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杖
(Commander’s Staff)
一根象徵指揮權的杖。《新世界譯本》把希伯來語分詞mecho·qeqʹ(梅霍凱克)四次譯做「權杖」,詞根是cha·qaqʹ(哈卡克),意思是「記下」或「刻上」,因此也可指「發號施令」或「制定條例」。(賽30:8;結4:1;箴8:27;賽10:1)在古代,律法制定後,會記在或刻在石版或銅版上。「梅霍凱克」還可指「頒律法的人」,也就是立法者。(申33:21)耶和華是至高的「立法者」,無與倫比。(賽33:22)
在古代,有指揮權的人坐下時,他的權杖一般會擱在地上,靠着他的袍褶,在他雙膝之間。知道這一點,有助於理解雅各臨終前祝福猶大的話的含意:「王杖必不離開猶大,權杖必不離開他兩腳之間,直到示羅來到」。(創49:10)有些譯本(KJ;Yg)把經文中的希伯來語「梅霍凱克」譯作「立法者」,但「梅霍凱克」的另一個意思「權杖」(新世;新譯)顯然更切合經文的意思,這個看法是許多現代詞典編纂者都認同的。(《舊約全書辭典》,凱勒與鮑姆加特納合編,萊頓,1958,328頁;《舊約希伯來語英語詞典》,布朗、德賴弗與布里格斯合編,1980,349頁)許多譯本都把創世記49:10的「梅霍凱克」理解為杖,而不是人,譯法有「杖」(和合),「指揮之棍」(呂譯)和「柄杖」(思高)。杖或權杖也跟同一節經文出現的「王杖」對應,並且跟「他兩腳之間」這個詞組更配合。類似的用法見於民數記21:17,18,經文説有一口井是「用權杖和手杖」開鑿的,不過,説成「由司令和官員」開鑿的也説得通。在創世記49:10,「權杖必不」的另一個説法是「司令必不」。
既然王杖也是杖,有人也許以為創世記49:10所説的「王杖」和「權杖」沒有分别。可是,雅各的原意看來是要區分兩者。詩句經常使用近義詞,儘管意思相近,但稍加分析,就會發現每個近義詞表達的意思都有些微差别,這些差别有助於加深讀者對語意的理解。雅各祝福衆子的時候,看來運用了這樣的修辭技巧。例如,他説但部族「要做道旁的蛇,路邊的毒蛇 」(創49:17),通過這兩個近義詞,雅各表明但部族必使以色列人的仇敵吃盡苦頭。
上帝説:「猶大是我的權杖。」(詩60:7;108:8)一個人手持權杖,表示他有指揮權;君王手持王杖,表示他有王權或統治權。(詩45:6)因此,創世記49:10用「王杖」和「權杖」這兩個詞,顯然是預示猶大部族會得着莫大的權力,而且不僅僅是領導和統治部族的權力。這一點是很明顯的,既然「萬民都必歸順」的示羅必出於猶大部族,因此猶大部族所得着的必然是統治萬民的王權。猶大的子孫大衛成為以色列王的時候,猶大部族就得了王杖和權杖。從此王杖和權杖必不離開猶大,直到示羅,即彌賽亞來到。(撒下7:8-16)猶大和大衛二人的子孫耶穌基督就是這位要來的示羅,上帝已立他作「萬族的領袖和司令」。(賽55:4)聖經預言彌賽亞君王必行使領導和統治的權柄,治理萬國萬族。(詩2:8,9;但7:13,14)因此,彌賽亞不但有「王杖」,即有王權,還有「權杖」,即有指揮權。(見示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