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遺憾
(Repentance)
「悔改」這個動詞的意思是:「不滿意自己以往的行為(或打算做的事),感到遺憾,回心轉意」,也指「為自己以往做過的事或沒做該做的事而感到懊悔、慚愧或内疚」;這就是希伯來語詞na·chamʹ(納漢)在許多經文裏所表達的意思。「納漢」可指「改變主意,服喪,懊悔」(出13:17;創38:12;伯42:6),也可指「心情平定,舒懷」(撒下13:39;結5:13),「除掉仇敵」(賽1:24)。由此可見,不論「納漢」是指遺憾還是舒懷,都涉及想法或心意的改變。
在希臘語,譯作「悔改」的動詞是me·ta·no·eʹo(梅塔諾埃奧)和me·ta·meʹlo·mai(梅塔梅洛邁)。「梅塔諾埃奧」由兩個詞素組成:一是me·taʹ梅塔,意思是「後來」,二是no·eʹo諾埃奧(跟nous「努斯」有關,「努斯」指頭腦、性情或道德感),意思是「了解,辨識,明瞭,知道」。因此「梅塔諾埃奧」的字面意思是「事後 知道」(相對於「事前 知道」),指想法、態度或意向改變了。「梅塔梅洛邁」卻有所不同,取自meʹlo梅洛,意思是「關心或有興趣」。加上前綴「梅塔」(意即「後來」),意思就是「後悔」(太21:29;林後7:8)或「悔改」。
簡單來説,「梅塔諾埃奧」側重於觀點 或意向 的改變,指對以往做過或打算做的事不滿意,決定不做了(啟2:5;3:3);「梅塔梅洛邁」側重於内心的感覺,指感到後悔或遺憾。(太21:29)正如《新約神學詞典》(G.基特爾主編,第4卷,629頁)指出:「《新約》的執筆者顯然明白[這兩個詞]表達的概念不同,是不能互換的,所以把[這兩個詞的]詞義區分得清清楚楚。可是在其他希臘語著作中,這兩個詞之間的差别卻混淆不清。」(譯自G.布羅米利的英譯本,1969)
當然,一個人的觀點一旦改變,感覺也會隨之改變;又或者一個人感到後悔,他的觀點或意向也自然有所不同。(撒上24:5-7)因此,這兩個希臘語詞的意思雖然不盡相同,卻是密切相關的。
為罪悔改 有罪的人不能達到上帝正義的標準,因此都有必要悔改。(約一5:17)既然全人類都被亞當賣給了罪做奴隸,因此世上沒有人是不需要悔改的。(詩51:5;羅3:23;5:12)條目和好的資料表明,誰想跟上帝和好,先決條件就是悔改(及回頭)。
不同的人可能為不同的原因悔改。有的人是為以往的生活方式跟上帝的旨意背道而馳而感到遺憾,為自己曾在這個受上帝的仇敵魔鬼操控的世界裏隨波逐流而懊悔。(彼前4:3;約一2:15-17;5:19)有的人是為生活的某些方面感到遺憾,比如為自己的某種不良習慣(令人生蒙上污點)、某個過犯、某種錯誤的傾向、想法或心態而後悔。(詩141:3,4;箴6:16-19;雅2:9;4:13-17;約一2:1)因此,過犯有輕有重,可大可小。
同樣,一個人偏離正義也有程度之分,悔改所涉及的行動也得按照過犯的輕重而定。聖經説,以色列人「大大悖逆」耶和華,在罪中沉淪,「走向滅亡」。(賽31:6;64:5,6;結33:10)另一方面,使徒保羅説有些人是「不知不覺失足了」,勸勉有屬靈資格的人「要用温和的態度,設法糾正他」。(加6:1)不過,上帝的忠僕卻無須為自己的種種缺失終日自責,因為耶和華慈悲為懷,深知他們不過是塵土。(詩103:8-14;130:3)只要他們盡力緊守上帝的標準,就可以常存喜樂之心了。(腓4:4-6;約一3:19-22)
