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
(Lamp)
照明的器具。燈芯借助毛細引力把燈油一類的易燃液體吸上來,用以點燃燈火。燈芯是用亞麻(賽42:3;43:17)、去了皮的燈芯草或麻絲製成的。古代的燈油一般是橄欖油(出27:20),有時也用篤耨香脂。
在耶穌説的一個比喻裏,五個睿智的處女各拿着燈和裝了油的瓶子。(太25:1-4)另外,一大隊要逮捕耶穌的人,也是拿着燈和火把來的。(約18:3)
古時家用的油燈一般都是陶製的,不過巴勒斯坦也曾有銅燈出土。迦南人普遍用的油燈形狀像托碟,底部圓,碟邊比較高(見下册952頁圖片),其中一邊有用來放燈芯的凹陷處。有些油燈捏了四個角,所以四邊都可以放燈芯。後來,燈的款式漸漸多樣化,有的差不多是密封式的,只有兩個口:一個在上面(中間),用來注入燈油;一個像壺嘴,用來放燈芯。有些燈在壺嘴的另一邊有把手,大多是豎的,但也有橫的。希臘人和羅馬人愛把神話中的人物或野獸刻在燈上,猶太人則大多以葡萄葉或書卷做燈的裝飾。
早期的碟形燈一般為棕色。公元1世紀起,燈的顔色漸漸多起來,有淺棕色、橙紅色和灰色等。在羅馬統治期間,還出現上了紅釉的燈。
在住房等室内環境使用的油燈,一般都放在壁龕、牆架或柱架上,有的可用繩子從天花板吊下來,或者放在泥、木或金屬製的燈台上。燈放在燈台上,能照亮屋子裏的每個角落。(王下4:10;太5:15;可4:21)
聖經沒有提到過蠟燭,聖經時代的人是用液體的燈油來照明的。因此《英王欽定本》把希伯來語ner(内)和希臘語lyʹkhnos(利克諾斯)譯做「蠟燭」並不正確。(伯29:3;路11:33)相反,其他的現代譯本(新世、和合、新譯)譯做「燈」就恰當多了。
聖所的燈 在以色列的會幕裏,燈台用純金製造,設計也有别於一般家用的燈台。金燈台都按耶和華上帝的指示去做(出25:31),以彼此相間的節和花做裝飾,中軸兩側各有三根枝子,一共可放七盞小燈,只用搗好的純橄欖油來點燃。(出37:17-24;27:20)後來,所羅門還吩咐人為聖殿造了十個金燈台和一些銀燈台。(王上7:48,49;代上28:15;代下4:19,20;13:11)
耶和華是燈是光源 耶和華是光和一切指引的終極源頭。大衛獲救脱離仇敵和掃羅之手後,説「耶和華啊,你是我的燈;耶和華照亮我的黑暗。」(撒下22:29)他在詩篇也説:「耶和華啊,你必親自點亮我的燈」,意思是耶和華必點燃大衛手中的燈,讓他能照亮前路。(詩18:28)
耶穌基督 使徒約翰在異象裏看見天上的新耶路撒冷,那裏「沒有黑夜」。新耶路撒冷無須倚靠日月照耀,因為耶和華上帝的榮耀照亮了城。這跟古時聖幕和聖殿裏的至聖所被一團發光的雲照亮的情況很類似,希伯來人稱這道光為「舍金納」。(利16:2;另見民9:15,16)綿羊羔耶穌基督是新耶路撒冷城的燈。這「城」必發出屬靈的光輝,照亮和引領列國的人(「新地」的人)。(啟21:22-25)
大衛王朝的君王 大衛被耶和華上帝立為以色列的國君後,在上帝的帶領下成為國家英明的導師和領袖,因此被稱為「以色列的明燈」。(撒下21:17)耶和華跟大衛訂立王國之約時應許他説:「你的寶座也必萬世穩固」。(撒下7:11-16)因此,由大衛建立並傳給兒子所羅門和他子孫的王朝,就好比以色列的「明燈」一樣。(王上11:36;15:4;王下8:19;代下21:7)
隨着西底家王被廢被擄,並死於巴比倫,這盞「明燈」看來就熄滅了。可是,耶和華沒有背棄他的約,他只是讓大衛王朝的統治權暫時中斷,「直到持合法權柄的人來到」繼位而已。(結21:27)彌賽亞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子孫」,他來繼承大衛的王位,使大衛的「明燈」長明不滅。耶穌就是這盞永恆不滅的「明燈」,他必繼承國位,永遠作王。(太1:1;路1:32)
