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
為什麼崇拜上帝的人必須跟信仰相同的人結婚?
▪ 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有這個命令:「不可跟他們[四周的民族]結親,不可把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申命記7:3,4)為什麼上帝要下這條禁令呢?
首先,因為事情影響到整個民族。耶和華知道撒但會設法令以色列人崇拜假神,藉此腐化他們。因此,上帝警告以色列人,他們要是跟外族結親,這些不敬拜上帝的人「必使[他們]的兒子離棄[上帝],事奉別神」。這會帶來什麼嚴重的後果?以色列人假如事奉別神,就會失去上帝的悅納和保護。沒有上帝保護,他們便很容易被敵國吞滅。那麼,彌賽亞又怎能在這個民族產生呢?顯然,這就是撒但引誘以色列人跟外族結親的原因。
其次,這條禁令也能個別地保護上帝的子民。上帝關心每個事奉他的人,他知道他們要得到幸福快樂,就必須跟他保持親密的關係,他們要是和信仰不同的人結婚,與上帝的關係就會蒙受影響。事情真的那麼嚴重嗎?請看看所羅門王的事例。所羅門知道耶和華曾警告以色列人不要娶信奉異教的妻子,說:「[她們]準會誘惑你們的心,去跟隨[她們]的神」。但所羅門沒有聽從這個警告。為什麼呢?也許他由於智慧過人,所以認為自己在這件事上不聽從上帝也沒問題。結果怎樣?「他的妻妾誘惑他的心,去跟隨別神。」所羅門沒有忠於上帝,不但令自己失去耶和華的悅納,他的國家也因而分裂。這是多麼可悲!(列王紀上11:2-4,9-13)
有些人認為,凡事總會有例外。舉個例,以色列人瑪倫所娶的摩押女子路得,後來不是成為忠於上帝的人嗎?但請想想,聖經並沒有稱讚瑪倫的做法,而且當瑪倫去世時,路得看來還沒開始崇拜耶和華。瑪倫的兄弟基連也娶了摩押女子,他的妻子俄珥巴卻繼續「拜她的神」。由此可見,娶摩押女子為妻,在信仰上十分冒險。至於波阿斯,他是在路得開始敬拜上帝一段日子後才娶她的,路得後來還被猶太人視為「模範的歸信者」。這段婚姻為路得和波阿斯帶來不少福分。(路得記1:4,5,15-17;4:13-17)
既然如此,人引用瑪倫和路得的婚姻,來證明崇拜上帝的人不一定要跟信仰相同的人結婚,這真的合理嗎?當然不合理,因為這等於說,有人中過彩票,所以靠賭博為生是沒有問題的。
聖經吩咐基督徒只可「跟主裡的人結婚」,又指出基督徒跟不是信徒的人「毫不相配,不要與他們同負一軛」,正在覓偶的基督徒應該留意這些忠告。對於那些配偶不是信徒的基督徒,聖經也有些實用的原則可以幫助他們克服困難,改善婚姻生活。(哥林多前書7:12-16,39;哥林多後書6:14)這顯示,不論我們已婚還是未婚,創立婚姻的耶和華上帝都很想我們快快樂樂地事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