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既然懷有屬地希望的基督徒還未渡過“大災難”,他現在就可以稱為“大群人”的一分子嗎?——啟示錄7:9,14。
可以,根據基督徒所懷的前途希望,這樣的説法是適當的。
啟示錄第7章提及兩群人。首先是“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14萬4000人。(啟示錄7:4)啟示錄14:1-5表明那14萬4000人是“從地上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上帝”。因此,他們乃是要與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統治的人。其次是“大群人”,他們的數目“沒有人能數過來”,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
啟示錄7:9-17所描述的乃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屬地生還者。人若要極度嚴謹,也許會認為“大群人”這個名稱應該只限於用在已經渡過大災難的人身上。但這樣的限制是必需的嗎?我們認為不必。顯然,生還者必須在“大災難”未到之前已聚集起來以期獲得生還的資格。因此我們把“大群人”這個名稱應用在忠貞的基督徒身上,他們現時正懷着生還的希望事奉耶和華,而且會在地上被領到“生命水的泉源”。(啟示錄7:17)“大群人”當中若有人在“大災難”來臨之前死去,他們無疑極有理由期望在地上復活得生。
我們對“另外的羊”一詞也可作如是觀。我們了解到,耶穌在約翰福音10:7-16所談及的“綿羊”乃是享有屬天生命的“小群”。耶穌繼續説:“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屬天]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我們曾經多次提出聖經證據,表明“另外的羊”便是懷有屬地生命希望的人。——路加福音12:32。
也許有人想道:耶穌所指的是將來聚集起來的一群‘另外的羊’,因此這個名稱應該只限於用在耶穌説了以上一段話之後才接納聖經提出的屬地永生希望的人身上。可是,這個名稱看來不必限制得這麽嚴格,好像耶穌是要按照年代或先後次序規劃各事似的。我們相信他這段話所要強調的乃是:他是在他手下合成一群的羊的牧人。有些綿羊般的人進入羊圈是要到天上去。但另外的羊也以耶穌為牧人;他們與先前所述的人合成一群。根據這個看法,‘另外的羊’這個名稱就應該包括在耶穌向人提出屬天希望之前死去的忠心人士,例如挪亞、亞伯拉罕、約伯、大衛和施洗約翰等。(馬太福音11:11;使徒行傳2:29;希伯來書10:19,20)這些人在新事物制度裏復活之後能够接納耶穌為好牧人而與耶穌手下其餘的‘另外的羊’一同懷有在地上享永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