上帝的話語 聖經説得對:「人活着不可單靠食物,倒要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每一句話。」(太4:4)因此,在這個黑暗的世界裏,上帝的誡命就好比明燈,照亮上帝僕人的前路。詩篇執筆者説:「你的話語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所羅門王説:「誡命是燈,律法是光,管教的責備是生命之道。」(箴6:23)
使徒彼得不但看見許多關於耶穌基督的預言應驗,還親眼目睹耶穌在山上改變形貌。因此,他大可以説:「我們所得的預言就更加可信了。你們現在留意預言是好的,因為預言好像明燈,能照亮暗處,就是你們的心。你們要留意預言,直到天破曉,晨星升起來的時候。」(彼後1:19)彼得勉勵基督徒要讓聖經預言發出的亮光,照亮自己的心。這樣,上帝的話語就必引領他們走平安之道,「直到天破曉,晨星升起來的時候」。
上帝的僕人 公元29年,祭司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向人傳道,説:「你們要悔改,因為天上的王國近了。」(太3:1,2;路1:5,13)當時,以色列人都違犯了摩西的律法,因此上帝差約翰出去勸人悔改,勸人密切注意上帝綿羊羔的到來。許多以色列人因此悔悟,回頭歸向他們的上帝耶和華。(路1:16)因此,耶穌談到約翰時説:「這個人是一盞點亮照耀的燈。有一會兒,你們本來願意歡歡喜喜地受他光照。可是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那就是我父親派我去成就的事。我現在所做的這些事為我作見證,表明父親差了我來。」(約5:35,36)
另外,耶穌對門徒説:「你們是世界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會用籃子蓋着,反而放在燈台上,好照亮家裏的所有人。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這樣人就能看見你們的善行,把榮耀歸於你們的天父。」(太5:14-16)上帝的僕人必須明白天父把光賜給他們的用意何在,也要知道他們如果不讓這光在人前照耀,彷彿燈發出亮光一樣,不但十分愚昧,而且必招致大禍。
用來比喻其他事物 燈也象徵一個人用來照亮前路的事物。箴言以燈為喻,把義人和惡人做了一個對比,説:「義人的光喜氣洋洋,惡人的燈終必熄滅。」(箴13:9)義人的光必長明不滅,越照越亮。相反,無論惡人的燈看來照得多亮,表面多麽風光,上帝終必使他們陷於漆黑,失足跌倒。凡咒詛父母的,必有同樣的下場。(箴20:20)
另外,燈的熄滅也指一個人毫無前途可言。箴言説:「壞人沒有前途,惡人的燈終必熄滅。」(箴24:20)
比勒達認為約伯暗中做了壞事,説惡人「帳幕裏的光要轉暗,他的燈也要熄滅」,還説「他在本族中無子無孫,在僑居的地方也沒有後人存留」。既然聖經説所羅門是上帝給他父親大衛的一盞明燈,一個人的燈熄滅可能是指他沒有子嗣繼承産業。(伯18:6,19;王上11:36)
人的眼睛也好比燈一樣。耶穌説:「眼睛是身體的燈。要是你目光單純[真誠;專一;集中;高尚],全身就都光明;要是你目光邪惡,全身就都黑暗。要是你裏面的光原來是黑暗,那是多麽黑暗啊!」(太6:22,23,Rbi8 腳注)説眼睛好比明燈,是因為眼睛讓人走路時不致亂碰亂撞,失足跌倒。當然,這段經文的上下文顯示,耶穌談的主要是「心眼」。(弗1:18)
談到賢妻,箴言31:18説:「她的燈到深夜仍不熄滅」。經文説賢妻到晚上仍然忙着工作,天未亮就起來打點一切。(參看箴31:15)
箴言20:27説:「世人的氣息是耶和華的燈,盡顯世人腹中深處的隱情。」一個人的「氣息」,即他所吐露的言語,無論是好是壞,都顯露了他的品格和内心。(參看徒9:1)
[第348頁的圖片]
古時刻上燈台圖形的油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