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湖
(Lake of Fire)
「火湖」一詞只在啟示錄出現過,顯然是個象徵。聖經本身清楚説明了「火湖」象徵甚麽:「火湖象徵第二種死亡。」(啟20:14;21:8)
只要看看啟示錄談到「火湖」的經文的上下文,不難看出火湖確實是個象徵。聖經説,就連死亡也被摔進火湖裏去。(啟19:20;20:14)顯然,死亡是不能用實際的火燒掉的。還有,隱形的靈體魔鬼也必被扔進火湖裏,但實際的火焰對靈體是起不了作用的。(啟20:10;比較出3:2和士13:20)
既然火湖象徵「第二種 死亡」,而啟示錄20:14也説「死亡和墳墓」都被扔進去,顯然火湖既不是指亞當傳給人類的死亡(羅5:12),也不是指墳墓。聖經表明,因亞當而來的死亡以及墳墓最終都必交出其中的死人,但沒有任何經文表示扔進「火湖」的人會被釋放,可見火湖必然是指另一種死亡,一種不能逆轉的死亡。(啟20:13)因此,所有執迷不悟反抗上帝至高統治權的人,就是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册」上的,都必被摔到火湖裏去,即遭受永遠的毁滅或第二種死亡。(啟20:15)
上述經文清楚顯示火湖只是個象徵而已,但有些人卻用某些經文去支持他們的見解,説火湖是個實際的地方,有人在其中受火刑之苦云云。啟示錄20:10是他們用的經文之一,經文説魔鬼、野獸和假先知都在火湖裏「晝夜處於苦況,永無休止」。可是,這節經文談的並不是實際的火刑之苦。凡被扔進火湖的,經歷的是「第二種死亡」。(啟20:14)活物一死就毫無知覺了,根本不可能受苦。(傳9:5)
在聖經裏,受火煎熬跟毁滅和死亡有關。例如,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多次使用受苦(baʹsa·nos巴薩諾斯)一詞去翻譯《希伯來語經卷》中指處死的詞語。(結3:20;32:24,30)同樣,啟示錄談到大巴比倫説:「地上的列王……現在看見她被燒的煙,都為她哭泣,悲傷捶胸。他們見她的苦況[希臘語ba·sa·ni·smouʹ巴薩尼斯穆],就害怕,遠遠站着」。(啟18:9,10)對於「苦況」是甚麽意思,一位天使後來解釋説:「巴比倫大城必這樣速速被摔下去,再也找不着了。」(啟18:21)在這節經文裏,受火煎熬就等於被毁滅,而大巴比倫所遭受的就是永遠的毁滅。(參看啟17:16;18:8,15-17,19)
因此,在火湖裏「處於苦況(取自希臘語ba·sa·niʹzo巴薩尼佐),永無休止」,意思就是經歷「第二種死亡」,不會有希望復活。一個相關的希臘語ba·sa·ni·stesʹ(巴薩尼斯泰)在馬太福音18:34裏譯做「獄吏」。(新世,RS,ED;另見30節)任何東西被摔進火湖裏,就彷彿被「關在監裏」,永遠被死亡「囚禁」了。(見欣嫩谷;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