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
(Perfection)
用來表達「完美」這個概念的希伯來語詞源於不同的動詞,包括ka·lalʹ卡拉勒(意即無瑕[參看結27:4]),sha·lamʹ沙蘭(意即完結[參看賽60:20]),以及ta·mamʹ塔曼(意即窮盡,達到完善的地步[參看詩102:27;賽18:5])。在《希臘語經卷》,形容詞teʹlei·os(泰利奧斯),名詞te·lei·oʹtes(泰利奧泰斯)和動詞te·lei·oʹo(泰利奧奧)也用來表達「完美」的意思,可以譯做「成為完美,完備」(林後12:9;雅1:4),「長大成人,成熟」(林前14:20;來5:14),「達到特定的目的或目標」(約19:28;腓3:12)。
觀點正確十分重要 想要準確理解聖經,我們必須撇開一種普遍的誤解,就是以為「完美」的意思一定等於絶對 完美,沒有局限。宇宙間,惟獨造物主耶和華上帝才是絶對完美的。正因為這個緣故,耶穌説:「除了上帝一位,沒有誰配稱為良善的。」(可10:18)耶和華超卓絶倫,配受一切讚美。他力量無窮,至善至美,無與倫比,「惟有他的名至高無上」。(詩148:1-13;伯36:3,4,26;37:16,23,24;詩145:2-10,21)摩西歌頌上帝説:「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要稱我們的上帝偉大!他是磐石,所做的完美無瑕,所行的盡都公正。他是信實的上帝,大公無私,又正義又正直。」(申32:3,4)耶和華的道路、話語和律法盡都完美煉淨,沒有瑕疵,毫無欠缺。(詩18:30;19:7;雅1:17,25)誰都無法找到正當的理由去攻擊、批評或挑剔上帝和他的作為,上帝永遠配受衆生的讚美。(伯36:22-24)
上帝以外的人和物不可能絶對完美 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任何個體和事物是絶對 完美的。(參看詩119:96)一件東西只要能完全符合設計師的標準,能完全達到生産者的目標,能完全滿足使用者的要求,這件東西就是「完美」的了。換言之,「完美」的含意本身就説明了一個事實:某人某物甚麽時候算是「完備」,該符合甚麽卓越的標準,該滿足甚麽要求,該具備甚麽條件等等,都必須由某個個體來決定。説到底,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宰,是一切標準的制定者,最有資格按他的正義旨意和要求評定何謂完美。(羅12:2;見耶和華條下的「緊守道德標準的上帝」)
且以地球為例。地球是上帝創造的,在六個創造「日」結束時,上帝宣布他所造的一切都「非常好」。(創1:31)地球的設計完全符合上帝所定的卓越標準,因此是完美的。然而,上帝後來吩咐人要「開拓大地」,意思顯然是要他們開發整個地球(不只是伊甸),使之成為樂園。(創1:28;2:8)
聖經顯示,上帝吩咐和指示人在曠野建成的聖幕是有象徵意義的,預表一個「更大、更完備的聖幕」。基督耶穌以大祭司的身份進了這個更大的聖幕的至聖所,即耶和華在天上的居所。(來9:11-14,23,24)地上的聖幕滿足了上帝的要求,達到了特定的目的,因此是完美的;但上帝為地上的聖幕所定的旨意一旦實現,這個聖幕就不再有用並且消逝了。然而,地上的聖幕所預表的實體卻在更深遠的意義上是完美的。
聖經説,耶路撒冷城和錫安山「壯麗無瑕」。(哀2:15;詩50:2)但這顯然不是説耶路撒冷城處處風光如畫,無比壯麗。耶路撒冷的美主要跟上帝怎樣運用這城有關。耶路撒冷之所以壯麗無瑕,是因為上帝賜給它榮美,使它成為受膏君王的京城,成為聖殿所在之地。(結16:14)昔日富裕的商業中心泰爾被形容為一艘船,建造和經營泰爾的人運來各地貴重的物産,使這城百物充足、「美麗無瑕」。(結27:3-25)
因此,聖經讀者必須考慮上下文,才能確定某段經文所説的完美,究竟是指甚麽意義上的完美。
