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人
(Hebrew,I)
「希伯來人」這個稱呼第一次出現,是指亞伯蘭,用來區分他跟毗鄰的亞摩利人。(創14:13)自此以後,這個稱呼差不多每次都用作對照或區别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人。使用的場合包括:説話的人不是以色列人(創39:13,14,17;41:12;出1:16;撒上4:6,9),以色列人跟外族人説話(創40:15;出1:19;2:7;拿1:9)或叙述時提到外族人(創43:32;出1:15;2:11-13;撒上13:3-7)。
上述經文顯示,早在公元前18世紀,埃及人已很熟悉「希伯來人」這個稱呼。這表明,那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一個廣泛的地區已經相當著名,所以人們都知道「希伯來人」這個稱呼指的是哪些人。約瑟向法老的兩個僕人提到「希伯來人的地方」(創40:15),指的無疑是希伯崙一帶。很久以來,那個地區可説是他父親和祖先的活動基地。大約六百年之後,非利士人仍然把以色列人稱為「希伯來人」。在掃羅王的時代,「希伯來人」跟「以色列人」是同義詞。(撒上13:3-7;14:11;29:3)公元前9世紀,先知約拿上了從約帕港開出的一條船,向水手(可能是腓尼基人)自稱是希伯來人。(拿1:9)在摩西律法中,希伯來裔奴隸和其他族裔的奴隸也要區别對待。(出21:2;申15:12)耶利米書提到這條律法,並表明「希伯來人」是「猶太人」的同義詞(當時是公元前7世紀)。(耶34:8,9,13,14)
後來,希臘和羅馬作家常常把以色列人稱為「希伯來人」或「猶太人」,而不是「以色列人」。
起源和含義 關於「希伯來人」這個稱呼的起源和含義,一般有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是,這個稱呼源自詞根「阿巴爾」(ʽa·varʹ),意思是「經過;路過;越過;橫越」。按照這種理解,「希伯來人」這個稱呼用於亞伯拉罕,是因為上帝把他「從[幼發拉底]河那邊帶來」。(書24:3)希臘語《七十子譯本》的譯者就持有這種觀點,所以譯本中創世記14:13稱亞伯拉罕為「橫渡者」而不是「希伯來人」。很多人都接受這種觀點,但並非沒有漏洞。ʽIv·riʹ(伊卜里,即「希伯來人」)這個詞的詞尾跟一些詞相同,而這些詞肯定是源於父名的名字,也就是把父親或父系祖先的名字加上前綴或後綴形成的名字,以此表示新名與父祖之名的關係。因此,Moh·ʼa·viʹ(莫阿比,即「摩押人」)的主要意思是摩押(Moh·ʼavʹ,莫阿卜)的後代,而不是某個地區的人。與此類似的還有ʽAm·moh·niʹ(安莫尼,即「亞捫人」),Da·niʹ(達尼,即「但人」)以及很多别的詞。
此外,如果用「希伯來人」一詞來指亞伯拉罕,只是因為他曾「橫越」幼發拉底河,這個詞就該是個十分籠統的稱呼,可以用來指任何同樣做的人。歷代以來,這樣遷移的人想必有很多。如果「希伯來人」一詞真是源於「橫越」,那麽除非人們承認亞伯拉罕渡過幼發拉底河是出於上帝的呼召,這個稱呼才能用來特指亞伯拉罕。説使用這個詞的異教徒承認這件事,是有待商榷的,但也不能説絶不可能。
有些學者持第二種觀點,認為這個稱呼用來指寄居的人,也就是「穿越」某地的人,有别於當地居民或到當地定居的人。(比較創18:5;出32:27;代下30:10中所用的ʽa·varʹ[阿巴爾]一詞)以色列人曾有一段時間過遊牧生活,但征服迦南地後,就不再過這樣的生活了,而人們仍然繼續把他們稱為「希伯來人」。反對這種觀點的另一個理由是,「寄居的人」這稱呼太籠統了,可以指所有遊牧民族。聖經稱耶和華為「希伯來人的上帝」,意思顯然不是指「所有遊牧民族的上帝」,因為很多遊牧民族是崇拜假神的。(出3:18;5:3;7:16;9:1,13;10:3)
第三種觀點跟聖經顯示的證據一致,認為「希伯來人」(ʽIv·riʹ,伊卜里)一詞來自「希伯」(ʽEʹver,埃貝)這個名字。希伯是閃的曾孫,亞伯拉罕的祖先。(創11:10-26)關於希伯,我們除了知道他是從閃到亞伯拉罕的世系中的一代,就一無所知了。聖經並沒有記載希伯做過甚麽大事或個人有甚麽特别之處,作為子孫後代廣泛使用他名字的依據。但值得留意的是,創世記10:21特意提到希伯,把閃稱為「希伯所有子孫的祖先」。巴蘭在公元前15世紀所説的預言顯示,希伯死去多個世紀後,人們用他的名字來指某一族人或某個地區。(民24:24)如果「希伯」是父名,加上詞綴而成為他後代的名字,那麽以色列人就跟創世記10:1-32記載的挪亞「世系」中的某一個聯繫起來了。
