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從聖經原則——較佳的途徑
“恭喜!恭喜發財!”這種傳統的中國新年賀語強調普世均同樣重視的物質財富。為了提高人的致富能力,教育受人重視到幾乎接近崇拜的地步。在許多東方國家裏,父母的主要關注時常是如何使兒女得以進入最佳的幼稚園。這樣,兒女也許便能够進入最好的小學,然後直升中學和大學。照樣,在西方國家裏,許多人致力於追求富裕安逸的生活。
這種全神貫注於追求物質資財的習俗與聖經的原則一致嗎?使徒保羅警告説,“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保羅進一步説:“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9,10)論到那些把追求物質財富立為一生主要目標的人,傳道書5:10指出一項時常顯然易見的事實,説:“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許多時,夫妻二人辛勤工作,希望獲得生活上的一切奢侈品。但是,由於過度忙碌,他們根本無暇在家裏好好享受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這樣的事例多麽普遍!在另一方面,保羅向提摩太提出上述的警告之前説:“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6:6,8)箴言28:20補充説:“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見到本來友善、慷慨的人為了積聚更多財富而不惜犧牲忠實的崇高原則、尊嚴和清白的道德是多麽可悲的事!
在家庭圈子裏
有些部落和民族的習俗期望兒女——尤其是始終會嫁出去的女兒——出外工作,每個月匯款回家以表孝道和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例如,在一個耶和華見證人的家庭裏,女兒告訴父母她希望到某個城市從事先驅(全時傳道員)工作。但是父母卻告訴她,他們期望她出外工作以便每個月分擔家用。你可以想像女兒感覺多麽驚訝和失望!父母在物質方面其實並無欠缺。因此,兒女有責任要照顧年老、有病或貧窮的父母的原則在這個事例上並不適用。(馬太福音15:4-6;提摩太前書5:8)父母的要求僅是由於當地的習俗要兒女為家人積聚資財而已。因為當地的人缺乏社會福利的幫助,這個習俗有時成為必需。但是人們墨守這種習俗時常僅是為了在社區中保全面子,同時也受到時下流行的“發財”慾望所感染。
作父親的與一位基督徒長老討論這件事。長老鼓勵他考慮一下幾節經文,然後才作出決定。長老請他查閲的經文包括哥林多後書12:14,保羅在其中提出以下的原則:“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父母考慮過這條以及其他的聖經原則之後作出決定。女兒多麽高興獲准成為經常先驅——甚至獲得若干資助!
順服——至多大程度?
當地習俗和流行態度時常與聖經原則發生衝突的另一方面是順服的問題。在有些國家裏,習俗規定兒女必須在生活的每一方面絶對順服父母和其他的權威。在這些地區裏,你常會見到40歲或以上的男子拒絶未與父母商議就閲讀與父母的宗教不同的宗教刊物。他們也不敢未與父母商議就作出任何重大決定,因為害怕使父母不悦。可是在這些地區裏,年輕人公然反抗父母的事件卻變得越來越普遍。聖經對各事的平衡看法可以助我們避免走這兩種極端。使徒行傳4:19和5:29(《新世》)清楚闡明人要對屬人權威表現相對的順服的原則。此外,請留意保羅如何鼓勵作兒女的順服父母,可是保羅也指出這種順服並不是毫無限度的。他説:“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1-3。
影響到人對父母表現順服的程度的另一項聖經原則是妻子對丈夫的順服。使徒保羅寫道,“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然後,他引用耶和華在安排了第一對人類的婚姻之後所説的話以進一步闡述這項原則,説:“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以弗所書5:22-31。
可是,在許多地方,兒子結婚之後仍然繼續住在父母的家裏。這樣的情形又如何?聖經透露,至少在基督教時代之前,耶和華的敬拜者時常如此行。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父親仍然是家族之首,但妻子則各自順服自己的丈夫。然而,在有些地區裏,許多時的情形則是婆婆成了各媳婦之首。這樣,兒子在徹底應用丈夫的首領權這條原則方面便會更加困難,而妻子亦難於真正順服自己的丈夫。雖然如此,作兒子的若要讓耶和華成為象徵性的‘不容易折斷的三股繩子’中的第三股,就必須在尊重父母和作自己的一家之主這兩件事上保持平衡。——傳道書4:12。
在有些地區,甚至更為困難的情況是男子入贅一個沒有男性繼承人的家庭。以下是一個典型的事例,表明許多這樣的男子後來獲悉聖經的原則而試圖加以應用時所面對的困境。一位年輕的天主教男子入贅一個天主教家庭。他從起初就發現自己受這個家庭所藐視。他只不過是個不受薪的工人。家人只期望他替她們傳宗接代,使家族後繼有人罷了。按照這種安排的習俗,他必須放棄自己的姓氏以便使自己的孩子可以被視為這家人的財産繼承人。這名男子後來獲悉家庭首領權的原則,遂試圖將其應用出來。他妻子的反應像整家人的一樣:‘你並沒有帶甚麽到這個家裏來,所以你根本無權過問家事!’