摩西律法是完美的 上帝通過摩西賜給以色列人一套律法,其中包括祭司團的設立及獻祭的種種安排。律法是上帝頒布的,是完美的;但正如使徒保羅受聖靈啟示指出,不管是律法、是祭司團還是祭牲,都不能使律法下的人得到完美。(來7:11,19;10:1)事實上,律法非但不能使人擺脱罪和死亡,反而使罪更加明顯。(羅3:20;7:7-13)可是,上帝所作的這一切安排,確實成就了上帝特定的旨意。作為「監護老師」,律法帶領人歸向基督,是完美的「將來美好安排的影子」。(加3:19-25;來10:1)由此可見,保羅説「律法通過血肉之軀施行是軟弱無力的」(羅8:3),顯然是説猶太大祭司這些血肉之軀根本無力把人民「拯救到底」(大祭司是按照摩西律法委任的,專責監管獻祭事宜,並在贖罪日把祭牲的血帶進至聖所),正如希伯來書7:11,18-28所解釋的一樣。雖然亞倫家系的祭司為百姓獻祭,能够令百姓在上帝面前蒙悦納,卻不能使他們完全擺脱罪咎感。使徒保羅説,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不能單靠祭牲「得到完美」,指的就是他們不能完全良心無愧。(來10:1-4;另見來9:9)大祭司根本不能提供真正可以除罪的贖價。惟獨靠着基督執行他作為永久大祭司的職務,並且獻出生命做贖罪的祭物,人類才能得救。(來9:14;10:12-22)
摩西律法是「好的」,是「聖潔」「良善」的(羅7:12,16),誰能百分之百謹守這套完美的律法,就是完美的,必因此活下去。(利18:5;羅10:5;加3:12)然而,律法非但沒有使人得永生,反而定了人的罪,這並不是由於律法不好,而是由於律法下的人都不完美都有罪(羅7:13-16;加3:10-12,19-22),完美的律法使人的罪顯露無遺。(羅3:19,20;加3:19,22)另一方面,律法也讓人認出耶穌就是彌賽亞,因為惟獨耶穌能完全符合律法的一切規定,從而證明他是個完美的人。(約8:46;林後5:21;來7:26)
聖經是完美的 聖經包含的信息來自上帝,句句精煉,全然純淨,盡都真實,是完美無瑕的。(詩12:6;119:140,160;箴30:5;約17:17)儘管經過數千年的輾轉傳抄,聖經抄本難免跟原作有若干差異,但這些差異都是極細微的。換言之,即使目前的聖經抄本或譯本稱不上毫無瑕疵,其中來自上帝的信息卻沒有變樣,堪稱完美無缺。
有些人也許覺得看聖經不容易,比看其他書更費神費力,而且不少内容也看不懂。好挑剔的人更認為:聖經要稱得上完美,就不該有任何字面上的歧義或所謂的「矛盾」才對。但這些批評不能改變聖經是完美的這個事實;畢竟,只有聖經的作者耶和華上帝才有資格衡量聖經是否完美。聖經完全符合上帝所定的崇高標準,能達到上帝所定的目的,内容絶無虛謊,這一切説明聖經確實是信守真理的上帝的話語。使徒保羅指出聖經為甚麽是完美的,他説:「聖經全都是上帝用聖靈啟示的,對於教導、責備、糾正、按正義施行管教,盡都有益,叫敬神的人可以完全勝任,裝備齊全,做各樣的善工。」(提後3:15-17)古往今來,聖經對人的價值是毋庸置疑的。無論是希伯來語經卷對古代以色列人的價值,還是聖經全書對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會衆以至對現代人的價值,都在在説明聖經是上帝實現他旨意的理想工具。(參看林前1:18)
聖經(包括耶穌的教誨)的要旨是:人會否明白上帝的旨意,會否切實遵行,會否得救得生,主要視乎這個人的心。(撒上16:7;代上28:9;箴4:23;21:2;太15:8;路8:5-15;羅10:10)聖經連人「心裏的意念和打算都能辨明」,使他們的真正為人顯露出來;可謂獨一無二。(來4:12,13)聖經清楚表明,上帝只會讓那些願意付出努力的人明白關於他的知識。(參看箴2:1-14;8:32-36;賽55:6-11;太7:7,8)上帝按照自己的意思,將他的旨意向謙卑的人啟示出來,卻向高傲之輩隱藏起來。(太11:25-27;13:10-15;林前2:6-16;雅4:6)因此,不想接受上帝信息的人在聖經裏找到所謂的「破綻」,找到藉口去批評聖經包含的信息、責備或管教,這並不代表聖經有甚麽瑕疵。剛剛相反,這正好表明上述經文説的一點不假,表明聖經在聖經的作者眼中確實完美;畢竟,作者的看法才最重要。(賽29:13,14;約9:39;徒28:23-27;羅1:28)上帝的話語和做事方式儘管被世上自以為有智慧的人視為「愚蠢」,視為「軟弱」,卻是完全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事實證明,跟詆毁上帝的人所推崇的理論、哲學和想法相比,上帝的智慧和力量都高超得多。(林前1:22-25;彼前1:24,25)
