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本着愛心而作的家庭安排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以弗所書3:14,15。
1,2.(甲)耶和華為了甚麽目的創立家庭單位?(乙)今日,家庭應當在耶和華的安排中擔任甚麽角色?
耶和華創立了家庭單位。藉着這項安排,他滿足了人對伴侶、支持和親密關係的需要,但並非至此為止。(創世記2:18)上帝榮耀的旨意是要使地球布滿人類,家庭的安排便是他用來實現這項旨意的方法。他對第一對夫婦説:“要生養衆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8)他要亞當夏娃和他們的後代産生許多兒女;家庭所提供的温暖環境無疑會對這些兒童非常有益。
2 可是,第一對男女卻選擇了反叛的途徑,以致為自己和後代都帶來了災禍的後果。(羅馬書5:12)因此,今日的家庭生活與上帝原本要家庭應有的情形有很大出入。即使如此,家庭仍然在耶和華的安排裏佔一席重要地位;它乃是基督徒社會的基本單位。我們這樣説並不是由於對我們當中許多未婚的基督徒所從事的善工缺乏體會。反之,我們只是承認家庭對整個基督徒組織的靈性健康有很大貢獻。壯健的家庭有助於促成壯健的會衆。可是,鑑於今日的種種壓力,你的家庭怎樣才能够保持壯健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查考一下聖經就家庭的安排有甚麽論述。
聖經時代的家庭
3.在族長時代的家庭中,丈夫和妻子分别擔任甚麽角色?
3 亞當夏娃兩人都棄絶了上帝所定的首領權安排。但是許多忠信的人,諸如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伯,都名正言順地負起家主的地位。(希伯來書7:4)族長時代的家庭有如一個小型的政府,父親擔任宗教領袖、導師和法官的角色。(創世記8:20;18:19)妻子也擔任一個重要角色,不是作奴隸而是作助理家務管理人。
4.在摩西律法之下,家庭生活怎樣改變了?可是,父母繼續擔任甚麽角色?
4 公元前1513年,以色列成為一個國家,於是家庭律法便成為附屬於上帝通過摩西賜給這個民族的國家律法之下。(出埃及記24:3-8)上帝把作決定——包括在一些生死攸關的事上作決定——的權柄賜給受任命的審判者。(出埃及記18:13-26)利未支派的祭司則負責照料崇拜方面的獻祭事宜。(利未記1:2-5)可是,父親繼續擔任重要的角色。摩西勸勉父親們説:“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6,7)母親也操有很大的影響。箴言1:8吩咐青年人説:“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不錯,在丈夫的權威架構之内,希伯來妻子有權制定——和執行——家庭律法。即使母親年紀老邁,兒女仍然必須孝敬她。——箴言23:22。
5.摩西律法怎樣界定兒女在家庭安排中的地位?
5 上帝的律法也清楚界定兒女的地位。申命記5:16説:“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在摩西律法之下,不尊敬父母是極為嚴重的過犯。(出埃及記21:15,17)律法宣告:“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利未記20:9)叛逆父母就等於叛逆上帝本身。
基督徒丈夫的角色
6,7.在第一世紀的人看來,為甚麽保羅在以弗所書5:23-29所説的話是革命性的?
6 基督教進一步闡明家庭的安排,特别是丈夫的角色。在第一世紀,在基督徒會衆之外,丈夫以粗暴專橫的方式待妻子是司空見慣的事。女子根本沒有甚麽基本權利和尊嚴。《注釋者聖經》説:“有教養的希臘人娶妻是為了生兒育女。丈夫的性慾絶不受妻子的權利所約束。愛並不是婚約的規定。……女子既是奴隸,根本沒有權利可言。她的身體是任由主人支配的。”
7 在這樣的環境之下,保羅寫了以弗所書5:23-29的一段話:“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在第一世紀的讀者看來,這段話簡直是革命性的。《注釋者聖經》説:“跟當時十分墮落的道德對比之下,看來基督教沒有甚麽主張比基督徒對婚姻的見解更新奇、更嚴格。……這為人類打開了一個新時代。”
8,9.對女子所懷的甚麽錯誤態度在男子當中頗為流行?為甚麽基督徒男子必須棄絶這些觀點?
