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與長老——在兩種責任之間保持平衡
“監督應該……只做一個妻子的丈夫”。——提摩太前書3:2。
1,2.為甚麽教士獨身的規定是不符合聖經的?
在第一世紀,忠信的基督徒很關心怎樣在所負的各項責任之間保持平衡。使徒保羅説獨身的基督徒會“做得更好”,他的意思是不是説,獨身的男子會較適合在基督徒會衆裏作監督呢?他是不是在實際上表示,人要做長老就必須獨身?(哥林多前書7:38)天主教規定,作教士的人必須保持獨身。但教士必須獨身的規定真的符合聖經嗎?在東正教屬下各教會,教區教士可以是已婚的男子,主教卻不行。這樣的規定符合聖經嗎?
2 基督的12位使徒是基督徒會衆的基本成員,他們當中有許多是已婚的人。(馬太福音8:14,15;以弗所書2:20)保羅寫道:“我們難道無權娶姊妹做妻子,帶她往來,像其餘的使徒、主的弟兄們和磯法[彼得]一樣嗎?”(哥林多前書9:5)《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獨身的規條是教會自定的”,“新約的服事者並沒有義務要保持獨身”。耶和華見證人所跟從的是聖經的教訓,不是教會的規條。——提摩太前書4:1-3。
作長老的人可以結婚
3.甚麽聖經事實表明,基督徒監督可以是已婚的男子?
3 保羅絶沒有表示作監督的男子必須是未婚的人,剛相反,他對提多寫道:“我把你留在克里特,就是要你糾正不妥善的事,又要你照我所吩咐的,在各城委任長老[希臘語,伯列斯比特羅斯]。如果誰沒有受人指控,只做一個妻子的丈夫,有相信的孩子——沒有人控告孩子縱慾,孩子也不是無法管束的——就可以委任。監督[希臘語,以辟斯高普斯,英語的‘主教’一詞即來自此字]身為上帝的管家,必須沒有受人指控”。——提多書1:5-7。
4.(甲)我們怎麽知道,人無需結了婚才能作基督徒監督?(乙)長老如果是獨身的弟兄,這會有甚麽好處?
4 在另一方面,聖經也沒有規定長老必須是已婚的人。耶穌就一生保持獨身。(以弗所書1:22)保羅是第一世紀基督徒會衆一位傑出的監督,他當時也沒有結婚。(哥林多前書7:7-9)今日有許多獨身的基督徒是長老。由於是獨身,他們很可能有較多時間去照料監督的種種責任。
‘結了婚的男子就分心了’
5.已婚的弟兄應當承認甚麽聖經事實?
5 基督徒男子如果決定結婚,就應該意識到這會為他帶來若干新的責任;這些責任是他要花時間和精神去照料的。聖經説:“沒有結婚的男子,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贏得主的認可。結了婚的男子,是為世界的事掛慮,要贏得妻子的認可,這樣就分心了。”(哥林多前書7:32-34)在甚麽意義上説來分心呢?
6,7.(甲)已婚的男子怎樣“分心”?(乙)保羅對已婚的基督徒提出甚麽勸告?(丙)這件事可以怎樣對男子是否接受一項工作委派有所影響?
6 一個原因是,已婚的男子不再有權管自己的身體。保羅很清楚地指出這件事實:“妻子沒有權管自己的身體,丈夫才有;照樣,丈夫也沒有權管自己的身體,妻子才有。”(哥林多前書7:4)有些打算結婚的人覺得,聖經這項訓示並不十分重要,因為在他們的婚姻裏,性愛不會是一件大事。可是,既然聖經要求人在婚前保持貞潔,基督徒在婚前其實並不知道未來配偶的性需要有多大。
7 保羅表明,即使一對夫婦把“思想集中在屬靈的事上”,他們仍然必須考慮到對方的性需要。他吩咐哥林多的基督徒説:“丈夫該以當盡的義務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該這樣。在這件事上不要互相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停一段指定的時候,好讓你們有時間專心禱告,然後復合,免得你們不能自律,撒但就不斷引誘你們。”(羅馬書8:5;哥林多前書7:3,5)可悲的是,有些基督徒由於沒有聽從這項訓示,結果導致通姦的事件。既然這樣,已婚的基督徒如果打算接受一項工作委派,會使他長期跟妻子分離,就應該先將事情仔細考慮過才好。他已不再像獨身的時候,在行動上有那麽大的自由了。
8,9.(甲)保羅説已婚的基督徒“為世界的事掛慮”,他的話是甚麽意思?(乙)已婚的基督徒應當為甚麽事掛慮?