一個人能否領悟和欣賞上帝完美的話語,關鍵始終在於對上帝有沒有信心。有些人也許一方面認為聖經應該多交代某些事的來龍去脈,比如上帝為甚麽要這樣做不那樣做,為甚麽允准這件事不允准那件事,另一方面又覺得聖經的某些記載有點多餘。可是,提出這些異議的人必須明白,聖經在上帝看來是否完美,跟聖經是否符合凡人的標準和要求是沒有關係的。耶和華説過的一段話正好説明這些人的心態有甚麽不對。上帝説,他的思想比凡人的高明得多,他的道路比凡人的高超得多,他還作出保證,他的話語「總會成功」,他的旨意必定實現。(賽55:8-11;詩119:89)正如本文開頭提到完美的定義時指出,這就是完美的意思。
完美與自由意志 上述資料足以説明,上帝所造的完美生物也有可能犯罪,反叛上帝。誰要是説完美等於不會犯罪,就是故意不理會「完美」的真正意思,堅持一種跟事實不符的個人見解。上帝賦予天使和人類自由意志,給他們選擇的權利和義務,讓他們可以自行決定怎樣做。(申30:19,20;書24:15)顯然,人類始祖有選擇的自由,不然他們對上帝的愛根本不可能受考驗。(創2:15-17;3:2,3)耶和華是造物主,很清楚自己對亞當和夏娃有甚麽期望;聖經表明,上帝希望人出於衷心的愛戴,全心全意地崇拜他事奉他,絶不希望人毫無感情、像機器人那樣服從他。(參看申30:15,16;代上28:9;29:17;約4:23,24)在這些事上,如果亞當和妻子根本沒有 自由選擇的能力,他們就沒有達到上帝造人時的標準,是有所欠缺的了;要是這樣,按照上帝的標準,他們就不算完全,稱不上完美了。
要記得,人的完美畢竟有種種局限,不是絶對的。儘管亞當受造時身心完美,他卻不能越過造物主為他所定的界限。例如,亞當如果吃泥土、砂礫或者木頭,身體準會出毛病;如果吸水代替吸氧,也準會嗆死。同樣道理,亞當如果容許自己的心靈頭腦存有歪念,容許錯誤的慾望在心裏滋長,結果就會犯罪,招致死亡。(雅1:14,15;另見創1:29;太4:4)
由此可見,受造物的個人意願和選擇始終是關鍵所在。在是非對錯的問題上,如果説完美的人不可能走歪路,其實就等於説不完美 的人不可能走正路 了,對不對?但事實證明,有些不完美的人確實選擇了 走正路,選擇服從上帝,寧受迫害也不屈服。另一方面,有些人明知不該做壞事,也偏偏去做。所以,一個人選擇行惡,是不能歸咎於身心不完美的,因為個人的意願和選擇才是關鍵。同樣,亞當不能單靠身心完美來確保自己永遠行走正路,他必須本着對上帝和對正義的愛,好好運用自由意志和選擇的自由,才會擇善而從。(箴4:23)
最先犯罪的靈體與泰爾王 根據約翰福音8:44所載耶穌的話以及創世記3章顯示,最先犯罪的是靈界的一個天使,後來人類始祖選擇步其後麈,結果同樣失去了身心完美。雖然以西結書28:12-19的哀歌是為「泰爾王」寫的,但顯然也影射這個帶頭反叛上帝的靈體,描述了上帝的這個靈體兒子的所作所為。經文説「泰爾王」心高氣傲,自認為「神」,原是「基路伯天使」,「曾經在上帝的園子伊甸裏」,這跟聖經中關於魔鬼撒但的記載非常吻合。撒但驕傲自大,曾利用伊甸園裏一條蛇引誘人,被稱為「現行制度的神」。(提前3:6;創3:1-5,14,15;啟12:9;林後4:4)
聖經沒有透露這個泰爾王叫甚麽名字,只形容他住在據稱「美麗無瑕」的城裏,他自己也「充滿智慧,美麗無瑕」(「無瑕」這個形容詞跟希伯來語ka·lalʹ「卡拉勒」有關)。從他被造的日子起,他所做的都「純全無過」(希伯來語ta·mimʹ塔明),直到後來他被發現有了不義。(結27:3;28:12,15)以西結書這首哀歌描述的可能是泰爾王朝,而不是某個泰爾王。(參看以賽亞書14:4-20中針對某個名字不詳的「巴比倫王」所説的預言。)因此,經文談的也許是大衛和所羅門在位期間的事。那時候,泰爾王跟以色列人關係友好,甚至主動供應物資,讓他們在摩利亞山上興建耶和華的聖殿。起初的泰爾王對待耶和華的子民以色列人的態度堪稱純全無過。(王上5:1-18;9:10,11,14;代下2:3-16)但後期的泰爾王卻不再「純全無過」了,先後受到上帝的先知約珥、阿摩司和以西結大力譴責。(珥3:4-8;摩1:9,10)上述預言除了顯示「泰爾王」的所作所為跟上帝的大仇敵的行徑十分相似,也再一次説明「完美」和「純全無過」不一定是絶對的,可以指某種意義上的完美。
上帝的僕人都不完美,為甚麽能稱得上「純全無疵」?