這個觀點跟頭兩種觀點面對的問題一樣,如果「希伯來人」一詞源於「希伯」這個名字,為甚麽這個稱呼專門用來指以色列人呢?希伯還有一個兒子叫約坍,他所生的後代跟亞伯拉罕(及以色列)的後代不是同一世系。(創10:25-30;11:16-26)看來希伯的所有後代都可以稱為「伊卜里」(希伯來人)。有些學者認為,起初情況的確是這樣,但隨着時間過去,這個稱呼開始僅用來指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在所有希伯人(或希伯來人)中是最出名的。聖經的記載中也有其他類似的情況。例如,亞伯拉罕的後代中有很多不是以色列人,包括以東人、以實瑪利人,以及亞伯拉罕的妻子基杜拉所生的後代。可是,只有以色列人才稱為「亞伯拉罕的苗裔」。(詩105:6;賽41:8;另見太3:9;林後11:22)原因顯然是,上帝謹守跟亞伯拉罕所立的契約而善待以色列人。上帝為以色列人立國,賜給他們迦南地作為産業,幫助他們戰勝許多强大的敵人,這一切使以色列人不但有别於亞伯拉罕的其他後代,也有别於希伯的其他後代。另一種可能性,是希伯的其他後代中,有很多跟外族人通婚,以致失去了「希伯人」的身份。
因此,聖經的家系記錄特意提到希伯,很可能是要表明,挪亞預言上帝會賜福給閃的話,最終會在希伯的後代中應驗。隨後的發展顯示,得福的主要是以色列人。另外,在家系記錄中提到希伯,也是為了説明上帝應許的苗裔出自甚麽世系。據創世記3:15記載,耶和華早就預言這個苗裔會出現。這樣,希伯成為聯繫閃和亞伯拉罕的重要環節。這種聯繫跟聖經將耶和華稱為「希伯來人的上帝」是一致的。
巴蘭的預言 要理解民數記24:24所記的巴蘭的預言,就先要知道「希伯」的意思。到底「希伯」是個地理名稱,表示「那邊之地(人)」呢?還是個父名,加上詞綴後特指希伯來人(以色列人)呢?巴蘭的預言提到,必有船隻從基提的海岸來,苦待亞述和希伯。聖經評注家大都認為,基提主要是指古代的塞浦路斯。不過,正如條目塞浦路斯和基提的資料表明:塞浦路斯深受希臘影響;另外,「基提」這個名稱所指的範圍可能很廣,不只限於塞浦路斯島,也許跟希臘密切相關。因此,多數學者認為,預言跟希臘或馬其頓征服中東國家(包括亞述)一事有關。有些人把預言中提到的「希伯」看作地理名稱,認為希伯受苦待,意思是不光亞述,甚至美索不達米亞所有國家(即「那邊」的人)都會受西方人管轄。有些人則認為「希伯」指的是希伯來人,説關於他們會受苦待的預言,應驗在亞歷山大大帝死後,塞琉西王朝時期,特别是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統治期間。經文中「亞述」一詞,在希伯來語其實是「阿舒爾」這個名字。因此,看來「希伯」也是一個父名,指的是希伯來人,而不是一個地理名稱。
《希臘語經卷》中的用法 在《希臘語經卷》中,「希伯來」一詞特别多用來指猶太人所説的語言(約5:2;19:13,17,20;徒21:40;22:2;啟9:11;16:16),也是耶穌復活並得榮耀以後,跟大數的掃羅説話時所用的語言。(徒26:14,15)使徒行傳6:1提到,説希伯來語的猶太人跟説希臘語的猶太人不同。見希臘,希臘人條下的「説希臘語的猶太人」。
保羅述説自己的身份時,首先説自己是希伯來人,然後説自己是以色列人,最後説自己是亞伯拉罕的苗裔。(林後11:22)保羅也許用「希伯來人」來表明自己屬於甚麽種族(比較腓3:4,5),可能也以此表明自己所説的語言。他説自己是「以色列人」,表明他生來就屬於上帝起初選歸自己名下的國家。(比較羅9:3-5)保羅又稱自己是「亞伯拉罕的苗裔」,表明他有資格承受亞伯拉罕的契約所應許的福分。
「哈俾路人」 阿卡德語(亞述-巴比倫語)habiru(哈俾路)或hapiru(哈皮路)這兩個詞,出現在很多楔形文字記載中,這些記載可追溯到公元前第二個千年起頭。哈俾路人生活在美索不達米亞南部、小亞細亞,以及哈蘭和馬里地區。在埃及發現的阿馬爾奈泥板當中,約莫有六十塊是臣服於埃及的迦南列王寫給埃及法老(當時是他們的霸主)的信。他們在信中提到的事之一,就是抱怨迦南地有些王跟「哈俾路人」聯手攻擊他們的城。
在美索不達米亞,「哈俾路人」可能是指農民、雇傭兵、强盜、奴隸等等。有些學者試圖把哈俾路人跟征服迦南的以色列人聯繫起來,但證據並不支持他們的看法。關於這點,《新編國際聖經考古學詞典》説:「公元19世紀末,人們從阿馬爾奈文書中第一次發現『哈俾路人』這個詞。從此,學者們就試圖把哈俾路人跟聖經裏的ʽibrim(伊卜林,即『希伯來人』)聯繫起來。『伊卜林』這個詞在舊約裏出現過34次,通常由外族人使用或有外族人在場時使用……。多數學者並不認為希伯來人等同於哈俾路人,理由如下:(1)從語文學來説,很難把兩個詞等同起來;(2)『哈俾路人』很可能是個統稱,指某個階層,而ʽibri(伊比利)指的是民族;(3)哈俾路人和希伯來人在人口分布、群體特徵,以及所從事的活動等方面都有相當大的差别。」(布萊克洛克與哈里森合編,1983,第223,224頁)
在埃及文獻中,「哈俾路人」稱為ʽapiru(阿皮路),受雇去採石、榨酒和搬運石頭。從語言學來説,不可能把埃及語「阿皮路」和希伯來語「伊卜里」等同起來。此外,據文獻記載,希伯來人離開埃及很久之後,「哈俾路人」還住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