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效法上帝的慈悲
“我願落在耶和華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撒母耳記下24:14。
1.大衛對上帝的慈悲有甚麽感想?為甚麽?
大衛王從經驗知道耶和華比人更加慈悲。大衛深信上帝的行事方式或道路是最好的,因此他渴望學習上帝的行事方式,按他的真理而行。(歷代志上21:13;詩篇25:4,5)你和大衛有同感嗎?
2.關於處理嚴重的罪過,耶穌在馬太福音18:15-17提出甚麽勸告?
2 聖經向我們顯示上帝對各事的想法。例如若有人得罪我們,我們應該怎樣做,我們可以看看上帝的想法如何。耶穌告訴後來成為基督徒監督的使徒們,説:“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這裏所指的錯不是僅指個人的冒犯,而是指嚴重的罪,例如欺騙或毁謗。耶穌説,如果這個步驟不能解決事端,又如果有見證人的話,受冒犯的人就應該帶見證人同去,證明對方的確有錯。這個步驟是最後一着嗎?不然。“[犯過者]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樣。”——馬太福音18:15-17。
3.耶穌説不肯悔改的犯過者就“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樣”,他的話是甚麽意思?
3 使徒是猶太人,因此明白待犯過者“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樣”是甚麽意思。猶太人避免與列國的人交往,並且鄙視做羅馬税吏的猶太人。a(約翰福音4:9;使徒行傳10:28)故此,耶穌其實告訴門徒,如果會衆摒棄犯過者,他們就要停止和他交往。然而,這項訓示和耶穌不時與税吏來往一事怎能一致呢?
4.鑑於馬太福音18:17的話,何以耶穌能够與某些税吏和罪人交往?
4 路加福音15:1説:“衆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都”這個字不是説每個税吏或罪人都在那裏,而是指人數衆多。(參看路加福音4:40。)在那裏的是哪些税吏或罪人呢?就是那些渴望自己的罪得蒙赦免的人。在較早時候,有些這樣的人受施浸者約翰的悔改信息所吸引。(路加福音3:12;7:29)因此,别人來到耶穌那裏時,耶穌向他們傳道並沒有違反他自己在馬太福音18:17所提出的勸告。請注意,“有好些税吏和罪人[聽耶穌講道],……也跟隨耶穌。”(馬可福音2:15)這些人並不想繼續過糜爛的生活,也沒有拒絶接受幫助。相反,他們聆聽耶穌的信息,並且心裏受到感動。即使他們當時仍然犯罪,很可能他們正力圖改過自新。“好牧人”向他們傳道乃是效法他慈悲的天父。——約翰福音10:14。
寬恕——基督徒的義務
5.關於寬恕,上帝的基本立場是甚麽?
5 以下兩段親切的話向我們提出保證,我們的天父是樂於寬恕人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一書1:9;2:1)被會衆開除的人有可能得到寬恕嗎?
6.被會衆開除的人怎樣能够得到寬恕及恢復地位?
6 有可能。某人若由於犯了罪不肯悔改,被會衆開除,代表會衆的長老們會向他解釋,他是可以悔改得到上帝寬恕的。他可以出席在王國聚會所舉行的聚會。在那裏,他能够聽到可以幫助他悔改的聖經訓示。(參看哥林多前書14:23-25。)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可以請求在潔淨的會衆裏恢復地位。於是,長老們會和他會面,設法決定這人是否已經捨棄犯罪的行徑而衷心悔改。(馬太福音18:18)倘若他已悔改,不再犯罪,會衆就可以按照哥林多後書2:5-8的模式恢復他的地位。要是他被會衆開除已有多年之久,他就需要作出認真的努力以求進步。此後,他也可能需要頗大的幫助,去加深他的聖經知識和體會,好成為靈性堅強的基督徒。
歸向耶和華
7,8.關於上帝流亡異地的子民,他立下甚麽典範?
