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受任命的傳道員——以上帝的方式!
訪者對所聽到的話可能覺得奇怪——也許甚至大惑不解。現場是耶和華見證人舉行的一個大會,講者正向一班準備受浸的人發表演講。令訪者感到意外的是,講者對打算受浸的人説:“你既置身於一群準備受浸的人中間,這表明你渴望成為受任命的王國傳道員。”
“這怎麽可能呢?”訪者也許會問。“浸禮豈不是為那些新近接觸到基督教的人和嬰孩而設的嗎?要成為受任命的傳道員豈不是要花多年時間,受過高深的訓練和教育才行嗎?”你可能也有類似的想法。可是你若獲悉聖經其實怎樣論及浸禮和受任命一事,你也許會大感意外。
未受浸之前
首先,浸禮不是為那些對基督教的信息僅有皮毛認識的人而設的。聖經中的使徒行傳8:12表明,第一世紀的人“信了”以後才接受浸禮。馬太福音28:19也指出人未受浸之前必須先成為“門徒”。然而人怎樣才能成為‘信徒’或“門徒”(“受教者”)呢?藉着仔細考查聖經!這樣行使人對耶和華和耶穌獲得確切的認識。(約翰福音17:3,《新世》。)唯獨獲得了這種認識以後,學生才有資格考慮受浸。在第一世紀,資深的基督徒向新近歸信的人提出這樣的訓示。——使徒行傳8:31,35,36。
今日在耶和華見證人的各群會衆中也設有類似的安排使感興趣的人享有免費的家庭聖經研究。内心受到感動的人會逐漸對所學得的知識養成體會。這推使他把自己新近尋得的信仰與别人分享。(羅馬書10:8-10)他開始經常參加基督徒的聚會;在聚會中,他學到更多來自聖經的訓示。(希伯來書10:24,25)以這樣的程序經過數週或數月的學習之後,新近相信的人便會産生願望,要聽從聖經在羅馬書12:1(《新世》)的勸告而行:“因此,弟兄們,我憑着上帝的憐憫懇求你們,要將自己的身體獻上作為活的祭物,是聖潔而蒙上帝接納的,憑着理智作神聖的服務。”
然而,僅是知識本身並不足以使人具備獻身受浸的資格。人必須悔改“歸正”才行。(使徒行傳3:19)何以故呢?老實説,有些人在未認識上帝的標準之前過着道德墮落的生活。其他的則專注於追求自私的目標。可是,若要把自己呈獻給上帝作‘聖潔、蒙悦納’的祭物,他們就必須對自己以往的行徑幡然悔悟。他們必須痛悔曾將自己的生命、精力和才幹花在這些不符合聖經的事上。這樣的懊悔也必須輔之以適當的行動,藉此表明他們確實“歸正”、痛改前非。
為了進一步協助新近相信的人,基督徒長老會安排時間跟他們温習聖經的基本教訓。這樣行一來使長老可以確定這未來的基督徒已對上帝的旨意具有確切的認識,同時也必然使學生得益不淺。他在以往若對某些問題仍未獲得正確的了解,便可以按需要在這時候把事情弄清楚。
以一般而言,浸禮都是在耶和華見證人的大會中舉行。在這樣的場合,有一個直截中肯的演講向打算受浸的人講出,提醒他們接受浸禮一事並非只是意味到加入一個新的宗教。耶穌説:“人若要跟從我,就當棄絶自己,拿起他的苦刑柱,不斷地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新世》。
演講也進一步提醒準備受浸的人浸禮所具有的深長意義。許多時講者會讀出彼得前書3:21(《新世》)的經文:“與此相當的東西現今也正藉着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你們,那便是浸禮,(不是要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提出請求要有一個清白的良心)。”在此,彼得將浸禮比作挪亞渡過洪水的經歷。對地上邪惡的人類而言,這場洪水證明是致死的災劫;但對挪亞來説,卻意味到生命得到拯救,因為他們在方舟裏安然無恙地渡過了洪水。照樣,浸禮‘拯救’基督徒脱離這個邪惡的世界。人若對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懷具信心,並根據這項信心而受浸,便在一種意義上得以居於‘得救’的情況。他不再被視為屬於這個邪惡的世代而注定遭受毁滅。——可參看使徒行傳2:40。
因此,採取受浸的步驟絶不應僅是出於一時的衝動。(這種情況在許多宗教佈道大會中屢見不鮮。)為了強調這件事,在未將新門徒實際浸入水裏之前,主持浸禮的傳道員會先向他們提出兩個發人深省的問題。他們若回答“是”,這便是一項“公開宣布”,表明他們不但對贖價一事懷具信心,同時已毫無保留地把自己呈獻給上帝。(羅馬書10:9,10,《新世》)現在,他們便可以接受水浸禮了。
受任命成為王國傳道員
完全浸入水中是他們獻身給上帝的一項適當象徵。他們浸入水裏時,情形有如他們對以往的生活途徑已死去一般;從水中出來時,他們彷彿現已活過來過一種新的生活,懷着自我犧牲的精神為上帝服務。——可參看羅馬書6:2-4。