8 在今日,聖經給丈夫的勸告也同樣具有革命性。雖有婦解人士大聲疾呼,許多男子仍然把女子僅視為滿足性慾的工具。許多男人相信一個荒誕的説法,以為女人其實喜歡受人支配,受人控制欺侮,於是他們便在身體和感情上肆意虐待妻子。如果一個基督徒男子受世俗思想所影響,竟然以暴虐的方式待妻子,那會是多麽可恥的事!一個基督徒女子説,“我的丈夫以前是個服事僕人,並且有分作公衆演講。”可是她透露,“他卻常常打我。”這樣的暴行顯然是與上帝的安排大相逕庭的。這個男子是罕見的例外;他若希望受上帝所嘉許,就必須尋求幫助去控制自己的怒氣。——加拉太書5:19-21。
9 上帝吩咐丈夫們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人若不願這樣做,就是蓄意違反上帝的安排,因此可以將他與上帝的關係破壞無遺。使徒彼得的訓示很清楚:“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3:7)虐待妻子也可能使妻子和兒女的靈性大受損害。
10.丈夫能够怎樣以與基督相若的方式行使首領權?
10 丈夫們,你們若以與基督相若的方式行使首領權,你們的家庭就會欣欣向榮。基督從不以苛刻或粗暴的方式待人。正相反,他能够説:“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9)你的家人能够這樣形容你嗎?基督把門徒視作朋友而信任他們。(約翰福音15:15)你給妻子同樣的尊嚴嗎?聖經論及“才德的婦人”説:“她丈夫心裏[信任]她。”(箴言31:10,11)這樣行意味到讓妻子享有相當程度的自由和選擇權,而非定下許多不合理的規條加以限制。再者,耶穌鼓勵門徒表達他們的感覺和意見。(馬太福音9:28;16:13-15)你也讓妻子同樣行嗎?抑或你把忠實的異議視為對你的權威的挑戰?你若考慮到妻子的感覺而非置之不理,你其實反會感動她更尊重你的首領權。
11.(甲)父親能够怎樣照顧兒女的屬靈需要?(乙)為甚麽長老和服事僕人必須在照顧家人方面立下好榜樣?
11 你若是個父親,你也有責任要帶頭照顧兒女在靈性、感情和身體上的需要。這樣行包括為家人訂立一套優良的屬靈常例:跟他們一起參加外勤服務,主持家人的聖經研究,討論當日的經文。饒有趣味的是,聖經表明長老和服事僕人都應當“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因此,持有這些職位的人應當是堪作模範的家主。即使他們在會衆裏負有沉重的責任,他們仍然必須先照顧自己的家人。保羅解釋理由:“人若不知道[怎樣]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提摩太前書3:4,5,12。
樂於支持丈夫的基督徒妻子
12.妻子在基督徒的安排中擔任甚麽角色?
12 你是個基督徒妻子嗎?若然,你在家庭的安排裏也必須擔任一個重要角色。聖經勸基督徒妻子要“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提多書2:4,5)你應當盡力作一個模範妻子,使家居保持整潔愉快。家務有時可能會沉悶一點,但這樣的工作卻絶非卑賤,也不是無關重要。作為妻子,你負責“治理家務”,而且可能在這方面享有相當大的選擇自由。(提摩太前書5:14)例如,古代“才德的婦人”就曾購置家庭的用品,買賣房産,甚至經營一門小生意以增加收入。難怪她贏得了丈夫的稱讚!(箴言第31章)當然,她的這些活動是在家主——她的丈夫——督導之下進行的。
13.(甲)為甚麽有些女子覺得很難表現順服?(乙)為甚麽基督徒女子順服丈夫反而對她們有好處?
13 可是,順服丈夫可能並非總是很容易。不是所有男子都配受尊重。也許你在處理經濟、釐定計劃或安排事務方面頗能幹;你可能有一份世俗工作,對家庭的收入有很大幫補;或者你以往曾在男子的轄制下受過苦,因此覺得很難順服男人。然而,你若對丈夫表現“深深尊重”或“畏懼”,你就同時對上帝的首領權表現尊重了。(以弗所書5:33,《王國行間對照譯本》;哥林多前書11:3)順服也對你家庭的美滿成功十分重要;這能够幫助你避免使你的婚姻受到許多不必要的壓力。
14.妻子若不同意丈夫所作的決定,她可以怎樣行?
