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七宗罪」嗎?
聖經的答案
聖經沒有明確提到過「七宗罪」。不過聖經的確列出了一些嚴重的罪行,這些罪行會導致人無法得救,例如聖經將性不道德、偶像崇拜、通靈術、大發烈怒、酗酒等稱為「順應肉體的行為」,並指出「常做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加拉太書5:19-21)a
聖經中上主「最厭惡的事共有七件」,這就是指「七宗罪」嗎?
不是。聖經(思高聖經學會譯本)中箴言6:16説:「上主憎恨的事,共有六件,連他心裏最厭惡的事,共有七件。」然而,聖經接着在箴言6:17-19,只是描述了惡行的大致分類,包括思想、言語和行為,並不是列出所有罪行。b
「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有甚麽區别?
聖經解釋得很清楚,不論甚麽罪都會帶來死亡的結果。不過,人如果犯了「不至於死的罪」,通過耶穌基督犧牲生命付出的贖價,就有希望脱離罪和死。(羅馬書5:12;6:23)可是,「至於死的罪」指的是一個人明知故犯,蓄意不改變自己的錯誤態度和行為。(約翰一書5:16)所以,人如果犯了「至於死的罪」,贖價也不能使他得到寬恕。聖經也説,犯這樣罪的人「不會得到寬恕」。(馬太福音12:31;路加福音12:10)
a 在聖經的加拉太書5:19-21列出了15項嚴重的罪,但這並不是説嚴重的罪只有這15項,因為經文後面提到「還有其他類似的事」。因此,讀者需要運用辨識力,明白哪些事雖然沒有列出,但也屬於「其他類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