7 但長老本人可以採取主動向被開除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嗎?可以。聖經表明慈悲不是僅藉着消極地不施加懲罰而顯示出來,而是常常藉着積極的行動表明出來。我們有耶和華所立的榜樣。他把不忠的子民放逐到外地之前預言以色列人有重投他懷抱的希望,説:“雅各,以色列啊,你是我的僕人,要記念這些事。……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以賽亞書44:21,22。
8 後來,在以色列人流亡期間,耶和華進一步採取其他積極步驟。他差遣預言者作為他的代表,促請以色列人‘尋求他,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10-14)他在以西結書34:16把自己比作牧人,把以色列國的人民比作迷失的羊,説:“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在耶利米書31:10,耶和華也運用意象把自己描述為以色列的牧人。不,他沒有把自己形容為在羊欄裏等待迷失的羊自行回來的牧人,相反,他表明自己採取主動去找尋失喪的羊。請注意,即使當時一般以色列人都不肯悔改,以致流亡異地,上帝仍然主動地付出努力,幫助以色列人歸向他。正如瑪拉基書3:6表示,在基督徒的安排裏,上帝對待人的方式並不會改變。
9.基督徒會衆怎樣效法上帝的榜樣?
9 這豈不是表明長老可以有理由採取主動向某些被會衆開除、但如今已表示悔改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嗎?請記得使徒保羅曾吩咐哥林多會衆把惡人從他們當中除去。後來由於這人衷心悔改,保羅勸哥林多人要向這人確定他們的愛心。結果這人得以在會衆裏恢復地位。——哥林多前書5:9-13;哥林多後書2:5-11。
10.(甲)甚麽動機應該推使人設法與某些被會衆開除的人取得接觸?(乙)為甚麽主動接觸被開除者的人不應當是犯過者的基督徒親屬?
10 上文引用的百科全書説:‘實施革除會籍的基本理由乃是要保護群體的標準:“一點麪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林前5:6)。在大部分聖經章節和正典以外的文章裏,這個動機都很清晰;但是保羅在林後2:7-10提出勸勉的理由乃是對個别的人,即使已被會衆驅逐,所懷的關注。’(楷書本刊自排。)因此,按理説來,羊群的牧人也應該在今天表現這種的關注。(使徒行傳20:28;彼得前書5:2)犯過者的前度朋友和親戚也許希望某個被會衆開除的人重投耶和華的懷抱,但由於尊重哥林多前書5:11的命令而不與被會衆驅逐的人交往。b他們讓受委任的牧人採取主動,看看這人是否想歸向耶和華。
11,12.甚至長老也不想接觸哪一種被會衆驅逐的人,但他們可以探訪哪種人?
11 即使長老也不適宜主動接觸某些被會衆驅逐的人,例如叛道者。這些人“説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他們是‘假師父,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用捏造的言語在會衆身上取利’。(使徒行傳20:30;彼得後書2:1,3)被會衆開除的人若好爭論,或者積極助長犯罪的行為,我們就沒有任何聖經理由要主動與這樣的人接觸。——帖撒羅尼迦後書2:3;提摩太前書4:1;約翰二書9-11;猶大書4,11。
12 可是,許多被會衆驅逐的人並不像這類人。一個人可能為了某項嚴重過犯被會衆開除,但卻已經停止犯過了。另一個人也許曾經使用煙草,或者曾經縱酒,但現在並沒有試圖引誘别人犯過。請記得,甚至在流亡異地的以色列人歸向上帝之前,上帝就已經差遣代表敦促他們回頭了。聖經並沒有提及保羅或哥林多會衆的長老們有沒有採取某些主動步驟去查看被會衆開除的男子的情況如何。這人改過自新,終止以往的不道德行為之後,保羅便吩咐會衆恢復這人的地位。
13,14.(甲)甚麽顯示有些被會衆驅逐的人也許會響應别人主動地表現慈悲?(乙)長老團可以怎樣作出安排去接觸這樣的人?