然而,受任命一事怎樣與受浸的行動互相配合呢?請留意麥克凌托與史特朗所編的《聖經神學及教會文獻百科全書》(Cyclopoedia of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Ecclesiastical Literature,)第七卷,411頁説:“不論有沒有舉行儀式,受任命意味一個人接獲委派或指派去執行傳道的使命。”(楷書本刊自排。)以上的話承認一件事:人毋須經過隆重的儀式或要有一張證書才能成為基督徒傳道員。
但這是聖經的主張嗎?請考慮一下耶穌基督。他是上帝手下首要的傳道員,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他是否先經過某些隆重的任命儀式才開始從事傳道工作呢?他有證書證明自己是傳道員嗎?剛相反,他在水中受浸之後,上帝便表示耶穌是他所嘉許的兒子,並且任命耶穌作他手下的傳道員。——馬可福音1:9-11;路加福音4:18-21。
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又如何?記錄表明早期的基督徒並沒有舉行任何鋪張的任命儀式。使徒行傳的記載屢次談及相信的人接受簡單的浸禮,然後他們便熱心參加公開的傳道工作。——可參看使徒行傳2:41-47;8:36-39;22:14-16。
這些傳道員有甚麽證據表明他們已接獲任命呢?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1-3説:“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麽?豈像别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麽?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衆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上帝的靈在受教者的内心發揮作用,使他們養成基督徒的新品格,這是所有旁觀者可以看見的。這件事提出足够的證據表明上帝的確已任命致力於教導新門徒的傳道員。
在傳道工作上悉力以赴
今日的情形也一樣,傳道員可以憑着所做的工作加以辨認。他認真在傳道工作上‘悉力以赴’。(路加福音13:24)他把傳道的使命視作來自上帝的偉大權利。他絶不會對此漫不經心。——提摩太前書1:12-16。
宣揚王國是這些傳道員的首要職責。為了‘徹底完成傳道的職分’,他們必須限制其他一切活動。(提摩太後書4:2,5)誠然,他們必須照料自己和家人在物質方面的需要。可是他們‘有衣有食便知足’。他們不會讓個人的事務或個人的慾望使他們忽視傳道的職分。(提摩太前書5:8;6:7,8;腓立比書2:20-22)他們能够辨明“較重要的事”。(腓立比書1:10,《新世》)他們努力效法耶穌基督所立的優良榜樣,以宣揚王國的工作為生活的中心。——路加福音4:43;約翰福音18:36,37。
儘管如此,人受浸成為受任命的傳道員時,他其實仍處於事奉上帝的起初階段。誠然,他對於耶和華上帝和基督耶穌已有相當的認識。他也為了使自己的基督徒傳道職分無可指摘而在生活上作出許多改變。(哥林多後書6:3)然而,新受浸的基督徒仍需要繼續長進。他的浸禮象徵他受到任命,可是在基督徒的成長過程中,浸禮只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而已。(腓立比書3:16)因此,每個受任命的傳道員必須繼續對屬靈的事物養成衷心的體會。他必須撥出時間作個人研讀。他應當善用各項安排與會衆一起聚集。他應該努力改善自己禱告的質素,以求與上帝建立更親密的個人關係。——路加福音6:45;帖撒羅尼迦前書5:11;彼得前書4:7。
我們希望這些聖經觀點能幫助你明白何以渴望成為上帝手下傳道員的人無需擁有大學學位。有300多萬耶和華見證人正忠心地以上帝手下傳道員的身分為上帝服務,向人傳講他的話語所含的真理。何不讓他們當中的一位幫助你增加對聖經的認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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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基督徒在受浸時被任命為傳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