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麽要信守承諾?
前任美國總統顧問伯納德·巴魯克説:“投票承諾最少的,選民失望也最少。”當今世上,人人似乎都愛信口開河,輕諾寡信。不論是婚姻誓言、商業協議,連答應跟孩子玩耍這麽簡單,也可以是空口説白話。古語有云:“一諾千金君子也”,如今,這句話已經被許多人忘記得一乾二淨了。
有些人的確愛放空炮,徒托空言;有些人就愛匆匆許諾,但實踐起來卻有心無力,最後惟有捨難取易,食言爽約。
無可否認,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人想言而有信,有時卻力不從心。不過,背信食言真的傷害重大嗎?你應當堅守承諾嗎?讓我們看看耶和華上帝所立的榜樣,就可以幫助我們看出,為甚麽我們不該對這件事掉以輕心。
耶和華言出必行
我們所崇拜的上帝,他的名字就含有言出必行的意思。在聖經時代,一個人的名字往往把他的為人反映出來。耶和華的名字也一樣,他名字的意思是“成事者”。(出埃及記3:14)因此,上帝的名字所含的意思是,他會實現他的應許,成就他的旨意。
耶和華的確名副其實,他一一實現了他對古代以色列國的應許。所羅門王就上帝所許的承諾説:“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照着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他的民以色列人,凡藉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列王紀上8:56。
耶和華的確是值得信賴的,所以使徒保羅可以説:“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既然沒有比自己大的可以指着發誓,就指着自己發誓。”(希伯來書6:13)不錯,耶和華的名字和特質是個保證,證明他絶不背信棄義,即使代價高昂,也不食言爽約。(羅馬書8:32)耶和華堅守承諾,為我們帶來希望,彷彿使我們的生命有了個錨一般。——希伯來書6:19。
耶和華的應許跟我們的前途息息相關
我們的希望、信念和一生,都跟耶和華實踐他的應許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我們有甚麽希望?就是“我們照着[上帝]的應許,等待新天新地,有正義住在其中”。(彼得後書3:13)聖經也向我們提供信心的根據,使我們能够堅信“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將來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因此我們可以肯定,人的希望並不僅限於今生。事實上,使徒約翰指出,上帝“應許的事”就是“永遠的生命”。(約翰一書2:25)但是,耶和華在他話語裏提出的應許,不僅可以造福我們的未來,也叫我們現今的生活充滿意義。
詩篇的執筆者唱道:“凡求告耶和華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也必聽他們的呼求。”(詩篇145:18,19)上帝也向我們提出保證,“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以賽亞書40:29)再者,聖經提出保證,上帝“不會讓你們受引誘超過你們所能受的;你們受引誘的時候,他會開一條出路”。這個應許給我們多大的安慰!(哥林多前書10:13)我們要是親身經歷過耶和華怎樣實現他的承諾,就知道他是絶對可以信賴的。由於上帝堅守諾言,我們實在得益不淺,但我們向他所許的承諾又怎樣呢?
堅守我們向上帝所許的承諾
獻身給耶和華無疑是我們向他所許的最重要承諾;這樣做是要表明,我們渴望永遠事奉他。雖然上帝的命令不是個重擔,但我們既生活在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裏,遵行他的旨意自不會總是一帆風順。(提摩太後書3:12;約翰一書5:3)不過,我們一旦“手扶着犁”,意即成為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以及他愛子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就永不當回頭張望這個世界和我們已經撇下的東西了。——路加福音9:62。
我們向耶和華禱告的時候,可能誠懇地答應上帝,我們會努力克服個人的弱點,培養基督徒的品格,或擴大我們的神治活動等。甚麽可以幫助我們履行這些承諾呢?——參閲傳道書5:2-5。
誠懇的諾言應當是發自内心的。因此,我們可以開誠布公,在禱告裏把承諾明確地告知上帝,並且忠實地説出自己的恐懼、願望和軟弱。為承諾禱告可以推使我們決心堅守諾言。我們可以把向上帝許的承諾視為我們欠上帝的債。債務越大,還款的時間就越長。同樣,我們向上帝所許的承諾,有很多是需要時間才能够辦得到的。但是,只要我們按部就班、盡力而為,就可以表明自己是個言而有信的人,上帝也會祝福我們的努力。
如果我們時常為自己所許的承諾向上帝禱告,甚至每天這樣做,就足以表明我們的確想履行諾言,也表明我們是言出由衷的。這樣做也可以不斷提醒我們,要對上帝一諾千金。大衛為我們立下優良的榜樣。他在詩歌中懇求耶和華説:“上帝啊,求你聽我的呼求,側耳聽我的禱告!……我要歌頌你的名,直到永遠,好天天還我所許的願。”——詩篇61:1,8。
信守承諾,贏得别人的信任
我們不該輕看向上帝所許的承諾,同樣,我們也不可以輕看向信徒同工所許的諾言。我們不該向耶和華做的是一套,向弟兄做的卻是另一套。(參閲約翰一書4:20。)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説:“你們的話,‘是’就該指是,‘不是’就該指不是。”(馬太福音5:37)我們的話應當總是信實可靠的,這樣做等於對在“信仰上有如親屬的人”“行善”。(加拉太書6:10)我們越是言而有信,别人就會越信任我們。
承諾要是涉及金錢問題,失信的後果時常會變得更為嚴重。不論是答應歸還欠款,還是替人辦事,還是履行商業條款,基督徒都應當信守承諾。這樣做不但可以取悦上帝,也可以鞏固弟兄之間的信任。弟兄若要“和睦同居”,彼此信任是不可少的。——詩篇133:1。
失信背約可以對會衆和當事人造成極大損害。一個周遊監督説:“業務糾紛通常是由於簽訂合同的一方爽約而導致的。這些事可以很快就給傳開了。結果,弟兄各自偏幫某一方,於是王國聚會所裏的氣氛就變得緊張起來。”所以,我們不論訂立甚麽協議,務要三思而後行,並且把協議條文用白紙黑字寫下來。a
如果承諾涉及出售昂貴的物品,或鼓勵别人投資買賣,而我們自己是可以從中得利的,就尤其要小心。我們必須避免誇大某些物品或健康産品的好處,或貿然答應某些投資可以有不切現實的回報。愛心應當推使基督徒向對方清楚解釋事情涉及的任何風險。(羅馬書12:10)由於大部分弟兄在經商方面經驗都相當有限,他們可能僅因為我們是信徒同工,就完全信任我們。要是把這種信任破壞了,那是多麽可悲的事!