另外,有的人可能曾跟上帝有良好的關係,但後來誤入歧途,失去上帝的嘉許和所賜的福分,為此感到懊悔。(彼前2:25)以色列人本來跟上帝立了約,從萬國中被揀選,做「上帝的聖民」(申7:6;出19:5,6);基督徒則憑着以基督作居間人的新約,在上帝面前得享正義的地位。(林前11:25;彼前2:9,10)對於偏離正道的人來説,他們要是衷心悔改,就能跟上帝恢復和好的關係,再次蒙他賜福。(耶15:19-21;雅4:8-10)對於還沒認識上帝的人來説,悔改同樣是最基本的一步,這樣他們才能在上帝面前享有正義的地位和永生的希望。這些人包括在上帝跟以色列人立約期間,崇拜假神的外邦人(弗2:11,12),以及基督徒會衆以外各國各族的人(徒11:18;17:30;20:21)。
悔改可以是集體的,也可以是個人的。尼尼微城的人聽見約拿所傳的信息後,「全國上下」都幡然悔悟,這是因為在上帝眼中,他們所有人都得為城中的惡事擔負罪責。(拿3:5-9;另見耶18:7,8)以色列人獲釋回鄉後,整個會衆響應以斯拉的呼籲,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負有群體的罪責,並通過他們的首領認罪悔過。(拉10:7-14;另見代下29:1,10;30:1-15;31:1,2)哥林多會衆為自己曾經寬容慣行惡事的人而深感懊悔。(參看林後7:8-11;林前5:1-5)猶大國作惡犯罪,最後國破家亡;耶利米和但以理先知為此向上帝禱告認罪時,表明他們自己也得擔負罪責。(哀3:40-42;但9:4,5)
真心悔改意味着甚麽 悔改既關乎内心,也涉及思想。一個人必須意識到自己確實做錯了,而這就意味着他必須承認上帝所定的旨意和標準是正義正確的。一個人如果不知道或不理會上帝的旨意和標準,根本談不上悔改這回事。(王下22:10,11,18,19;拿1:1,2;4:11;羅10:2,3)正因為這個緣故,耶和華本着慈悲,差他的僕人和先知出去勸人悔改。(耶7:13;25:4-6;可1:14,15;6:12;路24:27)特别從哥尼流歸信基督教的時候起,上帝通過基督徒會衆傳講王國的好消息,「吩咐各地的人都要悔改」。(徒17:22,23,29-31;13:38,39)上帝通過他的話語「説服」人,讓人看出自己確實做得不對,看出上帝的道路才是正義的。(參看路16:30,31;林前14:24,25;來4:12,13)聖經説:「耶和華的律法完美,使人重獲生機」。(詩19:7)
大衛王對上帝説:「我要教導犯法的人認識你的道路,叫罪人回頭歸向你」(詩51:13),他所説的罪人顯然指他的同胞以色列人。提摩太受到提醒,他對待其他基督徒時不用爭辯,要「温和地教誨對抗的人」,也許上帝「讓他們悔改,能確切認識真理」,結果「醒悟過來,擺脱魔鬼的網羅」。(提後2:23-26)由此可見,勸人悔改的呼籲既在會衆内也在會衆外向人發出。
犯過的人必須看出,自己其實是得罪上帝。(詩51:3,4;耶3:25)當然,一個人如果褻瀆上帝、濫用上帝的名、拜假神偶像,他是得罪了上帝就很明顯了。(出20:2-7)然而,就算問題只涉及「私事」或私人恩怨,犯過的人其實也是得罪上帝,是對耶和華不敬。(參看撒下12:7-14;詩51:4;路15:21)即使一個人因為無知,犯了無心之失,同樣要在至高主宰耶和華上帝面前擔負罪責。(參看利5:17-19;詩51:5,6;119:67;提前1:13-16)
上帝派先知到以色列人那裏,主要是指證他們確實犯了罪(賽58:1,2;彌3:8-11),包括崇拜偶像(結14:6);欺壓同胞,不公不正(耶34:14-16;賽1:16,17);罔顧道德(耶5:7-9);寧願信靠凡人和列國的軍隊,也不信靠耶和華上帝(撒上12:19-21;耶2:35-37;何12:6;14:1-3)。施浸者約翰和耶穌基督向猶太人所傳的信息,就是勸他們悔改。(太3:1,2,7,8;4:17)猶太人和他們的宗教領袖墨守人的傳統,自以為義,虛偽裝假,約翰和耶穌撕破他們的假面具,揭露他們實在是罪孽深重。(路3:7,8;太15:1-9;23:1-39;約8:31-47;9:40,41)