8 在甚麽意義上説來,已婚的基督徒男子,包括長老在内,是“為世界[希臘語,科斯莫斯]的事掛慮”呢?(哥林多前書7:33)顯然,保羅所談及的並不是世界的種種惡事,這些事是所有真基督徒都要盡力避免的。(彼得後書1:4;2:18-20;約翰一書2:15-17)上帝的話語勸諭我們要“丢棄不敬神的心和世界[希臘語,科斯米科斯]的慾望,在目前的事物制度裏,本着健全的思想、正義、敬神的虔誠而生活”。——提多書2:12。
9 因此,已婚的基督徒不得不“為世界的事掛慮”,意思是他們按理説來要關心一些屬世的事;這些事其實是正常的婚姻生活的一部分。這些事包括衣食住行所需和消遣娛樂——如果有兒女,更包括其他數不清的事項。就算沒有兒女,如果婚姻要美滿,夫妻雙方就要盡力‘贏得配偶的認可’。既然基督徒長老力求在各項責任之間保持平衡,他們特别要留意這件事。
又是好丈夫,又是好長老
10.基督徒如果有資格作長老,他的弟兄和外人就應當能够在他身上見到甚麽情形?
10 雖然人毋須結了婚才能作長老,但如果一個基督徒男子已經結了婚,在推薦他作長老之前,無疑應當有證據顯示,他是個滿有愛心的好丈夫,在家裏好好行使首領權。(以弗所書5:23-25,28-31)保羅寫道:“有誰盡力追求監督的職任,就是嚮往優良的工作。所以監督應該無可指責,只做一個妻子的丈夫”。(提摩太前書3:1,2)别人應當能够看出,長老確已盡力做個好丈夫,不論妻子是不是基督徒。事實上,甚至外界人士也應當留意到,他的確好好照顧自己的妻子,也沒有忽視其他責任。保羅補充説:“監督也該從外人獲得優良的證言,免得受人責難,落入魔鬼的網羅裏。”——提摩太前書3:7。
11.“只做一個妻子的丈夫”這句話暗示甚麽?因此長老應當小心留意甚麽?
11 當然,“只做一個妻子的丈夫”這句話顯示長老絶不可以多妻;但這個條件也暗示,長老必須忠於配偶。(希伯來書13:4)在幫助會衆的姊妹方面,長老尤其要小心。如果有姊妹需要勸告和安慰,長老前往探訪的時候應當避免單獨跟姊妹在一起。他們最好請另一位長老或一位服事僕人跟他們同去;如果只是作個鼓勵的探訪,他們甚至可以帶妻子一起去。——提摩太前書5:1,2。
12.長老和服事僕人的妻子應當努力符合甚麽條件?
12 可順帶一提的是,使徒保羅列舉長老和服事僕人需要具備甚麽條件時,也留意到那些受考慮授予工作特權的人的妻子;他向這些人的妻子提出勸告説:“照樣,女子應該莊重,不毁謗人,在習慣方面有節制,凡事忠信。”(提摩太前書3:11)基督徒丈夫可以給妻子很大幫助,使她們能够符合聖經所定的條件。
對妻子所負的聖經責任
13,14.即使長老的妻子不是見證人,為甚麽長老仍然應當跟妻子同住,並且盡力做個好丈夫?
13 當然,保羅向長老和服事僕人的妻子提出這項勸告,先決條件是這些妻子本身也是獻了身的基督徒。通常來説,情形都是這樣,因為聖經規定基督徒‘只可以跟主裏的人’結婚。(哥林多前書7:39)但是,如果弟兄獻身給耶和華的時候已經跟不信的人結了婚,或者妻子本來是基督徒,後來卻為了不是丈夫過失的理由離開了真理,那又怎樣呢?
14 這件事本身並不足以使弟兄失去作長老的資格。可是,弟兄也不能僅因為妻子信仰不同,就跟妻子分手。保羅勸告説:“你有妻子束縛嗎?不要再尋求釋放了。”(哥林多前書7:27)保羅進一步説:“弟兄如果有妻子不是信徒,妻子肯跟他同住,他就不該離開妻子;不是信徒的一方如果要離開,就由他離開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到這樣的情況都不必受拘束,其實這是上帝召你們得享和平呢。做妻子的,你怎麽知道不能救丈夫呢?做丈夫的,你又怎麽知道不能救妻子呢?”(哥林多前書7:12,15,16)即使妻子不是見證人,長老仍然應該是個好丈夫。
15.使徒彼得向基督徒丈夫提出甚麽勸告?如果長老疏忽了丈夫的責任,這可以導致甚麽後果?
15 不論妻子是信徒與否,基督徒長老都應當意識到,妻子需要他的愛護和照顧。使徒彼得寫道:“你們做丈夫的,要照樣繼續按着知識與妻子同住,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同你們一起繼承生命的分外之恩。這樣,你們的禱告才不致有阻礙。”(彼得前書3:7)丈夫如果蓄意不理會妻子的需要,就會危害自己跟耶和華的關係;結果在他和耶和華之間彷彿“[有]黑雲遮蔽……以致禱告不得透入”。(耶利米哀歌3:44)如果這種情形發生在長老身上,他就可能會失去作基督徒監督的資格了。
16.保羅提出甚麽重要論點?長老對這個問題應當懷有甚麽感覺?
