:10),有時也為王傳達諭旨(代下30:6)。在波斯王亞哈隨魯的日子,這些信使看來被騎快馬的驛使所取代。(斯3:13,15;8:10,14)
用做比喻 《希臘語經卷》也提到有些人急步匆匆地跑。(太28:8;可9:15,25;10:17;約20:2)使徒保羅曾以賽跑為喻,對哥林多會衆的基督徒説:「你們不知道在比賽中賽跑的人,雖然大家都跑,得獎的卻只有一個人嗎?你們也應該這樣跑,決心贏得獎賞。另外,凡參加體育競賽的人,事事都要自制。他們這樣做,無非是要贏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贏得不能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是沒有定向;我出拳,不是像打空氣。我是不斷痛打自己的身體,使身體成為聽命的奴隸,免得我傳了好消息給别人,自己倒不蒙悦納。」(林前9:24-27)
為了參加古希臘的競技會,各選手都得刻苦鍛鍊,嚴格遵守紀律,連行為和飲食也受到嚴密監控。比賽時,裁判都嚴格執行比賽規則,選手一旦違規,就算跑第一也沒用,正如保羅説:「人在競技會中爭勝,不遵守規則,就得不到冠冕。」(提後2:5)各選手都把目光集中於終點的獎賞上。保羅就是這樣「跑」的,專心致志、全神投入。(加2:2;腓2:16;3:14)正因為這個緣故,保羅離世前可以説:「那美好的一仗我已經打過了,賽程我已經跑完了,信仰我已經守住了。從現在起,有正義的冠冕留給我。」(提後4:7,8)
保羅論述上帝揀選屬靈以色列人一事,説肉體上的以色列人自恃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羅9:6,7,30-32),以為自己必蒙揀選,因此他們跑是跑,卻沒有按正確方式去「跑」,去追求正義。他們妄圖靠自己的行為去確立正義,結果沒有順服上帝的正義。(羅10:1-3)保羅表明,上帝棄絶肉體上的以色列,揀選屬靈的以色列,沒甚麽不公正,正如他説:「揀選不在於人意,也不在於人為,只在於發慈悲的上帝。」(羅9: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