要心裏明白 一個人先得有受教的心,用心去聽,用心去看,才能真心悔改。(參看賽6:9,10;太13:13-15;徒28:26,27)除了在思想上要理解要明白所聽見所看到的,真心悔改的人還要「心裏明白」,用心領悟,這是更重要的。(約12:40;太13:15;徒28:27)換言之,一個人不僅在思想上意識到自己做錯了,還要在心裏確認這個事實。對於已經認識上帝的人來説,這意味着將上帝的教誨和誡命「記在心上」(申4:39;另見箴24:32;賽44:18-20),「醒悟過來」(王上8:47)。只要動機和心態正確,他們就能「更新思想而改變自己,好察驗上帝那良善、完美而又蒙他悦納的旨意」。(羅12:2)
一個人衷心相信和愛戴上帝,就會為自己的過錯衷誠懊悔,憂傷難過。犯過的人要是明白上帝多麽良善和偉大,就會因為自己羞辱了上帝的聖名而深感後悔。(參看伯42:1-6)另外,愛人之心也促使人懊悔,包括後悔自己傷害了别人,後悔立下了壞榜樣,後悔令上帝子民的名聲受損。他們懇求寬恕,是因為渴望為上帝的聖名增光,渴望能造福别人。(王上8:33,34;詩25:7-11;51:11-15;但9:18,19)他們因自己的罪過而「心碎」「心靈謙卑」(詩34:18;51:17;賽57:15),「心靈痛悔、因[上帝]的話而戰兢」(賽66:2),他們「戰戰兢兢地到耶和華那裏去,領受他的良善」(何3:5)。大衛統計人口以後,自知做了愚蠢的事,「心裏自責」。(撒下24:10)
因此,悔改意味着一個人極度厭惡自己所做的惡事,深惡痛絶(詩97:10;101:3;119:104;羅12:9;另見來1:9;猶23),因為「敬畏耶和華,在於憎恨罪惡」,就是自高、驕傲、惡道和虛妄的口。(箴8:13;4:24)除此之外,他還要喜愛正義,痛下決心要行走正道,永不偏離。一個人沒有憎恨罪惡、喜愛正義的心,就沒有悔改的動力,也很難改過自新。雖然羅波安王曾因為耶和華向他發烈怒而謙卑自抑,但後來卻一仍舊貫,主要原因就是「他沒有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代下12:12-14;另見何6:4-6)
出於敬神態度而傷心,而非為了世俗因素而傷心 在寫給哥林多會衆的第二封信裏,使徒保羅説哥林多的基督徒因他在第一封信中責備他們的話而傷心,是「出於敬神的態度而傷心」。(林後7:8-13)保羅説,他起初本來有點「後悔」(me·ta·meʹlo·mai梅塔梅洛邁)自己的話説得太嚴厲,叫弟兄傷心;但看到他們出於敬神態度而傷心,為自己錯誤的態度和行為真誠「悔改」(me·taʹnoi·a梅塔尼阿),他就不後悔了。保羅認為自己令弟兄傷心,對他們有好處,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他們也無須因為曾傷心難過而遺憾,原因是:他們是因為傷心所以悔改的,結果能行走正道,沒退縮沒叛道,終於得救得享永生。另一方面,一個人「為了世俗的因素而傷心,就必招致死亡」,他傷心不是因為對上帝有信心,也不是因為愛上帝愛正義。一般人傷心難過,大都是因為失敗、失望、損失、犯過後受責罰或感到羞恥(參看箴5:3-14,22,23;25:8-10),而且結果往往是更多的愁煩、惱恨和妒忌。為這些理由傷心對人沒有長遠的好處,不會使人進步,也不會為人帶來希望。(參看箴1:24-32;帖前4:13,14)為世俗的因素而傷心的人只是怨恨自己嘗到犯罪的苦果而已,他並非憎恨自己所做的惡事,也並非因為自己羞辱了上帝而感到悔恨。(賽65:13-15;耶6:13-15,22-26;啟18:9-11,15,17-19;對照結9:4)
