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越節
(Passover)
逾越節(希伯來語peʹsach佩薩;希臘語paʹskha帕斯卡)是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前夕設立的。公元前1513年亞筆月(後來稱為「尼散月」)十四日,約莫是月滿時分,以色列人舉行第一個逾越節。在此之後,他們每年都慶祝這個節日。(出12:17-20,24-27)亞筆月(尼散月)相當於格雷果里曆(公曆)3-4月之間。緊隨逾越節之後的,是延續七天的無酵節(尼散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逾越節的設立,是為了記念以色列人從埃及得救,耶和華擊殺埃及頭生的人畜時,「逾越」了以色列人頭生的人畜。從季節來説,逾越節剛好是開始收割大麥的時候。(出12:14,24-47;利23:10)
逾越節是個紀念日,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説:「日後你們的子孫問你們説:『你們守這個禮儀有甚麽意義?』你們就説:『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上帝降災給埃及人,卻逾越了以色列人的房子,救了我們的家。這就是耶和華的逾越節祭牲。』」(出12:26,27)
猶太人計算日子,是從一天的日落到第二天的日落。尼散月十四日從日落開始,因此他們會在尼散月十三日結束後的傍晚開始守逾越節。聖經明確地説,基督是「逾越節的羔羊」(林前5:7),而耶穌在臨死前的晚上跟門徒一起吃逾越節晚餐,那他就必定死於尼散月十四日而非尼散月十五日,這樣才能準確地應驗作為「影子」的律法在時間方面的規定。(來10:1)
律法規定的守節程序 每家人要取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綿羊羔或公山羊羔,在亞筆月十日帶進家裏,留到十四日,然後把羊羔宰了,拿牛膝草蘸着羊血塗在吃羊羔的那家人的門楣上和兩邊門柱上(不塗在門檻上,以免被踐踏)。
人把綿羊羔(或山羊羔)宰了之後,剝去皮,洗淨内臟,放回羊腹内,將整隻羊烤熟,一根骨頭也不可折斷。(代下35:11;民9:12)一個家庭若人口太少,吃不了一隻羊,可以在同一天晚上跟鄰近的一家人共吃。剩下來的肉,要在黎明之前燒掉。(出12:10;34:25)羊要跟無酵餅(「苦難餅」)和苦菜一起吃,因為以色列人曾在埃及飽受奴役,生活苦不堪言。(出1:14;12:1-11,29,34;申16:3)
「黃昏時分」這個詞組是甚麽意思?
以色列人計算日子,是從一天的日落到第二天的日落,因此逾越節開始於亞筆月(尼散月)十三日黃昏日落的時候。聖經説,以色列人要「在黃昏時分」把羊羔宰了。(出12:6)對於「黃昏時分」這個詞組所指的精確時間,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學者(包括卡拉派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認為,這是指「從日落到深夜的一段時間」。法利賽派和拉比派的人則認為,這是指「從太陽開始落下到完全落下的一段時間」。基於這個理由,拉比派的人堅稱,羊羔是在亞筆月(尼散月)十四日較後而非開始的時間宰殺的,所以逾越節晚餐其實是在尼散月十五日才吃的。
凱爾和德利奇兩位教授就這一點評論:「對於『黃昏時分』這個詞組所指的精確時間,猶太人很早就開始有分歧了。阿本·埃茲拉支持卡拉派的人和撒馬利亞人的見解,認同這是指『從太陽在地平線落下到晚上完全黑暗的一段時間』;換句話説,他們同意『黃昏時分』就是指6點鐘至7點20分那段時間……。拉比派的人則主張,『從太陽開始落下(即3點鐘至5點鐘)到完全落下的一段時間』;也就是説,他們認為『黃昏時分』就是指3點鐘至6點鐘那段時間。現代的評注家大都跟阿本·埃茲拉的看法一致,支持卡拉派的人和撒馬利亞人的見解。」(《舊約評注》,1973,第1卷,摩西的第二卷書,12頁;見日)
根據以上所説,以及引證出埃及記12:17,18;利未記23:5-7;申命記16:6,7等經文,「黃昏時分」這詞組所指的,應是「從日落到天黑的一段時間」。這意味着逾越節晚餐是於尼散月十四日的日落之後吃的,因為羊羔需要很多時間去宰殺、剝皮和烤熟。申命記16:6説:「等到日落以後,黃昏時分……才宰殺逾越節的祭牲」。耶穌和使徒們「到了晚上」(「傍晚時分」),才一起坐席吃逾越節晚餐。(可14:17;太26:20)猶大吃完逾越節晚餐,馬上就出去,「當時是夜間了」。(約13:30)耶穌和十二使徒慶祝逾越節,彼此之間必定有很多話説,而且耶穌還要洗門徒的腳,這也必定用了很多時間。(約13:2-5)因此,他設立「主的晚餐」必定是在夜晚的時間。(見主的晚餐)
