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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曾活过多少世?
  • 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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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86年
《守》86 5/1 15-17页

你曾活过多少世?

《儆醒!》杂志驻印度通讯员报道

印度籍的屋主撩起他的棉布长袍,露出他那丑恶难看的小腿,原来腿上的象皮病已达到十分严重的阶段。他指着自己的小腿说:“这是我前生的业报。”

男子的这句话透露出印度教徒当中的流行信仰,认为今生只是连绵不绝的生生世世的一环而已。他们相信今生的际遇乃是前生所作所为的结果,而现在所种的将会是来生的收获。

流传广远的信仰

然而,轮回的信仰绝不仅限于印度。它存在于“世上差不多所有的宗教之中,”印度教领袖拉达基利斯南(Radhakrishnan)写道。在普世各地——非洲、亚洲、南北美洲、太平洋诸岛和欧洲——人们相信人的灵魂会转世成为鲨鱼、鳄鱼、虎、熊猫、鼬、鼠,甚至昆虫,例如黄蜂和蜣螂等!轮回也不仅限于动物的形态。在非洲和印度,不育的妇人求助于树木,因为她们相信死者的灵魂存在于树木之中。在古代的欧洲此类习俗也颇流行。

轮回或灵魂再世之说是怎样开始的?世人何以相信此说?这种主张怎样影响到人的生活?

追本穷源

人的魂若从一种生命形式转移到另一种生命形式,人的魂就是不死的了。因此,轮回之说是以灵魂不死的教义为根据的。要探知这种教义的起源就必须追溯到怀持这种信仰的人或国家。以此为出发点,有些人认为它起源于古代埃及。可是,其他的人则认为它起源于古代巴比伦,历史上第一个神秘宗教的发源地。巴比伦的祭司团为了替他们那可疑的宗教制造威望,于是提倡灵魂再世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便能够声称他们的宗教伟人乃是从死去已久的著名祖先转世而来的。

可是,此种信仰在印度受到充分发挥。印度教法师把这种信仰与罪恶及人类受苦等普遍难题联结起来。“世上的种种苦难怎能与有一个公义的造物主存在的观念和谐一致呢?”他们问道。他们企图把上帝的公义和不测的灾害及世上种种不平之间的矛盾加以解决。结果便发明了他们所谓的“业报法则”——因果报应法则。他们订出一项详细的“资产负债表”,人一生的功罪会在来生受到或赏或罚的报应。

“业”的简单意思是“行动”。据说印度教徒的行动若符合社会和宗教规范便是“善业”,反之便是“恶业”。行为或“业”可以决定他每次再世的前途。但印度教徒的终极目标却是要从这种称为轮回的循环解放出来,与宇宙的灵合一。据说这个目标要努力从事社会认可的行为和具有印度教的特殊知识才能达到。

轮回之说的果实

轮回信徒的人生观从印度哲学家达斯谷他(Dasgupta)的言论可以见之,他说:“今生的行为通常不能预期可以避免今生的不幸,因为今生的不幸是前生作业所注定的。”结果一般人遂对社会罪恶,尤其是各种不平,采取宿命论的看法。

业报法则也有助于保全印度教社会的阶级制度。怎会如此呢?因为根据这种信仰,今生的生活状况乃是前生的业或行为的结果,目前的状况是不能期望在今生加以改变的。可是尼希兰拿达解释说:“借着完成今世阶级所规定的责任,人就有资格在来世投生于较高阶级。”因此隶属于较低阶级的人遂不敢反抗本身阶级的律例和习惯。此外,人们对于处罚和抵制也有恐惧存在,因为任何人若破坏或违犯他的社会阶级所定的任何律例和习惯,就会受罚甚或被六亲所不认。由于这种恐惧,无数的人遂被困于赤贫的“不可触”或贱民阶级之中,丝毫没有公民权或人权。现代的立法者虽然力图减轻人们对贱民的虐待而稍有成功,但根深柢固的宗教习俗却难以在受传统缚束的社会中消除。

轮回——可信吗?

但是,人类当中的许多苦难和不平究竟原因何在?轮回是惟一的解释或甚至是可信的解释吗?请考虑一下本文开头所述的那位患象皮病的男子。由于对患病原因缺乏知识,他认为病苦乃是业报所致。可是,他若不是住在象皮病媒介蚊虫滋生的地区,或者对蚊虫稍具知识而采取防范措施,就未必会染上这种恶疾了,对吗?因此他的苦难不是由于业报,而是由于“当时的机会”。——传道书9:11。

近年来,甘地和其他领袖们声称:“贱民制度乃是冒犯上帝和人类的罪行。”他们企图以此抵消业报-投生的思想影响。甘地和其他思想相同的人所作的努力对“贱民”生活已稍为改善。这岂不是表明生为“贱民”并非由于业报而无法改变的吗?的确,它表明这种饱受压迫的生活方式乃是传统社会制度的结果,它是可以改善或甚至加以改变的。所以,生来就是“贱民”的命运确是人为而非天意注定的。

商业世界的贪婪和腐败又如何?一个寡廉鲜耻的商人采用贿赂或勒索的手段。他一定要这样行吗?他的不法行为岂不是误用自己的自由意志的结果吗?因此,我们根本无需以“业报-投生”的主张去解释人类受苦的原因。有思想能力的人领悟到意外、遗传和误用自由意志乃是许多人在生活上遭遇不幸和不平的合理原因。——罗马书5:12;传道书7:29。

轮回——真有其事吗?

轮回的教义是以灵魂不死的信仰为根据的。属地的魂若非不死,投生之说就没有立足之地了。可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向哪方面寻求正确的知识呢?虽然差不多所有主流宗教的经典都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倡导灵魂不死之说,但圣经却不然。

关于人的“魂”,圣经说:“耶和华上帝着手以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里,人便成为一个活的魂。”(创世记2:7,《新世》)因此人——活的、有气息的人——便是个“魂”。人的身体里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在死时与身体分离的魂。

至于人死时的遭遇,创世记3:19告诉我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是故,人死时不是“归于”新的生命或再度投生而是归于“尘土”。圣经清楚指出人的“魂”是会死的。它并没有转世投生。圣经明确地声称:“犯罪[的]灵魂定必要死。”——以西结书18:4,20,《广东话圣经》。

死者的希望

“魂”既然会死,那么死者有什么希望呢?圣经绝没有表示有罪的人类必须经历充满苦难和痛苦的无数次转世才能改善自己的命运,反之它答道:“无论善恶,都要复活。”——使徒行传24:15。

造物主凭着他的无限智慧和爱心记得死者的生活模式。他并不以此作为审判和惩罚的根据,像业报法则要我们所相信的一般。反之,他记得人的生活模式是为了要复活他们,使复活的死者得回生前的个性和品格。得以在地上复活的人将会根据他们复活后的生活途径而受审。因此,作为人类,他们有希望在重建的地上乐园里再度活过来。关于这点,圣经对我们提出保证说:“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示录21:4。

[第16页的精选语句]

甘地声称:“贱民制度乃是冒犯上帝和人类的罪行”

[第15页的图片]

这人做了些什么事,以致受这样的恶疾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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