該隱的例子足以説明這一點。該隱是第一個受上帝勸誡要悔改的人。上帝警告該隱要離惡行善,免得被罪制伏。可惜該隱不但沒有悔改,沒有除掉心中的仇恨,反而殺死了弟弟。他被上帝質問時更諸多狡辯,直到上帝宣判刑罰,他才感到後悔,但不是後悔自己犯了大罪,而是埋怨刑罰太重,悔恨不已。(創4:5-14)該隱的所作所為表明他「是源於惡者的」。(約一3:12)
另一個例子是以掃。他毫不在乎自己的長子權,隨隨便便地就賣了給雅各,但他知道弟弟雅各得到父親給長子的祝福後,卻顯得非常傷心。(創25:29-34)以掃「放聲大喊,苦苦哀求」,但他不是「懊悔」(me·taʹnoi·a梅塔尼阿)自己賣掉長子權,而是希望父親「回心轉意」而已。(創27:34;來12:17,Int)以掃只是為自己蒙受損失而傷心,不是為自己貪圖利益,「輕看了長子權」而懊悔。(創25:34)
猶大出賣耶穌後就「後悔[『梅塔梅洛邁』的一個詞形]」,想退還不義之財,出去上吊自盡了。(太27:3-5)猶大犯下彌天大罪,自知難逃上帝的判決,走投無路。(參看來10:26,27,31;雅2:19)儘管猶大受罪咎感煎熬,感到沮喪甚至絶望,但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猶大是為自己所犯的罪真心「悔改」(梅塔尼阿),或是出於敬神的態度而傷心。猶大沒有求上帝寬恕,反而去找猶太宗教領袖,以為把銀子退還,多多少少可以減輕自己所犯的罪。(參看雅5:3,4;結7:19)猶大不但犯了叛逆罪、謀殺罪(間接害死一個無辜的人),還犯了自殺罪。彼得的情況卻截然不同;彼得三次不認耶穌後出去痛哭是因為真心痛悔,所以得蒙上帝的寬恕。(太26:75;另見路22:31,32)
由此可見,要衡量一個人是否真心悔改,關鍵不單單在於他是否後悔、傷心甚至流淚,而在於他是出於甚麽動機 而悔恨。耶和華通過何西阿譴責以色列人説:「他們在床上哀號,也不誠心求我搭救。他們繼續為五穀和甜酒奔波……他們回頭,卻不是歸向純真的崇拜。」以色列人遭難時向上帝求助,完全是出於自私的動機。上帝為他們解困後,他們沒有抓緊機會去鞏固跟上帝的關係,也沒有繼續緊守他崇高的標準。(參看賽55:8-11)他們像「鬆了弦的弓」一樣,始終射不中標的。(何7:14-16;另見詩78:57;雅4:3)悔過的人禁食、哭泣、哀號是好的,但如果只撕裂衣服,不「撕裂内心」,這些舉動就毫無意義了。(珥2:12,13;見禁食;哀慟)
承認過犯 真心悔改的人必須謙卑自抑,懇求上帝開恩(代下7:13,14;33:10-13;雅4:6-10)和寬恕(太6:12)。他們不像耶穌比喻中那個法利賽派的人自以為義,而像收税人那樣謙卑地捶着胸説:「上帝啊,我是個罪人,求你開恩。」(路18:9-14)使徒約翰説:「我們自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也不在我們心裏。要是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上帝又信實又正義,總會寬恕我們的罪,除淨我們的一切不義。」(約一1:8,9)「遮掩自己過犯的人,必不亨通;承認並離棄過犯的,必蒙慈悲。」(箴28:13;另見詩32:3-5;書7:19-26;提前5:24)
不妨讀讀但以理衷誠認罪的禱告。但以理書9:15-19記載,他誠心向上帝認罪時最關心的是耶和華的名聲。他也指出,他和同胞懇求上帝恕罪,「不是因為[他們]做過甚麽正義的事,而是因為[上帝]有豐盛的慈悲」。另外,在浪子比喻中,浪子謙卑認錯時所説的話,也很值得參照。(路15:17-21)真心悔改的人「向天上的上帝舉手,誠心禱告」;他們坦誠認罪,懇求寬恕。(哀3:40-42)
