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飾,頭巾
(Headdress)
希伯來人的日常穿戴很少包括蒙頭用的東西。需要蒙頭的話,平民百姓可能會用類似披巾的外衣或袍子蓋在頭上。做官的男子倒是常常佩戴頭飾的;在節慶或特殊的場合,男女通常都佩戴頭飾。以色列的祭司有特定的頭巾。(出28:4,39,40;見冠冕;服裝)
《希伯來語經卷》提及的各種頭飾、頭巾 聖經第一次提到頭巾,是記述利百加去見以撒的時候。(創24:65)經文用的希伯來語是tsa·ʽiphʹ(察伊弗)。(參看創38:14,19)利百加拿「頭巾」蒙頭,顯然表示她對未婚夫以撒的順服。
大祭司的包頭巾(希伯來語mits·neʹpheth米茨内費特)是用上等細麻做的,裹住額頭,正前方用藍繩繫着一面金牌子。(出28:36-39;利16:4)祭司的頭上也「包上」了裝飾用的頭巾,不過這種頭巾在聖經裏用的是另一個希伯來語詞(migh·ba·ʽahʹ米格巴阿),這説明祭司的頭巾跟大祭司的包頭巾是不同的,可能沒有大祭司的那麽精緻,上面也沒有金牌。(利8:13)
約伯以包頭巾為喻,將自己的公正比作包頭巾。(伯29:14;另見箴1:9;4:7-9)女人有時也戴包頭巾。(賽3:23)這裏用的希伯來語是tsa·niphʹ(察尼弗)。以賽亞書62:3的「君王頭巾」和撒迦利亞書3:5大祭司的包頭巾都用了這個詞。
希伯來語peʼerʹ(佩埃)所指的頭飾,顯然與包頭巾相似,可用作新郎的頭飾(賽61:10),也可用來象徵喜樂(賽61:3;另見結24:17,23)。這個詞也用來指女人的頭飾(賽3:20)和祭司的頭巾(結44:18)。
以賽亞書所説的頭帶(希伯來語shevi·simʹ謝比辛)看來是網狀的。(賽3:18)以西結描述迦勒底戰士頭戴「下垂的裹頭巾」(希伯來語tevu·limʹ特布林),這種裹頭巾可能有鮮艷的色彩和紋飾。(結23:14,15)
但以理的三個年輕希伯來同伴被扔進尼布甲尼撒的火爐時,身上穿着衣服,還戴着帽子。帽子可能標明他們的官銜,有些人認為這種帽子是圓錐形的。(但3:21)
古今頭飾和頭巾 埃及、巴比倫、亞述的紀念碑和浮雕上,描繪的大都是戰爭和狩獵的場面,或是王宮及廟宇的景象。但是,埃及還有許多圖畫描繪各行各業的工匠。圖畫上的君王、首領和貴族戴着各種各樣的頭飾,平民則大多數甚麽都不戴,或只戴緊貼頭部的頭飾。
今日中東的貝都因人所戴的頭巾,稱為kaffiyeh,樣式跟古代的很相似。他們把一塊方形的布對角折摺,讓布的三個角垂在背部和肩膀上,露出臉部,然後用一根繩子綁住包在頭上的布,以保護頭頸免受風吹日曬。古希伯來人可能也戴這樣的頭巾。
蒙頭與順服領導權 使徒保羅吩咐説,在基督徒會衆中,女人禱告或説預言時應該蒙頭。女人這樣做,就是承認領導權的原則——男人是女人的頭,基督是男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保羅説,女人的長頭髮是上帝賜給她「做頭巾的」,符合天性。保羅這封信是寫給哥林多的基督徒的,他們周圍都是歐洲人和閃族人,這些民族的男人都是短髮,女人都是長髮,天生的性别十分明顯。女奴、淫婦或通姦的女人都要被剃頭。保羅指出,女人的長頭髮是個憑證,證明她的女性身份,需要服從男人的領導權。女人的長頭髮提醒她要表現順服,因此,當在會衆中她要禱告或説預言時,就應該蒙頭,把「順服權柄的標記」戴在頭上,以此向衆人(包括天使)表明自己承認領導權的原則。(林前11:3-16)底波拉(士4:4)和安娜(路2:36-38)等古代女先知説預言時,一定也是這樣做的。(見頭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