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陷阱
安德鲁和安是对天作之合。安是两者中较文静和善解人意的一个,然而她的恬静看来却正好与安德鲁那较开朗的个性、旺盛的精力及幽默感相映成趣。在他面前她的双眸便发亮如星,他对她一往情深更是有目共睹的事。
可是七年后,他们的婚姻便濒临崩溃了。安德鲁接获一份占去他不少时间的新工作。安对于丈夫专注工作及频频夜归逐渐变得不满。正如安说,为了“填补孤独的时光”,她便尝试使自己埋首于个人的事业中。然而不久安德鲁便带着满口酒味回家,并解释他不得不和生意伙伴出外应酬。他的纵酒难题日渐恶化,最后安愤然迁出他们的寓所。安德鲁变得十分抑郁沮丧。不出数月,他们便离婚了。
对许多人来说,这个故事也许已耳熟能详。正如我们看到,全球的离婚数字正急剧上升。诚然,有些人离婚确是无可避免或出于必需的。不像许多人所认为一般,圣经并不绝对禁止人离婚。圣经的标准是公平而合理的。它容许人因通奸的理由离婚(马太福音19:9);它的原则也允准人在若干极端的情况——诸如身体遭受虐待a——之下分居。(可参阅马太福音5:32;哥林多前书7:10,11。)但是,这些都不是安德鲁和安离婚所基于的原则。
安德鲁和安以往是基督徒,他们曾一度把婚姻视为神圣的安排。然而,像我们所有人一样,他们生活在一个鼓吹一套截然不同的道德观念的世界里。今日一般人认为婚姻可以用后即弃,而离婚则是用来弃掉婚姻的好方法。由于受这种想法所影响,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夫妇以并不充分、也不受圣经认可的理由离婚。可是,有许多人最终意识到——可惜为时已晚——他们对离婚所怀的“时髦”、“开明”的看法已使他们落入陷阱之中。
陷阱?‘这个字眼颇为可怕,’有些人也许会说。像今日许多人一样,你也许觉得离婚不过是摆脱恼人婚姻的一个文明方法而已。然而,你意识到离婚也有其较黑暗的一面吗?你是否已经看出,现今的世界能够怎样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模铸我们对离婚的见解——而我们却毫不知情?
个人满足感的诱惑
以安德鲁和安而言,诱使他们落入离婚陷阱的饵的一部分便是:事业成功带来个人满足感的诱人前景。他们的婚姻沦为‘以事业为首’这种心理的牺牲品。这宗婚姻绝非是第一个落入这种陷阱的牺牲品。早于1983年,一份名为《家庭关系》的杂志已评论说:“个人的自我满足已成为一项口号。结果,与大部分家庭成员的亲密关系迅速中断,甚至婚姻的连系也处于日益增加的压力之下。”安德鲁深受他新上任的工作及其晋升机会所吸引。他不但承接额外的工作,还在工作时间以外与同事作社交来往,以求赢取更大的尊重及更为人接纳。与此同时,接受进一步教育而获致事业成功的前景也使安为之目眩。
追求成功的引诱产生了双重的影响。首先,这意味到安德鲁和安均减少了给予对方的时间。正如安说:“我们当时正被牵往不同的方向去。因此,我们不再像以往一样,在每晚十点钟举行家庭会议,大家坐下来把事情说个清楚了。他总是为次日的工作做准备,我也一样。结果沟通便中止了。”
其次是属灵方面的影响。由于将事业置于首位,这对夫妇在最需要上帝的时候却把他们与上帝的关系撇开一旁。同心合力地应用圣经的原则本可以帮助安德鲁应付纵酒的难题,同时给安所需的力量去紧紧依附她的丈夫,以期一同渡过这个严峻的考验。
结果,他们不但没有尽力设法解决婚姻的难题,反而开始将离婚视为一个可行的选择,也许甚至是摆脱所有压力的轻易方法。离婚之后,他们的罪咎感和羞耻感使他们完全停止了属灵的活动。他们不再自称为基督徒了。
“专家”提出的帮助反使人落入陷阱
面对婚姻难题时,许多夫妇往往求助于婚姻顾问及专家,或者阅读这些权威人士的著作。但可悲的是,事实证明有些现代的婚姻“专家”擅长于鼓吹离婚过于保存婚姻。近数十年来,“专家们”反对婚姻的见解有如饥不择食的蝗虫一般蜂拥而来。
例如,心理治疗家苏珊·格图曼及珍妮特·玛各威斯在《离婚所需的勇气》一书中叹息道:“许多人认为离婚者偏离了某种称为‘正常家庭生活’的美好常规——这个大谬不然的信念仍然持续不衰。”他们抨击劝阻人离婚的“法律障碍及道德价值观”,声称这些都是“以源于多个世纪之前的宗教理念为基础的”。他们辩称,离婚会继续发生,直至“婚姻制度被逐渐淘汰”,以致离婚变成“不再有必要”为止。他们向律师、法官——甚至牧师——推荐他们的著作!