互相認罪 門徒雅各勸基督徒,説:「你們要互相坦誠認罪,彼此禱告代求,好叫你們得醫治。」(雅5:16)基督徒互相認罪的意思不是説,凡人可以充當「幫助者[『申求者』,呂譯]」,使人跟上帝和好。天下間,只有基督憑着自己獻出的求恩祭牲,有資格擔任這個角色。(約一2:1,2)沒有人能靠自己跟上帝恢復和好的關係,因為沒有人能把救贖人命的代價給上帝,替自己或别人贖罪。(詩49:7,8)可是,基督徒確實可以為弟兄代禱,互相幫助。雖然他們的禱告不能左右上帝如何執行正義的判決(只有基督所獻的贖價才能使罪得赦),但基督徒為那些渴望得到幫助的犯過者代禱,求上帝扶持和加添力量,上帝必定垂聽。(見禱告條下的「禱告蒙垂聽」)
回頭改過 悔改意味着一個人棄絶以往錯誤的行徑,不再作惡,並決心行走正道。因此,真正覺悟前非的人除了「悔」還要「改」,回頭歸向上帝。(徒15:3)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跟「回頭」有關的動詞(希伯來語shuv「舒卜」;希臘語streʹpho「斯特雷福」和e·pi·streʹpho「埃皮斯特雷福」)一般指「轉過身來,回轉,回頭」。(創18:10;箴15:1;耶18:4;約12:40;21:20;徒15:36)在屬靈 的意義上,既指遠離上帝(意即轉而作惡犯罪[民14:43;申30:17]),也指改邪歸正、歸向上帝。(王上8:33)
一個人要是真心回頭,單有這個打算或口裏説説是不够的,他還得「行事跟悔改的心相符」。(徒26:20;太3:8)他必須全心全意,主動尋求、尋找、求問耶和華才行。(申4:29;王上8:48;耶29:12-14)要做到這一點,他必須聽從上帝的話語聖經,向上帝求恩(申4:30;30:2,8);深刻了解上帝的道路和旨意,洞悉上帝是信守真理的(但9:13);謹守遵行他的誡命(尼1:9;申30:10;王下23:24,25);顯出忠貞之愛,秉公行義,時刻仰望上帝(何12:6);擯棄偶像或崇拜受造之物的行為,「專心歸向耶和華,惟獨事奉他」(撒上7:3;徒14:11-15;帖前1:9,10);行走上帝的道路而非跟隨列國(利20:23)或自己的道路(賽55:6-8)。他必須行善、行公正、愛仁慈、棄絶暴行和欺壓的事;不然的話,就算他多多禱告、獻祭、禁食、守節也沒有意義,在上帝看來毫無價值。(賽1:10-19;58:3-7;耶18:11)
真心悔改的人必須有「新心和新的精神」。(結18:31)一個人的想法、動機、人生目標一旦改變,思想模式、性格特徵和道德力量也會隨之更新。人生方向改變後,他會穿上新品格,「這新品格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創造的,體現真實的正義和忠貞」。(弗4:17-24)他會擯棄一切不道德的事、貪婪、惡言惡語和暴行。(西3:5-10;對照何5:4-6)上帝的力量或智慧的靈必向願意回頭的人「湧出」,使他們能領悟上帝的話語。(箴1:23;另見提後2:25)
由此可見,衷誠悔過的心能發揮强大的力量,推動人真心真意地「回頭」,改過自新。(徒3:19)耶穌勸老底嘉會衆「要熱心,也要悔改」,就是這個意思。(啟3:19;另見啟2:5;3:2,3)衷心悔改的人會顯出熱誠、敬畏、渴望,努力辯白和除掉污名。(林後7:10,11)不打算改正錯誤的人,不可能真心悔改。(參看結33:14,15;路19:8)
譯做「新近改信的」(新世)或「初入教的」(和合)的希臘語詞ne·oʹphy·tos(内奧菲托斯),字面意思是「新種的」或「剛長出來的」。(提前3:6)新近改信的人不應該受委任在會衆裏作監督,免得他「驕傲自大,就難逃魔鬼所要受的刑罰」。
基督徒要悔改棄絶「死的行為」,指的是甚麽行為?