13 近年來,長老偶然遇到被會衆開除的人的事曾屢次發生。c在環境適當的時候,牧人簡略地向對方説明恢復地位所需的步驟。有些這樣的人表示悔改,結果得以恢復地位。這些喜樂的結果顯示,也許有些被會衆開除或脱離組織的人會響應牧人慈悲地向他們伸出援助之手。但長老可以怎樣處理這件事呢?長老團應該最多每年一次考慮一下有沒有這樣的人住在他們的地區内。d長老會特别注意那些被會衆驅逐了超過一年的人。視乎情形而定,倘若適當的話,長老團會派兩位長老(最好是熟悉這人情況的長老)去探訪這人。但長老並不會探訪任何表現吹毛求疵的危險態度,或者表明不想接受幫助的人。——羅馬書16:17,18;提摩太前書1:20;提摩太後書2:16-18。
14 兩位牧人可以用電話問問這人他們是否可以上門作個簡短的探訪,或者他們可以在適當時間順道探訪他。探訪的時候,他們無須疾言厲色或甚至態度冷漠,相反,他們應該親切地反映出慈悲的關懷。與其舊事重提,倒不如討論一下像以賽亞書1:18和55:6,7,以及雅各書5:20一類的經文。倘若這人有興趣歸回上帝的羊群,長老可以仁慈地解釋他應該採取甚麽步驟,例如閲讀聖經和守望台社的刊物,並且出席王國聚會所的聚會。
15.長老接觸被會衆開除的人時,應該將甚麽事緊記在心?
15 長老需要運用智慧和辨識力去探知這人有沒有悔改的迹象,然後決定是否應當適合再探訪他。當然,他們應該記住,有些被會衆開除的人是永不會“重新復甦以至悔改”的。(希伯來書6:4-6,《新世》;彼得後書2:20-22)探訪之後,兩位長老會扼要地向會衆的服務委員會作一項口頭匯報。然後,會衆服務委員會會在下一次長老會議中知會長老團。長老們慈悲地採取主動正好反映上帝的觀點:“萬軍之耶和華説:……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瑪拉基書3:7。
其他的慈悲幫助
16,17.對於被會衆開除的基督徒親屬,我們應該懷有甚麽看法?
16 我們若不是監督,就不會對被會衆開除的人主動地伸出援助之手。但我們又怎樣呢?我們能够做些甚麽與這項安排一致的事以效法耶和華呢?
17 只要人一日仍是被會衆開除,或者脱離組織,我們就需要遵從以下的訓示:“若有稱為弟兄是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哥林多前書5:11)但至於與被會衆開除的人同住的基督徒家庭成員,這項聖經訓令卻不應該影響到我們對這些人的看法。古代的猶太人對税吏如此憎惡,以至連帶憎恨税吏的家人。耶穌絶不贊成這種做法。他説犯過者若拒絶接受幫助,就要待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樣”;耶穌並沒有説我們應當以這種方式對待基督徒家庭的成員。——馬太福音18:17。
18,19.對於被會衆驅逐的人的忠信親屬,我們可以用甚麽方法表現基督徒的精神?
18 我們應當特别支持仍是忠信基督徒的家庭成員。他們既與被會衆驅逐的人同住,後者可能實際阻撓他們照料屬靈事務,因此他們也許已經面對各種痛苦和障礙了。被會衆驅逐的人也許不願有基督徒登門造訪;或者基督徒若前來探望忠貞的家庭成員,這人並不知情識趣地避開。他也可能阻止家人參加基督徒的所有聚會和大會。(可參看馬太福音23:13。)因此蒙受不利影響的基督徒的確配得我們的慈悲。——哥林多後書1:3,4。
19 我們能够表現温厚慈悲的方式之一是藉着“説撫慰的話”,與這些家庭裏的忠信基督徒作富於鼓勵的交談。(帖撒羅尼迦前書5:14,《新世》)聚會前後、從事外勤服務的時候,或者在其他時間與這些人一起,都是扶持他們的大好機會。我們無需提及開除的問題,我們有許多造就的事情可以討論。(箴言25:11;歌羅西書1:2-4)雖然長老會繼續牧養這些家庭裏的基督徒,我們可能發覺自己也能够探訪這些人,但卻無須與被會衆驅逐的人有任何交往。我們探訪或打電話的時候若剛好由被開除的人應門或接聽,我們可以簡單地要求與我們所要找的基督徒親屬説話。有時基督徒家庭的成員也許能够接受邀請到我們家裏交往。要點是:他們不論老幼,都是與我們同作上帝的僕人,都是上帝會衆中蒙愛的成員,因此不該受到孤立。——詩篇10:14。
20,21.倘若有人恢復地位,我們應該有甚麽感想和行動?