挪亞是個義人,以行動證明自己「在那一代人當中純全無疵」。(創6:9)約伯「無可指責,為人正直」。(伯1:8)聖經還用過類似的話來形容上帝的其他僕人。既然人人生來都不完美,是罪人亞當的後代,聖經稱這些人「純全無疵」「無可指責」,顯然是指他們完全達到了上帝的要求而已,即達到了上帝對不完美、有欠缺的人的要求。(參看彌6:8)正如陶匠不會期望一個粗糙的泥瓶,能跟一個優質的陶瓶媲美或質量相同;同樣,耶和華知道不完美的人有種種欠缺,不會對他們有過分的要求。(詩103:10-14;賽64:8)上帝的忠僕雖然身心不完美,經常犯錯,卻「全心」(譯做「全」的希伯來語是sha·lemʹ沙倫)歸向耶和華。(王上11:4;15:14;王下20:3;代下16:9)換言之,他們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内已達到了上帝的要求,就是全心全意愛上帝,完完全全忠於他。既然審判人的主耶和華悦納這些忠僕對他的崇拜,任何人或天使就沒有理由挑剔他們了。(參看路1:6;來11:4-16;羅14:4;見耶和華條下的「為甚麽恩待不完美的人」)
《希臘語經卷》同樣表明,亞當的後代生來就不完美。雅各書3:2説,誰能馴服舌頭,不在言語上犯錯,「就是完美的人,也能控制全身了」,還説「人人都難免多次犯錯」。(參看雅3:8)可是,一定程度的完美,卻是有罪的人可以達到的。耶穌對跟從他的人説:「所以,你們必須完全,就像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一樣。」(太5:48)耶穌在此之前談到愛心和慷慨,指出門徒如果「只愛那些愛[他們]的人」,他們的愛就不完全,有欠缺了。耶穌吩咐跟從他的人必須愛仇敵,好效法天父;這樣,他們的愛才算完全,才算完美。(太5:43-47)有一次,一個年輕人問耶穌,他要怎樣做才能得永生。耶穌告訴他,儘管他遵守了律法的規定,但在崇拜上帝的一些重要方面仍有嚴重的欠缺。他如果想「達到完美的地步」,就必須彌補這些不足之處,使自己對上帝的崇拜更加完備。(參看路8:14;賽18:5;太19:21;另見羅12:2)
使徒約翰指出,基督徒如果時刻跟上帝聯合,遵從上帝愛子的教誨,彼此相愛,上帝的愛就能在他們身上完完全全地體現出來。(約一2:5;4:11-18)完美的愛能驅除恐懼,讓人「坦然無懼」。上下文顯示,約翰的意思是人可以在禱告裏「坦然無懼,向上帝陳情」。(約一3:19-22;另見來4:16;10:19-22)一個人若能充分感受到上帝的愛,就會放心親近天父,他的心不會定自己有罪,不會害怕不蒙悦納。他知道自己時刻遵守上帝的誡命,使天父的心歡喜,因此可以坦然無懼地向耶和華盡情傾訴,提出懇求。這樣的人可以暢所欲言,知道上帝沒有限制他只能為某些事祈求。(參看民12:10-15;伯40:1-5;哀3:40-44;彼前3:7)他不用懼怕上帝,不用害怕有甚麽「污點」會在「審判的日子」被揭露,也沒有不可告人的事。(參看來10:27,31)正如小孩子不怕向疼愛自己的父母提出請求;同樣,只要基督徒有完美的愛,就可以深信:「我們按照上帝的旨意,不管求甚麽,他都聽我們……我們既然知道,不管求甚麽,他都聽我們,就知道必能得着所求的,因為已經向他求了」。(約一5:14,15)
當然這不是説,「完美的愛」會令人無所畏懼。人因為深深尊重上帝的地位、力量和公正而敬畏上帝,是應該的。(詩111:9,10;來11:7)除此之外,人有畏懼之心,才懂得保護自己,避開危險。再説,因突如其來的事而感到恐懼,也是人之常情。(參看撒上21:10-15;林後11:32,33;伯37:1-5;哈3:16,18)