雖然並非所有這類的婚姻都像這個事例那麽極端,但我們可以很容易看出,在一個有這種習俗流行而要丈夫表現順服的地方,應用首領權的聖經原則會導致各種難題。既然夫婦很可能繼續住在父母家裏,這使基督徒丈夫很難於在自己家裏行使仁愛的首領權,妻子也很難於懷着‘深深的尊重’順服丈夫而非順服父母。——以弗所書5:33。
表明聖經原則可能怎樣與當地習俗發生衝突的另一個例子是父母替兒女安排婚姻。基督徒兒女若有不信的父母,就時常會造成嚴重的難題。兒女若到了某個年齡而仍未結婚,父母就會感到自己失敗了。於是,他們會向兒女大施壓力,甚至包括毆打在内,以迫使兒女——尤其是女兒——結婚。兒女若缺乏合適的基督徒對象,不信的父母就會千方百計為兒女安排婚姻。即使如此,基督徒會記得‘惟獨與主内的人’通婚的聖經原則。——哥林多前書7:39;申命記7:3,4。
跟從聖經原則而得益
聖經原則的精妙過人之處是:無論人生活在哪裏,只要他願意應用這些原則,它們都能够幫助他改善自己的生活。這些原則是首尾一貫的,能够使家庭保持團結。它們使人更加忠實,成為更好的丈夫和父親、更好的妻子和母親、更好的兒女及更好的雇員。它們可以幫助人克服彼此衝突的習俗所引起的難題,也可以幫助人在遵守某些習俗方面保持平衡。這些習俗雖非與上帝對人的旨意直接衝突,但卻使人較難於與上帝的旨意保持一致。我們可以怎樣處理這些難題呢?
首先,像帖撒羅尼迦的基督徒所為一般,你必須接受聖經的確是“上帝的道”這項事實。這意味到承認它真正是來自至高方面的智慧。其次,你必須努力學習“上帝的道”中對你有益的教訓。當你閲讀和研究聖經之際,要學會分析上帝的原則和律法。然後,作為第三個步驟,你必須讓這道“運行在你心裏”。(帖撒羅尼迦前書2:13)這意味到你必須與上帝的百姓現今分布在超過200個國家地區和海島上的各小組親密交往。由於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得以成為一個普世的弟兄團體——在實際上而非僅是在名義上。
最重要的是,耶和華的百姓讓聖經原則支配他們的生活。藉此,他們表明他們所關心的是與上帝保持團結合一。結果如何?他們和那些同樣與上帝保持團結合一的人在彼此之間享有真正、恆久的團結。此外,他們也享有内心的安寧。這種内在的安寧支持他們渡過目前這個事物制度中的各種情況。(腓立比書4:6,7)他們與上帝及在彼此之間所享的團結、親密的關係乃是一項有力的工具,一方面幫助人改善現今的生活質素,同時也使人有希望在上帝公義的新規制裏享永生。在這新制度裏,萬物都會完全順服上帝的旨意。——提摩太前書4:8;哥林多前書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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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聖經是“上帝的道”
努力學習上帝的道中對你有益的教訓
讓這道“運行在你心裏”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着這些便有大賞。”——詩篇19: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