希伯來書6:1,2指出,基督教的「初步教義」包括「悔改棄絶死的行為」,信靠上帝,還有關於浸禮、按手禮、死人復活和永遠審判的道理。顯然,「死的行為」(這個詞組只出現過兩次,另一次在來9:14)不單指各種導致死亡的惡行或肉體的行為(羅8:6;加6:8),也指一切在屬靈意義上是死的、徒勞的、無益的行為。
一個人如果想靠自己的行為,不靠耶穌基督和他獻出的贖價去確立正義,這就是「死的行為」。猶太宗教領袖和跟隨他們的人只着眼於在形式上遵守摩西律法的條文,沒有體現信心 這個重要的特質,因此他們的行為都是「死的」。(羅9:30-33;10:2-4)他們不但沒有悔改,反而因耶穌基督的緣故而絆倒;耶穌是上帝任命的「領袖……讓以色列人悔改,好叫罪得蒙寬恕」。(徒5:31-33;10:43;20:21)同樣,基督實現了摩西律法以後,任何人如果把律法之約視為仍然生效,加以墨守,那也是「死的行為」。(加2:16)類似地,一個人無論做甚麽,如果不是出於愛上帝和愛人之心,那麽本來有價值的事也成了「死的行為」。(林前13:1-3)再説,愛必須有「真誠的行動」來支持,這些行動是跟上帝通過聖經顯示的旨意和標準一致的。(約一3:18;5:2,3;太7:21-23;15:6-9;來4:12)所有憑着耶穌基督的犧牲、懷着信心歸向上帝的人都必須擺脱一切「死的行為」,完全棄絶。這樣,他們才能有清白的良心。(來9:14)
按照上帝的安排,把整個人沒入水中的浸禮象徵悔改,只有耶穌的浸禮是跟悔改無關的。這個安排既適用於猶太人(律法之約仍然生效時,他們未能遵守律法),也適用於「回頭」歸向上帝的外邦人。(太3:11;徒2:38;10:45-48;13:23,24;19:4;見浸禮)
不肯悔改 以色列和猶大的國民沒有真心悔改,結果被擄到異地,耶路撒冷也兩度被摧毁,整個民族最終更被上帝棄絶。他們縱然受責備受管教,還是不肯回頭歸向上帝,「仍舊走大衆所走的路,如馬直奔戰場」。(耶8:4-6;王下17:12-23;代下36:11-21;路19:41-44;太21:33-43;23:37,38)他們因為無心「悔改」,不想「回頭」,所以即使聽見了看見了,也沒有增長知識和領悟力,他們的心彷彿被「帕子」遮蔽。(賽6:9,10;林後3:12-18;4:3,4)不忠的宗教領袖、先知和以先知自居的婦女都難辭其咎,他們助長歪風,令以色列人更執意作惡。(耶23:14;結13:17,22,23;太23:13,15)在基督教時代寫下的預言表明,即使上帝再三責備,勸人悔改,大多數人都置若罔聞。聖經預告,有些人儘管因行惡而受苦,仍然不思悔改,越發硬起心來,變本加厲地褻瀆上帝。他們看不出自己遭遇重重困難與禍患,歸根究底是因為他們棄絶了上帝正義的標準。(啟9:20,21;16:9,11)聖經説這些人「為自己積存上帝的憤怒,直到他降怒,使正義審判啟露出來的日子」。(羅2:5)
不可能悔改 一個人確切認識真理以後,如果故意犯罪,離棄正道,就不可能悔改回頭了,因為他辜負上帝的恩典,把上帝兒子的犧牲視作等閒,就等於加入了殺害耶穌的人的陣營,「親自把上帝的兒子重新掛在柱上,公然羞辱他」。(來6:4-8;10:26-29)這樣的罪是不可寬恕的。(可3:28,29)這些人「曾經確切認識正義的路,後來卻轉離了傳給他們的神聖誡命,那倒不如沒有確切認識過還好」。(彼後2:20-22)
既然亞當和夏娃起初身心完美,也清楚明白耶和華頒布的明確規定,可見他們犯罪完全是蓄意的,跟人性弱點或天生缺陷無關,罪無可恕。正因為這個緣故,他們犯罪後,上帝沒有勸他們悔改回頭。(創3:16-24)慫恿人反叛上帝的靈體的情況也一樣,他和跟隨他的邪靈都必遭受永遠的毁滅。(創3:14,15;太25:41)猶大雖是不完美的人,但他曾經跟上帝的兒子耶穌親密來往,後來卻背信棄義;難怪耶穌説他是「滅亡之子」。(約17:12)另外,聖經也把叛道的「不法的人」稱為「滅亡之子」。(帖後2:3;見基督的敵人;叛道;不法的人)同樣,耶穌執掌王權審判萬民時,所有被判定為「山羊」的人都不會受勸諭要悔改回頭,他們必「永遠被剪除」。(太25:33,41-46)
