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什么模铸出这个人物?
为了了解甘地,我们必须回溯那模铸他早期思想的两件事。回顾1869年,在印度西北部的瓜渣拉(Gujarat)州。随着干旱的热风而来的洪水蹂躏,使那地的居民苦不堪言。甘地出生于舒适的家庭;像大多数瓜渣拉人一样,以州内拥有许多婆罗门(僧侣阶级)这件事而自豪。根据传统,印度教社会划分为四个主要阶级或阶层,区分得非常清楚。(参看第5页附表。)
在18岁时,甘地初次乘火车前往孟买,首途往伦敦学习法律。他把幼年所娶的妻卡丝托比和儿子留在祖国。在踏上轮船格拉第号之前,甘地被所属阶级的几位长老呼去,清楚地告诉他,倘若他前往英国,就会正式被逐出阶级。原因何在?“因为你在那里不得不和欧洲人一同饮食,”长老们辩称。“我认为前往伦敦并没有违反我们的宗教,”甘地答道。他的阶级长老认为他与白人相处便是犯了禁忌,因为他会吃肉喝酒而被染污了。甘地提出抗议,认为这是逆转过来的阶级歧视。尽管他极力恳求,长老们却不为所动,于是甘地离开印度,同时被吠舍(农商)阶级开除。
甘地在英国的生活并不好过。他不但是个外国人,而且是“殖民地的”印度人;他只能在英国社会的边缘活动。甘地感到困惑,因为那些歧视他的人都自称为基督徒。他对基督教形成了一项见解:“我对之怀有一种厌恶感,”他写道。“这是有原因的,当时[在印度]的基督教传教士喜欢站立在中学附近的角落,……对印度教徒和他们的诸神肆意漫骂。我无法忍受这种行为。”同样地,甘地在英国也发觉难以忍受所谓“基督徒”对他的歧视。他作了什么判断呢?‘我爱基督,但看不起基督徒,因为他们所过的生活并不是基督的生活。’
甘地取得法律学位之后离开伦敦前往南非开业。他在那里从开始就发现种族偏见。尽管他所持的是头等火车票,他却被人强迫离开车厢,要他转搭供有色人种专用的客货车。甘地的抗议全被漠视。他于是不得不离开火车,在候车室里渡过一夜。
重大的决定
甘地在当晚作出决定绝不向势力屈服,但也绝不使用暴力去达到目的。在追想这件事时,他写道:“我所受的苦仅是表面上的——只是根深蒂固的肤色偏见的病征之一而已。我应该尽可能努力根除这病,但在过程中必须忍受艰苦。”
至此我们且回顾和检讨一下在甘地一生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他在首途前往英国之前受本国同胞所排斥,认为他渴望与白人打交道。第二件事是,白人将他驱离火车,为的是甘地的皮肤颜色。使甘地愤怒的不仅是个人所受的伤害或羞辱,而是由肤色不同所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残酷不仁已达到病入膏肓的地步。
他后来写道:“只要白人继续对有色人种表现歧视,我们就无法免除烦恼。”令人感兴趣的一点是,甘地的判断对印度人也同样适用,因为印度人在数千年来一直墨守一种基于肤色不同的阶级制度。在这项种族隔离方面,印度人歧视印度人,婆罗门歧视不可触的贱民。
为贱民建立自尊
回到印度,甘地发现阶级隔离制度造成了许多彼此仇视的分裂和伤痕。甘地指出,既然我们对自己的贱民同胞深负罪咎,又怎能责备英国人呢?“我认为贱民的不可触制度乃是印度教的最大污点,”他说。甘地的见解是,在认为贱民不可触方面,印度教实在犯了罪。
甘地以行动启发贱民。他和贱民同住,和贱民一同进食。他为贱民清洁厕所。他试图恢复贱民的自尊。他给予他们一个尊称——不再是不可触的贱民,而是“夏利人”,意即护持神毗湿奴的百姓。“我们印度教徒必须为所作的错事悔改,……我们必须交还我们从他们夺去的天赋权利,”他写道。
据甘地说,夏利人的天赋权利是什么?人类的尊严,所有人的基本天赋权利。甘地辩称,夏利人所希望的只是被人当作人来看待而非当作动物看待。谁夺去了他们的这项权利?据甘地说,是他的印度教徒同胞。“历史所载的最残酷罪行大多数是在宗教覆庇之下所犯的,”他说。他拒绝进入若干大寺院以期使全印度感觉惭愧,因为这些寺院在多个世纪以来一直闭门不纳阶级低下的印度教徒。“没有神在这里,”他告诉聚集的群众说。“神若在这里,就谁都可以进去。”有一次,一位显然富有的传教士请教甘地怎样帮助印度乡村的贱民。甘地的回答可说是对基督教的一项挑战:“我们必须纡尊降贵和他们一起生活——不是作为局外人,而是在各方面成为他们的一份子,分担他们的重担和忧伤。”
“在非暴力行动的辞典中,没有‘外在仇敌’这回事,”甘地说。正如一位现代作家评论,随着世界的前途岌岌可危,所有的不和都是“内部的”;我们若要拯救人类,就必须尊重每个人的人性。基于阶级制度的区分忽略了尊重,因此人就受苦。现在他们对自己的苦难不再沉默不言了。犯罪和暴力的统计数字就是不平则鸣的表现。由此产生的问题是:甘地的理想有没有发挥功效?非暴力主义在印度的情况如何?甘地的主张对世界来说切合实际吗?
[第5页的附栏]
阶级与颜色
印度教神学著作《摩诃婆罗多》说:
1.“婆罗门的颜色是白色[最高阶级,由僧侣和学者构成];
2.“刹帝利的颜色是红色[第二阶级,由武士和贵族构成];
3.“吠舍的颜色是黄色[第三阶级,即农商阶级];
4.“首陀罗的颜色是黑色[第四阶级,即劳工阶级]。”
在此之下被排于社会结构以外的便是所谓不可触的贱民。
关于这种阶级制度,《印度教徒报》报道说:
“曼陀罗委员会提出警告,反对认为阶级制度正在衰落的任何假说。……宗教若曾被用来作为大众的鸦片,印度无疑是罪魁之一。少数的僧侣阶级以巧妙的手段操纵人民大众的思想,在悠长的岁月中对之催眠,使之接纳奴役和低贱的角色……委员会说,由于阶级制度影响和控制了个人生活的每一方面,结果导致一种形势,那便是,阶级较低的人不但在社会方面,而且在教育、经济和政治方面均落后。但较高的阶级却在各方面占尽优势。”——1982年5月4日。
[第6页的附栏]
贱民的处境
● 担任清扫街道,洗净厕所或处理尸体
● 不许进入阶级较高的人家。婆罗门不准他们进印度教寺院
● 儿女不许和自己阶级以外的人通婚
● 贱民在城市是被弃者——住在贫民窟,缺乏食物、住所和食水等基本必需品
自1950年以来,印度已将不可触的贱民制度定为非法。但据近期以印度各地近千村落为对象所作的调查透露,百分之61的其他人士不让贱民使用他们的水井;百分之82的人不许贱民进入寺院;百分之56的人拒绝向他们提供临时住宿;百分之52的洗衣店拒绝为贱民服务;百分之45的理发匠拒绝为贱民剃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