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上帝重視你的服飾打扮嗎?
“正如目錄透露書本的内容,……照樣,男女的衣着儀表多少也顯露出他們的個人氣質。”——英國劇作家馬辛傑。
公元3世紀,教會作家克雷芒就男女的服飾打扮定出一長串的規條。他們不可穿戴任何飾物,也不可用華麗、花哨的布疋做衣服。婦女不得染髮,也不得“用妖冶的東西弄污面容”;換句話説,她們不得“塗脂抹粉”。男子要聽從吩咐,把頭髮剪成平頭,因為“平頭髮式……使男子顯得莊重”;下巴上的毛卻不可剃掉,因為蓄鬚“給面孔增添嚴肅感,使做父親的威儀凜然”。a
許多世紀以後,基督新教領袖加爾文給信徒制定了衣着守則,具體説明服裝的顔色和類型。他不贊成女子戴首飾、穿有花邊的衣裳。女子梳的髮髻要是“高得不成體統”,也可以因此成為階下囚。
鑑於宗教領袖多年來一直對衣着懷有偏激的看法,忠實的信徒不禁想道:在上帝看來,我穿戴甚麽要緊嗎?上帝是否不贊成人穿某種款式的服裝?他反對女子施脂粉嗎?關於這些問題,聖經怎樣説?
個人愛好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約翰福音8:31,32所載,耶穌對門徒説:“你們持守我的話語,……你們會認識真理,真理會叫你們自由。”真的,耶穌教人學習真理,目的是要把老百姓從傳統和謬誤主張的奴役解放出來,卸下千斤重擔。他宣講真理,好叫“勞勞碌碌、擔子沉重的人”感到安舒。(馬太福音11:28)耶穌和他的天父,耶和華上帝,都不想事事支配人民的生活,也不想處處干預他們的私事。耶和華希望手下的人民成熟進步,他們的“了解力經過習用而受到訓練,可以辨别是非”。——希伯來書5:14。
摩西律法規定猶太人穿着特定的衣服,同四周的國族分别開來,以免受他們的淫蕩風氣所薰染。(民數記15:38-41;申命記22:5)但除此之外,聖經並沒有就服飾、打扮、化妝等問題定出詳盡的守則。從根本上説,基督徒可以按個人愛好挑選衣服、裝扮自己。
但這並不是説,我們想穿甚麽就穿甚麽,上帝滿不在乎。聖經提出合理的指引,把上帝對服飾打扮的觀點反映出來。
“謙遜的態度、健全的思想”
使徒保羅寫道,基督徒婦女應該“服裝端整,以謙遜的態度、健全的思想裝飾自己,不是以辮子髮型、黃金珍珠、高價衣着做裝飾”。彼得也有同感,勸做妻子的不要以“外表編頭髮、戴金飾”作為裝飾。——提摩太前書2:9;彼得前書3:3。
彼得和保羅是不是説,基督徒男女不該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絶不是!據聖經所載,有些忠信的男女也戴首飾、用美容油、灑香水。以斯帖要接受全面的美容訓練,長時間用香油按摩身體,才能進宮見亞哈隨魯王。法老給約瑟穿上用細麻布做的衣服,把金鏈掛在他的頸項上。——創世記41:42;出埃及記32:2,3;以斯帖記2:7,12,15。
從保羅所用的“健全的思想”這個片語,我們可以看出勸告背後的精神。原本的希臘語詞含有温和、自我克制的意思。這個語詞暗示,人要有自知之明,不愛強出風頭。其他聖經譯本把這個語詞翻做“雅素”“大方”“嫻淑”“自律”等。思想健全是基督徒長老必備的條件。——提摩太前書3:2。
聖經告訴我們,衣着打扮應當端莊整潔,意思是叫我們不要走極端,以免惹人反感;要不然,我們就會使自己丢醜,同時也破壞基督徒會衆的好名聲。凡是自稱敬奉上帝的,都不會用外表的裝飾炫耀自己,招搖過市。他們以健全的思想裝飾自己,專注於培養“内心隱密處的為人,用安靜温和的靈作為不能腐壞的裝飾”。彼得接着説,這“在上帝眼中是大有價值的”。——彼得前書3:4。
基督徒成了“劇場裏的表演,讓世界……觀看”。他們有理由關心自己給人家怎樣的印象,既然基督徒要執行使命,向人宣講好消息,他們就更加要留意自己的裝束了。(哥林多前書4:9;馬太福音24:14)所以,他們決不會讓任何事物,包括他們的外表,妨礙别人聆聽這個重要的信息。——哥林多後書4:2。
儘管服裝款式因地而異,有時相差很大,聖經卻提出清晰、合理的指引,好讓個别的人能够作出明智的選擇。只要我們遵守這些原則,仁愛的上帝就很樂於讓我們自己作主,按個人品味裝扮自己。
[腳注]
a 有人企圖曲解聖經,拿出經文來支持這些禁令。顯要的神學家德爾圖良認為,既然女子是“原罪”的禍水,“害得……人類墮落沉淪”,婦女就應當“像夏娃一樣,擺出哀傷懊悔的樣子”。不過,聖經卻從沒有這樣説過。事實上,德爾圖良堅持己見,認為天生麗質的女子理當設法把美貌掩藏起來。——參閲羅馬書5:12-14;提摩太前書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