復活向人打開機會 耶穌對1世紀某些猶太城市的居民傳道時,指出未來的審判日也跟他們有關。(太10:14,15;11:20-24)耶穌的話暗示,這些城市裏至少有些人會復活。儘管這些人以往心態不正確,所以將來要悔改也許不容易,但上帝仍然讓他們有機會顯出謙卑悔改的心,通過基督「回頭」歸向真神。冥頑不靈、不肯悔改的人卻必永遠滅亡。(參看啟20:11-15;見審判日)另外,耶穌在地上時,抄經士和法利賽派的人執迷不悟,明明看見基督憑着上帝的靈去行異能神跡,卻蓄意跟聖靈對抗。所有步他們後塵的人必不能逃避判決,必被丢到欣嫩谷去,不會有復活的希望。(太23:13,33;可3:22-30)
釘在柱上的罪犯 由於跟耶穌一同被釘在柱上的罪犯顯出一定程度的信心,因此耶穌承諾,這個罪犯會在樂園裏。(路23:39-43;見樂園)有人因此認為,耶穌這樣説,就等於保證這個罪犯必得永生。可是,根據上文探討過的一些經文,這樣的理解並不正確。雖然這個罪犯承認自己被處死是罪有應得的,也看出耶穌是清白無辜的(路23:41),但沒有證據顯示這個罪犯心裏「喜愛正義、恨惡邪惡」。再説,他當時快要死去了,根本無法證明自己已經「回頭」,「行事跟悔改的心相符」;而且他也沒有受浸。(徒3:19;26:20)因此,看來這個罪犯復活後才有機會採取這幾個步驟。(參看啟20:12,13)
為甚麽説,完美的上帝也會感到「遺憾」?
希伯來語na·chamʹ(納漢)譯作「遺憾」時,大都是用來形容耶和華上帝。創世記6:6,7説:「耶和華就因他在地上所造的人,又遺憾又痛心。」上帝看見人類罪大惡極,決定降洪水把他們從地上除滅。顯然,這不是説上帝造人時出了甚麽差錯,所以感到遺憾,因為上帝「所做的完美無瑕」。(申32:4,5)遺憾的反面是滿意或歡喜。上帝深感惋惜和遺憾,必定是因為看見自己所造的人竟然墮落到這個地步,令他不得不(為公平起見)把他們消滅,只保存了挪亞一家的性命。聖經説,上帝「絶不喜歡惡人死亡」。(結33:11)
麥克林托克和斯特朗合編的《百科全書》説:「聖經説上帝後悔[『納漢』,意即『感到遺憾』]的意思只可能是:在決定對某些人施恩還是降禍一事上,上帝改變了初衷,這種改變完全是由於這些人的行為態度有所改變。因此,用人能懂的措辭來表達,就説上帝後悔了。」(1894,第8卷,1042頁)上帝的正義標準 始終如一、恆定不變。(瑪3:6;雅1:17)無論何時何地,上帝都不會改變自己所定的標準,從不偏離,永不捨棄。然而,對於這些完美的標準以及上帝按這些標準所實行的旨意,世人的態度和反應卻各有不同,有好有壞;好的令上帝高興,壞的令上帝遺憾。他們的態度有時更會改變,或由好變壞,或由壞變好。由於上帝不會改變自己的標準去遷就人,因此上帝有可能由高興(因而賜福)變成遺憾(因而責罰),或者由遺憾變成高興。由此可見,上帝無論作出甚麽決定或判決,都不是因一時興起,是絶對公正、毫無瑕疵的。上帝絶不是一個喜怒無常、性情古怪的神。(結18:21-30;33:7-20)
一個陶匠起初也許想做某個樣式的器皿,但後來「器皿在手中做壞了」,他就改變主意,用同一團泥土做别的器皿。(耶18:3,4)耶和華以陶匠為喻,顯然不是 説他也像陶匠那樣把器皿「做壞了」,而是説他有權 決定怎樣對待人,有權按照人對他的正義和慈悲有甚麽反應,來決定怎樣對待他們。(參看賽45:9;羅9:19-21)換言之,上帝既可以「改變主意,不把[他]打算降的災禍」降下,也可以「改變主意,不把[他]原先應許的福」賜給某個民族,關鍵全在於這個民族對上帝發出的警告做出甚麽回應。(耶18:5-10)由此可見,耶和華之所以深感遺憾,不得不改變初衷,並不是因為這位偉大的「陶匠」做錯了甚麽,而是因為好像「陶泥」的人「變了質」,行為態度有所改變。