身為基督徒,我們絶不可以用不忠實的手段經商,或把别人的權益置諸不理。(以弗所書2:2,3;希伯來書13:18)我們要贏得耶和華的喜悦,有幸“寄居”他的“帳幕”,就必須言出必行。我們“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詩篇15:1,4。
以色列的審判官耶弗他向上帝許願,要是上帝助他戰勝亞捫人,他凱旋回家時,誰最先從家門出來迎接他,他就把這個人獻給耶和華。誰知這個人竟然是他自己的獨生女兒。但耶弗他並沒有食言違約,而他的女兒也甘願成全父親所許的願。結果耶弗他把女兒奉獻出來,終身在上帝的聖所服務。他所作的犧牲確實叫他感到為難,並且要他付出高昂的代價。——士師記11:30-40。
會衆的長老尤其有責任要信守諾言。提摩太前書3:2指出,監督應當“無可指責”。這個片語譯自一個希臘語詞,意思是“找不出破綻、無懈可擊,無可責難”;這個詞“不但暗示某人有良好的名聲,而且的確實至名歸”。(《希臘文新約語言詮釋》)既然監督必須無可指責,他也應當總是言而有信。
在其他方面信守承諾
如果我們向不是信徒的人許下承諾,我們該對事情有甚麽看法呢?耶穌説:“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優良作為,就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5:16)我們凡事一諾千金,也許可以吸引其他人聆聽基督的信息。儘管世風日下,人人爾虞我詐,但大多數人仍然喜歡别人以忠誠待他們。信守諾言可以表明我們愛上帝、愛鄰人,也可以打動愛好正義的人的心。——馬太福音22:36-39;羅馬書15:2。
在1998服務年度,耶和華見證人總共用了超過十億小時,公開向人傳講上帝王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24:14)要是我們沒有履行業務協定,或在其他事上言而無信,别人就會對我們所傳的信息嗤之以鼻了。我們既代表真實的上帝,别人自然期望我們做事忠實可靠。這樣,我們就可以“凡事為我們的拯救者上帝的教訓增光”。——提多書2:10。
在傳道工作上,我們有責任遵守諾言,回去探訪那些對王國信息表現興趣的人。我們答應回去探訪他們,就要言出必行。信守承諾表示我們沒有“推辭,要向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行善”。(箴言3:27,《新譯》)一個姊妹説:“我曾好幾次遇見一些樂意聆聽好消息的人;他們都説,見證人曾答應回去探他們,但卻沒有這樣做。當然,我知道有時住户可能不在家,或有時環境不容許我們回去探訪他們。但我也不想别人覺得我言而無信,所以我總是設法回去探訪他們。我認為,如果我沒有履行承諾,就會羞辱耶和華和整個弟兄團體了。”
有時候,我們可能不想回去探訪住户,因為覺得住户對真理其實並不感興趣。但同一個姊妹説:“我不會對住户的反應妄下判斷。經驗表明,第一次的印象時常是錯的。所以我盡量保持積極,把每個人都視為未來的弟兄姊妹。”
不論在傳道工作上或其他事上,我們都應當總是信實可靠。無可否認,有時有些事的確是説時容易做時難。智者所羅門曾説:“很多人自稱忠誠,但信實的人,誰能遇着呢?”(箴言20:6,《新譯》)不過,只要我們下定決心,我們是可以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的。
上帝祝福言而有信的人
故意説空話其實等於不忠實,這好比人開空頭支票一般。但信守諾言卻可以帶來很大的福分和酬報!福分之一是,信實可靠可以使我們良心清白。(可參閲使徒行傳24:16。)我們不用因為自疚自責而忐忑不安;相反,我們可以心安理得。此外,會衆團結也有賴於各分子互相信任,信守承諾就可以增進這樣的氣氛。説“真實的言語”也可以證明我們是真實上帝的服事者。——哥林多後書6:3,4,7。
耶和華是言出必行的上帝,他恨惡“撒謊的舌”。(箴言6:16,17)我們仿效天父的榜樣,就可以跟他更親近。因此,我們的確有充分理由要信守承諾。
[腳注]
a 請參閲《儆醒!》1984年2月8日刊,24-26頁,“立下字據!”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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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弗他雖然感到十分為難,依然信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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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答應回去探訪住户,就要言出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