16 正如我們在上文指出,保羅的論據的重點是,雖然獨身的男子“可以恆常侍候主,不致分心”,他一旦結婚,他以前是獨身男子時所享的自由,就會失去一部分了。(哥林多前書7:35)報告顯示,有些已婚的長老對於保羅在上帝靈示之下所説的話,並非時時都了解得很清楚。由於希望履行他們認為好長老應當從事的善工,他們可能忽略了丈夫的職責。即使接受會衆裏的一項工作特權顯然會對妻子的靈性有損,有些長老仍覺得很難拒絶。他們喜歡享有婚姻的種種好處,但他們願意履行婚姻所帶來的種種責任嗎?
17.有些妻子有甚麽遭遇?這種情形本可以怎樣避免?
17 誠然,長老表現熱心是可嘉的。即使這樣,如果基督徒努力履行自己在會衆裏所負的職責,但卻不理會他對妻子所負的聖經責任,他可以説是保持平衡嗎?保持平衡的長老一方面樂於幫助會衆的分子,同時也關注妻子的靈性健康。有些長老的妻子變成靈性軟弱,有些甚至在靈性上經歷“船隻失事毁壞”的情況。(提摩太前書1:19)妻子有責任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在有些事例上,如果長老“餵養愛護”妻子,“好像基督待會衆一樣”,妻子就不致在靈性上遭遇難題了。(以弗所書5:28,29)不錯,長老“要留意自己,也要留意整個羊群 ”。(使徒行傳20:28)長老如果是結了婚的人,就必須同時留意自己的妻子才行。
“肉體上的患難”
18.已婚基督徒所經歷的“患難”包括些甚麽事?這可以對長老的活動有甚麽影響?
18 使徒也寫道:“童身的人結婚,也不是犯罪。不過,結婚的人難免遭受肉體上的患難。現在我是叫你們免受患難。”(哥林多前書7:28)保羅希望那些能够像他一樣保持獨身的人免去婚姻必然帶來的各種憂慮。就算夫婦沒有兒女,他們也可能有種種憂慮,例如健康方面的難題、經濟困難,以及對配偶的年老父母所負的聖經責任。(提摩太前書5:4,8)長老必須以堪作模範的方式接受這些責任;有時這可能影響到他們作為基督徒監督的各種活動。值得慶幸的是,大部分長老在這方面都做得很好,家庭和會衆的責任都能够兼顧。
19.保羅説:“有妻子的該像沒有妻子”。他的話是甚麽意思?
19 保羅補充説:“剩下的時候減少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該像沒有妻子。”(哥林多前書7:29)當然,鑑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這一章的上文所説的話,他的意思顯然不是説已婚的基督徒應該在某些方面忽視妻子。(哥林多前書7:2,3,33)保羅接着解釋他的話是甚麽意思,説:“享用世界的該像不盡情享用世界;因為這個世界的景象正在改變。”(哥林多前書7:31)今日,這個世界比在保羅的日子或約翰的日子更可以説是“正在過去”。(約翰一書2:15-17)所以,已婚的基督徒意識到,為了跟從基督,他們需要作出若干犧牲,因此他們無法盡情享受婚姻的各種喜樂和好處。——哥林多前書7:5。
表現自我犧牲精神的妻子
20,21.(甲)許多基督徒妻子甘願作出甚麽犧牲?(乙)即使丈夫是長老,妻子仍然有權期望丈夫怎樣做?
20 為了造益别人,長老不得不作出若干犧牲;同樣,許多長老的妻子努力在她們的婚姻責任和重要的王國事務之間保持平衡。有盈千累萬的基督徒女子樂於在這方面合作,使她們的丈夫能够履行監督的職責。耶和華為此而深愛她們,同時大大祝福她們所表現的優良精神。(腓利門書25)然而,保羅通情達理的勸告表明,監督們的妻子有權期望丈夫將適量的時間和精神花在她們身上。按照聖經的教訓,已婚的長老有責任撥出適量的時間跟妻子在一起,以求在丈夫和長老的各項責任之間保持平衡。
21 但是,如果基督徒長老除了是丈夫之外更是父親,那又怎樣呢?正如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見到,這會加重他所負的責任,向他打開另一個監管範疇。
温習
◻ 甚麽聖經事實表明基督徒監督可以是已婚的人?
◻ 獨身的長老如果決定結婚,就應當意識到甚麽事?
◻ 已婚的基督徒怎樣“為世界的事掛慮”?
◻ 許多監督的妻子怎樣表現優良的自我犧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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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即使忙於各種神治活動,仍然應當愛護及好好照顧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