以色列人在埃及舉行逾越節時,一家之主負責宰殺綿羊羔或山羊,家中各人都要留在房子裏,免得被天使所殺。吃的時候,人人都要站着,腰間束帶,手裏拿杖,腳上穿鞋(以色列人日常幹活兒時一般都是赤足的),預備好出門上遠路。到了午夜,埃及人所有頭生的都被擊殺,天使逾越門上塗了血的房子。(出12:11,23)埃及人的家家户户,凡家中有頭生的,全都受到影響,從法老的長子到囚犯的長子,無一倖免。被殺的不是一家之主(儘管他可能是頭生的),而是他照管的家中的任何長子,包括牲畜中頭生的。(出12:29,30;見長子,頭生的)
降在埃及的十場災殃,都是上帝對埃及衆神執行的判決,尤其是第十場擊殺了埃及地一切頭生的。(出12:12)在埃及人眼中,公綿羊是他們的神阿蒙-瑞視為神聖的,因此把「逾越節的羔羊」的血塗在家門上是褻瀆的行為。另外,埃及人也視公牛為神聖的,擊殺公牛中頭生的,是對他們的神俄賽里斯不敬。法老自己也受國民尊崇,被視為他們的神瑞的兒子。法老的長子被擊殺,只是顯示瑞和法老的無能。
在曠野和應許之地守逾越節 根據聖經,以色列人在曠野只守過一個逾越節。(民9:1-14)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期間不容易守逾越節,原因有兩個:(1)耶和華吩咐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以後要守這個禮儀。(出12:25;13:5);(2)在曠野出生的男丁都沒有受過割禮(書5:5),但上帝規定,所有吃逾越節晚餐的男丁都必須受過割禮。(出12:45-49)
守逾越節的記錄 《希伯來語經卷》直接提及以色列人慶祝逾越節,只限於以下幾次:(1)在埃及守逾越節(出12章);(2)公元前1512年尼散月十四日在西奈曠野守逾越節(民9章);(3)抵達應許之地、為所有男丁行了割禮之後,於公元前1473年在吉甲守逾越節(書5章);(4)希西家恢復正確的崇拜之後守逾越節(代下30章);(5)約西亞王守逾越節(代下35章);(6)以色列人從巴比倫獲釋回鄉之後守逾越節(拉6章)。(此外,歷代志下35:18也提及,以色列人在撒母耳和列王的日子也守過逾越節。)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定居以後,就不再在自己家裏或不同的城鎮慶祝逾越節了,而是「到耶和華所選擇歸於他名下的地方去」守節。後來,上帝揀選了耶路撒冷作為慶祝逾越節的地點。(申16:1-8)
後來增添的特色 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定居之後,守逾越節的方式有了若干變化,而且增添了一些特色。他們不再站着吃逾越節的筵席,也不用隨時準備上路,因為他們已在上帝所賜的土地定居了。公元1世紀,守節的人吃逾越節的筵席時習慣向左邊側卧,用左手撑着頭。由於這緣故,耶穌跟門徒同吃逾越節晚餐時,有一個門徒「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約13:23,和合)以色列人在埃及守逾越節時並沒有使用酒,耶和華也沒有吩咐他們這樣做。這個做法是後來才增添的。耶穌並不反對人吃這個筵席時喝酒,相反,他在席上跟使徒們一同喝酒。隨後他設立「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時,更拿起一杯酒讓使徒們傳着喝。(路22:15-18,20)
據猶太人的傳統説,人們守逾越節時使用紅酒,通常用四個杯去傳遞,雖然不是僅限用四個杯。進食期間,他們會唱詩篇113-118首,並以118首作為結束。耶穌和使徒們結束「主的晚餐」時所唱的詩,很可能就是這幾篇詩中的一首。(太26:30)
節日期間的習俗 每逢逾越節臨近,耶路撒冷城的居民都忙於準備,因為律法規定,以色列所有男丁和所有受了割禮的僑居男子都要守逾越節。(民9:9-14)這意味着在逾越節之前幾天,很多人已起程前往耶路撒冷。他們在逾越節之前抵達,是要在那裏行自潔的禮。(約11:55)據説,在逾越節之前大約一個月,當局就已派人整修好橋梁和道路,供前來守節的人使用。由於接觸到死屍的人都會成為不潔,當局採取特别措施去保護上路的人,免得他們受到玷污。若有人死在田野,慣常的做法是就地埋葬在田野裏。在逾越節前一個月,這些墳墓都會被刷上白灰,讓人容易辨認。(《聖殿》,A.埃德希姆着,1874,184-185頁)這使我們明白,耶穌為甚麽説抄經士和法利賽派的人「好像刷了白灰的墳墓」。(太23:27)