20 若有被會衆驅逐的人恢復地位,就有另一個範疇讓我們表現慈悲了。耶穌的比方強調天上為了“一個罪人悔改”而喜樂。(路加福音15:7,10)論到曾被會衆開除的男子,保羅對哥林多人寫道:“倒不如饒恕他,安慰他,免得他因憂愁過度而受不了。所以,我勸你們向他確定你們的愛心。”(哥林多後書2:7,8,《新譯》)我們應當在犯過者恢復地位之後隨即以理智、仁愛的方式實行這項勸告。
21 耶穌的浪子比方提出一個我們需要避免的危險。大兒子沒有為浪子回家而歡喜快樂,反而生氣不悦。我們切勿像他一樣,對以往的過犯深懷恨意,或者不願見到犯過者恢復地位。相反,我們的目標要像比方中的父親一樣,他正好表明耶和華的反應。父親很高興見到自己的兒子彷彿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一般。(路加福音15:25-32)照樣,我們會樂於和恢復地位的弟兄説話,並且用其他方式鼓勵他。不錯,我們應該顯明自己正表現慈悲,就像我們那樂於寬恕、慈悲為懷的天父一樣。——馬太福音5:7。
22.我們效法耶和華上帝意味到怎樣行?
22 毫無疑問,我們若想效法我們的上帝,就必須表現與他的命令和公正一致的慈悲。詩篇執筆者描述他説:“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篇145:8,9)他立下一個多麽仁愛的典範讓基督徒效法!
[腳注]
a “税吏特别受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所鄙視,理由有好幾個:(1)他們為佔據以色列土地的外國勢力收集金錢,因此間接支持這項暴行;(2)衆所周知他們無所不為,時常犧牲同胞自肥;(3)他們的工作要他們經常和外邦人接觸,所以在禮儀上不潔。新約和拉比文學都透露人蔑視税吏。……根據後者,人甚至憎恨税吏的家人。”——《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
b 如果基督徒家庭裏有被會衆開除的成員,這個人仍然是家庭日常交往和活動的一部分。這可以包括在全家人考慮屬靈的資料時,容許這人在場。——可參看《守望台》1989年2月15日刊,第19,20頁。
c 可參看《1991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第53-4頁。
d 若有任何見證人在逐户傳道工作上,或藉其他方法,知道有被會衆開除的人住在地區内,就應該通知長老。
你留意到這些要點嗎?
□ 猶太人怎樣對待税吏和罪人?但何以耶穌要與一些這樣的人交往?
□ 我們有甚麽聖經理由要慈悲地主動接觸許多失喪的人?
□ 長老團可以怎樣主動地伸出援助之手?對誰如此行呢?
□ 對於恢復地位的人以及被開除者的家人,我們應該怎樣表現慈悲?
[第23頁的附欄]
人若一度是上帝那潔淨、快樂的會衆的成員,如今卻被會衆開除,或者脱離組織,他們無需繼續處於這種情況中。相反,他們可以悔改,主動與會衆的長老聯絡。歸向耶和華的路是向人打開的。
[第24頁的圖片鳴謝]
Garo Nalban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