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對需要幫助的人表現愛心
基督徒應該對需要幫助的弟兄姊妹表現愛心,這不僅是基督徒的義務,也是寶貴的特權。(約翰一書3:17,18)使徒保羅説:“該對所有人行善,對信仰上有如親屬的人,更該這樣。”(加拉太書6:10)一位事奉耶和華差不多有四十年的弟兄,在妻子病重期間和去世之後,深深感受到基督徒弟兄團體的友愛。他寫道:
“由於我要在家照顧患病的妻子,我有差不多兩個月沒有上班。會衆裏的朋友主動向我提出援助,令我好像放下心頭大石!很多弟兄姊妹都送錢給我們,他們時常在慰問卡上寫着,‘給你支付額外開銷’。我收到的金錢足以用來支付房屋押款、雜費、以及其他費用。
“我妻死前兩星期,環務監督來探訪我們。他還帶來了準備在週末放給會衆看的幻燈片,專誠放映給我們看。環務監督探訪會衆那週,我們通過電話接聽到所有聚會的節目,連外勤服務前的聚會也沒有錯過。有一次,環務監督在外勤服務前的聚會上,請所有在場的人齊聲向我妻説‘你好’。因此,我的妻子雖然因病無法聚會,卻從不感到寂寞。
“我妻死後還不及一小時,會衆裏的長老已幾乎全部來到我家。單是那天就有超過一百個弟兄姊妹來慰問我。食物像‘奇迹’般出現,擺滿餐桌,足够在場的每一個人享用。我收到無數禮物,無數慰問語,有無數人為我們代禱。這一切叫人多麽感動!最後我甚至不得不通知弟兄,不用 再送來食物和替我清潔了!
“除了耶和華的組織,我們還可以在哪裏找到這麽不自私的友愛、同情和關懷呢?今天,大部分人有多少真正朋友,實在屈指可數。耶和華卻賜我們一個屬靈的大家庭!”——馬可福音10: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