逾越節期間,耶路撒冷城的居民會開放自己的家,接待前來過節的人。在東方人的家裏,所有房間都可以給人睡覺,而且一個房間可以容納好幾個人。此外,房子的平屋頂也可以充作臨時卧室。另有不少前來過節的人在城外,尤其是在兩個位於橄欖山上的村子伯法其和伯大尼找着住的地方。(可11:1;14:3)
關於時間先後的問題 以下的話表明猶太人盡量避免受到玷污:「他們自己沒有進總督府,免得受玷污,不能在逾越節期間吃過節之物。」(約18:28)猶太人認為,進入外邦人的住處就會受到玷污。(徒10:28)上述經文所説的事發生在「清早」,猶太人已吃過逾越節晚餐。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聖經有時把整個節期,包括逾越節那天和隨後的無酵節,合稱為「逾越節」。因此,艾爾弗雷德·埃德希姆作出以下解釋:猶太人在逾越節自願獻上一個平安祭。然後在次日(尼散月十五日),也就是無酵節的第一天,獻上另一個平安祭,是律法規定要獻的。猶太人害怕他們若進入彼拉多的審判廳,就會受到玷污不能領食祭物,所指的是第二個平安祭的祭物。(《聖殿》,1874,186-187頁)
無酵節的第一天 馬太福音26:17説:「無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説:『你要我們在哪裏預備逾越節的晚餐呢?』」這節經文也引起了一個問題。
「第一天」這個片語也可譯作「前一天」。關於經文中譯作「第一」的希臘語(proʹtos普羅托斯),英語《新世界譯本》(Rbi8)在馬太福音26:17的腳注説:「或譯『在前一天』」。希臘語「普羅托斯」後面跟着的,是下一個詞的所有格。這種譯法跟約翰福音1:15和30的類似結構在意思和譯法方面是一致的。上述經文的譯法是:「在我以前[普羅托斯],他就存在了。」利德爾和斯科特合編的《希臘語英語詞典》説:「[有時]在本應使用[proʹte·ros『普羅泰羅斯』(意思是『以前,較早時候』)]一詞的地方用了[proʹtos『普羅托斯』]。」(H.瓊斯修訂,牛津,1968,1535頁)當時一般人都已習慣把逾越節視為無酵節的第一天,因此按照希臘原文和猶太習俗(兩者是一致的),耶穌的門徒可説是在逾越節的前一天向他提出「你要我們在哪裏預備逾越節的晚餐呢?」這問題的。
「預備日」 在約翰福音19:14,使徒約翰叙述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完畢,説:「當天是逾越節期間的預備日,那時約莫是中午十二點鐘[第六小時]。」當然,這個時候猶太人早已吃過逾越節晚餐,他們是在前一晚吃的。31節和42節也類似地提及「當天是預備日」。譯作「預備日」的希臘語是pa·ra·skeu·eʹ「帕拉斯丘埃」。經文所説的「預備日」,看來不是指尼散月十四日的前一天,而是指週中安息日的前一天。因為經文説:「那天是大安息日」,意思就是,那天不僅是尼散月十五日(無酵節的第一天,是個安息日),同時也碰巧是週中的安息日。這點不難理解,因為正如上文説過,猶太人有時把整個節期合稱為「逾越節」。(約19:31;見預備日)
預示未來的美事 使徒保羅敦促基督徒要過道德清白的生活,並以逾越節為喻去説明這件事。他説:「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犧牲了。」(林前5:7)他將基督耶穌比做逾越節的羔羊。施浸者約翰曾指着耶穌説:「看,這是上帝的綿羊羔,是除掉世人的罪的!」(約1:29)約翰想到的,可能是逾越節的羔羊,或亞伯拉罕用來取代兒子以撒的公綿羊。他也可能想到每天早晚在耶路撒冷上帝的壇獻上的公綿羊羔。(創22:13;出29:38-42)
跟逾越節有關的某些特色已在耶穌身上應驗了。其中之一是,以色列人在埃及把血塗在房子上,使他們頭生的人畜不致被行刑的天使擊殺。保羅將受膏的基督徒稱為「長子所組成的會衆」(來12:23),靠着基督的血獲得救贖(帖前1:10;弗1:7)。逾越節羔羊沒有任何骨頭折斷。同樣,聖經預告耶穌的骨頭一根也不折斷,這個預言果然在耶穌死時應驗了。(詩34:20;約19:36)許多世紀以來,猶太人一直謹守逾越節。這個節日是聖經裏預示將來美事的「影子」之一,所預表的就是「上帝的綿羊羔」耶穌基督。(來10:1;約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