14 但這是不是説,即使你覺得丈夫所作的決定有損家庭的最大福利,你仍然必須噤口不言呢?未必一定。有一次,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發覺她兒子以撒的福利受到威脅,她並沒有保持緘默。(創世記21:8-10)照樣,有時你也許覺得有義務要將自己的感覺表達出來。如果這在‘適當的時候’以尊敬的方式表達出來,敬虔的基督徒男子會願意聆聽。(箴言25:11,《新世》)但是,如果丈夫不聽從你的建議,而事情並不牽涉到嚴重地違反聖經的原則,你不理會丈夫的意願豈不等於自拆台腳嗎?要記住,“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毁。”(箴言14:1)建立家室的方法之一是支持你丈夫的首領權,稱讚他的成就,同時對他所犯的錯誤恝然置之。
15.妻子能够以甚麽方式參與管教和訓練兒女的工作?
15 建立家室的另一個方法是,在管教和訓練兒女方面全力參與。例如,你可以盡一份力使家人聖經研究保持經常和富於造就。要把握每個機會——在旅途上或跟兒女一同購物時——將上帝的真理與他們分享,在這方面“不要歇你的手”。(傳道書11:6)要幫助他們準備聚會的評論和神治傳道訓練班的委派。要留意他們的交往。(哥林多前書15:33)在有關敬虔標準和管教的事上,要讓兒女知道你跟你的丈夫是完全一致的。不要讓他們在你和丈夫之間搞鷸蚌相爭的把戲。
16.(甲)聖經的甚麽例子對單親和配偶不信的人頗有鼓勵?(乙)會衆的其他成員可以怎樣對這些人有所幫助?
16 你若是個單親或有個不信的配偶,就很可能要在屬靈的事上帶頭了。這樣行也許相當困難,有時甚至令人灰心。但千萬不要放棄。提摩太的母親友妮基雖然嫁給一個不信者,卻能够從提摩太的“嬰孩時期”就教導他認識聖經。(提摩太後書1:5;3:15,《新世》)在我們當中,有許多人也曾獲得類似的成功。你若在這方面需要幫助,可以讓長老知道你的需要。他們也許能够請人幫助你參加聚會和外勤服務。他們可能鼓勵别人在郊遊或舉行社交集會時把你一家人也包括在内。或者他們會請一位經驗豐富的傳道員幫助你開始一個家人聖經研究。
富於體會的兒女
17.(甲)青年人可以怎樣對家庭的福利有所貢獻?(乙)在這方面,耶穌立下甚麽榜樣?
17 基督徒青年能够對家庭的福利有很大貢獻,方法之一便是聽從以弗所書6:1-3所提出的勸告:“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尊榮”,《新世》]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跟父母合作,就是尊重耶和華了。基督耶穌是完美的,他本可以很容易覺得,服從不完美的父母有損他的尊嚴。可是,耶穌繼續“順從他們。他……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2:51,52。
18,19.(甲)尊榮父母是甚麽意思?(乙)家庭可以怎樣成為一個令人舒暢的地方?
18 你豈不應當同樣尊榮父母嗎?這裏“尊榮”意味到承認正當的權威。(可參閲彼得前書2:17。)在大部分情形下,即使父母不是信徒,或沒有立下好榜樣,兒女仍然要孝敬父母。如果你的父母是堪作模範的基督徒,你就更有理由要孝敬父母了。也要記住,父母對你施行的管教和指導並不是要將不必要的限制加於你身上。相反,這些安排是為了保護你,使你能够繼續“存活”。——箴言7:1,2。
19 因此,家庭是一項多麽仁愛的安排!只要夫妻和兒女都跟從上帝為家庭生活所定的律則,家庭就會成為一個令人舒暢的安樂窩。可是,有時在溝通和教養兒女方面可能有難題發生。下一篇文章會討論,有些這一類的難題可以怎樣解決。
你還記得嗎?
◻ 在聖經時代,敬畏上帝的丈夫、妻子和兒女立下甚麽模式?
◻ 基督教怎樣進一步闡明丈夫所擔任的角色?
◻ 在基督徒家庭裏,妻子應當擔任甚麽角色?
◻ 基督徒青年可以怎樣對家庭的福利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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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當時十分墮落的道德對比之下,看來基督教沒有甚麽主張比基督徒對婚姻的見解更新奇、更嚴格。……這為人類打開了一個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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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丈夫鼓勵妻子表達自己的感覺,並且考慮到這些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