‘离婚并不是坏事。离婚使人复得自由。离婚的流行并非显示社会有点不妥,只是表明婚姻制度有点不妥而已。’鼓吹这种主张的“专家”绝非寥寥可数,特别是在1960及1970年代性革命的全盛期间。在较近期,有些颇受欢迎的心理学家及人类学家甚至推断,人类已被进化的过程“编定了”每隔数年便转换配偶一次。换言之,婚外情及离婚只不过是出于自然而已。
我们实在难以想象有多少宗婚姻已被这样的见解所破坏。可是,还有许多专家则以较不易察觉的方式鼓励人离婚。正如黛安·美维在为她《反对离婚的理由》一书搜集资料之际,发现在当地的图书馆里有50多本著作若非公然鼓吹离婚,便最低限度‘使读者对离婚趋之若鹜’。她警告说:“这些著作像光滑的丝一般使你不知不觉便溜进独身的游戏中,并且大力鼓吹你的‘新自由’,仿佛……这是导致满足感的最佳方法似的。”
其他影响
当然,除了这些误导人的“专家们”之外,还有不胜枚举的其他影响也助长离婚。大众传播媒介——诸如电视、电影、杂志及爱情小说——常常汇集成一股对婚姻不利的强大宣传势力。传媒时常提出的信息便是:在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以外,人可以寻得无穷无尽的刺激、兴奋和满足感。在这道标志着自由与独身的绚烂彩虹的另一端,有一个远胜家中配偶的人在等候着。
仅是对这种破坏性的见解抱着怀疑态度未必就能够保护人免受其害。正如美维指出:“你观看一部影片时,纵使你老练世故,也仍然受其影响。这是你逃不了的——影片的情节及内容早经事先安排以求博取人对主角(拈花惹草的丈夫?)的同情,并使人对反派角色(泼辣的妻子?)产生厌恶之感。……你个人也许并不赞同你所看到的事,但仅是知道别人正加以宽容——这种想法在我们的整个文化中以其他不计其数的方式受到强化,最后足以毁去你的决心和肯确信念。”
别人的处事方式的确能够影响我们。假若传媒的讯息已对我们操有强大影响,我们所拣选的朋友岂非更甚!圣经明智地警告我们说:“不要受骗。不良的交往会破坏有益的习惯。”(哥林多前书15:33,《新世》)美满的婚姻是最有益的习惯之一。我们若亲近一些对婚姻制度毫不尊重的人,便会使这个有益习惯受到破坏。许多夫妇发现,他们之所以轻率地踏上离婚之途,往往是由于他们向这样的“朋友”——有时甚至是一些并无正当理由便选择离婚的人——吐露自己的婚姻难题的缘故。
其他的人则在婚姻处于紧张状态时过早寻求法律劝告。他们忘记了一件事:在许多地区中,法律制度往往是被设计成方便人取得离婚的。毕竟,使律师得利的业务乃是处理离婚而非助人重修旧好。
你也许依然纳罕:‘如果所有这些律师、专家、传媒人物及甚至朋友和相识的人,均已采纳及鼓吹人对离婚抱有较宽大的看法,他们的主张岂不是有点道理吗?’这么多人对一件如此重要的事均怀有错误的看法——这是可能的吗?查看一下离婚的部分后果会有助于我们了解问题的答案。
[脚注]
[第23页的图片]
有些婚姻“专家”擅长于鼓吹离婚过于保存婚姻