另外,愛能「完美地」維繫團結,使真基督徒「完全合一」。(西3:14;約17:23)顯然,這種團結合一雖然堪稱完美,但也並非絶對。基督徒的性格差異不會因此通通消失;畢竟,每個人的才幹、習慣和良心都不一樣。其實,基督徒要是有充足的愛心,就一定能够在行動、信仰和教導上團結一致。(羅15:5,6;林前1:10;弗4:3;腓1:27)
基督耶穌的完美 耶穌降生時是個聖潔無瑕、完美無罪的人。(路1:30-35;來7:26)儘管這樣,耶穌身體上的完美也並非絶對,因為他畢竟活在人間,是血肉之軀,所以有種種局限。聖經記載,耶穌曾感到疲累、口渴、飢餓;他當時的生命是可以滅的。(可4:36-39;約4:6,7;太4:2;可15:37,44,45)耶和華上帝定意立他的愛子做全人類的大祭司。即使耶穌是完美的,他也要受到磨煉才能擔起這個重任,才能「達到完美的地步」(希臘語te·lei·oʹo泰利奧奧),完全符合天父的要求,達到上帝所定的目的。耶穌也必須「在各方面跟他的『弟兄』相同」,要受考驗要吃苦,在痛苦中學會服從,就像他的「弟兄」會經歷的一樣。這樣,他就能「體恤我們的軟弱,而且像我們一樣在各方面受過考驗,只是他沒有犯罪」。(來2:10-18;4:15,16;5:7-10)另外,耶穌犧牲完美的生命作為祭物後,也必須復活到天上,成為不朽的靈體。這樣,他才永遠「得了完美」,能勝任大祭司的工作。(來7:15-8:4;9:11-14,24)將來跟基督一起做祭司的人同樣會「達到完美」,也就是説,他們必獲得天上的獎賞,完全達到上帝召他們的目的。(腓3:8-14;來12:22,23;啟20:6)
信心的「成全者」 聖經指出,耶穌是「我們信心的引領者和成全者」。(來12:2)當然,在耶穌基督降世前很久,亞伯拉罕已憑着服從以及出於信心的行動,使自己的信心得以「完備」,蒙上帝嘉許,上帝更起誓為證跟他立約。(雅2:21-23;創22:15-18)可是在耶穌降世之前,上帝忠僕的信心並不完全、是有欠缺的,因為他們完全不知道,跟上帝應許的苗裔(即彌賽亞)有關而當時尚未應驗的預言,全都會在耶穌身上應驗。(彼前1:10-12)隨着耶穌在地上誕生、傳道、死去和復活到天上,相關的預言陸續應驗,人對基督的信心就有了更扎實更穩固的基礎,這個基礎是以歷史事實作為根據的。這樣,更完備的信心就通過基督耶穌「來到」(加3:24,25),他也因此成了我們信心的引領者,「創始者」(新譯)或「開創者」(呂譯)。基督耶穌返回天上以後,繼續做門徒信心的成全者;例如,他在五旬節把聖靈傾注下來,把真理逐步啟示給門徒,使他們的信心日益充足,趨於完備。(徒2:32,33;來2:4;啟1:1,2;22:16;羅10:17)
「他們如果沒有我們,就不能得到完美」 使徒保羅講述從亞伯到基督教時代以前上帝忠僕的事跡後説,他們都「沒有得着所應許的,因為上帝預見我們得享更好的安排,好叫他們如果沒有我們,就不能得到完美」。(來11:39,40)經文所説的「我們」,顯然指「同得天召」(來3:1)的受膏基督徒(來1:2;2:1-4),他們可以踏上基督「開創的新路」,進入至聖所,即上帝在天上的居所。(來10:19,20)他們被召到天上擔任要職,包括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作祭司。聖經説,「審判的權柄」也賜給他們了。(啟20:4-6)因此,按理來説,上帝預見被召的受膏基督徒能享有的「更好的安排」,指的是他們在天上所享的生命和服務機會。(來11:40)他們在天上跟基督一起對這個邪惡世界施行毁滅時會顯露出來,目的是為受造的衆生開路,讓他們獲得釋放,不再受腐敗所奴役,「得享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羅8:19-22)希伯來書11:35指出,基督教時代以前的上帝忠僕雖然受苦,卻忠貞不渝,「為要得到更好的復活」。他們將來要得的復活,確實比這節經文開頭提到的復活更好,因為昔日死而復生的人最終還是再次死去了。(參看王上17:17-23;王下4:17-20,32-37)因此,對基督教時代以前的上帝忠僕來説,他們要得到完美,就先得從死裏復活,就是靠着耶穌基督和受膏基督徒在千年統治期間執行祭司的職務「獲得釋放,不再受腐敗所奴役」。
