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賞賜
(Gifts,Presents)
從遠古起,送禮就在人類的日常生活上佔重要位置。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看出耶和華選定利百加做以撒的妻子,就把珠寶送給利百加做禮物。(創24:13-22)拉班和彼土利答應婚事以後,亞伯拉罕的僕人就送給利百加更多禮物,「又把上好的禮物送給她的哥哥和母親」。(創24:50-53)後來,亞伯拉罕把一切家産都傳給以撒。至於衆妾為他所生的兒子,他把一些禮物分給他們,然後打發他們離開。(創25:5,6;另見代下21:3)
送禮給曾陷困境的人,看來是族長時代的習俗。耶和華把約伯的困境扭轉過來以後,約伯的兄弟姊妹和以往認識他的人都來安慰他,每人還送給他「一個錢幣和一個金環」。(伯42:10,11)
送禮帶來的好處 人送禮往往是為了得到一些想要的東西。雅各預備很多牲畜作為厚禮,送給哥哥以掃,為要討他的歡心。(創32:13-18;33:8)按照中東的習俗,拒絶禮物表示不肯開恩。我們知道這一點,就更明白為甚麽雅各堅持要以掃收下禮物。(創33:10)為了取悦疾言厲色的埃及糧政大臣(實際身份是雅各的兒子約瑟),雅各的兒子們聽從父親的建議,把本地最好的出産帶一些去做禮物。(創42:30;43:11,25,26)亞撒王送金銀給便哈達,要他廢除跟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王上15:18,19)
關於送禮的人得到甚麽好處,箴言説:「人的禮物為他大開門户,能把他帶到大人物面前。」(箴18:16)禮物雖能讓人消氣,卻不能平息丈夫對姦夫的烈怒。不管姦夫送多豐厚的禮物,做丈夫的都不肯罷休。(箴21:14;6:32-35)
送給君王、先知和其他人的禮物 證據顯示,帶禮物去覲見君王是古代的習俗。只有輕看掃羅的「無賴漢」,才沒有送禮物給他。有許多人從遠方來求見所羅門,要聽他的智慧,他們帶來的禮物特别豐厚。幾個占星術士知道有孩子「生下來做猶太人的王」,就來覲見。他們向還是孩子的耶穌獻上禮物,不過是遵從以上所説的習俗而已。(撒上10:27;王上10:10,24,25;太2:1,2,11;另見王下20:12;代下17:5)有時候,求問先知的人也會帶禮物來求見。(撒上9:7;王下8:8,9)可是,上帝的先知並沒有要求别人為先知的服務送禮。以利沙不肯接受乃縵所送的「祝福禮」,就是個例證。(王下5:15,16)
完成任務的人往往會得到禮物作為獎賞。(撒下18:11;但2:6,48;5:16,17,29)摩西律法規定,主人讓奴隸重獲自由的時候,不可打發他空手離去,一定要從羊群、脱穀場、油榨、酒榨中取些東西作為禮物送給他。(申15:13,14)此外,人也會在歡慶的場合送禮。(斯9:20-22;另見啟11:10)
聖所與禮物 上帝把利未人賜給亞倫家族作為禮物,做耶和華的僕役,辦理聖所的事務。(民18:6,7)另外,基遍人和其他奉派在聖所做僕役的人稱為「殿役」,原語的字面意思是「賜下的人」。(書9:27;代上9:2;拉8:20)祭物和資助聖所開銷的捐獻也叫做禮物。(出28:38;利23:37,38;民18:29;太5:23,24;路21:1)
身為創造主,耶和華擁有萬物。因此,人作出捐獻去推廣正確的宗教,不過是從上帝所賜的東西中,拿出一部分來還給上帝而已。(詩50:10;代上29:14)
關於送禮的勸誡 為了行賄而送的禮物能使人心敗壞,令人顛倒是非,因此聖經勸誡人要恨惡收受這類禮物。聖經也譴責那些苛索禮物的人。(申16:19,20;傳7:7;箴15:27;賽1:23;見賄賂)可是,「人誇口送禮」,卻不兌現諾言,就好比風起雲湧,卻不下雨。(箴25:14)好送禮的人也許有很多朋友,但禮物不能確保友誼永固。(箴19:6)
《希臘語經卷》嚴詞譴責某些跟禮物有關的行為。耶穌斥責抄經士和法利賽派違犯上帝要人孝敬父母的誡命。這些宗教領袖説:只要人宣布把家財奉獻給上帝做禮物,就沒責任奉養父母,自己卻仍能使用家財。(太15:1-6;見科珥班)施與的人如果指望回報,就算不上行善了。(路6:30-36;14:12-14)送禮、施與要蒙耶和華悦納,就必須出於無私的動機,並且不可炫耀。(太6:2-4;林前13:3)
基督徒的施與 早期基督徒向窮困的弟兄饋送禮物,捐贈金錢。(羅15:26;林前16:1,2)從保羅的話可以看出,這些禮物全都是自願捐贈的:「各人要照心裏所決定的去做,不要勉强,不要作難,因為上帝喜愛捐得快樂的人。」(林後9:7)此外,他們資助那些貢獻全部精力執行基督徒職務的人,例如資助使徒保羅。保羅雖然十分感激弟兄們送禮物給他,卻從沒有要求别人送禮。(腓4:15-17)
基督徒所能送給别人的東西,有些比物質的禮物更寶貴。他們可以獻出自己的時間和才幹去開導人的思想,培育人的靈性,讓人得到更大的快樂。教導人明白上帝的話語,就是送給人最寶貴的禮物,因為這能帶給人永生。(約6:26,27;17:3;徒20:35;林後12:15;啟22:17;見施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