一個人可以變質,一個國家也可以變質。事實上,從耶和華上帝曾因為他的僕人(比如離棄正道的掃羅王)的行為變壞而感到遺憾,足以説明上帝並沒有注定任何人的未來。(見預知,預定)上帝對於掃羅踏上歧途感到遺憾,不等於説上帝立掃羅為王是個錯誤的決定,也不意味着上帝為此感到後悔。上帝之所以感到遺憾,是因為掃羅沒有好好運用自由意志,沒有珍惜上帝所賜的殊榮和機會,也因為掃羅的轉變令上帝不得不改變對待他的方式。(撒上15:10,11,26)
撒母耳先知向掃羅宣告上帝的判決時,説:「以色列的至尊者決不説謊,也決不後悔,因為他跟世人不同,決不後悔。」(撒上15:28,29)世人常常不講信用,輕諾寡信,隨意違反協定。他們都是不完美的,常常判斷錯誤,結果後悔莫及。上帝跟凡人可有天壤之别,他一諾千金,決不後悔。(詩132:11;賽45:23,24;55:10,11)
例如洪水過後,上帝跟「有血肉的生物」立約,無條件地保證他必不再用洪水去除滅地上的活物。(創9:8-17)上帝決不反悔,因此這個約無論如何也不會更改。類似地,上帝跟亞伯拉罕立約時,為了提供「有法律效力的保證……向領受應許的人,更充分地證明他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就另外發誓為證」,上帝的應許和誓言都是「不能更改的,上帝在這兩件事上也不可能説謊」。(來6:13-18)同樣,上帝以誓言為憑,跟他的兒子耶穌立約,讓他照麥基洗德的模式做祭司;聖經説:「耶和華發了誓,決不後悔」。(來7:20,21;詩110:4;另見羅11:29)
上帝跟人立約或提出應許時,也可能會訂明對方必須符合的條件或要遵守的條款。上帝應許以色列人,只要 他們切實聽從他的話,謹守他的約,就必成為上帝「特别擁有的産業」,成為「祭司的王國,聖潔的國族」。(出19:5,6)上帝一直信守這個承諾,但以色列人卻一再毁約,背信棄義。(瑪3:6,7;另見尼9:16-19,26-31)因此,上帝最終廢掉這個約,絶對公平公正。上帝的應許沒有在以色列人身上實現,完全是他們咎由自取的。(太21:43;來8:7-9)
另一方面,假如犯過的人肯聽勸誡,改正自己的行為和態度,上帝也會因此「改變主意」,不執行某項懲罰。(申13:17;詩90:13)他們回頭歸向上帝,上帝就「回頭」眷顧他們。(亞8:3;瑪3:7)上帝為他們而高興,不再「痛心」,他絶不想看見罪人死亡。(路15:10;結18:32)上帝儘管不會偏離自己的正義標準,卻會向人伸出援手,勸諭人回頭歸向他。他仁慈地向人「招手」,通過他的代表勸人説:「請你們各人回頭……免得我降禍給你們。」「我恨惡這種可憎之事,請你們不要行。」(賽65:1,2;耶25:5,6;44:4,5)另外,他顯出極大的耐心和寬容,讓人有充分時間改過自新(尼9:30;另見啟2:20-23),因為他「不願有一個人被毁滅,只願人人最終都悔改」。(彼後3:8,9;羅2:4,5)有時,上帝派他的使者執行任務時,也用異能神跡去證明他們確實是上帝差派的,好增强聽者的信心。(徒9:32-35)不聽勸誡、不肯悔改的人,他必施行管教,包括不再恩待和保護他們,讓他們經受困苦、飢餓或仇敵的壓迫。這樣,他們也許會醒悟過來,對上帝心存敬畏,看出自己的價值觀不正確,看出自己的行徑實在愚昧。(代下33:10-13;尼9:28,29;摩4:6-11)
可是,上帝的耐性是有限度的。到了忍無可忍的時候,上帝會感到「厭倦」,不再收回成命。他必執行懲罰,甚麽都不能叫他回心轉意。(耶15:6,7;23:19,20;利26:14-33)到時,上帝不只是「打算」降禍(耶18:11;26:3-6)而已,他必實際降災打擊惡人,無論如何都不會改變他的決定了。(王下23:24-27;賽43:13;耶4:28;番3:8;啟11:17,18)
上帝慈悲為懷,不但樂意寬恕真心悔改的人,還打開機會之門,讓屢屢得罪他的人可以回頭,得蒙寬恕,不愧是他的僕人的最佳典範。(太18:21,22;可3:28;路17:3,4;約一1:9;見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