人類在地上重享身心完美 耶穌在模範禱告中説「願[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像在天上一樣」,上帝的旨意必定會徹底實現,使地球氣象一新。(太6:10)屆時,撒但控制的邪惡世界會被毁滅。渡過這場毁滅的人會繼續順服上帝,顯出信心,人間的種種污點和缺陷都必被除掉,一切必跟上帝的完美標準完全一致。啟示錄5:9,10表明,除了人類會恢復完美之外,到時地球也會盡善盡美,面目一新。經文指出,那些從地上買來歸於上帝的人(參看啟14:1,3)會「組成王國,擔任祭司,歸於我們的上帝。他們將要作王,統治大地」。在古代,律法之約下的祭司不但有責任代表人民把祭物獻給上帝,也有責任促進國民的健康,包括為不潔的人主持潔淨禮,判定痲瘋病人是否已經痊癒等等。(利13-15章)除此之外,祭司還有責任在精神上、靈性上給予國民激勵和扶持。(申17:8-13;瑪2:7)既然律法是「將來美好安排的影子」,天上的祭司團按理也會在千年統治期間(啟20:4-6),在耶穌基督領導下執行類似的工作。(來10:1)
啟示錄21:1-5既是預言也是保證,表明得蒙救贖的人不會再傷心流淚,到時哀慟、呼號、痛苦和死亡都消逝了。「從前的事」都要過去,包括因亞當而進入人間的罪、痛苦和死亡。(羅5:12)死亡是罪的工價;在基督王國統治下,就連「死亡這最後的仇敵也必被消滅」。(羅6:23;林前15:25,26,56)對順服上帝的人來説,一切都會恢復完美,跟最初伊甸園的情況一樣。他們不但有完美的信心和愛心,也有完美的身心,能完完全全、百分之百達到上帝為人所定的正義標準。啟示錄21:1-5的預言必然就是基督千年統治的寫照,因為經文把人類的苦難得以終止跟「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聯繫起來;新耶路撒冷是基督的「新娘」,是得了榮耀的會衆,也是基督千年統治期間有王權的祭司。(啟21:9,10;弗5:25-32;彼前2:9;啟20:4-6)
當然,人類在未來享有的完美也不是絶對的,仍然會有種種局限。但可以肯定,達到完美的人到時必能在地上充分享受真正的生命。聖經説「在[耶和華]面前,有使人[完全]滿足的歡欣」,又説「上帝的帳幕在人間」,可見到時人人都會順服上帝,蒙上帝悦納。(詩16:11;啟21:3;另見詩15:1-3;27:4,5;61:4;賽66:23)有些人以為,完美等於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其實不然。想想看,動物世界就是耶和華的「完美」傑作(創1:20-24;申32:4),但動物的種類卻形形色色,多不勝數。同樣,地球上的一切恢復完美時也會是多姿多彩、千變萬化、各具特色的。綜觀天地萬物,既有平凡簡單的,也有錯綜複雜的;既有樸實無華的,也有精妙絶倫的;既有粗糙的,也有光滑的;既有酸的,也有甜的;既有原野,也有森林;既有峻嶺,也有幽谷。地球四季分明,早春天朗氣清,沁人心脾;入夏風和日暖,碧空萬里;深秋色彩斑斕,景色醉人;嚴冬雪花紛飛,潔白晶瑩。(創8:22)同樣,人也不會因為完美就變得一模一樣,有一樣的性格、一樣的天分、一樣的專長。正如本文開頭提到完美的定義時所説,這並不是完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