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问……
我为什么要服从父母
约翰和两位女同学站在阻止人越过繁忙的六线高速道路的铁丝网破洞前。当车辆风驰而过之际,两位女同学准备冲过马路以图快点回家。
“约翰,来吧,”女孩子催促他说。“你跟我们一起走过吧,好吗?”约翰正欲跟随她们。“就在这时候,我记起爸爸妈妈曾嘱咐我永不要横过马路,而总是要走行人天桥。”
一位女同学看见约翰犹豫不决,便嘲笑他说:“你简直是个胆小鬼!”她的话对约翰来说是很大的侮辱,他对两位女同学的讥嘲感到十分气愤,因为他其实并非害怕如此行。
请问问你自己,“假如我是约翰的话,我会怎样行呢?”他若不接受挑战,便会在同伴面前感到无地自容。当时只是父母的命令——他们并不在场——制止他如此行而已。
无疑,你的父母也会同样订立若干指导方针,希望你遵守。这些规条不但牵涉到你个人的清洁习惯,学校功课,回家或就寝的时间,娱乐的性质等,同时也包括你个人的品行和道德在内。可是,青年人往往不愿理会父母所订的规条,但是试想想……
父母何以要订立规条?
“我儿[或女儿],”一位睿智的父亲写道,“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箴言7:1,2)不错,规条或“命令”是父母为了你的好处而订立的。这些规条反映出父母对你的真挚爱心和关怀。事实上,缺乏坚定的指引和原则会使人失去安全感。
例如,一位青年人写道:“我的父母……让我自行其是,为所欲为。我相信许多青年人必然会喜欢父母容许他们如此行。可是,这并非一件值得庆幸的事。这使我感到罪咎和不洁。我害怕终有一天我会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来。想到这些可能发生的事令我不禁提心吊胆。”这个青年人的确有很好理由感到忧虑,因为确实在有些事例上,由于父母没有为儿女订立必需的规条,结果导致不幸。
例如,一个青年男子曾三次毁坏了父亲的汽车。“你的儿子显然不懂得驾驶技术,”父亲的上司获悉意外发生时对他说,“为什么你仍然让他驾驶你的汽车呢?”父亲的回答是,他不想禁止儿子驾驶汽车以致伤害了孩子的感情,因此他再次将汽车锁匙交给儿子——这却是最后一次。
儿子驾车离去约二十分钟之后,父亲接到警察打来的电话,请他前去认领儿子的遗体。据警方报道,他的儿子以100哩的时速撞向一条电话柱。“我本应制止他驾车才对,”父亲悲叹说,“我若坚决一点,他今天便仍然活着了。”
可是,除了能够保护人不致受到伤害,规条还有其他好处。父母吩咐你做家务及功课同时可以训练你勤奋工作。这样行重要到什么程度呢?调查员曾向456位十余岁的男孩子作了一项研究,把在幼年时养成工作能力的人与另一些没有这样行的人的生活作一比较。他们所考虑的事包括男孩子是否经常做家务和在学校里努力求学。大约三十年之后,调查员再次会晤他们当中大部分的男孩子。
他们发现,具有较佳工作能力的男孩在后来能够与广泛类型的人保持良好关系,比率相当于能力较低的男孩的两倍;在获得优厚待遇的可能性方面则相当于后者的五倍。在另一方面,在幼年不懂做事的男孩在感情失调方面相当于前者的十倍,在47岁前死去的可能性则相当于前者的六倍。由此可见,顺服父母在家务和学校功课方面所订的规条的确会对你的一生大有造益。
命令若难于遵守
在有些事例上,违反父母的规定可能仅是由于疏忽大意而已。因此,你也许需要不时提醒自己父母订了些什么规条。再者,看见其他父母纵容儿女可能使你不禁问道:“我为什么不可以同样行呢?”请记住,你的父母已衡量过什么对你是最有益的事。假若其他父母过度纵容儿女,他们和儿女最后必定自食其果而招致严重的难题,因为“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6:7,8)既然如此,何必自讨苦吃呢?
父母可能有时会强行订立一项你认为不公平的规则。你的自然反应是将其置诸不理。可是,与其这样行,何不在适当的时间与父母讨论一下你的感受,向他们解释何以你认为规条并不公平。你可能发觉,你若提出一项双方可以接纳的折衷建议,会对讨论有颇大帮助。可是,在另一些事例上,忤逆的原因是为了泄愤。
一位十七岁的女孩子的父母经常互相争吵,冷落了她,以致令她感到精神受挫而对父母怀恨在心。于是她决定违反父母曾向她强调的圣经原则。她与一个在火车上结识的男子犯了奸淫。“我觉得有理由要向父母报复,”她后来说。可是,她为了泄愤而做的事使她自己反倒成为真正的受害者。她的愤恨使她的良心变成麻木,她后来更开始逃学,并且染上毒癖和贩卖毒品。
公义的约伯曾受到警告:“不可容愤怒触动你……你要谨慎,[不可转向有害的事]。”(约伯记36:18-21)你若感到愤愤不平,请停下来想想:我的忤逆行径可以达成什么目的呢?即使我违抗父母的规条而向他们雪了心头之恨,我可能必须在日后的一生——在我情绪平静下来之后很久——都承担事情的不幸后果吗?与其气愤行事,不如保持镇定,避免轻举妄动。
最后,青年人往往会在青春期间表现独立自主的精神。“你还当我是婴孩!为什么不让我自行负责自己的功课和整理房间,在回家时间、衣着服饰、结交朋友和就寝时间方面自己作出决定呢?”许多青年人以为自己已有足够的能力为自己订立规条。可是,本文起头所提及的约翰却学会了……
服从的价值
“我不介意你们笑我是胆小鬼,”约翰对两位同学说,“我必须听从母亲的吩咐。”于是,女孩子飞快地冲过马路,约翰则听从吩咐踏上行人天桥。就在这时候,他听见车轮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他向下一望,看见两个女孩子被车撞中,抛向半空,其中一人坠落在相反方向的行车线上,然后再次被车碰撞而当场毙命;她妹妹的腿则被碾碎而最后要将其切除。
这场悲剧使约翰深深意识到自己的经验是多么有限。他曾见过许多青年人,包括这两个女同学在内,走过马路而平安无事。可是,他的母亲却对一件事情记忆犹新。大约五年前,她一位朋友的儿子便曾试图跑过同一的马路而丧生。由于她具有较广博的经验,她订下了规条去保护她的儿子。
约翰的母亲西尔玛后来前往探望安慰女孩的母亲。伤心的母亲向她解释:“我经常嘱咐女儿要运用行人天桥过马路,可是她们却不听话。她们喜欢自行其是。我真希望她们像你的儿子一样听话就好了。”真的,约翰由于服从而挽救了自己的性命。
当然,并非每次违背父母的规定都会有生命危险。凭着少许聪明,你也许有时能够避过父母所订的规条。可是,一个人在小事上不忠可能会形成一种在后来难以克服的恶习。他的心可能逐渐对错事的反应变成麻木。——传道书8:11。
约翰的顺服并非由于有父母在场监视的缘故,反之是因为他深知服从父母乃是上帝的诫命;他想取悦上帝以保持良心清白。(以弗所书6:1)这种顺服必须是发自内心的。一位睿智的父亲劝勉他的儿子说:“你心要存记我的言语,遵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箴言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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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父母订立的规条应当怀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